关键词:
来源:《日本学刊》 2022-11-21 11:22:43
作者:王伟
三、日本着力重构社会体系
面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体系发生的变化,日本积极开展学术研究,采取相关政策措施,试图重新构建适应新形势的社会体系。
(一)重新定义老年人,通过政策改变人口结构
少子老龄化带来的人口结构变化给日本社会经济各个方面造成影响,日本已是死亡率高于出生率的“生少死多”的人口减少社会。德国学者考夫曼认为,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必将给社会各个领域带来影响,导致社会经济处于收缩状态。
日本的社会保障等制度建立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口增长期,如今其人口规模缩小、人口结构失衡,日本需相应进行制度调整和重建,以应对人口变化及其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其中一个举措就是重新探讨“多大年龄起算是老年人”。
近年来,日本出现了对“老年人”进行重新定义的动向。日本老年学会、日本老年医学会都于2013年成立了重新探讨老年人定义工作小组,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定义老年人。最后,工作组依据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数据认为,现在的老年人与10—20年前的老年人相比,身体机能的老化要晚5—10年,“年轻化”显著,特别是在过去被视为老年人的65—74岁的人群中,大多数人身心健康,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据此,日本老年学会和日本老年医学会于2017年1月提出重新界定老年人,建议65—74岁的人群称为“准老年人”(pre-old),75—89岁的人群称为“老年人”(old),90岁以上的人群称为“超老年人”(oldest-old, super-old)。还有学者尝试用“平均余寿等价年龄”(age at which the life expectancy is equivalent)指标来衡量老龄化水平,建议用这种新的方法来定义老年人,以应对今后的人口变动。
所谓“平均余寿等价年龄”指的是,把某特定年份老年期起始年龄(如65岁)的平均预期剩余寿命作为基准,找出其他年份与之相同余寿的起始年龄,这个年龄就是其他年份老年期的起始年龄。根据这一概念,如果将1960年日本65岁人群的平均剩余寿命作为基准,2010年日本老年期的起始年龄在75岁左右,到2060年将进一步延长至80岁左右。用这种新的定义方法计算的话,目前及今后日本的老龄化率、老人赡养指数等老龄化指标都会出现大幅度降低。
日本在学术上加强对老龄化、老年人进行重新定义的研究,为日本构建适应少子老龄化社会的政策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舆论环境,有助于日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采取相应对策。日本政府着力实施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二是延迟退休年龄。二者相辅相成,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会推动老年人积极就业,养老金保费也会增加,有利于维持和提高养老金支付水平,保证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今后日本很有可能通过政策调整使老年人的标准由固定年龄转为动态年龄,这样,不仅老龄化率等相关系数会随之发生改变,也更有利于养老金、老年人就业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因此,将来也许不能再用国际通用的人口标准来评估日本社会实际运行中的人口构成。
(二)鼓励人们重视家庭,应对家庭多样化趋势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的家庭发展大体上走过了现代家庭形成和现代家庭模式发生动摇两个阶段。二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家庭从传统家庭走向现代家庭,夫妻家庭制成为家庭规范和家庭理念,“男主外女主内”、一对夫妻与两个未婚子女构成的家庭是人们向往的家庭。70年代后期开始,这种战后家庭模式逐渐发生改变,出现了家庭个体化、多样化征兆,90年代后这种趋势更加显著,个体化、多样化的家庭形态及家庭生活方式被人们所接受,战后所谓“标准家庭”不再是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
从政府角度讲,鉴于少子老龄化的严峻局面,日本政府的政策取向整体而言并不鼓励家庭的个体化和多样化。一方面,在社会保障、税制等制度措施上依然以战后“标准家庭”为单位;另一方面,日本政府还出台了鼓励三代同居的政策措施。例如,日本政府在新颁布的《少子化对策大纲》中就明确提出促进三代同堂及三代人邻近居住,以加强代际间互助、完善育儿环境。
日本政府对旨在三代同堂居住的新建住房及房屋改造给予补贴和税制方面的优惠,还决定从2007年起设定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家庭日”,这一天的前后各一个星期为“家庭周”,在此期间开展各种活动,以增进家庭的凝聚力及人们对家庭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家庭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从社会角度讲,日本还存在制约家庭个体化、多样化发展的各种有形或无形压力。一方面,日本民法明确规定“夫妻同姓”,女性结婚后基本要随丈夫的姓,婚外生子、同性恋并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女主外男主内”的家庭也会被“另眼看待”。而且,即便参与就业的女性及其工作时间有所增加,但她们并没有从繁重的家庭育儿和家务中解脱出来,社会性别歧视也依然存在。另一方面,虽然在家庭个体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下人们想摆脱与家庭的关系,但由于缺少与家庭以外社会的紧密关系,所以最终还是要依赖家庭。
综上,今后日本的家庭形态是随着日本经济社会的变化进一步朝个体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还是在日本政府倡导的政策影响下家庭凝聚力得到加强,尚待进一步观察。
(三)改革工作方式,构建灵活多样的劳动就业体制
日本式雇佣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没有完全失去功能,日本制造业大企业等还坚持长期雇佣制度和劳资协调关系,人员流动较大的现象多集中在中小企业。日本式雇佣体制是日本社会文化的产物,适应日本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土壤,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同时,日本式雇佣体制在经济形势向好的情况下可以保障企业得到稳定的劳动力供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正是因为此,目前有些企业仍然保持着日本式雇佣体制的一些特点。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日本经济发展乏力,少子老龄化导致日本人口规模缩小、劳动力减少,日本企业经营环境和员工的就业观念发生变化,日本式雇佣体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也要按经济规律来运作,会随着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而发生改变。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日本正在向构建灵活多样的劳动就业体制方向发展。
