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来源:当代亚太 2017-10-31 11:16:45
作者:潘忠岐
正如尼斯贝特所指出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亚洲人能够更全面地看待事物,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即换位思考,而包括美国人在内的西方人则主要以自我为中心,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中国人内化思维和美国人外化思维的差异还明显地表现为前者更合群,后者更独立。
组织心理学家厄雷(ChristopherEarley)让中国经理和美国经理在几种不同的情境下工作:独立工作;跟来自同一地区、志同道合的人工作;跟来自不同地区、志趣不同的人工作。尽管不论在哪种情形中,经理实际上都是一个人独立工作,但中国经理的业绩在跟来自同一地区、志同道合的人工作时,好于在他独立工作或跟来自不同地区、志趣不同的人工作时,美国经理的业绩则在他独立工作时最好,而在他跟来自同一地区、志同道合的人工作,或跟来自不同地区、志趣不同的人工作时则没有什么差别。
在中国,一个人与所在单位和同事的关系比在美国重要得多。在中国,个人更换单位或移居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融入一个集体。在美国,个人更换单位或移居则主要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能力。就像尼斯贝特所说的,“美国有时是这样一种地方,如果你要声称自己了不起,那么你得证明大约每隔五年左右你就更换一次电话区号”。
中国人之所以更合群,在于他们认为世界是复杂的,是由连续不断的物质构成的,从整体比从片面理解世界要容易得多,通过集体适应世界比通过个人要容易得多。美国人之所以喜欢独立,是因为他们认为世界是相对简单的,是由孤立的物体构成的,理解世界不用考虑它们的背景,控制世界则最好由自己一个人来完成。由于中国人喜欢适应环境和形势,美国人更愿意控制环境和形势,且高度倾向于个人控制,因此,控制感对于中国人而言远没有对于美国人那么重要。
调查表明,“西方人似乎认为对事物直接和亲自的控制对于他们至关重要,而亚洲人却倾向于认为,如果与他人同舟共济,那么结果对于他们来说可能会更好一些”。对于中国人和美国人的这种社会心理差异,尼斯贝特认为,“东亚人生活在相互依赖的世界,自我是整体的一部分;西方人生活在自我是单一、自由个体的世界。东方人重视成功和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反映了他们所属的群体的优越。西方人重视这些东西则是因为它们是个人优越性的象征。东方人重视和睦相处,并为此而进行自我批评。西方人重视个性,并力求自我完美。东方人高度迎合他人的情感,并致力于实现人际间的和谐。西方人更在意了解自己,并愿意为实现公平而牺牲和谐。东方人可以接受等级制度和群体控制,西方人则更喜欢平等和个人行动空间”。
内化思维还使中国人在与他人互动时很在意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只有在明确双方关系定位的情况下才知道如何与对方打交道。外化思维则使美国人在与他人互动时很在意对方是否跟自己志同道合,甚至只有在明确对方属性定位的基础上才知道如何与其打交道。正如金耀基所指出的,在中国社会中,个体只有知道了对方同自己的关系之后才知道如何与对方打交道。中国人在与他人打交道时必须首先知道对方是谁,跟自己是什么关系,然后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如何与对方进行有效的互动。美国人生活在以契约为基础的法理社会,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在与他人打交道时没有必要先知道对方是谁,跟自己是什么关系,但美国人在意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志趣相投,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共识,只有先明确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属于同道中人,才知道如何与对方进行有效的互动。
这种思维差异在中美两国对外关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中国只有明确了与另一个国家的关系才知道如何与其打交道。因此,中国在发展对外关系时总是致力于首先明确与他国的关系,对各个双边或多边关系进行定位,并与对象国达成共识,而不是单方面给对象国定性。在此基础上,中国强调任何双边或多边问题都必须放在这种关系定位的框架下进行处理。中国致力于与美国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并与世界很多国家构建各式各样的战略伙伴关系,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体现。
美国在发展对外关系时则总是致力于确定对方是自己的朋友还是敌人,判定的标准主要是对方是否分享美国的价值观。或许,对于美国人来说,只有知道了对方是什么样的国家之后才知道如何同其打交道,尤其要明确对象国是自己的敌人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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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当代亚太 2017-10-31 11:16:45
作者:潘忠岐
1问题的提出
自2013年以来,学术界对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研究已经明显呈递减趋势。这一现象可以从相关论文发表的数量上直观地观察到。特朗普赢得美国大选似乎使人们对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前景更加感到迷茫。然而,就在相关研究热度大减之际,美国国务卿蒂勒森却在首次访华期间代表新上台的特朗普政府明确表示,美国要同中国本着“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发展双边关系。尽管他并没有直接使用“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这个说法,但其表态却在很大程度上表明,美国政府希望按照中国提出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基本规范发展两国关系。2017年4月,中国领导人与特朗普总统在海湖庄园的会晤不仅在战略上重新确定中美关系的“新定位”是“合作”而不是“对抗”,而且在机制上建立和启动了外交安全、全面经济、执法及网络安全、社会和人文四个高级别对话。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如何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
中国提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倡议之初,虽然并未完全被美国接受,但也未遭到美国的反对和抵制。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3年6月与中国领导人在安纳伯格庄园会晤期间,以及美国副总统拜登于2013年12月访华期间先后表示,美方愿同中方一道致力于构建“面向21世纪的新型大国关系”。2017年年初,美国国务卿蒂勒森访华期间重提“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内涵,以及随后两国元首在首次会晤期间对保持中美关系良性发展达成的重要共识,无疑进一步表明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愿意接受中国的倡议。然而,即使美方完全接受中方倡议,也并不意味着中美已经或必然会建成“新型大国关系”。20世纪90年代后期,克林顿政府曾经接受中方有关建设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的倡议,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构想不仅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反而成为美国媒体嘲笑的对象和反对党攻击执政党的把柄。中美关系也很快随美国政府更替而陷入新一轮波动。为避免重蹈历史覆辙,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路径选择必须切实可行,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必须防止中美两国人民思维方式的差异成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障碍。
