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钝角网-《新视角》 2018-05-04 10:10:43
作者:倪章荣
独立战争胜利后,北美大陆人并没有马上成立实质性的国家,他们在耐心等待着机会的到来
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北美大陆人并没有马上成立实质性的国家。并不是用流血牺牲换来独立和自由的北美人不愿成立一个强大的国家,而是他们还没有考虑好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国家,也就是说,他们还不知道这个新生的国家应该以怎样的形式存在和行使主权。
华盛顿
为北美独立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华盛顿将军在战争结束之后,立即向任命他为总司令的大陆会议提出辞呈,并回到自己的家乡弗吉尼亚的弗农山庄园,过上了庄园主生活。如果在其他地区,作为冲锋陷阵、出生入死的大陆军总司令的华盛顿,在赶走了敌人之后,顺理成章地会接管权力,几乎没有谁会解散军队、辞去总司令军职。有人说,即便华盛顿想独裁,在当时的环境下,他也很难成功,因为这群大陆人不答应。我相信这一点。但如果华盛顿不交出军权,执意一搏呢?成功的希望也不是没有。即使不能成功,也会让正义力量大伤元气。然而,华盛顿没有作出这种选择。这就是北美大陆人,这就是华盛顿。美国之所以崛起并称霸世界的奥秘或许就在这里。
那时候的北美大陆仍然是多个地方政权并存,虽然大陆会议宣布了美国的诞生,但美国仍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邦联只不过是一个松散的协商组织,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十三个州议会手中。这十三个州的议会各自为政,对任何形式的集权保持高度警惕。几乎不给邦联任何权力,让当时的邦联议会焦头烂额,战争中向商人、庄园主甚至平民的借款无法偿还,老兵的退伍抚恤得不到落实。来自英国和西班牙的威胁更是时刻都有可能让刚刚获得的自由化为乌有。虽然这种状况让北美大陆人忧心忡忡,他们迫切需要一个既能保障他们来之不易的自由、又能抵御外敌入侵的强大国家,但是,在没有考虑成熟之前,他们也不想贸然行动,让国家这个庞然大物毁灭他们的希望,他们在耐心等待着机会。
这群视平等、自由为生命的人,在努力地协商、探讨和寻找出路。
汉密尔顿
曾经是华盛顿部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上校,在1777年《邦联条例》刚刚通过不久,便深感这个文件的缺点很多,主要缺点在于每一项重大的改变特别是征税、偿还公共债务等问题,必须得到每一个州的同意方可实施,让邦联几乎无所作为,也影响了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的发展。于是,他建议召开制宪会议制定一种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宪章。三年以后,华盛顿在其致各州州长的“通知”中,强调需要一个最高的中央权力机关来管理邦联的事情(据说,这一“通知”初稿的起草者为汉密尔顿)。各州最初的反应并不积极,到弗吉尼亚州邀请各州派代表参加1786年在安纳波利斯召开协商会议时,只有5个州响应。汉密尔顿不甘心失败,劝说安纳波利斯会议通过了一项要求各州派代表参加第二年在费城举行第二次会议的决议案。汉密尔顿在决议案中采用谨慎措词,处处都是“建议”、“协商”,并保证邦联条例的形式和内容一定会得到遵守,而且以弗吉尼亚州为召集人,终于减轻了各州的疑虑。除了罗德岛外,其他十二个州都接受了邀请。
1787年夏天,来自北美大陆十二个州的代表聚集费城,开始制定一部能体现美国精神与价值观,并在日后影响全世界的宪法。
来源:钝角网-《新视角》 2018-05-04 10:10:43
作者:倪章荣
关于美国艰难的建国过程及其两党政治格局的形成,文件与著述已经相当丰富。近年来,国内翻译了包括麦迪逊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鲍恩的《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斯图沃特的《1787年之夏:缔造美国宪法的人们》等多部由美国宪法制定者与相关学者撰写的著作。国内也有易中天的《费城风云》、旅美学者王希的《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等著作问世,让我们对美国是如何建国的特别是美国宪法的诞生过程及该宪法的划时代意义有了一个大致了解。在阅读了上述著作和布林克利的《美国史》、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比尔德夫妇的《美国文明的兴起》等著作之后,笔者有一个十分强烈的感受: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建立在法理之上的国家,换句话说,美国并非强权政治的产物,也不是精英集团的实验田,而是基于宪法和法律基础之上的利益共同体。
