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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视阈下的战略对接

关键词:

来源:思想战线 2017-11-23 11:07:16

“一带一路” 视阈下的战略对接

作者:卢光盛、段涛

“对接概念” 指的是国家主权管辖权以外的区域合作领域,国家间 通过主动磨合和调适,共商共建共享形成互利和稳定状态的 “高阶” 合作。

  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和昆明—曼谷以及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一条经济走廊。目前,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进行了研究。但现有成果多是从局部热点现实问题切入,或者从具体合作领域出发,较少从战略层面对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进行深入思考,尤其缺乏给予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战略对接应有关注。因此,在“一带一路”全新区域合作理念视阈下,开展“对接”的理论化和系统性研究,并对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进行实证分析,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一、战略对接的概念分析

  国家战略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国家未来目标和走向等所作出的以求取得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有利保障的一种总体规划和设计的科学与艺术。对接在汉语大辞典中的解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航行中的航天器(航天飞机、宇宙飞船等)靠拢后接合成为一体”。从字面上看,对接是两个以上国家间总体规划和设计相互靠拢后结合成为一体。从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看,对接概念至少包括以下内涵:

  (一)对接属于“高阶”的合作形式

  传统国际合作均建立在国际秩序无政府状态下的权力对比和安全竞争基础之上。而在建构互利共赢命运共同体新型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合作和全球一体化面临更复杂的政治和市场需求,战略合作的效率和效益迫切需要聚焦提升。“高阶的”(advanced)区域一体化是“对现阶段的一体化程度进行升级后的更高等级的一体化形态”。以建立巩固和可持续合作状态为目标,通过国家间战略的高位和全链契合设计,不断升级合作理念、机制、平台、领域和具体技术手段,并推动区域秩序和全球治理规则体系升级发展,形成“高阶”的合作形式。

  (二)对接是主动的合作行为

  国际关系理论流派中的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都从各自的理论假设出发,演绎推论出了不同的国际合作理论:霸权合作论、制度合作论和合作文化论。但在相互依赖和依存程度不断加深和日益复杂的全球化时代,强调合作中的客观因素和外在因素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主观因素,尤其是认知和认同心理对合作的重要影响。随着中国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平等而相互尊重的互利合作,已经成为应对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和回应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客观需求的中国方案。通过认知有效沟通,培育相互认同,进而促成合作行为的主动发生和稳固维系。这种主动积极开展的合作,而不是消极被动接受的合作,能充分提升合作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达成互利共赢的战略对接。

  (三)对接体现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全球治理是针对主权国家管辖权以外全球性问题形成有效管理,需要以多元主义的世界观、以伙伴关系的思维方式、以参与治理过程的实践活动建构起一种真正的全球身份认同。“共商共建共享”是中国积极参与并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全球治理体制的新理念,也是应对世界格局变化和全球治理失灵的重要解决路径。战略对接同样是针对主权国家管辖权以外领域,而且是相互联系影响和相互竞争合作的领域,因此更需要聚焦建构合作秩序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各方在尊重各自平等地位和各自优势条件的基础上,共商并对需求契合点达成一致,共同、主动、相向推进合作,进而形成战略对接的有序状态。

  (四)对接是开放的地区主义

  地区主义主要是指地理范围毗邻的一组国家之间为了寻求国家和地区利益而开展的政治、经济方面的合作实践,以及由此体现出来的思想与信念。针对结构性地区主义的僵化弊病,开放的地区主义形成了“弱机制化”特点,并且具有开放性、非歧视性等特点,是一种崭新的地区主义。对于政治治理和生产网络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国家战略对接,在全面、平等整合区域内各方优势的基础上,也纳入区域外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形成系统化的全面对接。此外,对接过程中还面临不同国家之间的不同合作认同,不同国家对国家主权价值观的不同理解,以及不同对接领域的不同特点,也需要在对接过程中通过开放而非固化的机制提供据实调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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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视阈下的战略对接

关键词:

来源:思想战线 2017-11-23 11:07:16

“一带一路” 视阈下的战略对接

作者:卢光盛、段涛

“对接概念” 指的是国家主权管辖权以外的区域合作领域,国家间 通过主动磨合和调适,共商共建共享形成互利和稳定状态的 “高阶” 合作。

  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和昆明—曼谷以及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一条经济走廊。目前,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进行了研究。但现有成果多是从局部热点现实问题切入,或者从具体合作领域出发,较少从战略层面对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进行深入思考,尤其缺乏给予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战略对接应有关注。因此,在“一带一路”全新区域合作理念视阈下,开展“对接”的理论化和系统性研究,并对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进行实证分析,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一、战略对接的概念分析

  国家战略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国家未来目标和走向等所作出的以求取得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有利保障的一种总体规划和设计的科学与艺术。对接在汉语大辞典中的解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航行中的航天器(航天飞机、宇宙飞船等)靠拢后接合成为一体”。从字面上看,对接是两个以上国家间总体规划和设计相互靠拢后结合成为一体。从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看,对接概念至少包括以下内涵:

  (一)对接属于“高阶”的合作形式

  传统国际合作均建立在国际秩序无政府状态下的权力对比和安全竞争基础之上。而在建构互利共赢命运共同体新型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合作和全球一体化面临更复杂的政治和市场需求,战略合作的效率和效益迫切需要聚焦提升。“高阶的”(advanced)区域一体化是“对现阶段的一体化程度进行升级后的更高等级的一体化形态”。以建立巩固和可持续合作状态为目标,通过国家间战略的高位和全链契合设计,不断升级合作理念、机制、平台、领域和具体技术手段,并推动区域秩序和全球治理规则体系升级发展,形成“高阶”的合作形式。

  (二)对接是主动的合作行为

  国际关系理论流派中的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都从各自的理论假设出发,演绎推论出了不同的国际合作理论:霸权合作论、制度合作论和合作文化论。但在相互依赖和依存程度不断加深和日益复杂的全球化时代,强调合作中的客观因素和外在因素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主观因素,尤其是认知和认同心理对合作的重要影响。随着中国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平等而相互尊重的互利合作,已经成为应对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和回应世界各国同舟共济客观需求的中国方案。通过认知有效沟通,培育相互认同,进而促成合作行为的主动发生和稳固维系。这种主动积极开展的合作,而不是消极被动接受的合作,能充分提升合作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达成互利共赢的战略对接。

  (三)对接体现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全球治理是针对主权国家管辖权以外全球性问题形成有效管理,需要以多元主义的世界观、以伙伴关系的思维方式、以参与治理过程的实践活动建构起一种真正的全球身份认同。“共商共建共享”是中国积极参与并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全球治理体制的新理念,也是应对世界格局变化和全球治理失灵的重要解决路径。战略对接同样是针对主权国家管辖权以外领域,而且是相互联系影响和相互竞争合作的领域,因此更需要聚焦建构合作秩序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各方在尊重各自平等地位和各自优势条件的基础上,共商并对需求契合点达成一致,共同、主动、相向推进合作,进而形成战略对接的有序状态。

  (四)对接是开放的地区主义

  地区主义主要是指地理范围毗邻的一组国家之间为了寻求国家和地区利益而开展的政治、经济方面的合作实践,以及由此体现出来的思想与信念。针对结构性地区主义的僵化弊病,开放的地区主义形成了“弱机制化”特点,并且具有开放性、非歧视性等特点,是一种崭新的地区主义。对于政治治理和生产网络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国家战略对接,在全面、平等整合区域内各方优势的基础上,也纳入区域外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形成系统化的全面对接。此外,对接过程中还面临不同国家之间的不同合作认同,不同国家对国家主权价值观的不同理解,以及不同对接领域的不同特点,也需要在对接过程中通过开放而非固化的机制提供据实调整的可能性。