在如何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问题上,中美学者都提出过建议。概而言之,中方学者的主要建议是:中美双方应加强高层互访和战略沟通,促进务实合作和增信释疑,摒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妥善处理矛盾和管控分歧等。美方学者的主要建议是:鼓励双边投资和扩大双边贸易,强化双边对话机制,加强两军合作和战略对话,改善危机管理和分歧处理机制,建立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竞争的管理机制,开展高层次的合作项目,妥善处理第三方因素,在亚洲经济和安全机制建设中互不排斥,共同应对全球挑战等。
表面上看,中美双方提出的构建路径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双方的核心关切存在很大差异。相比而言,美方比中方更关注机制建设和合作的具体成果。而这种差异在更深的层次上源于中国人与美国人思维方式的不同。
首先,中方提出的某些建议反映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却与美国人的思维方式相悖,并因此很难落到实处。例如,中国人经常强调“要以中美关系大局为重”,反对美国在涉台、涉藏和人权等问题上破坏中美关系,但美国人并不把中美关系的稳定发展作为其政策目标,甚至认为中美关系好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国在中美关系中的利益诉求是否得到满足。
其次,有些建议把目标和手段混为一谈。例如,“不冲突、不对抗”是“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内涵,即建设目标之一,它意味着双方不以冲突和对抗的方式处理分歧和矛盾,但这是目标而不是手段,如何让中美做到“不冲突、不对抗”才是手段,才是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路径。最后,有些建议过于原则性,甚至是双方基本上都做不到的。
例如,“摒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这一点一方面不具有任何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不仅美国做不到,中国也做不到。因为它事关思维方式,而思维方式在很长时间内是不变的。此外,有些建议实际上是我们多年来一直在做的,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它们并没有避免中美关系的起伏波动,因此接下来能否在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令人怀疑。
既有研究大多从历史经验、共同利益、战略互信、机制建设等视角提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具体路径,相对而言缺乏思维方式的视角。而在笔者看来,思维方式的差异对于我们认识中美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问题上有何分歧,以及如何解决这些分歧是非常有启发意义的。归根结底,中美两国之间的互动既是两种行为方式的博弈,更是两种思维方式的较量。因此,中国作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倡议的发起方,在构建路径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应着眼于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做到“对症下药”。
政治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东方人与西方人在思维方式上存在很大差异。几千年来,东方与西方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思想体系。人的思维过程跟世界观密切相关,社会实践产生世界观,世界观决定思维过程,思维过程反过来为世界观和社会实践提供佐证。因此,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然而,这种不同却很晚才被(尤其是西方)社会心理学家认识到并通过实验加以证明。在很长时间里,西方人都坚信世界上所有人都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思维。因为在他们看来,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基本认知过程,文化的不同只是信仰的不同而不是认知过程的不同,推理过程遵循严格的逻辑规则且独立于被推理的事物。
美国密歇根大学心理学教授尼斯贝特(RichardNisbett)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对此展开了研究。他和另一位合作者一起撰写了一本有关推理的书,并将其命名为《人类的推理》,而不是《西方人的推理》,尽管他们的研究对象实际上只是西方人,甚至只是美国大学生。在他看来,认为世界上所有人都按相同的方式进行观察和推理的观念在西方人中根深蒂固。他本人改变这种观念是因为受到了一位中国学生的挑战。这位学生跟他说:“你知道吗,你与我之间的差异在于我认为世界是一个圆,而你认为世界是一条直线。”“中国人认为事物在不断变化,但总是回到原始的某个状态。中国人关注范围广泛的事件,探究事物之间的关系,认为不了解整体就无法理解局部。西方人生活在更简单、更确定的世界,关注显著的物体或人而不是更大的画面,认为他们可以控制各种事件,因为他们知道支配物体行为的规则。”尼斯贝特通过一系列社会心理学实验,揭示了亚洲人与西方人思维方式的显著差异。
在很大程度上,中国人与美国人思维方式的差异跟亚洲人与西方人思维方式的差异具有可比性,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差异、关系思维与类属思维的差异、有机思维与机械思维的差异、内化思维与外化思维的差异。这四个方面的差异对于中美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具有不容忽视的寓意。从中方的视角来看,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必须研究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让美国人易于接受和推行的构建路径,而不能一厢情愿地把我们的想法强加给美方。
2辩证思维与逻辑思维
相对而言,中国人更喜欢用辩证的方式进行思维,而美国人更喜欢用逻辑的方式进行思维。辩证思维倾向于认为事物总是有正反两个方面,矛盾的存在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源,事物在不断发展变化,对矛盾的解决最好寻求折中的办法。逻辑思维倾向于认为事物是相对稳定的,不能存在矛盾,矛盾一定会以某种非此即彼的方式得到解决。尼斯贝特强调,“西方人似乎觉察不到他们自己所坚守的一些逻辑原则的力量,这股力量直接和东方的辩证法精神相抵触。
这些原则包括同一律——一事物就是一事物本身而不是他事物,以及非矛盾律——一个命题不能既真又假。西方人所坚持的这一逻辑原则和东方的辩证法精神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彼此直接对抗的”。诚然,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中不乏逻辑思维的因素。中国古代的名家和墨家就非常强调逻辑,并提出了非矛盾律和排中律,与西方人的逻辑思维并无二致;美国人的思维方式中也不乏辩证思维的因素,黑格尔、康德、费希特和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对包括美国人在内的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但总体而言,逻辑思维并没有成为中国人的主流思维方式,辩证思维也没有成为美国人的主流思维方式。
尼斯贝特及其研究团队通过实验揭示了中国人的辩证思维和美国人的逻辑思维的显著差异。他们让密歇根大学的学生选择更喜欢用哪种方式来反驳亚里士多德有关较重物体先落地的假说。备选方案中一个是辩证论证,另一个是逻辑论证。辩论论证的过程是:亚里士多德的假说建立在物体下落过程中不受任何其他环境因素影响的基础上,而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设想有两个重量不同的物体,重的叫H,轻的叫L。如果把这两个物体放在两种不同的环境中,如把H置于有风的天气中,而把L置于无风的状态下,那么有风和无风的环境就会使结果不同。