2018年日本国会通过“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案”(正式名称为“关于完善推动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律的法案”),对劳动雇佣相关八部法律进行修改并从2019年4月起陆续实行。该法案旨在推动工作方式改革,实现多样灵活的工作方式,保障各种雇佣形式的公正待遇,使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业形式。就雇佣体制角度而言,该法案中有两点特别重要。第一,规定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保证不同就业形式的员工都受到公正的待遇。这意味着企业要对从事同样工作内容的员工给予相同的工资,而且在公司福利、资历积累、能力培训等方面也要平等对待。日本通过该法案明确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将有助于改善非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等问题,减少人们在选择就业方式时的顾虑,促进就业方式向多样化方向发展。第二,进一步完善弹性工作制,实行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员工可以在三个月内完成工作总量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情况安排每天的工作量和上下班时间,更合理地顾及家庭育儿、老人护理等问题,促进工作与生活相协调。
不仅如此,近年来日本一直着力推动建立灵活多样的劳动就业体制。2013年日本内阁通过的《日本再兴战略》,就提出进行雇佣制度改革,支持劳动力流动,实现多样化工作方式,并提出完善女性和老年人的就业、再就业环境,发挥女性和老年人的工作潜力,还提出要促进外国人劳动者在日本就业。
此后,日本在内阁之下设立“构建所有女性闪耀光辉社会本部”,以推动女性尽快发挥更大的作用。日本还在2013年实行新的《老年人就业稳定法》,鼓励企业聘用老年人,扩大雇用老年人的企业范围,让有工作能力和工作意愿的老年人工作到65岁;还提出了“人生100年”,要打造“终身工作”的社会。再者,2018年11月日本修改《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决定扩大引进外国人劳动者。可以预见,日本女性、老年人及外国人将更多地进入日本劳动力市场和日本企业,需要日本建立健全更加灵活多样的雇佣体制来应对。
(四)强调分配与再分配,重提扩大中间阶层
贫富差距扩大会带来贫困、不公平等社会问题,进而削弱经济发展活力。2018年日本国会通过的“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案”反映出日本已经开始为解决这方面问题而采取对策。日本进行工作方式改革有两个目的,一是在少子老龄化条件下提高生产率以维持经济发展,二是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以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这两者密切相关。工作方式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通过修改法律法规确定“同工同酬”,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在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间“禁止不合理的待遇差距”,比单纯的“同工同酬”的范围更广泛。根据这一规定,企业要切实纠正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间的差距,包括在各种津贴和厚生福利方面实行同等待遇,向非正式员工发放同等水平的奖金和退职金,以及把非正式员工编入正式员工基本工资制度并发放同等水平的基本工资等。
工作方式改革是日本解决社会差距问题的一个契机。如果工作方式改革进展顺利,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甚至消除工资收入差距,提高各种人才的劳动参与率,促进个人和家庭收入增加,消除劳动就业和生活上的不安全感,激发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热情,进而提高生产率、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降低社会的不平等程度并逐渐消除差距。但是,如果工作方式改革由于企业原因或日本国内外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环境变化而不能切实顺利推行的话,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间的各种差距将难以消除,与之相关的教育、学历、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不公平也不会得到解决。
2021年10月岸田文雄出任日本首相后,多次强调没有分配就没有发展,要强化分配功能,提升中间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间阶层,实现发展与分配的良性循环。岸田内阁计划在多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1)提高照料、护理、保育及幼儿教育等从业人员的收入;(2)加强民间部门的分配功能,完善社会环境以支持民间企业增加工资;(3)大幅度提高年轻人家庭、育儿家庭的收入,援助家庭育儿。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并取得实效,将有助于日本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
四、日本社会变迁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50年间,日本社会在人口、家庭、劳动就业、社会阶层等几个主要领域发生了很大改变,日本战后形成的社会体系已开始瓦解,新的体系还在摸索和构建。日本社会处在由战后体系走向新的体系的转型期。
这个过程会对日本的社会心理造成冲击,中日关系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社会变迁对社会心理的冲击
在当今的国际关系理论谱系中,心理学路径已经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解释和预测国际事务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优势。在心理学研究路径中,所谓“心理因素”又可分为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社会心理),公众舆论、民族主义思想等社会心理因素也是制约国家的对外政策与行为的重要变量。社会心理会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发生变化,它作为民众对社会生活的认知、情感和期望的一种表达,是人们对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等社会发展现状较为直接的反映。
无论在哪一个社会,社会转型过程都会对社会心理带来一定的冲击,在旧的体系开始瓦解、新的体系尚未构建起来的情况下,社会心理较多地表现为焦虑和不安。就日本而言,50年来在其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出现的上述几个变化,都与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对日本社会心理的影响会更大。比如,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养老金、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问题,家庭的个体化和多样化发展带来的个人选择与现有制度、社会传统观念的冲突问题,劳动就业变化带来的工作不稳定、收入减少、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制度差距问题,以及低收入阶层面临的生活艰难、社会不公问题等等,都与日本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些问题都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后,经济发展缓慢,自民党长期主导政权,日本社会缺乏革新力量或者能与自民党抗衡的力量,虽然出现过多党联合政权,民主党也一度成为执政党,但都没有给日本社会和日本民众带来多少希望,最后成为昙花一现的“短命”政权。日本民众希望革新,日本社会也需要改革,但日本社会仍处于坚持和打破“旧体系”的纠结当中,尤其是关系家庭、雇佣等制度方面的改革步履蹒跚。在日本民众希望革新的愿望难以实现的情况下,社会心理更为焦虑和压抑,进而不断强化日本民族主义的表现,将矛头转向国外。日本有关民族主义与“网络右翼”关系的研究,就把日本的“排外民族主义”分为全面认同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高速增长型民族主义”和对低增长、流动化时期的日本经济没有自豪感的“个体不安型民族主义”,结果表明后者与“网络右翼”有密切的关系。还有研究表明,对生活的不满会强化日本的“排外主义”。