  (五)对接过程是磨合调适的过程

  磨合调适主要运用于权力间互动研究,而在国际关系学领域则主要运用于国际组织之复杂关系的研究和描述。磨合是指合作初期各方相互接触、摩擦和咬合的过程。调适是指通过合作各方各自调整形成相互适合的结果状态,是对冲突情境加以适应的过程。对接的过程也是权力让渡和义务承担相博弈的过程,并通过相互接触与相互调整,最终形成相互合作共赢的状态。对接过程中的相互冲突与妥协,影响着各方心理需求和利益诉求的变化,必然伴随着竞争与合作预期结果的变化。对接既是各方需求的表达和摩擦,也是各方需求相互适应后的调整和再表达。通过磨合调适推动对接的可持续发展和层级提升。

  (六)对接的动力来自于共同利益的创造和合理分配

  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主权国家后,国家行为决策基于国家权力对比,动力来源于国家利益的获取。“只有永恒的利益”成为国际外交政策的核心原则。因而,对接的动力也无需忌讳地聚焦于国家利益。必须设计相互利益收益预期,方可形成可能的对接,通过对接创造共同利益,并就利益合理分配达成一致,推动对接可延续和可发展。只是随着国家行为由国家利益导向型向利益道义混合导向型转变,国家利益外延也逐步扩大,全人类共同利益愈加凸显。从经济利益向政治收益、从现实收益向制度收益、从当前收益向长远收益、从局部收益向全局收益、从官方收益向民间收益等拓展,在对接中形成更加广泛的利益动力范围。

  可见,战略对接中的战略,为国家在国际关系尤其是区域经济合作关系中,为实现本国经济发展目标为重点,以公开的方式,提出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以及其他手段的思路、原则、目标和措施,并对双边及多边、区域及全球合作产生影响。战略对接的过程包括战略的策划、提出、实施、互动、修订、妥协、共建、共享、拓展等全流程环节,也包括单边、双边、多变以及对话、协调、合作等维度。战略对接的状态体现在国家倡议、规划、计划等宏观互动,以及具体政策、项目等微观互动,既包括本国“硬实力”和“软实力”等综合“发展模式”输出,也包括对国际合作规则和治理体系的“书写”。因而,本文战略对接的概念可以表述为:在国家主权管辖权以外的区域合作领域,国家间通过主动磨合和调适,共商共建共享,形成互利和稳定状态的“高阶”合作。

  二、战略对接的相关理论

  从战略竞争与合作角度,战略对接涉及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诸多相关理论。

  (一)管理学领域合作竞争的理论源起

  该理论从合作角度对竞争进行研究,即基于“双赢”基础上的经营方式。从系统论考量,系统具有整体性、目的性、稳定性和适应性,这为企业开展合作竞争提供了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撑。博弈论也是分析合作竞争较为普遍的理论工具,也有学者提出了合作竞争博弈模型。通过博弈机制,合作策略有可能成为提高集体效率的有效途径,不仅能满足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而且也符合整个社会的帕累托原则,较好地解释了合作竞争的必然性。此外,企业间通过合作竞争,也能够显著促进技术创新绩效,而净收益、投资额、双方得益比例和合作历史,会影响合作创新策略的选择。

  (二)国际分工及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支撑

  国际分工理论认为,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产生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逐步成为研究区域经济互动关系的基础理论。随着各国间生产力的竞争和发展,国家内部的社会分工逐步超越国界向纵深和广度延伸发展。由于经济技术水平、自然环境和制度环境等差异,各国间形成“垂直型”“平行型”或者“混合型”国际分工方式。因此,国家间竞争导致国际分工,国际分工又成为国际合作的基础,推动国家间合作从商品贸易向投资合作。随着从产业间合作向跨国公司内合作再向国家间合作制度建设发展,逐步形成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并最终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甚至经济全球化。

  (三)全球价值链及生产网络的理论动能

  全球价值链是价值增值在国际关系中的体现。国际生产网络是生产过程和地理空间、社会制度相结合的生产组织形式。随着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效率不断提升,生产活动逐步向全球分布并形成网络,区域产业结构和产品价值链也逐步发生演进。通过产业转移、边际产业扩张以及国际经济协调等过程,进而形成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以及生产网络的不同位置。基于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价值链分析方法成为国家持久竞争的理论基础。而基于国与国之间专业化分工和规模报酬递增原理,必然伴随超越国家间竞争之上的跨国合作。生产网络跨越了企业与国界的边界,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更加宽阔的市场和发展机遇,也为国家间竞争向合作发展提供了动力和空间。