由于这些背景因素的影响总是存在的,因此,最初的假说一定是错误的。逻辑论证亦即伽利略的论证,其过程是:假如有两个重量不同的物体,重的称为H,轻的称为L。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假说,H比L落地更快。现在,假如把H和L捆在一起,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L加上H比H重,因此,根据最初的假说,L加上H应该比H落得更快。但在把两个物体捆成一体的情况下,因为L比较轻,会使H减速,因此L加上H应该比H单独落得更慢。根据最初的假说,L加上H比H单独落得既快又慢。这是矛盾和荒谬的,因此最初的假说一定是错误的。结果,大多数中国学生都倾向于选择辩证论证,大多数美国学生则倾向于选择逻辑论证。二者在思维方式上的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他们如何反驳亚里士多德的重力假说上,而且还体现在他们如何看待上帝存在等其他问题上。因此,尼斯贝特得出结论,大多数中国人喜欢辩证论证,大多数美国人喜欢逻辑论证。
中国人的辩证思维和美国人的逻辑思维之间一个非常显著的差异在于,前者接受矛盾,后者排斥矛盾。中国人认为,矛盾是无所不在的,任何一个事物实质上都是一个矛盾体,矛盾的存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在中国人的思维传统中,根本不存在A与非A的对抗,相反,A实际上暗含了非A的情况,与非A是不可分离的,A甚至会在一定条件下向非A转化。因此,对待矛盾的办法不是用一方取代另一方,而是减少矛盾双方的对抗性,达成某种中和状态。美国人则相反,他们不能容忍矛盾的存在,不仅对矛盾有天生的恐惧,而且总是致力于消除矛盾。在美国人看来,如果一个命题与另一个命题存在矛盾,那么其中一个命题必然是错误的,因此需要否定它。这种无矛盾的原则是逻辑思维的典型写照。就像尼斯贝特所解释的,尽管黑格尔的辩证法也讲矛盾,但他总是试图用合题来解决正题与反题之间的矛盾。与黑格尔最终寻求矛盾的消解不同,中国人的辩证法容忍和接受矛盾的存在,寻求超越矛盾,并利用矛盾更好地观察和理解事物。
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矛盾和分歧,大多数中国人无论作为当事人还是调解人都会寻求中庸的解决之道,通过双方各让一步,达成某种妥协。相比而言,美国人更喜欢明确断定谁对谁错、谁是谁非,并要求错和非的一方向对和是的一方做出让步。作为当事人,美国人倾向于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要求对方做出让步。作为调解人,美国人倾向于支持占理的一方,并要求失据的一方让步。因此,出现矛盾和分歧时常常需要公正的第三方如律师介入,根据某种普遍规则如法律来裁决哪方是对的。尼斯贝特以母女冲突为例,发现72%的中国人会选择辩证的解决办法,而美国人中只有26%会选择辩证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则会致力于通过非此即彼的方式找到冲突的解决办法,并要求一方做出改变,而另一方完全不需要做出任何改变。
在国际关系中,中国也总是认为与他国存在不一致是正常的,并主张任何矛盾和危机都需要当事双方通过妥协的方式达成和解,而任何第三方都应扮演“劝和促谈”的角色,而不是充当最终的仲裁者。这或许可以解释中国在面对领土和领海纠纷时,为什么既不喜欢诉诸国际法,也不欢迎持偏袒立场的第三方介入。中国提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要实现“不冲突、不对抗”,是指两国不以冲突和对抗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分歧。美国则一般很难容忍他国与自己有不一致的地方,特别是在政治体制方面,并总是试图让他国做出与自己保持一致的改变,即使对自己的盟国也不例外。在调解国际危机的过程中,美国不仅喜欢充当最终的仲裁者,而且常常偏袒其中一方,压另一方做出让步。这或许可以解释美国解决巴以冲突、乌克兰危机和南海纠纷的基本政策。
中国在“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倡议中提出的“不冲突、不对抗”,在美国人看来,要么是指根本没有矛盾和分歧,要么是指以一方屈服于另一方的方式解决矛盾和分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中国人喜欢用“既是……也是……”或“两者都……”的方式理解和对待矛盾与分歧,对问题的解决坚持一种既此又彼的中庸思维。相对来说,美国人则喜欢“不是……就是……”或“要么……要么……”的方式理解和对待矛盾与分歧,对问题的解决坚持一种非此即彼的极端思维。
由于中国人和美国人对待矛盾的看法截然不同,他们对事物发展变化的理解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在中国人看来,世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不断产生矛盾,矛盾双方经过不断转化而使事物实现新旧更替,但事物的发展过程是纷繁复杂的,而不是直线式的。
美国人倾向于把世界看作静态的而非动态的,通常认为事物的变化不大,即使确实在变,未来的变化也会和现在的变化一样,会沿着同一方向,甚至以同一个速度进行。在这一点上,中国人与美国人的看法几乎南辕北辙。中国人不仅认为事物在不断变化,而且强调事物的变化不会沿着一个特定的方向和速度进行,而是随时可能改变方向和速度。
在尼斯贝特组织的一次实验中,中国学生和美国学生根据12张表示变化趋势的曲线图,包括世界经济增长率和癌症死亡率等,预测接下来的发展趋势是上升、下降,还是保持不变。结果,美国人比中国人做出了更多与图示趋势一致的预测,即如果某种趋势呈上升势头,美国人比中国人更有可能做出接下来将继续上升的预测,反之亦然。
中国人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会出现逆转的人数是美国人的好多倍。因此,尼斯贝特认为,美国人的思维方式传承于希腊哲学,而希腊人就像交往理论家罗刚(RobertLogan)所指出的“是线性的、非此即彼的逻辑思维取向的奴隶”。与之相比,中国人的思维是动态的,深谙物极必反的道理。对于中国人来说,在一定方向上的迅速变化往往预示着不久的将来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诸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类说明矛盾转化的谚语,已经成为中国人思维方式中的重要基因。
福山在冷战后提出的“历史终结论”或许是美国人静态思维的一种终极表现。福山仿照黑格尔的“历史终结”说,认为冷战最终以资本主义和民主制度的全面胜利而结束,两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对抗最终以一方战胜另一方而使矛盾得到消解,历史就此走向终结。尽管亨廷顿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提出了“文明冲突论”,认为地缘冲突会在冷战后从以国家为中心转向以文明为中心,历史会在新的矛盾中延续,但更多的美国人宁愿相信“历史终结论”而不是“文明冲突论”。
美国人甚至坚信,世界上每个人在内心里其实都是美国人,如果不是,那也只是时间问题,他们迟早会是这样的。因此,世界最终会实现美国化。对于喜欢动态思维的中国人来说,不论黑格尔还是福山,认为历史会终结的看法实在是再滑稽和荒谬不过了。而亨廷顿尽管反对“历史终结”说,但其“文明冲突论”认为西方文明最终会战胜非西方文明的观点也使之难逃美国人逻辑思维的桎梏,而与中国人的辩证思维相去甚远。
中国人动态思维与美国人静态思维的不同还在于,前者认为渐进的变化多于激进的变化,因此通过渐进的方式解决问题优于激进方式,而后者认为要么没变化,要么就是激进的变化,因此,用激进的方式解决问题优于渐进方式,用渐进方式往往会使问题越来越难以解决。
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是,中国人在治病过程中更喜欢通过慢慢调理来使身体重新恢复平衡,而治病的最佳方式是防病,有所谓“上医治未病”一说。相对而言,美国人更喜欢手术,即通过快速切除身体某个存在功能障碍或患有疾病的部分来治病。因此,在西方国家相当盛行的手术治疗,尽管现在也越来越多地被中国人接受,但却不是中国人的首选方式。因为在中国人看来,手术在切除患病器官的同时会破坏它与其他器官的关系,而导致该器官生病的根源可能并没有消除。
此外,中国并不急于解决台湾问题、南海和东海纠纷以及各种国际危机,宁愿长期搁置争议,而不愿诉诸激进的办法,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中国人的渐进思维使然。而美国在处理反恐和防扩散问题,以及解决各种国际危机时往往缺乏耐心,总是希望尽快消除矛盾,甚至不惜使用武力,这不能说与美国人的激进思维没有关系。
3关系思维与类属思维
中国人和美国人都承认事物之间的关联性,在他们的认知中,都会把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联系起来。但他们在不同事物之间因何产生关联的问题上却存在分歧。中国人和美国人在这方面思维方式的差异不在于他们是否看到了事物之间的联系,而在于他们如何看待事物之间的联系,以及他们在事物之间看到了什么样的联系,或者说他们更喜欢依据什么因素或准则把事物关联起来。