(二)社会心理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至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社会运行稳定,是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大国,这使日本国民面对中国形成了某种优越感。而且,日本老一代政治家尚未退场,他们了解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理解中日关系的重要性,日本媒体关于中国的报道也比较客观。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民众的对华心理较为温和友好,多数人对中国抱有亲近感,对中国的发展持较为正面的态度。进入90年代,日本新生代政治家相继登场,他们缺乏对历史的正确认识,对华认识发生了与西方国家同频的转变。与此同时,日本经济发展停滞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中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中日两国综合实力发生逆转且差距开始拉大。面对这种情况,日本民众心理难免产生焦虑感和不平衡,以前形成的优越感在特定的政治氛围和舆论环境下很容易转变为“厌华”和“反华”情绪。
从日本社会心理可能对中日关系产生影响的角度讲,有两种倾向值得我们警惕。第一,日本民众的群体心理与大众媒体等社会舆论相互影响,强化了日本社会对中国的反感。社会心理变迁会受到社会舆论引导的影响,社会心理变迁与社会舆论引导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社会心理是社会舆论的基础,社会舆论是社会心理的产物,社会心理变迁与社会舆论引导之间是双向的影响过程,二者互为因果。
日本一些媒体无视中国在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在维护世界和平上所做出的贡献,而是在所谓的人权等问题上一味抹黑中国,大力散布“中国威胁论”,迎合和引导日本社会心理的走向;日本民众的“厌华”心理也为日本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提供了土壤和市场。在这个双向影响的过程中,中国在日本社会、日本民众中的形象会进一步受到损害。第二,日本政界的一些人利用社会心理和社会舆论推高反华气焰。国际关系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政策制定者会根据政策目标,对公众情感进行引导和操纵,公众情感也能约束或影响领导人的外交政策选择。
这里所说的公众情感完全可以理解为公众情绪或者说社会心理。当前日本民众焦虑的社会心理和“厌华”情绪在大众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有可能被日本国内反华势力作为“公共舆论”或“大众民意”加以利用,作为民众支持其对抗中国的“依据”。
概言之,日本社会的重构和转型过程会对日本社会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进而影响日本民众对中国和中日关系的态度和认知。虽然这种社会心理不会主导中日关系,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日本政府的对华政策,甚至可能给日本反华势力对抗中国提供社会环境和舆论基础。
作者简介:王伟,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注释略。
关键词:
来源:《日本学刊》 2022-11-21 11:22:43
作者:王伟
1972年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至今已走过50个年头。在这50年里,日本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这种变化是渐进的,各领域发生变化的过程和时期也不尽相同,但从整体情况看,大致可以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作为一个时间节点来考虑,在此前后,日本国内和国际社会相继发生大事。在日本国内,1989年昭和天皇离世,日本进入“平成时代”;也是在这一年,日本泡沫经济进入鼎盛期,1990年后开始崩溃,日本进入“失去”的时代。从国际层面看,1989年柏林墙倒塌、两德统一,1991年苏联解体、冷战结束。这些都对日本社会造成了极大影响,特别是泡沫经济崩溃给日本社会各个领域造成了巨大冲击。值此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之际,本文拟重新梳理这50年来的日本社会变迁,大致以1990年为时间分界点,向前推至中日邦交正常化前后时期,向后延伸到当前时段,探讨日本社会的渐进变化。当然,社会变迁涉及宏观、微观各个方面,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主要选取社会结构诸要素中的人口、家庭、劳动就业及阶层收入等有代表性的领域,以探讨50年来日本的社会变迁及其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当地时间11月17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泰国曼谷会见日本首相岸田文雄
一、经济高速增长之后的日本社会稳定发展
1972年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这一年,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基本结束,此后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从社会结构角度看,自此至1990年前后,日本社会各领域也大体维持了相对平稳的局面。
(一)人口规模扩大,人口红利带动经济发展
二战后初期,日本出现人口激增,而后进入平稳增长时期,总和生育率大致维持在更替水平以上或附近,人口规模持续壮大。20世纪50年代,日本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阶段过渡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阶段,完成了人口学意义上的第一次人口转变。1967年,日本总人口突破1亿大关达10020万人,如果以1947年的7810万人为基准计算,平均每年增加了约110万人。
在人口结构方面,由于战后出生率和死亡率的降低,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自1955年起逐渐升高,日本开始了人口老龄化的历程,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在人口老龄化起始阶段,日本人口结构变化并不非常显著,少儿人口占比从1955年的33.4%下降到1985年的21.5%,老年人口占比从5.3%上升至10.3%;同期,其劳动年龄人口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占比从1955年的61.3%上升到1985年的68.2%,1991年达到69.8%的高位,1994年开始逐年下降。可见,日本的人口红利持续了40余年。
从1970年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至1990年的20年间,虽然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所占比重在1990年达12.1%,但由于少儿人口减少、劳动年龄人口增多,日本的总抚养比一直稳定在40%—50%,其中少儿抚养比由34.7%下降到26.2%,老年抚养比由10.2%上升至17.3%,4变化幅度较为平稳,没有给社会保障造成沉重的负担。在这段时间里,虽然日本社会保障支出绝对额由1970年的3.5万亿日元上升到1990年的47.4万亿日元,但由于日本经济稳定发展,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持续扩大,社会保障支出在其GDP中所占比例并没有出现十分显著的上升。1970年日本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为4.7%,1980年上升到10.0%,1990年为10.5%,虽然前十年有较大增长,但后十年基本持平。在人口持续增长的条件下,日本人口结构相对合理,人口红利持续释放,日本经济历经战后复兴、高速发展、稳定发展直至泡沫经济,维持了较长的一个发展过程。
(二)战后家庭模式得以确立,“理想家庭”成为民众追求的目标