  (四)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拓展

  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分析国家间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区域主义领域。此外,也有从建构主义角度分析国家间竞争与合作互动关系的“社会化”倾向。而随着对合作效率诉求的不断增强,国家间逐步倾向建构地区治理的合作安排。通过形成区域或者次区域合作机制,在保证区域安全的基础上合作塑造更加稳定的外部安全环境,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作开拓更加广阔的外部市场。无论从西方个人主义向国际合作观发展,还是从中国强调国家命运共同体合作观来看,国际合作不仅将更为全面、普遍、持久和稳固,也将基于国际体系呈现的多元化、分散化和差异性,丰富国家参与国际合作的可选择路径和可操作模式。

  (五)国际关系学的战略竞合理论应用

  战略竞合来源于管理学领域的合作竞争理论。随着考察对象由市场的企业主体向全球经济的国家主体转移,竞合理论应用于国际经济关系中,对国家间经济贸易领域合作与竞争关系提供了理论分析视角。从国际关系角度出发,战略竞合是管理学和经济学中竞合理论在国际关系学中的应用,是更多元、更方便解读国际体系、结构、行为体及过程的全新视角。目前,战略竞合的具体研究方法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历史方法,对国家间战略表达以及合作现实的案例分析,进而进行归纳和总结;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对现实战略互动中的因素体系进行分析,诸如历史渊源、互联互通、投资与贸易、人文与安全等因素。二者均缺乏变量因素的组合分析,更缺乏分析因素的理论框架体系。

  可见,学术界之前在分析研究国家间发展战略关系时,并不使用“对接”表述(英文为co-ordination),多使用的是“竞合”概念(英文为Co-opetitionism),但也没有形成国际关系理论化的概念体系。从管理学的合作竞争、国际分工和经济一体化以及全球价值链和生产网络等理论来看,虽然较好地建构了企业管理、市场竞争、价值链分工和全球生产分工中的合作分析体系,但缺乏从国家政治及安全角度考量,也缺乏对国际秩序和规则的独特性考量,并不能完全来分析国际关系中国家战略互动关系。而国际政治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相关理论虽然建构了国家战略互动的系统分析体系,但过于注重权力竞争和安全竞争,缺乏地缘合作与市场合作的充分考量。尤其是在逆全球化倾向不断升级的新时期,以互利共赢为标志的“新全球化”逐步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焦点,围绕战略对接的理论分析研究亟待深入展开。

  三、战略对接的动力学分析

  战略对接是基于国家间自身利益竞争之上,同时存在互补、共赢的合作,形成竞争与合作相互交织、动态发展的过程。与国际关系传统的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和国家安全范式等分析范式相比,均有不同动力机制。

  (一)现实主义权力对比动力分析

  现实主义理论认为,全球秩序的结构是以国家主权为前提、以自助为基础的无政府状态。国际政治经济机制的运作无一不是建立在大国竞争态势的某种权力均衡格局之下。与现实主义理论相比,对接同样以国家自身力量为基础,并以争取国家自身权力最大化为目标。而对接逻辑起点,从基于国家军事力量保证的领土安全拓展为基于国家经济实力保证的全球化收益,并不将国家权力作为唯一考量,还考量国家间合作的广泛动力,诸如地缘联系以及经贸全球化联系而产生的合作共同需求等。其次,对接在国家权力绝对性基础上,也注重国家权力的差异性以及多样性。一方面,国家权力强弱并不必然代表国际关系主导权的强弱,国家间权力强弱的差异反而提供了国家合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基于经济、外交、军事、文化宗教等构成国家权力的多样性,国家权力强弱只能是相对概念,经济影响力相对较弱的国家,也可能在文化宗教方面更具国际影响力。第三,对接主张国家间各自存量利益此消彼长的竞争并不是唯一路径,合作可以在双方存量利益基础上创造增量利益,形成共同利益基础,促进超越竞争的合作。国家间的战略对接设计和行为实施,取决于对自身国家权力以及双方合作动力的综合判断,以及基于经贸全球化规则体系下的错位协作和互利共赢。