一般而言,中国人更倾向于遵循一种关系思维,把不同种类的事物根据它们之间的某种特殊关系将其关联起来,美国人则更倾向于遵循一种类属思维,把同类事物关联起来,往往看不到不同种类事物之间的关联性甚至把类属不同的事物对立起来。诚然,关系思维与类属思维的这种分野也是相对而言的,中国人的思维中也有类属思维的成分,如把具有某种共同属性的事物归为一类,有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说。
但是,中国人大多更喜欢并善于看到异类事物之间的关系,从关系的角度对问题的形成进行归因。同样,美国人的思维中也不乏关系思维的因素,有时也会把具有不同属性的事物关联起来。但在很大程度上,美国人的主流思维方式是从类属的视角看待事物之间的关联,更喜欢并善于看到同类事物之间的关系,根据类属对问题的形成进行归因。
发展心理学家邱良黄(Liang-hwangChiu)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做过一个非常有趣的实验,来说明中国人和美国人对关系的认知存在明显差异。他让一组中国儿童和一组美国儿童,根据他们各自喜爱的衡量标准,在草和鸡之间选择一个跟牛进行匹配。结果,大多数中国儿童将草与牛关联起来,大多数美国儿童则把鸡与牛关联起来。邱良黄发现,中国儿童喜欢根据事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组,他们把草与牛关联起来,是因为“牛吃草”。美国儿童则喜欢从类属的视角进行分组,他们把鸡与牛关联起来,是因为鸡和牛都是动物,属于同类,而草是植物,属于另类。
尼斯贝特及其团队在此基础上对来自美国和中国的大学生进行了类似的实验。他们让受验者从一系列三个一组的单词中选择两个关联性最强的进行组合,如熊猫、猴子和香蕉。结果,美国学生明显更倾向于根据类属把熊猫和猴子关联起来,而中国学生则更倾向于根据关系把猴子和香蕉关联起来。
对于美国学生来说,熊猫和猴子都是动物,属于同类,而香蕉是植物,属于异类。对于中国学生来说,猴子和香蕉更为匹配是因为“猴子吃香蕉”。这个实验不仅进一步验证了邱良黄的实验,而且还表明儿童时期形成的思维方式足以延伸到成年时期。尼斯贝特的结论是,西方人比东方人更倾向于对事物进行归类,而东方人比西方人更倾向于从关系的角度对事物进行描述。
之所以中国人会形成关系思维,而美国人会形成类属思维,在很大程度上跟他们迥异的社会背景相关。也可以说,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反映了中国人的关系思维与美国人的类属思维之间的差异。按照19世纪德国社会科学家托尼的区分,中国社会(以及大多数东方社会)属于礼俗社会,美国社会(以及大多数西方社会)属于法理社会。礼俗社会建立在各种关系的基础之上,如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并且有赖于团结统一和相互协作的观念。法理社会建立在讨价还价和契约的基础之上,往往涉及商品和劳动的交换,因此离不开法律和规则。礼俗社会常常被称作集体主义社会,而法理社会常常被冠以个人主义社会的称号。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从关系和类属的视角形象地阐释了中西方两种社会的差异。他认为中国社会的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其中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人,而是以社会关系组合起来的各种关系体。在中国社会中个体不能独立存在,而是必须存在于某种社会关系中。他把中国社会中的个人比喻为投入水中的石子。
他说:“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同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因此,社会关系的网络在横向上取决于社会关系的亲疏远近,在纵向上取决于社会关系的长幼尊卑。中国社会在本质上是一种家庭主义社会,社会秩序通过差序格局的方式构建。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也指出,中国社会既不是个人本位,也不是集体本位,而是伦理本位。而伦理就是关系。
因此他说:“伦理本位者,关系本位也。”在他看来,“人一生下来,便有与他相关系之人(父母,兄弟),人生且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如此则知,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是种种伦理,伦者,伦偶,正指人们彼此之相与,相与之间,关系遂生”。关系于是对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至关重要。
西方社会的情形与此截然不同。费孝通认为,西方社会的结构是一种“团体格局”,其中每个个体都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且通过社会契约结成一体。他说,西方社会是“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
在费孝通看来,西方社会中的个体就像是一根根的木柴,既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进行不同组合,成为大小不等的一捆捆的木柴,而将他们捆绑在一起的不是各种社会关系,而是社会契约,每个团体之间的界限是非常分明的。因此,西方社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体主义社会,社会秩序通过根据某种规则进行组团的方式构建。
中国人的关系思维与美国人的类属思维之间的差异不仅在于中国人更易于看到事物的关系,美国人更易于看到事物的属性,而且在于他们对问题的形成具有不同的归因偏好。中国人并不否认事物的属性,甚至也常常用属性来理解事物。例如,阴阳就是事物的两种基本属性。但中国人并不认为事物的属性是单一的和固定不变的,而是认为任何事物的属性都具有阴阳两个方面,因此都是矛盾体,而且事物的属性会随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即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对于中国人来说,属性取决于关系,是由关系决定的。
因此,改变关系就可以改变属性,属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认为属性复杂、多元、可变,与中国人的辩证思维强调矛盾和变化是一脉相承的。而矛盾和变化意味着在讨论某个事物时,不考虑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及其以前的状态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中国人看来,没有事物是孤立的,任何事物都不能独立存在,总是与众多不同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要了解某个事物就要了解它的各种关系。
因此,从关系的视角理解和看待事物优于类属视角。美国人不同,他们倾向于认为事物的属性基本上是一成不变的,是属性决定关系,而不是关系决定属性。要知道事物如何发展,人如何行事,首先需要知道其属性。尼斯贝特通过实验告诉我们,美国人对物体的感知是完全脱离其环境的,某个物体在最初的环境中和在新的环境中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美国人倾向于在不考虑各种关系的情况下把握事物的属性。
对于美国人来说,不仅属性是一种脱离环境和各种关系的抽象的存在,而且属于某个范畴的物体往往具有某种共同属性,从一个物体的属性可以推断属于这个范畴的其他物体的属性。认为属性简单、不变,且具有普遍适用性,与美国人厌恶矛盾和变化的逻辑思维是一致的。因此,尼斯贝特提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东亚人更多地从关系的角度看世界,西方人则更多地从可以归入各种类属的静止物体的角度看世界”。
关系思维和类属思维的差异必然使中国人和美国人形成不同的推理方式。相对而言,中国人会倾向于认为一件事情或某种行为的发生总会有多种原因,是由多种关系促成的。而美国人会倾向于认为一件事情或某种行为的发生常常是由事物的属性或行为者的本性决定的,其他可能相关的因素大多可以作为干预变量予以排除。
1991年,美国艾奥瓦大学的一名中国留学生在没有得到奖学金,且上诉未果之后,枪杀了自己的同学和相关人员,随后自杀。同年,美国密歇根州的一名邮递员在丢了工作,且上诉未果之后,枪杀了自己的同事和相关人员,随后自杀。这两起枪杀事件非常相似,但在追问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时,中国人和美国人却形成了相当不同的认识。