二战后,日本制定新宪法、颁布新民法,废除了专制的家长权和长子优先继承权,强调夫妻双方在婚姻、继承等问题上的平等,传统的“家”制度由此崩溃,日本家庭由直系家庭制走向夫妻家庭制。尤其是随着产业化、现代化的进展,日本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一过程中,日本家庭在规模、结构、功能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20世纪50年代初期,平均每个日本家庭的成员为5人左右,此后逐步减少,1960年减少到4.54人,1970年减少到3.69人。
家庭规模的缩小,直接导致了家庭结构的简单化,三代及以上同住的直系家庭减少,核心家庭增多。50年代后期,伴随经济高速发展,日本的核心家庭呈上升发展趋势。1955年日本核心家庭仅为1036.6万户,1970年增加到1718.6万户,1990年更上升到2421.8万户。
产业化的进展也改变了从业人员的就业结构,按月领取薪酬的工薪族增多,一方面带动了城乡之间和产业之间的人口流动,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家庭生活模式的转变。在农业和自营业为中心的家庭,妻子要与丈夫同样分担劳动;而在工薪家庭,丈夫的薪酬可以满足一家的生活所需,妻子不必外出劳作,操持家务的“专职主妇”增多。出于对这种家庭分工的考虑,日本政府也提出在养老保险、税收等政策上对“专职主妇”家庭实施诸多优惠措施。
丈夫在外工作打拼、挣钱养家,妻子作为“专职主妇”操持家务、抚育子女,“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家庭角色分工模式逐渐形成,父母与两个未婚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成为战后日本的“标准家庭”,也成为日本制定家庭政策的基础。有车有房、家庭收入持续增加、生活富裕的四口之家作为“理想家庭”,成为大众追崇的目标,被称为“家庭的战后体制”或者说“战后家庭模式”。
(三)形成有特色的雇佣体系,日本式经营受到推崇
二战结束后,日本颁布新宪法并推行民主化政策,经过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至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了日本式雇佣体制。
所谓“日本式雇佣体制”,由三大要素构成,即长期稳定雇佣(终身雇佣)制、年功工资制、企业内工会。具体来说,长期稳定雇佣是日本雇佣体制的基本要素,从企业方面讲很少采取解雇员工的措施,从员工方面讲则是很少有辞职跳槽的情况发生。年功工资制以长期稳定雇佣为基础条件,随着员工的年龄增长和就职时间延长逐渐提高薪金。企业内工会的内涵主要是劳资协商,但协商的内容又不仅仅限于工资、福利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还包括企业经营等更为宽泛的领域。
而且,通过劳动就业、家庭生活、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日本式雇佣体制不断得到强化并渗透至人们实际生活当中,要求员工及其家庭对企业忠诚成为一种规范或理念。
战后日本式雇佣体制得以建立和发展的条件在于持续的经济发展、赶超型发展模式、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企业劳资价值观念的统一。
其重要特点是企业雇用员工没有特定工种的限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进行技能培训,安排员工在企业内不同岗位工作,经营困难时期还可以通过调整不同岗位的人员配置加以应对,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得以提升。换言之,企业所需人才在内部即可培养、调剂,不必通过外部劳动力市场。日本式雇佣体制培养了大量高质量的劳动力资源,在战后日本经济复兴和高速发展时期发挥了极大作用,促进了日本经济发展,使日本成为科技水平很高的工业化国家,对战后日本社会稳定也做出了贡献。
日本经过高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大国,尤其20世纪70—80年代“日本人论”盛行,日本式经营作为日本成功的秘诀受到推崇,日本式雇佣体制在国际上也受到较高评价。197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的《对日劳动报告书》认为,日本式雇佣制度可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意识,企业可以放心地进行提高员工技能的投资,以使员工适应不同工作岗位、掌握新的作业方法;在年功工资制下,随着年龄的增长,员工的收入也会提高,即使子女增多也能应对,整体而言与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富需求相契合。
(四)中流意识蔓延,中间阶层壮大
二战后,在美国的主导下,日本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改革,包括取消财阀体制,实行公司股份化,杜绝了大财阀和大资本家的出现,企业中基本不再有战前那种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经济收入差距巨大的现象。教育的普及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普及,对缩小贫富差距也起了推动作用。作为战后体制改革的一环,日本积极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教育,国家、地方、民间一起兴建大学,不仅富人的子女可以上大学,穷人的子女也可以上大学。教育的振兴在对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一些人的社会地位。
另一方面,战后日本经过经济高速发展,国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国民大多过上了富裕生活,日本进入了“消费时代”。在这个过程当中,日本人普遍对生活感到“满足”,对人生感到“幸福”。“中流意识”作为一种生活意识得以形成和蔓延。
关于阶层意识,日本有两项全国性调查具有代表性,一是日本总理府(现内阁府)进行的“关于国民生活的舆论调查”,二是由专家学者组织开展的“社会阶层与社会流动全国调查”(“SSM调查”)。1973年,在“关于国民生活的舆论调查”中,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属于“中流”(中上、中中、中下的人数相加)的受访者达90.2%,首次超过了90%,而且20世纪70年代基本都保持在90%以上。在SSM调查中,1955年认为自己属于“中流”的受访者占比为42%,1975年则达到了76%。
尽管两项调查的调查方法、设置条目及调查对象不同,所得到的数据也不尽相同,但其结果都表明,战后至70年代,认为自己属于“中流”的日本人在增加。一时间,“大家都一样”以及“大家都是中流”的中流意识蔓延,形成了“一亿总中流”的社会氛围。有学者撰文称,“出现了在生活方式、生活意识方面均质的巨大中间层,而且还在不断壮大”。
阶层归属意识属于一种个人判断,这种判断的依据主要是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战后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生活变得富足,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日本民众形成“中流意识”,而“中流意识”的蔓延又造成了日本中间阶层壮大、日本社会趋于平等的社会印象。
综上,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前后至20世纪80年代末这一阶段,尽管日本社会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整体而言,经济稳定发展,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社会体系,具体表现为:人口结构相对合理,家庭角色分工模式确立,日本式经营取得成功,人们生活富裕,社会体系稳定运行。
二、20世纪90年代后的日本社会变动
进入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日本社会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战后形成的日本社会体系也开始动摇瓦解。
(一)少子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结构开始失衡