美国的独立或者说它作为一个国家出现在世界上,是北美大陆移民迫不得已的选择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美国大地中的部分地区曾经是大英帝国的殖民地,美国的先辈们亦是大英帝国的子民。生活在这片北美大陆上的盎格鲁-撒克逊后裔,很长时间都没有打算造反,他们曾经以自己是大英帝国的一份子而骄傲和自豪。可惜,大英帝国并没有把他们当自己人看待,在殖民地征收包括印花税在内的各种税收,颁布《茶叶法》,允许帝国的东印度公司等在美洲大陆销售茶叶而不用向当地交纳税费,这不能不引起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移民们的不满。更加令移民们沮丧的是,帝国对北美大陆实施统治并征收各种税费,可帝国议会中却没有这群背井离乡的子民任何席位。大英帝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国家,国家权力掌握在议会手中。议会中没有代表就意味着这群远离国土的流浪者的祈求没有途径,权利得不到保障。移民们向国王提出了给予北美大陆议员名额的请求,然而,傲慢的乔治三世与自以为是的帝国议会,拒绝了大陆移民们的合理诉求。
列克星顿之战
于是,移民们拒绝纳税并不允许来自英伦的商船在美洲港口靠岸。1773年12月16日傍晚,波士顿发生了将东印度公司的茶叶倒进大海事件。其他港口纷纷效仿,移民们以这种方式发泄对大英统治当局政策的不满。于是冲突爆发了。大英帝国加强了对殖民地的控制,并增派了军队。1775年4月18日夜,波士顿不列颠卫戍部队统帅托马斯•盖奇将军带领1000人组成的特遣部队,赶往列克星顿小镇,收缴民兵手中的武器。次日凌晨,列克星顿人被迫开枪还击,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打响了。列克星顿战役后,聚集费城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的各州代表都表示支持战争,但在战争目的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一派以约翰•亚当斯等人为代表,主张从大英帝国完全独立。一派以宾夕法尼亚的约翰•迪金森等人为代表,希望适可而止,尽早改善与大英帝国的关系。在两种观点相持不下时,托马斯•潘恩的小册子《常识》出笼了。这位从大英帝国移民北美大陆才两年的革命家告诉人们,北美移民不公平待遇的真正根源出在英国国王和政治体制上面。英格兰岛国不适合统治美洲,就像卫星不能反过来主宰太阳一样。北美人与英国政府脱离关系已经成为一种常识。潘恩的小册子让形势发生了变化。1775年6月15日,大陆会议再次举行,决定把殖民地居民组建成正规的大陆军,乔治•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并发行纸币,接管英国对殖民地行使的国家行政管理等主权。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由托马斯•杰斐逊执笔起草、本杰明•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帮助修改的《独立宣言》,宣告了美国的诞生。《独立宣言》最响亮的口号是“人人生而平等”。这一口号成为包括法国大革命在内的许多革命行动的口号。到战争打响之后,仍有不少北美移民主张与母国谈判,他们不想犯上作乱,更不想失去强大的大英帝国的庇护。可以说,当时的这群北美移民没有人想依靠武力达到个人目的或者建立自己的世袭政权统治这块富饶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移民与原著民。反抗和战争是在无奈的状况下开始的,并一发不可收拾。
经过北美大陆移民们八年的抵抗,1783年9月3日,英美双方代表在法国签订《巴黎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独立战争胜利后,北美大陆人并没有马上成立实质性的国家,他们在耐心等待着机会的到来
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北美大陆人并没有马上成立实质性的国家。并不是用流血牺牲换来独立和自由的北美人不愿成立一个强大的国家,而是他们还没有考虑好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国家,也就是说,他们还不知道这个新生的国家应该以怎样的形式存在和行使主权。