研究者通过比较大量媒体报道后发现,对于中国人来说,主要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恶化,也就是环境的改变导致了这两场悲剧的发生。而对于美国人来说,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因素不是社会背景,而是凶手的性情,包括性格、心理、生活态度等因素。因此,在中国人看来,只要改善了他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就可能不会犯下谋杀的罪行,类似的悲剧无疑是可以避免的。而在美国人看来,谋杀行为是谋杀者的本性使然,即使社会环境改变了,谋杀也是不可避免的,谋杀者不在此时此地也会在彼时彼地犯下谋杀罪行。
由于归因偏好的不同,中国人和美国人在处理各种现实问题时表现出相当不同的取向。相对来说,中国人更喜欢求同存异,美国人则更倾向于去异求同。辩证思维使中国人更能接受差异和矛盾。在中国人的思维中,差异和矛盾的存在不仅正常——因为两个事物既不会走向绝对的同,也不会走向绝对的异,而且能够通过改善关系加以化解——因为两个事物的矛盾属性是由它们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因此,对待差异和矛盾的方式应该是求同存异,而不是去异求同。
相反,逻辑思维使美国人很难容忍差异和矛盾。在美国人的思维中,差异和矛盾是要消除的,否则两个事物就很难相处,而消除差异和矛盾的最佳方式应该是根据普遍规则让不同的事物同质化,即去异求同,因为属性决定关系。中国人的异质思维以“和而不同”的中“和”状态为指向,而美国人的同质思维则以非此即彼的道路选择为指向。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中国人特别重视各种社会关系的构建与维系,希望自己的朋友越多越好。美国人则特别重视社会契约的构建与维系,并不在意自己的朋友是多还是少。1985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平均每个美国人只有三个私人朋友。而2006年的调查发现,美国人的平均朋友数量由三个减少到两个。
在发展国际关系的过程中,中国一再强调求同存异的原则,也希望自己的朋友越多越好,并致力于通过明确友好的双边关系来妥善处理与他国的分歧。相比而言,美国追求的是让其他国家跟自己保持一致,特别是在政治体制方面,实现美国化,或要求其他国家与某种所谓的“普世性”国际规则保持一致。这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为什么中国人提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概念,而美国人却对此疑虑重重。
对于中国人来说,中美关系的积极定位会有助于两国化解矛盾和分歧。但对于美国人来说,中美在政治体制上存在难以调和的差异,属于两类截然不同的行为体,怎么可能在中国不实现美国化的前提下建成“新型大国关系”?在吴本立(BrantlyWomack)看来,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关系逻辑”,而美国人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交易逻辑”。
“关系逻辑”的基本假定是,只要双方维持一种友好和稳定的关系,他们都会变得更好。而“交易逻辑”却要求双方的身份要对称,交换要对等。因此,他说:“当中国用关系逻辑处理国际关系时,其行为旨在优化关系,而不是优化交易。在这种模式中,中国不会利用其实力优势让自己在每次交易中获益最大化,而是宁愿让互惠关系更稳定。”在他看来,“这一点跟当代西方人的态度截然不同,后者会倾向于以自己的规范为基本标尺,在必要的时候甚至通过施压,要求他人与其保持一致”。
4有机思维与机械思维
中国人在看待事物时不仅看到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把一事物与他事物关联起来,而且看到该事物本身各个组成部分间的关系,把不同部分关联起来,并看到该事物此时与彼时的关系,把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状态关联起来。这种注重背景、整体和连续性的思维是一种有机思维。与之相比,美国人在看待事物时不仅看不到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甚至喜欢将一事物与他事物剥离开来,进行孤立的分析。
而且,美国人在看待一事物本身时也喜欢抽丝剥茧,把事物分解成各个组成部分,把事物的发展分解成各个阶段,而每个部分和每个阶段在他们看来都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这种强调本原、个体和离散性的思维是一种机械思维。尼斯贝特的研究清晰地揭示了中国人的背景思维、整体思维和连续思维与美国人的本原思维、个体思维和离散思维之间的差异。他说:“现代亚洲人跟古代中国人一样从整体主义的角度看世界:他们有更宽阔的视野,尤其是看到了大量的背景事件;他们善于观察各种事件间的关系;他们认为世界是复杂的,是极其易变的,其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的;他们认为事件的发展总是在两个极端之间进行循环;他们还认为对事件的控制需要与他人协调。
现代西方人则像古代希腊人一样,从分析和本原主义的角度看世界:他们认为物体是离散的,独立于其环境;他们认为事物如果最终要变动的话会进行线性运动;他们还认为是他们自己在亲自控制事件,即便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亚洲人和西方人的世界观不仅在概念上不同,而且在实际看世界的方式上也存在极大差异。
亚洲人看到的是大画面,看到的是与环境处于某种关系中的物体,因此,他们很难从外表上把物体跟其环境区分开来。西方人在聚焦物体时轻视背景,他们看到的处于一定环境中的物体和关系要比亚洲人少得多。”中国人的有机思维和美国人的机械思维不仅体现在他们如何看待事物上,更体现在他们如何处理问题上。中国人往往从有机思维出发,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美国人则从机械思维出发,强调用普遍原则指导行动。前文所述中国人和美国人归因倾向的不同,就是前者的有机思维有别于后者的机械思维的某种写照。中国人倾向于把谋杀事件的发生归因于多种因素,特别是谋杀者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美国人则倾向于将其归因于谋杀者本人的性情。
对于中国人来说,了解一个事件或某个行为而不了解其背景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认识。这种背景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系统思维,就是把该事件和该行为与他事件和他行为联系起来,并将其作为更大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来看待,因此也是一种整体思维。对于美国人来说,环境和背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物体或行为者本身的属性,因此,要了解一个事件或某个行为必须将其不断还原,直至找到物体或行为者的某种本原属性为止。这种本原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还原主义思维,认为某事件或某行为的发生是施动者的本原属性使然,因此也是一种个体思维。
尼斯贝特指出:“西方人关注的主要是处于焦点的物体或人,亚洲人关注的主要是背景以及物体与背景之间的关系。西方人倾向于认为事件的发生是由物体引起的,亚洲人倾向于认为环境具有更大的影响。”在他看来,中国人不仅比美国人更关注背景和环境,能够更准确地感知事件间的关系,而且总是认为事物以整体的形式存在,不可能是互不关联的物体的某种机械集合。
中国人的有机思维与美国人的机械思维的差异与中国人的辩证思维、关系思维与美国人的逻辑思维、类属思维的差异是一脉相承的。正如尼斯贝特所言,“看到一块木头,中国哲学家看到的是由单一物质组成的或由几种物质水乳交融构成的无隙整体,而希腊哲学家看到的是由多个微粒组成的物体。世界究竟是由原子构成还是由连续不断的物质构成,这个问题在希腊争论不休,在中国却从来没有成为过争论的话题”。
中国人的有机思维与美国人的机械思维的差异或许更明显地表现在中医与西医两种诊断和治疗思路上的不同。中医把人体理解为宇宙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五脏六腑是构成这个系统的核心要素,所有要素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从而构成一个整体。中医沿用中国古典哲学的阴阳五行学说,用五行的生克乘侮来描述人体系统的内在运行机制。中医五行学说中的“木火土金水”并非五种物质,而是指不同脏腑之间的关系,这与古希腊医学中“火水土空气”四元素说是不同的,后者关注的是客观物质,而不是物质之间的关系。