1970年,日本的老龄化率达到7.1%,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老龄化达到14.1%,日本正式进入了老龄社会;2007年,老龄化率达到21.5%,日本进入了超老龄社会,并成为世界范围内最早进入超老龄社会的国家。截至2021年9月,日本老龄化率达29.1%20,是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的国家。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过程中,日本的生育率持续下降,“少子化”趋势日益显著。二战后初期,日本的总和生育率曾高达4.54,20世纪50年代后大幅下落,石油危机之后的1974年降到人口更替水平以下;90年代后,日本总和生育率进一步下降,1995年跌破1.5,落入“低生育率陷阱”;2003年更下降到1.3以下的极低生育率水平,日本陷入超少子化困境。2019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1.36,仍处于超少子化。
生育率长期处于低位,导致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不断下降,1947年为35.3%,1997年跌至15.3%,开始少于老年人口所占比率,截至2021年9月进一步降至11.8%。
在少儿人口减少和老年人口持续增多的同时,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日本人口结构进入长期失衡状态,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成为日本社会的重大课题。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在2015年人口统计基础上进行的预测,日本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将从2015年的12.5%下降到2065年的10.2%,2115年维持在10.3%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将从2015年的60.8%开始持续下跌,2065年降至51.4%,100年后维持在51.3%;老年人口将在2042年达到峰值3935万人后进入减少阶段,但由于同期少儿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老年人口所占比率仍将继续上升,2065年达38.4%,100年后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可见,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成为日本社会的长期性课题,人口结构失衡将持续困扰日本。换言之,支撑日本战后经济高速发展的人口结构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人口红利逐渐耗尽,日本经济发展面临人口负债的沉重负担。
(二)家庭呈个体化和多样化发展,战后家庭模式发生变化
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的家庭情况逐渐发生变化,进入90年代这种变化进一步加剧。随着“双职工家庭”的增加、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单身家庭的增多,战后家庭模式即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的“标准家庭”不再是人们追求的目标,日本家庭出现了个体化、多样化发展趋势。
随着时代的发展,日本女性的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她们不再安于“专职主妇”的家庭角色分工,走上社会参加工作的人日益增多。进入20世纪90年代,这种趋势更加明显,1997年,夫妻双方工作的“双职工家庭”超过了“专职主妇家庭”。到2020年,夫妻一方工作的家庭为571万户,夫妻双方都工作的家庭则增至1240万户。
同时,随着日本少子老龄化加剧造成劳动年龄人口减少,日本相继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促进女性就业。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今后夫妻双方均参加工作的“双职工家庭”会进一步增多,战后日本形成的夫妻分工模式将进一步改变。
另一方面,随着生育率的持续下降,日本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平均家庭成员数从1970年的3.45人下降到1992年的2.99人,2019年进一步减少到2.39人。
家庭结构也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单身家庭占比不断上升,由1990年的21%上升到2019年的28.8%,增加了7.8个百分点;同时,由夫妻和未婚子女构成的典型核心家庭呈减少趋势,夫妻家庭所占比率上升。
可见,战后形成的“一对夫妻+两个子女”的典型家庭模式发生了动摇。
除发生上述显著变化之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家庭还出现了晚婚晚育、离婚率上升、丁克族、非婚人群增多等现象。这不仅是日本少子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对日本战后人人要结婚的家庭观念和家庭模式带来冲击。在日本家庭研究中,用“个体化”和“多样化”等概念对这些现象加以概括和总结。
所谓个体化,就是在谋划生活过程中倾向于实现个人价值,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突出个人。
家庭的个体化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在保持家庭关系的前提下,选择家庭形态、家庭规范及家庭行为的自由度增大;二是选择或解除家庭关系的自由度增大。前者为家庭框架内的个体化,后者则是“家庭的本质性个体化”。
所谓多样化,泛指多样的家庭形态和多样的家庭观念。家庭的多样化与个体化密切相关,互为表里,人们按自己的意志进行选择,必然形成“多样化的家庭”。现实生活中日本的婚姻家庭确实出现了多样化倾向,在婚姻方面表现为晚婚化、非婚化进展,还存在同性婚姻、奉子成婚、非婚生子等现象;在家庭结构方面,夫妻家庭、单身家庭、单亲家庭增多。这些都在极大程度上冲击着日本战后家庭模式。
(三)劳动就业流动化,日本式雇佣体制动摇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化的进展和日本泡沫经济的崩溃,支撑日本式雇佣体制的背景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全球化的影响下,日本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大举进行海外投资,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建造生产基地,关闭日本国内工厂,造成日本国内的产业“空心化”,影响了日本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需要员工具有更多的知识和更强的能力,相对僵化的日本式雇佣体制却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劳动力市场出现了“雇佣流动化”趋势。
所谓雇佣流动化,就是劳动力市场增加了流动性,企业员工等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调换工作而不是被某一家企业“终身雇用”;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裁减人员。雇佣流动化具体表现为非正式员工增多、转职率上升、受雇时间缩短等。
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正式员工增加是日本在雇佣方面发生的最大变化。1990年,日本的非正式员工为881万人,占劳动者总数的20.2%,2019年分别增至2165万人和38.3%,近30年时间内人数增加了近1.5倍,占比上升了18个百分点。
从转职率看,1990年为4.2%,2019年为5.2%。就转职原因而言,因工作条件不好、对工作内容不满意、工资低、人际关系难处等理由转职的人较多,
说明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了变化。至于受雇时间问题,可以通过员工在某一家企业的平均工作时间变化进行分析。1990年,日本全国正式员工受雇于一家企业的平均工作时间为10.9年,2020年上升到11.9年,非正式员工的这一数据也从2001年的4.7年上升到2020年的6.0年,整体都有所延长,但不同年龄层之间存在较大差别。比如男性劳动者,49岁以下各年龄层的受雇时间持续缩短,50—54岁的变化不大,55岁及以上年龄层则持续上升。可见,日本劳动者的平均工作时间整体有所增多,主要是来自55岁及以上劳动者的贡献,年轻员工的受雇时间则呈缩短之势。