华盛顿
为北美独立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华盛顿将军在战争结束之后,立即向任命他为总司令的大陆会议提出辞呈,并回到自己的家乡弗吉尼亚的弗农山庄园,过上了庄园主生活。如果在其他地区,作为冲锋陷阵、出生入死的大陆军总司令的华盛顿,在赶走了敌人之后,顺理成章地会接管权力,几乎没有谁会解散军队、辞去总司令军职。有人说,即便华盛顿想独裁,在当时的环境下,他也很难成功,因为这群大陆人不答应。我相信这一点。但如果华盛顿不交出军权,执意一搏呢?成功的希望也不是没有。即使不能成功,也会让正义力量大伤元气。然而,华盛顿没有作出这种选择。这就是北美大陆人,这就是华盛顿。美国之所以崛起并称霸世界的奥秘或许就在这里。
那时候的北美大陆仍然是多个地方政权并存,虽然大陆会议宣布了美国的诞生,但美国仍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邦联只不过是一个松散的协商组织,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十三个州议会手中。这十三个州的议会各自为政,对任何形式的集权保持高度警惕。几乎不给邦联任何权力,让当时的邦联议会焦头烂额,战争中向商人、庄园主甚至平民的借款无法偿还,老兵的退伍抚恤得不到落实。来自英国和西班牙的威胁更是时刻都有可能让刚刚获得的自由化为乌有。虽然这种状况让北美大陆人忧心忡忡,他们迫切需要一个既能保障他们来之不易的自由、又能抵御外敌入侵的强大国家,但是,在没有考虑成熟之前,他们也不想贸然行动,让国家这个庞然大物毁灭他们的希望,他们在耐心等待着机会。
这群视平等、自由为生命的人,在努力地协商、探讨和寻找出路。
汉密尔顿
曾经是华盛顿部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上校,在1777年《邦联条例》刚刚通过不久,便深感这个文件的缺点很多,主要缺点在于每一项重大的改变特别是征税、偿还公共债务等问题,必须得到每一个州的同意方可实施,让邦联几乎无所作为,也影响了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的发展。于是,他建议召开制宪会议制定一种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宪章。三年以后,华盛顿在其致各州州长的“通知”中,强调需要一个最高的中央权力机关来管理邦联的事情(据说,这一“通知”初稿的起草者为汉密尔顿)。各州最初的反应并不积极,到弗吉尼亚州邀请各州派代表参加1786年在安纳波利斯召开协商会议时,只有5个州响应。汉密尔顿不甘心失败,劝说安纳波利斯会议通过了一项要求各州派代表参加第二年在费城举行第二次会议的决议案。汉密尔顿在决议案中采用谨慎措词,处处都是“建议”、“协商”,并保证邦联条例的形式和内容一定会得到遵守,而且以弗吉尼亚州为召集人,终于减轻了各州的疑虑。除了罗德岛外,其他十二个州都接受了邀请。
1787年夏天,来自北美大陆十二个州的代表聚集费城,开始制定一部能体现美国精神与价值观,并在日后影响全世界的宪法。
没有任何一个组织、集团和地区成为美国宪法制定的主宰,也没有任何人试图凌驾于制宪代表之上
当一群以律师为主,包括商人、实业家、种植园主在内的人于1787年5月齐聚费城时,可以说是群龙无首。没有一个为首的组织,也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更没有主导思想和基本格局。每个参会者心中都有一个设想,但那只是他自己的,或者说只是他所代表的那个州的,其他代表是否认可,他们并不知晓。来自弗吉尼亚州的华盛顿被推举为制宪会议主席,然而他几乎一言不发,更不会把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强加于制宪会议。华盛顿用无声表明了他的立场:这部关系北美大陆命运、影响子孙后代的宪法,必须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制宪会议室置有十三张铺有绿色哔叽呢台布的桌子,呈松散的半圆形摆放。除了会议主席华盛顿坐在一个升高的平台上之外,其他各州代表均按照地理方位东西南北中依次而坐。
制宪会议房间复原情景