在中医看来,人生病的主要根源在于人体内各种力量的动态关系失去了平衡,因此,医治的主要思路是让人体内失去的平衡重新恢复。西医在很大程度上把人体理解为由各个器官组合而成的整体,人体的各个部分具有不同的功能,但彼此之间并不存在生克乘侮的关系。人生病的主要根源在于人体的某个器官不再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医治的主要思路是让该器官重新恢复功能或阻止病变器官对人体构成伤害。中医和西医在诊断方面的差异在于:中医主要使用外内法,即《黄帝内经》“以外揣内”的诊治方法,并逐步发展为脏象学说;西医则主要使用内外法,即通过直接检查人体内部,解剖病灶,以至生化分析,自内而外地发现疾病的根源。因此在医学界有“中医辨证、西医辨病”之别。
在一定程度上,中医不像西医那样采用抽丝剥茧、寻根究底的还原方法进行诊断,是因为中医认为这种诊断方法本身既是不必要的,会对人体系统的内在平衡造成不必要的破坏,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疾病的根源未必存在于失去功能的器官本身。
同理,西医不像中医那样采用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的“八纲辩证”法,主要是因为西医认为这种诊断方法本身既是不必要的,因为人体是各个器官的某种机械组合,疾病可以最终归因于发病的某个器官,也是不科学的,因为疾病的根源在于发病器官的属性发生了改变,不了解该器官发生了什么病变就不可能进行科学的医治。在治疗思路上,中医与西医最大的差别在于,中医强调人体的自我调节,西医注重外在力量的介入。中医视人体为动态系统,防治疾病多从增强人的自我调节能力入手。
西医视人体为机械构造,防治疾病多沿用几千年前就已经盛行的介入疗法,如通过手术切除病变部位,或用人造器官进行替代。尼斯贝特因此指出,“(西医的)观念认为,切除失去功能或病变的某个身体部位是有益的,不用顾及该部分与其他部位的关系。这种观念在中国人看来思维太过简单因此无法接受。相比而言,手术在西方社会已经使用几千年了”。不论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还是在各种事务的处理上,中国人大多都会从有机思维出发,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美国人则从机械思维出发,强调用普遍原则指导行动。中医讲究随症立方,即根据病人的具体病症确定医治的药方,而不是用同一种药方来治疗看起来相似的疾病。
例如,一个儿童和一个老人同时患了同一种流感,对治疗儿童有效的药方对于治疗老人可能就是无效的,因为他们自身的身体条件不同。西医则讲究立方待症,即把相似的疾病进行归类,并开发针对不同疾病的不同药方,用同一种药方来医治同一类疾病,而不论病人在其他方面有何不同。一个儿童和一个老人如果患了同一种流感,就应该用同一种药方进行治疗,至多在剂量上有所不同。中国人的关系思维在日常生活中也表现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例如,在中文中用来表达主体“我”的词汇有很多,如何使用完全取决于说话主体与说话对象之间的关系。美国人的类属思维强调超越于语境的抽象原则,在英语中讲主体“我”的词只有一个,使用时不分语境、不论说话主体与说话对象之间的关系。中国人尽管并不否认抽象原则的存在,但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总是习惯于把背景和各种关系考虑进去,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美国人则主要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变的一面,喜欢用普遍原则指导具体行动,具有较为强烈的普世主义情怀。
就像尼斯贝特所说的,美国人重视普遍原则,认为普遍原则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情况,中国人则认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原则适用于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情况。对于美国人来说,为了适应具体情况而放弃普遍规则是不道德的;而对于中国人来说,在每种情况下都要坚持同样的规则是愚笨和僵化的,甚至是残酷的。他以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和澳大利亚达成的供糖合约为例,说明思维差异为什么会导致国际误解。
日本人认为,由于国际市场上糖的价格在迅速下跌,因此供糖价格应该重新谈判。澳大利亚人则坚持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了合约,就应该按照有约束力的合约办事。日本人的要求反映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维,澳大利亚人的回应反映的则是按照普遍原则做事的思维。这种思维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同样存在于中国人和美国人之间,或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存在于亚洲人跟西方人之间。
在“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问题上,中国提出“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会教条主义地运用这些原则;美国人则会倾向于把它当作一个普遍原则,并要求中国在每个问题上都严格按照这些原则行事。
5内化思维和外化思维
中国人和美国人不仅在如何看待世界和如何处理各种问题上表现出不同的思维方式,而且在自身应如何行事和如何处理与他者关系方面也遵循非常不同的思维理路。中国人更喜欢适应环境和形势,根据环境和形势确定自身的行为方式,并且习惯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注重与对方维持某种比较明确和确定的关系。美国人则更喜欢根据自身的需要或偏好改变和塑造环境,让形势迎合自身的诉求,并且习惯于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不太在意与对方的关系是否明确和确定,而在意对方是否跟自己属于同类或有可能变成志同道合者。
中国人的这种思维方式可以称之为由外而内的内化思维,美国人则为由内而外的外化思维。内化思维使中国人更强调随势,更善于换位思考,乐于合作,更注重在先明确双方关系定位的基础上与他者打交道。外化思维使美国人更强调谋势,更以自我为中心,特立独行,更注重在先明确对方属性定位的基础上与他者打交道。内化思维与外化思维的差异还使中国人常常以天下为己任,美国人则以己任为天下。
中国人认为形势比人强,人只能适应而不是改变环境和形势。对于中国人来说,环境和形势不仅是先在的,人总是生活在某种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之中,在很多时候是自身无法选择的,而且是很难改变的,个人对环境和形势的塑造远不及环境和形势对个人的影响。
因此,中国人在行为方式上总是更倾向于随势而不是谋势。所谓随势,就是顺应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趋势,在做事时坚持顺势而为。《孙子兵法·势篇》云:“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孟子·公孙丑上》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在日常生活中,中国人通常喜欢适应环境和形势,而不是改变环境和形势。即使要改变自身的处境,往往也不是通过重新塑造既有的社会环境和形势使之于己有利,而是通过将自身置于一种新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之中来改变,因此是一种内求式的改变。
对于中国人来说,重新塑造既有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远比适应一种新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难得多。“孟母三迁”的故事就是这种思维的一种典型体现。在国际关系中,中国在制定和推行外交政策时总是首先要审视国际环境和国际形势,然后据此确定随势的外交路线并推行随势的外交政策。邓小平提出世界大战打不起来,“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就是对国际环境和国际形势的一种判断。在此判断指导下的改革开放与和平崛起就是一种随势战略。中国用于指导国内发展的所谓“猫论”和“摸论”,用于指导外交实践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都是随势的典型写照。
美国人对于个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具有非常不同的看法,他们基本上认为个人不仅有能力而且应该致力于改变社会环境,而不是单纯地适应环境。诚如武者小路公秀(MushakojiKinhide)所指出的,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基于这样的信仰,即“人可以出于自己的目的随意地操控自己的环境”。