在雇佣流动化趋势下,年功工资制也发生了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日本大企业中,员工年龄、工作时间与工资的关联性出现松动,工资评定已从偏重年龄、工作时间转向偏重工作业绩,最后定位为偏重职责和工作角色。另一方面,随着派遣员工、临时员工等非正式员工增多,员工构成开始多元化发展,新老员工之间的交流减少,企业集团内部的凝聚力也趋于减弱。
同时,企业和家庭之间的纽带关系也逐渐消失。
(四)中低收入人群增多,社会阶层差距拉大
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日本经济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亿总中流”形象开始改变,日本社会出现了中低收入人群增多、社会阶层差距拉大的现象。
家庭年收入平均值的变化可以反映一个家庭的收入随时间推移发生增减的状况。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的家庭年均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降。1994年,日本的家庭年均收入达到峰值为664.2万日元,此后一路下滑,2000年为616.9万日元,2005年为563.8万日元,2010年为538万日元,2018年回升到552.3万日元,但较最高峰时期减少了100余万日元。收入中位数同样是反映个人或家庭收入水平高低的指标,收入中位数上升说明收入水平提高,收入中位数下降则说明收入水平降低。就日本的收入中位数而言,1995年为550万日元,2005年为458万日元,2018年为437万日元,20多年间减少了110万日元。可见,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日本的家庭收入平均值和中位数都呈下降趋势,家庭收入水平整体向下移动。
通过五等份收入组分析法对低收入组与高收入组的平均收入进行比较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二者的差距也逐渐扩大。1985年两者的差距为913.8万日元,90年代后两者差距一直在1000万日元以上,最高点是1997年的1322.9万日元,最低点是2012年的1067.5万日元,2018年为1124.6万日元。再看日本的相对贫困率,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走高,进入90年代继续保持上升趋势,2012年达到16.1%,比1985年高4.1个百分点,2018年虽略有下降,但仍高达15.4%。从国际比较来看,在发达国家当中,日本的相对贫困率处于较高水平。日本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是反映贫困状况的一个指标,其涵盖范围与相对贫困线基本一致。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日本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数及其所占比率均呈下降趋势,此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月平均户数由1995年的60万户上升到2005年的104万户,2018年进一步上升到163万户以上,最低生活保障率由14.8‰上升到32.1‰。
这些数据都说明,日本的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群规模在扩大。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日本社会不仅存在收入、资产等量的差距,还存在难以逾越的质的差距。
比如,处于低收入阶层的非正式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差距,不仅显现在收入水平上,还隐含着社会身份地位等方面的差距。正式员工在公司里有社会保险、进修培训等有形无形的福利待遇,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对将来的职业发展抱有希望;而非正式员工不仅收入不稳定,而且未来难有晋升和发展空间。换言之,日本社会中的差距,既有看得见的差距,也有看不见或难以看见的差距。而且,劳动就业的不稳定性使低收入家庭增多,还有可能助长各种差距出现代际间固化的恶性循环。概言之,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人口的少子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人口结构失衡;单身家庭增多,家庭个体化、多样化趋势渐强;企业非正式员工增加,具有日本特色的“终身雇佣”向“雇佣流动化”转变;中低收入群体扩大,“一亿总中流社会”演变为“差距社会”。支撑战后日本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体系在多个层面发生了变化。
三、日本着力重构社会体系
面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体系发生的变化,日本积极开展学术研究,采取相关政策措施,试图重新构建适应新形势的社会体系。
(一)重新定义老年人,通过政策改变人口结构
少子老龄化带来的人口结构变化给日本社会经济各个方面造成影响,日本已是死亡率高于出生率的“生少死多”的人口减少社会。德国学者考夫曼认为,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必将给社会各个领域带来影响,导致社会经济处于收缩状态。
日本的社会保障等制度建立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口增长期,如今其人口规模缩小、人口结构失衡,日本需相应进行制度调整和重建,以应对人口变化及其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其中一个举措就是重新探讨“多大年龄起算是老年人”。
近年来,日本出现了对“老年人”进行重新定义的动向。日本老年学会、日本老年医学会都于2013年成立了重新探讨老年人定义工作小组,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定义老年人。最后,工作组依据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数据认为,现在的老年人与10—20年前的老年人相比,身体机能的老化要晚5—10年,“年轻化”显著,特别是在过去被视为老年人的65—74岁的人群中,大多数人身心健康,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据此,日本老年学会和日本老年医学会于2017年1月提出重新界定老年人,建议65—74岁的人群称为“准老年人”(pre-old),75—89岁的人群称为“老年人”(old),90岁以上的人群称为“超老年人”(oldest-old, super-old)。还有学者尝试用“平均余寿等价年龄”(age at which the life expectancy is equivalent)指标来衡量老龄化水平,建议用这种新的方法来定义老年人,以应对今后的人口变动。
所谓“平均余寿等价年龄”指的是,把某特定年份老年期起始年龄(如65岁)的平均预期剩余寿命作为基准,找出其他年份与之相同余寿的起始年龄,这个年龄就是其他年份老年期的起始年龄。根据这一概念,如果将1960年日本65岁人群的平均剩余寿命作为基准,2010年日本老年期的起始年龄在75岁左右,到2060年将进一步延长至80岁左右。用这种新的定义方法计算的话,目前及今后日本的老龄化率、老人赡养指数等老龄化指标都会出现大幅度降低。
日本在学术上加强对老龄化、老年人进行重新定义的研究,为日本构建适应少子老龄化社会的政策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舆论环境,有助于日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采取相应对策。日本政府着力实施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二是延迟退休年龄。二者相辅相成,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会推动老年人积极就业,养老金保费也会增加,有利于维持和提高养老金支付水平,保证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今后日本很有可能通过政策调整使老年人的标准由固定年龄转为动态年龄,这样,不仅老龄化率等相关系数会随之发生改变,也更有利于养老金、老年人就业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因此,将来也许不能再用国际通用的人口标准来评估日本社会实际运行中的人口构成。