由于罗德岛未派代表参加,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州只有12个。每个代表都肩负着州议会与本州民众的使命,而每个州的要求和条件又各不相同。有的州的条件相对苛刻,特别是一些小州,于是,从5月25日制宪会议开始的第一天起,争吵、攻击、嘲讽、威胁便充斥于每一场讨论,他们或滔滔不绝或强词夺理,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主张得已实现,从而最大限度保护本州人民的利益,完成自己的使命。可是,这群美利坚的先贤们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困惑是:权力从哪里来?权力将授予谁?也就是权力的获得与行使的法理问题。美国是一个刚刚从大英帝国分离出来的无父无母的孩子。既不能像欧洲继承于王室,也不能来自于中国式的“神授”(中国的王朝,开国皇帝们都声称自己的权力是“神授”的)。
最初争论的焦点在于:是修改邦联条例,保留各州原有的权利?还是重新制定一部宪法,建立一个拥有相当大权力的中央政府?一些小州只是想修改邦联条例,维持现状。而大多数代表则选择了制定新宪法、成立中央政府。最大的矛盾体现在议会代表名额的分配上,弗吉尼亚等大州要求按人口比例分配议会名额,特拉华州等小州代表则要求以州为单位分配议会名额。关于国家政体也有争论,其中纽约州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主张选出一个国王、建立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国家,并毫无保留地剥夺各州的权利,让其“成为一个公司”。他的观点遭到了绝大多数代表的反对,因为他们对乔治三世的横蛮无理还记忆犹新。对于强大的国家政权,这群人中的大多数也心存恐惧。在这以群律师为主的人心中,强大的权力是自由的敌人。
经过多次夜以继日的讨论、协商、争吵、妥协,制宪代表们终于就美国的政体、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国家权力之间的制约关系、议员的选举方式及名额分配、总统选举方式、大法官的任命等形成了让大小州都能接受的方案。分歧很多,共识也不少,最重要的共识是:必须使权力受到制约(三权分立、相互制约);必须防止多数人专政,既然政府(包括所有权力机构)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那么政府就不是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工具;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因,政府官员和领取政府薪酬的人员不得担任国会议员。代表们一致选择了共和制,国家权力由议会、政府、司法三部分组成。总统既是共和国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对内对外代表国家,总统每届任期为四年,由选民选举产生。鉴于当时的交通原因,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制度,即按人口分配给各州相应的选举人票,如果哪位候选人在该州取得了超过50%的选票,则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归该候选人,谓之“赢者通吃”。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不管大小每州分配两个席位,众议院则按人口比例分配议员名额。大法官为终身制,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议会有权否决政府提案,总统也有权否决议会提案,对于总统的否决,议会则可以以超过三分之二票对总统的否决最后否决。宪法还对征税、宣战、各州的权利作了具体规定。宪法规定:经十三个州中的九个州议会或特别制宪会议批准,即足以使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这部宪法很好地解决了权力从哪里来、将授予谁的法理难题。他们通过看似简单却条理清楚、权责明确的宪法条文,告诉世界:美利坚合众国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美利坚合众国的权力由人民授予自己的代表行使。宪法的第一句就是:“我们合众国人民……”美国的这群先知们在国家法律层面创造了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一新观念。时至今日,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不管政体是民主还是专制,都无一例外地照搬了美国人的这一发明。就算你不认同美国的价值观念,就算你坚决将美国当作敌人,你也无法否认这部美国宪法的科学、严谨和可操作性,而且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是毋须修改和变更的,它的许多概念被许多喜欢或不喜欢美国的国家宪法所借用。