  (二)自由主义规则收益动力分析

  区别于现实主义聚焦国家风险于战争和领土安全,自由主义更多聚焦于国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损益。自由主义分析国家间的战略对接行为以国际关系的无政府自由状态为逻辑起点,将该自由化环境下约束自由的国际制度作为相对独立的变量。对接也认为,国家间制度是国家相互行为的制约,也必然成为实现国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路径和手段。因此,在自由主义聚焦国际制度的基础上,对接进一步将国际制度归源至利益博弈,主张从建构国际制度的基础,即市场竞争与合作的规律,作为国际关系分析的逻辑起点。其次,对接更主张国际制度的“动态性”而非“相对独立性”。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家诉求的不断变化,国际制度所“凝结”的利益均衡也随之变化,形成动态发展过程。第三,对接认为,战略对接的根源是国家间各自利益的博弈,也是国际制度争取与妥协的谈判过程,因而国家与国际制度间存在相互“改造”关系。只要能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国家一方面会主动选择并接受国际制度“改造”,另一方面,也会主动设计并“改造”国际制度。

  (三)建构主义身份认同动力分析

  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解释与预测国际社会中强调社会结构,在体系层面主张行为体之间的文化认同建构国家利益,进而推动国际社会的进程。对接并不否定国家行为与身份认同之间的相互作用,但国家间竞争与合作的核心考量仍然是收益,包括成本降低以及收益增加。一方面,身份认同强弱可以影响国家间信任强弱,进而影响国家间合作成本和收益。如身份认同较强的国家间信任相对较强,合作可预测度较强、不确定性可控,达成合作以及处理纠纷的效率相对较高,进而成本降低、收益增加。另一方面,身份认同可以拓宽更加广泛的潜在合作领域,拓展更大的合作收益空间。其次,建构主义重点关注国家历史凝结以及客观体现的身份认同,而对接也关注当代发展以及主观塑造的身份认同。与此同时,对接也考量国家政体国体、社会公平正义、政府透明公正、市场开放程度、自由贸易水平、国际责任担当、区域一体化甚至通关便利化水平等,形成开放、动态和可塑造的国家身份。

  (四)安全范式国家安全动力分析

  国际安全问题对于任何国际关系理论范式来说,始终是一个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家间相互共识、相互影响以及相互遵守规则的程度,界定国际政治体系无政府状态的不同阶段,并相应确立国家安全考量因素的侧重。此外,基于国家自身实力大小水平,以及相互间实力的对比变化,国家对自身国家安全的认识也呈现相对状态。因此,对接也主张国家安全是国际关系分析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国家安全优先考量和一票否决。其次,对接强调将国家利益划分为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在综合考量的同时,也主张二者相对独立考量,即对国家安全竞争冲突进行搁置,争取国家发展利益合作的最大化。第三,对接也强调国家间发展利益合作的能动性,也就是可以对国家间安全利益竞争产生有益的调和,形成国家发展利益合作修正下的国家安全利益合作。

  可见,战略对接是以国家综合实力为基础,也是通过主动地开放寻求诉求契合点的过程,伴随区域合作秩序和国际治理制度的不断磨合和协调,形成区域经济贸易竞争与合作状态的动态平衡,并反馈强化国家和区域间的身份认同和政治互信,向和平、开放、包容、互利的命运共同体发展。国家间竞争与合作相互制约和相互转换将成为战略对接中的常态。

  四、中国—中南半岛国家战略对接的内容和现状

  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战略对接有一系列的基础支撑,包括:有发展的共同意愿,有维护地区繁荣稳定的共同利益,有国际和地区事务的共同语言,也有理解丝绸之路的相似文化渊源。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中南半岛国家均对“一带一路”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新认知和新反应,并反映在各国战略拟定与表达上,在政策沟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人文交流等各个方面形成对接。