(二)鼓励人们重视家庭,应对家庭多样化趋势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的家庭发展大体上走过了现代家庭形成和现代家庭模式发生动摇两个阶段。二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家庭从传统家庭走向现代家庭,夫妻家庭制成为家庭规范和家庭理念,“男主外女主内”、一对夫妻与两个未婚子女构成的家庭是人们向往的家庭。70年代后期开始,这种战后家庭模式逐渐发生改变,出现了家庭个体化、多样化征兆,90年代后这种趋势更加显著,个体化、多样化的家庭形态及家庭生活方式被人们所接受,战后所谓“标准家庭”不再是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
从政府角度讲,鉴于少子老龄化的严峻局面,日本政府的政策取向整体而言并不鼓励家庭的个体化和多样化。一方面,在社会保障、税制等制度措施上依然以战后“标准家庭”为单位;另一方面,日本政府还出台了鼓励三代同居的政策措施。例如,日本政府在新颁布的《少子化对策大纲》中就明确提出促进三代同堂及三代人邻近居住,以加强代际间互助、完善育儿环境。
日本政府对旨在三代同堂居住的新建住房及房屋改造给予补贴和税制方面的优惠,还决定从2007年起设定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家庭日”,这一天的前后各一个星期为“家庭周”,在此期间开展各种活动,以增进家庭的凝聚力及人们对家庭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家庭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从社会角度讲,日本还存在制约家庭个体化、多样化发展的各种有形或无形压力。一方面,日本民法明确规定“夫妻同姓”,女性结婚后基本要随丈夫的姓,婚外生子、同性恋并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女主外男主内”的家庭也会被“另眼看待”。而且,即便参与就业的女性及其工作时间有所增加,但她们并没有从繁重的家庭育儿和家务中解脱出来,社会性别歧视也依然存在。另一方面,虽然在家庭个体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下人们想摆脱与家庭的关系,但由于缺少与家庭以外社会的紧密关系,所以最终还是要依赖家庭。
综上,今后日本的家庭形态是随着日本经济社会的变化进一步朝个体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还是在日本政府倡导的政策影响下家庭凝聚力得到加强,尚待进一步观察。
(三)改革工作方式,构建灵活多样的劳动就业体制
日本式雇佣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没有完全失去功能,日本制造业大企业等还坚持长期雇佣制度和劳资协调关系,人员流动较大的现象多集中在中小企业。日本式雇佣体制是日本社会文化的产物,适应日本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土壤,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同时,日本式雇佣体制在经济形势向好的情况下可以保障企业得到稳定的劳动力供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正是因为此,目前有些企业仍然保持着日本式雇佣体制的一些特点。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日本经济发展乏力,少子老龄化导致日本人口规模缩小、劳动力减少,日本企业经营环境和员工的就业观念发生变化,日本式雇佣体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也要按经济规律来运作,会随着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而发生改变。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日本正在向构建灵活多样的劳动就业体制方向发展。
2018年日本国会通过“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案”(正式名称为“关于完善推动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律的法案”),对劳动雇佣相关八部法律进行修改并从2019年4月起陆续实行。该法案旨在推动工作方式改革,实现多样灵活的工作方式,保障各种雇佣形式的公正待遇,使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业形式。就雇佣体制角度而言,该法案中有两点特别重要。第一,规定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保证不同就业形式的员工都受到公正的待遇。这意味着企业要对从事同样工作内容的员工给予相同的工资,而且在公司福利、资历积累、能力培训等方面也要平等对待。日本通过该法案明确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将有助于改善非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等问题,减少人们在选择就业方式时的顾虑,促进就业方式向多样化方向发展。第二,进一步完善弹性工作制,实行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员工可以在三个月内完成工作总量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情况安排每天的工作量和上下班时间,更合理地顾及家庭育儿、老人护理等问题,促进工作与生活相协调。
不仅如此,近年来日本一直着力推动建立灵活多样的劳动就业体制。2013年日本内阁通过的《日本再兴战略》,就提出进行雇佣制度改革,支持劳动力流动,实现多样化工作方式,并提出完善女性和老年人的就业、再就业环境,发挥女性和老年人的工作潜力,还提出要促进外国人劳动者在日本就业。
此后,日本在内阁之下设立“构建所有女性闪耀光辉社会本部”,以推动女性尽快发挥更大的作用。日本还在2013年实行新的《老年人就业稳定法》,鼓励企业聘用老年人,扩大雇用老年人的企业范围,让有工作能力和工作意愿的老年人工作到65岁;还提出了“人生100年”,要打造“终身工作”的社会。再者,2018年11月日本修改《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决定扩大引进外国人劳动者。可以预见,日本女性、老年人及外国人将更多地进入日本劳动力市场和日本企业,需要日本建立健全更加灵活多样的雇佣体制来应对。
(四)强调分配与再分配,重提扩大中间阶层
贫富差距扩大会带来贫困、不公平等社会问题,进而削弱经济发展活力。2018年日本国会通过的“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案”反映出日本已经开始为解决这方面问题而采取对策。日本进行工作方式改革有两个目的,一是在少子老龄化条件下提高生产率以维持经济发展,二是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以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这两者密切相关。工作方式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通过修改法律法规确定“同工同酬”,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在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间“禁止不合理的待遇差距”,比单纯的“同工同酬”的范围更广泛。根据这一规定,企业要切实纠正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间的差距,包括在各种津贴和厚生福利方面实行同等待遇,向非正式员工发放同等水平的奖金和退职金,以及把非正式员工编入正式员工基本工资制度并发放同等水平的基本工资等。