乔治·梅森
这部经过了569次表决才制定出来的宪法,也不能说尽善尽美,还有一些令人遗憾的地方。如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等人就坚决要求将保障人权的条款写进宪法,并要求废除黑奴制度。伦道夫等人对“民主”有着天然的恐惧,他们特别害怕“民主”的政府为了讨好多数选民,而去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因此,强烈要求将保障个人权利的法案写进宪法。实际上,梅森还是一位大庄园主,他家里有三百多名黑奴,但他坚决要求废除剥夺黑人权利的黑奴制度,并愿意率先垂范。当时的各州代表因为与会时间太久已经精疲力竭,只想尽快完成宪法,不想节外生枝。因此,梅森等人的提议被各州否决。1789年制定的并被参议院批准的《权利法案》,就是在梅森法案基础上形成的。他可以说是美国的权利法案之父了。尽管梅森等人拒绝在宪法草案上签字的行为有点不顾全大局的嫌疑,但他们的品德是令人钦佩的,他们的出发点不是为了个人私欲的满足,而是为了民众的权益。
制宪会议后期,有包括纽约州代表在内的13名代表或因反对制宪会议,或因生病等原因,离开费城。参加制宪会议的55名代表到最后只剩下42名。马萨诸塞州的艾里布里奇•格里、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和爱德蒙•伦道夫等三人,因公民权利法条款没写进宪法及没能在宪法上表明废除黑奴制度而拒绝在宪法草案上签字。最终,1787年9月17日,在11个州的38位制宪会议代表和汉密尔顿的签名见证下(罗德岛未派代表,纽约州退出制宪会议,被取消表决权),联邦宪法正式诞生。有人说,美国之所以能够产生这样一部杰出的宪法,和与会代表均为务实派有着极大关系。可能是上天的有意眷顾吧,那些独立战争前后的理想主义激进派人物如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托马斯•潘恩等,或不在国内,或没有被州议会选上,均未能出席费城制宪会议。如果他们出席的话,以他们对理想的执著,可能很难同意妥协。那样的话,美国就很难诞生这样一部充满了妥协精神的宪法,美国的历史或将被改写。
每次阅读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以及与制宪会议有关的资料时,笔者都会对那些早已作古的美国人肃然起敬。美国的这些先辈们令人赞叹,尤其是那些热心于服务国家和人民的政治家。迄今为止,鲜有其他国家的政治家可以与之比拟。在长达四个月的制宪会议中,来自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是最尽职尽责的。这位“美国宪法之父”5月4日便到了费城,他是参加5月14日非正式会议的少数几个代表之一,比大多数人提早了差不多20天到来。四个月的会议期间,他没有缺席过一次会议,甚至没有外出超过一个小时。因为他,以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本杰明•富兰克林、乔治•梅森、詹姆斯•威尔逊等人的坚持和不懈的沟通、协调,才使得这个时刻面临解散的制宪会议得已进行到最后,并最终制定出了“如此地近乎完美……也会使我们的敌人惊诧”的宪法(富兰克林)。当时已经81岁高龄的富兰克林,是北美大陆闻名的政治家、发明家,他克服年老体弱的困难,自始至终参加了制宪会议,并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多个关键时刻力挽狂澜,平息纷争,为美国宪法顺利分娩立下了汗马功劳。汉密尔顿更不用说了,他是这次制宪会议的倡导者,也是建立权威中央政府的支持者。在纽约州其他两个代表退出之后,他成为不能代表该州的代表,可他依然坚持到最后。还有爱德蒙•伦道夫,是他第一个在制宪大会上宣读《弗吉尼亚方案》,尽管最后的正式宪法与《弗吉尼亚方案》有很大差距,但仍然保留了《弗吉尼亚方案》中的不少元素。他是宪法基础三权分立的首倡者,在整个会议期间也是积极的活跃的。还有来自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他虽然锋芒毕露,辎铢必较,但他竭力促使宪法诞生的努力人人可见。还有乔治•华盛顿,尽管他对提案不明确表达态度,也很少发言,但他的在场给了每一个对美国前途负责的制宪者以最大的信心。麦迪逊说华盛顿一人可抵一半人。翻开詹姆斯•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许多精彩绝伦的发言和辩论,让人久久难忘。
宪法的完成并不代表它就已经生效和可以生效,能否生效,全看这片土地上人民的意愿