  (一)战略表达方面

  中国于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试图开启对接现有区域经济合作平台的新模式,并提出建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2016年,越南批准未来15年国际经济一体化总体战略,并签发《至2020年融入国际社会总体战略和2030年愿景》,与中国不断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通过互联互通“陆联”和“过境”的国家战略定位,老挝提出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意图成为连接周边国家的陆上枢纽。2004年,柬埔寨提出国家发展“四角战略”,推进地区和世界的一体化进程,同意加快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对接。缅甸于2016财年启动国家出口战略计划,与中国经贸合作基础夯实且互补性较强,可以借此搭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便车”。2016年,泰国正式提出“泰国4.0”高附加值经济模式,并提出横跨北柳、春武里和罗勇三府的东部经济走廊(EEC)。泰国注重国家战略制定和对接,并积极参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等重大合作倡议。2010年,马来西亚推出了转型计划,其“全球温和主义”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包容理念高度契合。总体看来,中南半岛区域国家目前政局总体平稳,冲突并没有代替合作成为主流趋势,普遍认可并积极参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

  (二)政策沟通方面

  中国积极与中南半岛各国建立良好伙伴关系,并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建构政策沟通渠道,借此增强战略对接信息对称。目前,中南半岛区域国家间已形成了包括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LMC)等合作机制,以及中、老、缅、泰毗邻地的“黄金四角”合作等次区域机制。同时,中国的云南、广西以及老挝的丰沙里和越南的老街、广宁等省区也开展地方层面合作,形成常态化的有效反馈渠道和调适平台。可见,各国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以经贸先行扩大利益契合面,以产能支撑巩固利益融合面,并积极畅通战略反馈渠道并引导战略修正,主动建构战略对接的政策约束。但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还未达成双边或者多边官方框架性共识。目前,国家层面主要通过中国—东盟、澜湄合作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机制推动,地方层面主要通过滇缅合作论坛以及云南—老北、越北、泰北合作工作组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等机制推进。

  (三)互联互通方面

  2017年9月,东盟通过了《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此前,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已经形成长效机制,《中国—东盟交通战略规划》制定出台,《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全面有效实施。目前,昆曼公路已全程建成高等级公路。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铁路联盟等已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可全年通航,编制了《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发展规划》。中国—中南半岛国家主要城市之间,已形成比较完善的航空航线网络和运输体系。可见,互联互通是经济走廊建设的优先领域,对促进战略对接起到了良好的基础支撑。但互联互通的跨境设计仍多出于双边考量,以及市场和经济层面需求,缺乏多边联合参与和对安全及民生的全面设计,也缺乏通关便利化措施的统筹推进,导致一些重大互联互通项目难以实施,或者通而不畅。

  (四)经贸投资方面

  2016年,中国继续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中国也是东盟主要的外资来源地,比如柬埔寨、老挝,中国是最大的外资来源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方面,2015年完成自贸区升级谈判,并积极参与RECP(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等。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与东盟国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得很快,正成为中国与东盟贸易的新引擎。与此同时,工程承包、劳务输出、产业园区合作、罂粟替代种植等领域合作稳步推进。但长期以来,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之间缺乏对产业错位的关注与引导,导致贸易格局长期不均衡,不仅中南半岛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状况存在分化情况,与中国的贸易总量也不平衡。

  (五)人文交流方面

  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一大境外游客来源地。中国—东盟文化合作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和创新中心全面运转。此外,中国在东盟国家建立了31所孔子学院和35个孔子课堂,并在泰国、新加坡、老挝和柬埔寨设立了文化中心。中老泰“国际赶摆”、澜沧江国际公开水域抢渡赛等节会活动影响力不断提升。可见,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人文交流合作不断加强,为全面战略对接提供了深厚的民意土壤与环境。但人文交流多聚焦民间和具体项目,智库、媒体和高层间沟通受到诸多限制,也缺乏人文与治国理政、民生医疗、民族宗教、生态扶贫等各方面系统性对接,往往造成影响面单一和影响的短期性。