对于美国人来说,人的行为主要受具体目标的驱使,人们常常是先有目标,再根据目标确定计划,然后根据计划改变环境。尽管环境和形势是先在的,但在法理社会中,个人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改变社会契约来改变自己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之中并不是先天给定的,人们不仅可以选择,而且可以改变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因此,美国人在行为方式上总是更倾向于谋势而不是随势。
所谓谋势,就是有意识地、前瞻性地塑造于己有利的形势,在做事情的时候坚持自己的既定计划,并为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断创造有利条件。中国古语云:“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尽管美国人的思维中没有“势”的概念,但他们的行为却常常能体现出谋势的偏好。在日常生活中,美国人更喜欢改造而不是适应环境和形势,要改变自身的处境,他们宁愿选择重新塑造既有的社会环境和形势,而不愿像“孟母三迁”那样将自己置于一种新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之中,因此是一种外求式的改变。
在国际关系中,美国在制定和推行外交政策时也总是首先确定具体的战略目标,然后再根据目标制定计划,根据计划改变环境。二战后美国的战略目标是要确保自己在国际政治和经济领域的至上地位,据此美国制定了在政治领域组建联合国,在经济领域组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计划,然后根据这些计划不断改造环境,创造条件,直至这些计划全部实现。内化思维使中国人习惯于换位思考,愿与他人合作,将自己融入某种集体当中,而不是特立独行,我行我素。外化思维则使美国人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喜欢推己及人,而不是站在他者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不愿将自己淹没在某个集体当中,而是极力张扬个人主义,喜欢特立独行,我行我素。
正如尼斯贝特所指出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亚洲人能够更全面地看待事物,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即换位思考,而包括美国人在内的西方人则主要以自我为中心,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中国人内化思维和美国人外化思维的差异还明显地表现为前者更合群,后者更独立。
组织心理学家厄雷(ChristopherEarley)让中国经理和美国经理在几种不同的情境下工作:独立工作;跟来自同一地区、志同道合的人工作;跟来自不同地区、志趣不同的人工作。尽管不论在哪种情形中,经理实际上都是一个人独立工作,但中国经理的业绩在跟来自同一地区、志同道合的人工作时,好于在他独立工作或跟来自不同地区、志趣不同的人工作时,美国经理的业绩则在他独立工作时最好,而在他跟来自同一地区、志同道合的人工作,或跟来自不同地区、志趣不同的人工作时则没有什么差别。
在中国,一个人与所在单位和同事的关系比在美国重要得多。在中国,个人更换单位或移居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融入一个集体。在美国,个人更换单位或移居则主要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能力。就像尼斯贝特所说的,“美国有时是这样一种地方,如果你要声称自己了不起,那么你得证明大约每隔五年左右你就更换一次电话区号”。
中国人之所以更合群,在于他们认为世界是复杂的,是由连续不断的物质构成的,从整体比从片面理解世界要容易得多,通过集体适应世界比通过个人要容易得多。美国人之所以喜欢独立,是因为他们认为世界是相对简单的,是由孤立的物体构成的,理解世界不用考虑它们的背景,控制世界则最好由自己一个人来完成。由于中国人喜欢适应环境和形势,美国人更愿意控制环境和形势,且高度倾向于个人控制,因此,控制感对于中国人而言远没有对于美国人那么重要。
调查表明,“西方人似乎认为对事物直接和亲自的控制对于他们至关重要,而亚洲人却倾向于认为,如果与他人同舟共济,那么结果对于他们来说可能会更好一些”。对于中国人和美国人的这种社会心理差异,尼斯贝特认为,“东亚人生活在相互依赖的世界,自我是整体的一部分;西方人生活在自我是单一、自由个体的世界。东方人重视成功和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反映了他们所属的群体的优越。西方人重视这些东西则是因为它们是个人优越性的象征。东方人重视和睦相处,并为此而进行自我批评。西方人重视个性,并力求自我完美。东方人高度迎合他人的情感,并致力于实现人际间的和谐。西方人更在意了解自己,并愿意为实现公平而牺牲和谐。东方人可以接受等级制度和群体控制,西方人则更喜欢平等和个人行动空间”。
内化思维还使中国人在与他人互动时很在意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只有在明确双方关系定位的情况下才知道如何与对方打交道。外化思维则使美国人在与他人互动时很在意对方是否跟自己志同道合,甚至只有在明确对方属性定位的基础上才知道如何与其打交道。正如金耀基所指出的,在中国社会中,个体只有知道了对方同自己的关系之后才知道如何与对方打交道。中国人在与他人打交道时必须首先知道对方是谁,跟自己是什么关系,然后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如何与对方进行有效的互动。美国人生活在以契约为基础的法理社会,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在与他人打交道时没有必要先知道对方是谁,跟自己是什么关系,但美国人在意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志趣相投,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共识,只有先明确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属于同道中人,才知道如何与对方进行有效的互动。
这种思维差异在中美两国对外关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中国只有明确了与另一个国家的关系才知道如何与其打交道。因此,中国在发展对外关系时总是致力于首先明确与他国的关系,对各个双边或多边关系进行定位,并与对象国达成共识,而不是单方面给对象国定性。在此基础上,中国强调任何双边或多边问题都必须放在这种关系定位的框架下进行处理。中国致力于与美国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并与世界很多国家构建各式各样的战略伙伴关系,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体现。
美国在发展对外关系时则总是致力于确定对方是自己的朋友还是敌人,判定的标准主要是对方是否分享美国的价值观。或许,对于美国人来说,只有知道了对方是什么样的国家之后才知道如何同其打交道,尤其要明确对象国是自己的敌人还是朋友。
因此,对敌国的界定在美国的对外战略中总是至关重要的。美国与世界上很多同类国家(如民主国家)构建战略同盟关系,并致力于同化异类国家(如非民主国家)对“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说法颇有顾忌,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体现。内化思维与外化思维的差异还使中国人常常以天下为己任,而美国人则以己任为天下。在中国人的思维中,既然个人或单个国家不能改变世界,而只能适应世界,那么要想生活在更美好的世界中,就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通过同舟共济来改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因此,中国人常常心怀天下,以天下为己任,把治理天下的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