这群北美大陆上的社会精英们耗时四个月辛辛苦苦制定的宪法能不能派上用场,他们心里也没有底,因为要想让宪法生效,必须得到至少九个州的特别制宪会议批准。尽管制宪代表受州议会委派,但最终公布的宪法与每一个州的预期都有一定距离,何况还有没有参会的罗德岛和中途退出的纽约州。各州特别制宪会议的立场取决于各州的选民们的态度。
制宪代表翘首以待,不仅仅是制宪代表,很多对这片大陆上人民的命运前途担忧的人也在焦急地等待着宪法得到批准。
不能只是等待,在制宪会议上沉默寡言的华盛顿这时候发声了。他向北美大陆人严肃地指出:国家面临着是要宪法还是要分裂的选择。富兰克林也一再向民众呼吁:尽快批准这部将会造福于美国人民的伟大宪法。联邦党(反对中央集权者的组织,表示他们并不十分赞同国家主义的政府;而实际上,汉密尔顿一直主张建立权威的中央政府)的领军人物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约翰•杰伊,在纽约和全国报刊上连续撰文50余篇,力陈宪法的优点、好处以及对美国人民的重要性,引起了北美大陆人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这些文章后来以《联邦党人文集》出版,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文献之一。与此同时,各州在制宪会议召开之前,在州议会、民众集会、专家会议、报刊杂志上对宪法进行了广泛讨论。全国形成了支持宪法派与反对宪法派,并爆发了冲突。支持宪法派很快占了上风,因为他们有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等重要人物的支持。
令制宪代表和全体美国人民都感到诧异的是,第一个批准宪法的竟然是在制宪大会上总是与大家作对、极力反对建立强势中央政权的北方小州特拉华。1787年12月7日,特拉华州特别制宪会议以30比0(赞成票与反对票之比,下同)全票通过宪法。这是特拉华人民意志的表达,也是这个小州权衡利弊之后的抉择。他们也因为成为第一个批准宪法的州而载入合众国史册。五天之后,宾夕法尼亚州成为第二个批准宪法的州。该州批准宪法不像特拉华那么顺利,尽管富兰克林和威尔逊做了大量说服、解释工作,可反对派仍然一意孤行,并以拒绝出席特别制宪会议的方式企图阻止宪法批准,后被拥宪派强行“绑赴”会场,才得已让制宪会议达到法定人数,并最终以46比23的多数票让宪法获得批准。新泽西州是第三个批准宪法的州,该年12月18日,州制宪大会以全票批准宪法(38比0)。1788年6月21日,新罕布什尔州成为第九个批准宪法的州。这样,这部四五十人呕心沥血四个月的宪法,终于可以付诸实施了。一时间,那些已经批准宪法的州到处都是欢庆的海洋,甚至还没有批准宪法的州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欢庆活动。
然而,第一大州同时又是华盛顿、麦迪逊家乡的弗吉尼亚却迟迟不批准宪法。该州特别制宪大会的反对派力量特别强大,有在1775年独立战争前夕发表演说要求州议会批准建立民兵组织的老革命帕特里克•亨利和制宪会议上拒绝签字的梅森等人,而华盛顿又没有参加特别制宪会议,靠麦迪逊一个人显然十分吃力,最后是在制宪会议上拒绝签字的伦道夫反戈一击转而支持麦迪逊,并陈述宪法的诸多好处,才使局面得已改变。1788年6月26日,弗吉尼亚州以89比79的投票结果批准宪法。纽约州的麻烦更大。虽然汉密尔顿和杰伊是联邦党的领军者,但他们在州制宪会议中只有19人,远少于反对派的人数。汉密尔顿除了采用拖的办法,等待其他州特别是大州批准宪法,给反对派以压力,还威胁说如果宪法在州里得不到批准,由联邦党人控制的纽约市将单独加入联邦。纽约市民也慷慨激昂,举行盛大的游行活动,要求批准宪法。1788年7月26日,纽约州制宪大会以30比27的微弱多数批准宪法。
北卡罗来纳州一直坚持必须在宪法中增加“权利法案”后方可批准宪法,并宣布特别制宪大会无限期休会。直到1789年9月,联邦第一届国会通过由麦迪逊修订的《权利法案》并发放各州后,该州制宪会议才批准宪法。罗德岛是在该地不少商人和民众威胁要脱离出去之后,才不得已于1790年5月29日批准宪法。至此,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得到了当时的全部十三个州的批准。
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于1789年春天在批准宪法的州举行大选,几乎所有新当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都投票批准了宪法(按法律程序,宪法必须最后得到联邦议会的批准),华盛顿以全票当选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当选副总统。华盛顿任命托马斯•杰斐逊为国务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财政部长、亨利•诺克斯为战争部长、爱德蒙•伦道夫为总检察长。