  综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推进中,战略对接有良好基础支撑,也面临信息沟通不对称、缺乏联合研究和共识协议、利益契合不准、规则体系不健全、外部应对短期性影响等一系列阻碍和挑战,这既是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面临的问题,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面临的普遍问题。在“一带一路”倡议全球推进的各国战略对接中,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是最有条件成为先行先试、经验探索和示范推广的优先区域。

  五、推进中国—中南半岛国家战略对接的对策建议

  国家战略对接的根本,是基于各自核心利益最大化的博弈,也是基于当前与长远均衡收益的考量。战略对接理论是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的包容和超越。在“一带一路”倡议视角下,探索构建战略对接理论框架还需要大量基础研究。针对中国—中南半岛战略对接具体实践来看,应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目标,以建构中国与东盟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为主线,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国家战略对接,统筹推进并率先取得实质成效。具体对策建议包括:

  (一)创造共同利益并合理分配收益

  构建联合沟通与协调机制,找准各自利益契合点,形成优先领域方向和项目清单。以互联互通为首要,科学定位国内功能区布局,合理构筑经济走廊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支撑性基础项目落地,扩大产能及民生合作。加速推进中老、中泰铁路,中缅陆水联运等大项目,探讨建立边境地区经济区和产业园区。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平台整合,探索建立经济走廊建设联合基金,积极支持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开发。

  (二)公平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通过加强高层磋商,切实推动形成基于共识的系列多边框架规划,推动各国就共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达成共识并形成联合框架性文件。积极开展基于拓展合作的联合研究,形成国别及联合等不同层级推进规划。基于各国现实需求,开展双多边项目合作可行性梳理,联合建构不同优先层级和先后时序的项目库,明确各国共同推进责任和差异化权力义务,加大实施早期收获和示范项目带动。

  (三)探索合作中的规范及制度建设

  突出可持续发展目标,基于包容性全球化共建全球治理新秩序,积极参与东盟及澜湄共同体经贸投资规则体系制定。以实现周边外交和中南半岛区域合作2.0版为路径,为东盟共同体合作发展机制化建设发挥先导作用,推动建构绿色、健康、智力、和平的经济走廊合作规则体系。加快各国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口岸通关、边境贸易以及加工、旅游等功能,共同商建边境自由贸易合作规则。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建构良好的营商环境,建构并签署区域一体化便利协议体系。

  (四)积极应对外部行为体介入参与

  协同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基础平台,完善和加强澜湄合作机制,统筹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融入中国—东盟合作机制升级版建设,降低区域内部机制冲突负面影响。优先开展智库和人文交流,强化舆论宣传共识以及学术研究、理论支撑、话语体系沟通认同,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合作保障机制,支撑形成全面合作格局。探讨建立文化、民族与宗教的“一体化”交流国别平台以及区域合作中心平台。鼓励媒体、智库、妇女、青年等交流,打造智库联盟和媒体论坛。

  (五)推进早期收获项目的示范带动

  继续深化在减贫、粮食安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投资与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咨询服务、跨境动植物疫病监控与自然资源保护、农村可持续发展等优先领域的合作。共同设立资源合作中心和环境合作中心。加强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鼓励可持续与绿色发展,加强环保和自然资源管理,可持续和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加强清洁能源技术交流与转让。加强公共卫生合作,特别是在传染病疫情监测、联防联控、技术设备、人员培训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建立疾病监测预警平台,跨境联控传染病,推动传统医药合作。

  (六)构建多层次的争端高效解决机制

  推动高层往来和对话合作,增进次区域互信理解和争端沟通。与澜湄合作机制的领导人、外长等会议平行召开同级别会议。各国外交部内建立合作协调机构或者国家秘书处。开展各国议会、政府官员、防务和执法人员、政党和民间团体交流合作项目,推动治国理政交流。举办合作政策对话和官员交流互访等活动。建立健全各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常态化互访和交流机制。加强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合作。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机制建设和论坛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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