儒家学说不仅教导中国人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且早就提出了构建“大同世界”的理念。如今,中国继续倡导“和谐社会”“和谐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以天下为己任的理念。尽管对于单个个人来说,治国和平天下的志向可能遥不可及,但如果每个人都没有这样的志向,那么治国和平天下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对于单个国家来说,不论多么强大都无法独自建设“和谐世界”或“人类命运共同体”,但如果每个国家都没有这样的志向,那么“和谐世界”或“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无从谈起。在中国人看来,如果每个个体都心怀集体,心怀国家,心怀天下,那么国家可治,天下可平,“和谐世界”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可以实现。相比而言,在美国人的思维中,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高于国际利益,天下之治并不是美国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
外化思维使美国人倾向于将个人或国家的私利说成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在外交政策中常常把本国安全目标诠释成国际安全目标,致力于将本国的安全关切塑造成世界各国共同的安全关切。二战结束后,美国把苏联所代表的共产主义威胁普世化,说成是普世威胁,而不仅仅是对美国的单方面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著名的第68号文件宣称,“(苏联)对自由制度的攻击现在是世界范围的,在当前权力出现极化的情况下,自由制度在一地的失败就是在各地的失败”。
2001年的“九一一事件”使美国遭受严重的恐怖主义袭击,之后美国将反恐列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点。尽管人类社会早就面临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但在美国人感受到这种威胁之前,打击恐怖主义并没有进入美国的议事日程。尽管世界很多国家实际上可能并没有面临严峻的恐怖主义威胁,但美国却劝说它们跟自己一道把恐怖主义认定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威胁,把反恐看作世界各国共同的战略目标。美国人从自我中心主义的思维出发推己及人,认为自己的目标就是世界的目标,自己面临的威胁就是世界面临的威胁。虽然美国人的外化思维使其以己任为天下,但其最终目的并不是实现天下之治,而是成就自己的诉求。
6结论
中国人和美国人具有非常不同的思维方式。在日常生活中,中国人更擅长于辩证思维、关系思维、有机思维和内化思维,美国人则更擅长于逻辑思维、类属思维、机械思维和外化思维。当然,这种区分并不是绝对的,并不适用于每个群体中的所有成员。相反,每个社会中都有一些个体在思维方式上更接近于另一个社会中的群体。但无可争议的是,总体上,中国人与美国人之间在思维方式上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使中美两国成为两种非常不同的国际行为体,并因此对于我们理解“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国际交往中,中国和美国往往具有非常不同的取向和偏好。如果说关系思维使中国在处理对外关系的过程中更倾向于求同存异,既不追求将自己的发展模式向他国推广,也反对被他国同质化,那么类属思维使美国在处理对外关系的过程中更倾向于去异求同,旨在让其他国家跟自己保持一致,实现美国化。同样,从关系思维出发,中国倾向于从互动的角度对两国关系进行界定,而不是以国家属性为标准从敌友角度来给他国定性。美国从类属思维出发,总是更倾向于根据是否与美国分享共同的价值观来判断他国是友还是敌。辩证思维和有机思维使中国能以包容的态度对待异己,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与他国的关系。不愿把矛盾推向非此即彼的解决之道。
逻辑思维和机械思维则使美国很难容忍矛盾,甚至不惜通过单边武力干涉在其他国家实现美国式的民主化。中国从辩证思维和有机思维出发,认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原则适用于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情况。美国从逻辑思维和机械思维出发,总是强调用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情况的普遍原则指导行动,要求其他国家与某种所谓的“普世性”国际规则保持一致。内化思维使中国在行为取向上反对任何形式的自我中心主义,反对霸权主义,积极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并致力于构建“和谐世界”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外化思维使美国不仅以自我为中心,让他国实现美国化,而且强调特立独行,认为美国可以超越国际规范,不受国际规则的制约。
中美两国人民的思维方式非常不同,这对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而言无疑是一个挑战。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实现“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和合作共赢”,并进而破解历史上崛起大国与守成大国之间对抗的困境,超越所谓“修昔底德陷阱”,中美双方必须学会换位思考,且以对方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对方的战略行为。
从根本上说,中美互动中的很多难题和摩擦在于思维方式的差异。要稳定发展中美关系,重要的是不让思维方式的差异主导两国对各种双边和多边问题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中美在战略互动中都会换位思考,这是任何两国战略互动能够形成的基本前提。战略互动要求每个行为体都要从他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思考如果我是他我应该怎么做以及如果他是我他会怎么做的问题。
但问题的关键是,在换位思考时能否使用对方的思维方式。单纯的换位思考是不够的,还必须用对方的思维方式进行换位思考。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不能以对方的思维方式进行换位思考,就很容易会陷入明知道别人不同于自己,却只能把别人当作自己一样来对待的思维困境。
“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还必须针对思维方式的差异,以战略互信为依托。正如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2016年2月25日在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演讲中所说,“有一些美国的朋友担心,认为中国才是美国将来真正的主要对手,可能有一天中国要取代美国。这背后其实是一种战略互不信,是对中国长远意图的战略疑虑”。他进而指出:“战略疑虑不解决,小问题会变成大问题,没有问题会生出问题。”但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来看,美国人的这种战略疑虑是一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心理反应。因此,中国承诺不会成为第二个美国,不会取代美国。戴秉国2016年7月1日在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演讲中说,中国“不结盟、不争霸,不干涉别国内政,不颠覆别国政权,不以武力解决争端,不会变成另一个美国或曾经的英国、日本、德国”。王毅表示:“中国不是美国。中国就是中国,中国今后也不会成为另一个美国。中国人的血脉中没有多少扩张的基因,也没有多少当救世主的冲动。”“这种融化于血脉当中的文化基因和传统会继续下去。即便我们将来进一步发展了,壮大了,甚至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的经济总体规模可能会成为世界第一。但即便到了那个时候,中国仍然不是美国。”他进而提出,必须通过加强中美战略互信来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奠定基础。他说:“如果我们能建立战略信任,消除战略疑虑,加强战略合作,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对话协商找到解决办法。”他进而承诺,中国“会以中国人的方式,以东方人的思维,以更加和谐和包容的态度来与其他国家交往,在国际社会发挥中国应该发挥的作用。而且那个时候,中美之间的合作会更加深入,更加紧密”。
原标题:中国人与美国人思维方式的差异及其对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