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在当时的美国首都纽约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
《权利法案》
美国国家政权正式运转之后所做的第一件大事,是制定和批准《权利法案》。这个由梅森、伦道夫等人在制宪大会上提出而被否决的法案,是《独立宣言》精神在法律上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法律依据。华盛顿和麦迪逊都感觉到了当初否决这个法案的草率,于是马上进行补救。1789年6月8日,麦迪逊向众议院提交了他参考各州权利法案草案而起草的《权利法案》,共十二条。其中最重要的为第一条:联邦议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和禁止宗教信仰自由;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得立法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表达不满和要求伸冤的权利。9月25日,联邦参众两院批准将《权利法案》作为宪法修正案的决议。
依照联邦宪法规定,参众两院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必须得到四分之三州批准才能生效。《权利法案》中的十项迅速获得当时十四个州(新增加的州为佛蒙特)中十一个州议会的批准,取得了生效的法定数量,理所当然地成为美国法律。只有佐治亚、康涅狄格、马萨诸塞三州拖延到1939年才批准。但不批准也就不批准,那是州的权利。联邦政府不会以各种理由去诘难或者打压。
通过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的批准程序与过程,我们看到了美国人对待国家根本大法的严肃认真态度。应该说,在美国之前,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宪法制定如此艰难、宪法批准程序如此繁复(十三个主体按自己的意志决定国家最高法律的命运,最后还要参众两院的批准)、宪法批准过程是如此让人揪心。笔者分明感到,美国人如此大费周折的原因,是在告诉人们,宪法和法律要想取得合法性,必须得到让渡了部分权利给国家和政府的人的认可,也就是宪法和法律所涵盖范围内人民的认可,这才是合法性的法理依据。没有授权者的“授权书”,权力就不可能合法。可是,并不是每个国家都会像美国一样。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人民大众或被动或主动将命运交由少数人手里之后的结果如何,就只能看造化了。
利益关系和对权力的怀疑促成了反对党的出现;反对党的出现,让美国人的政治热情空前高涨,并形成了竞争与牵制的政治格局
为了达到尽快批准宪法以及其他诉求,一些观点一致和接近的人成立了联邦党。曾经,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都是这个党的领军人物,他们团结一致向反对宪法和中央政府的人进行还击,并取得了最后胜利。然而,作为华盛顿政府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了巩固随时都面临解体危险的联邦政府,提高政府信誉,确保国家安全,推行了一系列新的财政经济政策,主要有三项。一是由联邦政府承担原由各州承担的所有债务,将旧债券按面额收回。二是发行新债券,并由联邦政府支付3%~6%的利息。三是建立中央银行,发行纸币。汉密尔顿在总统华盛顿的支持下,通过艰苦努力,让自己的财政经济计划获得议会通过。为了偿还高额的债务,汉密尔顿还新增了酿酒税和进口关税。同时,他还发表了著名的《制造业报告》,对美国制造业进行了规划。汉密尔顿的新政收到了很好成效,经济增长迅速,债务压力缓解,综合国力加强,军队和司法系统正常运转,不少人财富得到增加,获得了广泛支持,提高了政府信誉,稳定了人心。