工作方式改革是日本解决社会差距问题的一个契机。如果工作方式改革进展顺利,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甚至消除工资收入差距,提高各种人才的劳动参与率,促进个人和家庭收入增加,消除劳动就业和生活上的不安全感,激发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热情,进而提高生产率、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降低社会的不平等程度并逐渐消除差距。但是,如果工作方式改革由于企业原因或日本国内外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环境变化而不能切实顺利推行的话,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间的各种差距将难以消除,与之相关的教育、学历、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不公平也不会得到解决。
2021年10月岸田文雄出任日本首相后,多次强调没有分配就没有发展,要强化分配功能,提升中间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间阶层,实现发展与分配的良性循环。岸田内阁计划在多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1)提高照料、护理、保育及幼儿教育等从业人员的收入;(2)加强民间部门的分配功能,完善社会环境以支持民间企业增加工资;(3)大幅度提高年轻人家庭、育儿家庭的收入,援助家庭育儿。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并取得实效,将有助于日本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
四、日本社会变迁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50年间,日本社会在人口、家庭、劳动就业、社会阶层等几个主要领域发生了很大改变,日本战后形成的社会体系已开始瓦解,新的体系还在摸索和构建。日本社会处在由战后体系走向新的体系的转型期。
这个过程会对日本的社会心理造成冲击,中日关系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社会变迁对社会心理的冲击
在当今的国际关系理论谱系中,心理学路径已经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解释和预测国际事务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优势。在心理学研究路径中,所谓“心理因素”又可分为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社会心理),公众舆论、民族主义思想等社会心理因素也是制约国家的对外政策与行为的重要变量。社会心理会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发生变化,它作为民众对社会生活的认知、情感和期望的一种表达,是人们对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等社会发展现状较为直接的反映。
无论在哪一个社会,社会转型过程都会对社会心理带来一定的冲击,在旧的体系开始瓦解、新的体系尚未构建起来的情况下,社会心理较多地表现为焦虑和不安。就日本而言,50年来在其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出现的上述几个变化,都与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对日本社会心理的影响会更大。比如,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养老金、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问题,家庭的个体化和多样化发展带来的个人选择与现有制度、社会传统观念的冲突问题,劳动就业变化带来的工作不稳定、收入减少、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制度差距问题,以及低收入阶层面临的生活艰难、社会不公问题等等,都与日本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些问题都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后,经济发展缓慢,自民党长期主导政权,日本社会缺乏革新力量或者能与自民党抗衡的力量,虽然出现过多党联合政权,民主党也一度成为执政党,但都没有给日本社会和日本民众带来多少希望,最后成为昙花一现的“短命”政权。日本民众希望革新,日本社会也需要改革,但日本社会仍处于坚持和打破“旧体系”的纠结当中,尤其是关系家庭、雇佣等制度方面的改革步履蹒跚。在日本民众希望革新的愿望难以实现的情况下,社会心理更为焦虑和压抑,进而不断强化日本民族主义的表现,将矛头转向国外。日本有关民族主义与“网络右翼”关系的研究,就把日本的“排外民族主义”分为全面认同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高速增长型民族主义”和对低增长、流动化时期的日本经济没有自豪感的“个体不安型民族主义”,结果表明后者与“网络右翼”有密切的关系。还有研究表明,对生活的不满会强化日本的“排外主义”。
(二)社会心理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至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社会运行稳定,是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大国,这使日本国民面对中国形成了某种优越感。而且,日本老一代政治家尚未退场,他们了解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理解中日关系的重要性,日本媒体关于中国的报道也比较客观。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民众的对华心理较为温和友好,多数人对中国抱有亲近感,对中国的发展持较为正面的态度。进入90年代,日本新生代政治家相继登场,他们缺乏对历史的正确认识,对华认识发生了与西方国家同频的转变。与此同时,日本经济发展停滞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中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中日两国综合实力发生逆转且差距开始拉大。面对这种情况,日本民众心理难免产生焦虑感和不平衡,以前形成的优越感在特定的政治氛围和舆论环境下很容易转变为“厌华”和“反华”情绪。
从日本社会心理可能对中日关系产生影响的角度讲,有两种倾向值得我们警惕。第一,日本民众的群体心理与大众媒体等社会舆论相互影响,强化了日本社会对中国的反感。社会心理变迁会受到社会舆论引导的影响,社会心理变迁与社会舆论引导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社会心理是社会舆论的基础,社会舆论是社会心理的产物,社会心理变迁与社会舆论引导之间是双向的影响过程,二者互为因果。
日本一些媒体无视中国在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在维护世界和平上所做出的贡献,而是在所谓的人权等问题上一味抹黑中国,大力散布“中国威胁论”,迎合和引导日本社会心理的走向;日本民众的“厌华”心理也为日本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提供了土壤和市场。在这个双向影响的过程中,中国在日本社会、日本民众中的形象会进一步受到损害。第二,日本政界的一些人利用社会心理和社会舆论推高反华气焰。国际关系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政策制定者会根据政策目标,对公众情感进行引导和操纵,公众情感也能约束或影响领导人的外交政策选择。
这里所说的公众情感完全可以理解为公众情绪或者说社会心理。当前日本民众焦虑的社会心理和“厌华”情绪在大众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有可能被日本国内反华势力作为“公共舆论”或“大众民意”加以利用,作为民众支持其对抗中国的“依据”。
概言之,日本社会的重构和转型过程会对日本社会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进而影响日本民众对中国和中日关系的态度和认知。虽然这种社会心理不会主导中日关系,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日本政府的对华政策,甚至可能给日本反华势力对抗中国提供社会环境和舆论基础。
作者简介:王伟,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