可是,汉密尔顿的财政经济政策以及由联邦党控制的政府,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和警惕。最大的不满来自种植园主和农业、手工业者,他们认为政府的政策是在加大普通劳动者的负担,帮助和鼓励投机商发财致富,建立中央银行和发行货币是违宪行为,其目的就是掠夺。反对派还指责国会议员之所以通过汉密尔顿的一系列政策,是因为他们手中持有新发行的债券。反对的队伍越来越大,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响。反对派通过报纸杂志、广场码头、发送小册子,发表指责政府的言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与联邦党抗衡的新组织——共和党。此共和党非现在的共和党,倒是联邦党有现在共和党的某些特征。此共和党则有现代民主党的某些观念。汉密尔顿和他的联邦党相信贵族统治,鼓励工商制造业和金融投资业,主张增加税收。共和党则更关注平民特别是农民利益,反对发行债券、纸币,反对增加税收。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麦迪逊加入到了反对派行列。麦迪逊认为,汉密尔顿及其追随者已经成为“利益相关和独断专行的多数派”。在他看来,更危险的是,汉密尔顿本人在极力编织一个全国势力网,其中蕴涵着一个党派的所有恶劣本质。共和党人觉得,联邦党人似乎正在建立独裁的权力结构,他们除了联合组成强大的反对势力别无他法。共和党人坚信,只有他们才代表真正的国家利益,他们是在为保卫人民利益而战。汉密尔顿和他的支持者也坚信,他们是代表国家的合法的利益集团。然而,双方都不承认是一个政党,双方都否认对方存在的权利。这种现象被学者称为“最初党派制”。不过,在1790年代,共和党在建立党派影响机制上比联邦党走得更远。该党在每个州成立委员会、社团和核心组织,各州的共和团体跨州界联络,联合起来影响州级和地方选举。不久,身为同僚的国务卿杰斐逊也加入反对派,并成为共和党的领袖。杰斐逊将自己看作一个自耕农,他要建立的是一个权力分散的国民主要从事农耕的小资产拥有者的社会。当然,杰斐逊并不反对商业活动和工业制造。但他反对汉密尔顿的几乎所有财政经济政策。他认为汉密尔顿的经济政策只是有利于社会上的一部分人而剥削另一部分人。他对于联邦党人随心所欲地解释宪法的行为也十分担忧。在写给华盛顿的密信中,他认为中央银行用纸币驱逐硬币,而付给出借人10%或12%的年利是从人民腰包里掏出来的。
约翰·亚当斯
联邦党人与共和党人再一次大规模的全面对峙是因为法国大革命。
共和党人是法国大革命的坚定支持者,他们要求合众国按照法国原则完成平等的演变过程。废除“先生”、“阁下”等贵族化称呼,改用“某某公民”,他们模仿雅各宾派的打扮剪短发、穿马裤。曾经出任驻法大使的杰斐逊甚至以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法国曾经帮助为由,要求华盛顿履行美国政府与法国路易十六1778年签订的友好条约,向法国的敌人英国宣战。当汉密尔顿以签约的法国政府已经不复存在为由让华盛顿拒绝这个要求之后,杰斐逊还多次提出抗议。而联邦党人对法国极端行为深感恐慌,也对国内以杰斐逊为首的激进派十分愤慨,汉密尔顿公开表示:对法国大革命恨之入骨。他匿名发表多篇文章,呼吁人们警惕雅各宾主义泛滥。耶鲁大学校长蒂莫西•德怀特甚至对杰斐逊和他的同党破口大骂。作为国家元首的华盛顿虽然倾向于联邦党人的观点,但他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介入党派纷争,在处理国家事务时一直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坚持不卷入欧洲战端,并坚定回绝法国政府的要求。华盛顿因此也遭到共和党人诟病与辱骂。1796年,华盛顿第二届总统期满,他谢绝国会希望他担任第三届总统的请求,执意回到他的农庄。临走时,华盛顿发表了《告别演说》。他以谦卑的口吻在演说中请求美国人民对他在担任公职期间所犯错误予以原谅,并希望美国对外保持中立,对内消除偏见、达成和解。尽管美国宪法没有限制个人担任总统的届期(1951年生效的“宪法第22修正案”,才明确规定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但华盛顿在担任两届总统之后的主动离开,为美国政治建立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即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并被美国人遵循(二战时的罗斯福是例外)。美国宪法没有就政党问题做明确规定,但政党的出现显然是符合宪法精神的,因为政党的作用不仅仅是谋取权利,还有监督权力运用、防止弱势群体遭受侵害等功能。
1796年,同为联邦党人的亚当斯当选美国第三届总统。1800年,共和党人举全党之力帮助杰斐逊击败亚当斯,让他当选第四届美国总统。至此,美国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的竞争性政党轮换的政治格局终于形成。
相关简介:倪章荣,文史研究者。本文首刊于《新视角》杂志总第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