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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生育:罗马尼亚臭名昭著的“770法令”

关键词:

来源:法政 2019-01-25 11:49:08

为国生育:罗马尼亚臭名昭著的“770法令”

作者:Pluto

根据这部法令,堕胎和采取一切避孕措施都成了违法的事情,而生孩子则成了义务,是爱国主义的完美诠释。法令规定,每个45岁以下的女性都应该给她们所谓的祖国生下至少5个孩子。

   在罗马尼亚,怀孕后14周之内的流产是合法的。

 
  以2004年为例,全国有216261名新生人口以及191000例上报的流产案例,也就意味着,该年份整个国家的407261次怀孕中有46%以流产告终。如此高的比例,也意味着曾经的计划生育政策破产。
 
  回溯1957年到1966年,这里的流产也是合法的。但在1967年到1990年,流产受到严格限制,因为要提升国家的生育率。虽然罗马尼亚共产党从1948年开始执政,但本文主要探讨1966到1989年之间,尼古拉·齐奥塞斯库统治时期的生育政策。
下载 (3).jpg
齐奥赛斯库时期强制妇女生育
 
  1957年,因为流产在罗马尼亚完全合法,80%以上的怀孕母亲会选择流产,主要由于当时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尤其是1955年人工流产开始合法化,到1966年时,国家的生育率从1960年的1.91%降低到1.43%。
 
  “770法令”
 
  1960年代,罗马尼亚即将遭遇人口零增长,对于这个当时打算依靠充足劳动力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来说,可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
 
  就在1967年,时任国家领导人齐奥塞斯库脑袋一热,颁布了“770法令”。
 
  为了保证“正常的人口增长”,齐奥塞斯库政府颁布了“770号法令”,法令规定人工流产完全非法,除非碰到以下情况:
 
  - 女性在45岁以上(在1974年降低到40岁,1985年重新升到45岁)

  - 女性已经生下了四个孩子(1985年提升到五个)

  - 女性患有生育则影响生命安全的疾病

  - 女性遭遇性暴力、近亲生育
 
  这个政策实施后,生育率立刻从1966年的1.43%暴涨到1967年的2.74%,不过在1983年又回落至1.43%。
 
  根据这部法令,堕胎和采取一切避孕措施都成了违法的事情,而生孩子则成了义务,是爱国主义的完美诠释。法令规定,每个45岁以下的女性都应该给她们所谓的祖国生下至少5个孩子。
 
  对于那些被迫沦为生孩子机器的妇女们来说,她们还要受到当局的严格监控,每个月都必须去医院做妇科检查,政府会派出“月经警察”到医院监督,发现避孕妇女和实施堕胎的医护人员就给关起来。
 
  另外,卖避孕产品也是违法的,于是好多成人用品店也都只好关门。
 
  起初,这种生育政策靠的是妇产科检查,对25岁以上的单身女性、已婚不生育夫妇进行强行惩罚;但是在1977年,所有“无子女人员”,无论性别、婚姻状况,必须都要从每月工资中强行扣除“社会抚养费”(原文是contributions,我觉得翻译成社会抚养费),费用与“无子女人员”工作部门相关。国家提倡生育,在1977年甚至开始对生育超过法定数量的妇女进行官方公开表彰。
 
  齐奥塞斯库推行性别平等政策,但同时也想令国家总人口增长。在他的托辞中,他强调生育孩子是“高贵而杰出的任务”,而且声称会对育儿中心、医疗渠道、孕妇工作待遇、怀孕告假等进行国家补助。

  不过,国家实际上几乎未能在这些方面补助,很多家庭陷入困境。
 
  计生政策的实施与成效
 
  为了实行该法令,整个社会受到严格的控制。生育被国家描绘成“女性生命的意义”,同时在性教育、女性杂志中受到高度赞扬。国家刊发了很多出版物,普及育儿知识,提倡婚姻和谐,宣传流产后果。避孕用品从货架上完全消失,很快就只有接触得到黑市的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才能从匈牙利等渠道弄到。
 
  在1986年,只要是在国家部门工作的女性,必须要每年做妇产科年检,一方面是检查女性是否有生育能力,一方面是检查女性是否已经怀孕;一经怀孕,就要受国家监督,直到产下幼子。若女性过去曾有流产“前科”,则被监视得特别严密。
 
  医生们也有义务帮助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若是国家发现医疗从业者违反了这项法令,便会遭到拘禁,有些医生被捕后,还可以通过告发其他同事来减刑。国家下属的行政区都设有生育纪律管理官员,负责监管所有的“违法医疗从业者”,有时还要举行公开审判来警慑大众。
 
  不过有时,若是配合政府执法,对医护人员的刑罚也可减轻。虽然对医生来说,帮助女性流产确实可能会断送掉职业生命,但很多医生确实实施过流产手术,否则怀孕的女性们求助无门,只能选择危险更大、危及生命的流产方式。
 
  医生可以故意给出诊断说,女性已患有生育便会危及生命的疾病,比如糖尿病、肝炎之类;或者直接让妇女接受一些抑制生育的治疗,比如让妇女接受化疗、服用抗疟药等等。
 
  如果医生不帮助妇女流产,连向他们行贿都无济于事,还想流产的女性就只能去找更缺乏职业经验的医师,或是自己用土法流产。
 
  1979年到1988年间,流产数量总体增加,只是在1984年-1985年间曾有回落。虽然如此,还是有很多孩子遭到遗弃,因为家长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费用。有些孩子甚至在孤儿院里接受带有艾滋病毒的注射,还有孩子被直接拐卖到其他国家、被外国人领养。
 
  在这段时期之内出生的孩子被称为decre?ei,这个词有一点贬义,用来形容强行生育或流产失败的情况下很可能出现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的孩子。在1965至1989年间,至少9000名女性死于非法流产。
 
  在1989年后,这条法令在罗马尼亚革命后得到废止,而从那时起,在罗马尼亚进行流产便合法了。
 
  那之后也曾有人重新提倡限制流产,比如在2012年,民主自由党议员Sulfina Barbu提倡让想要流产的女性去接受心理咨询,然后“仔细思考”五天。这种提议立刻被说成是因为罗马民主潮流退潮所致,同时饱受批评。

  糟糕透了
 
  在1967年之前,罗马尼亚是东欧最宽松的生育节育环境的国家,但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难以保证避孕用品的质量,从而导致堕胎率居高不下,即使是一般的家庭也不得不将堕胎列入日常需要考虑的事情之中。
 
  另一方面,齐奥塞斯库过分强调重工业的政策,对轻工业、人均生活质量以及个人生活环境的忽视,也导致罗马尼亚自1950年代开始生育率大大下降,到1966年时已是历史上的最低点。
 
  然而,齐奥塞斯库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归咎于1957年时通过的堕胎条例。于是在1966年10月,罗马尼亚颁布《770法令》(Decretul nr. 770),宣布堕胎与节育手段属于违法。除非是年纪超过45岁的女性、拥有4个孩子以上的家庭、有医院证明身体不宜生育的个体,又或者是性侵犯罪的受害者。
 
  为推行这个措施,节育避孕商品一夜间从罗马尼亚各大商店消失。女性每个月都要强制前往医院向妇科医生报到。安全部门的便衣在各大医院驻守以防有人堕胎。任何怀孕的个体都会被记录在案和定期跟进。
 
  这个法令的效果十分明显,罗马尼亚在一年后迎来了婴儿潮,并在1968年生育率达到新高。与此同时,政府不得不一下子新造上千家托儿所以面对这个情况。在齐奥塞斯库看来,不断降低的人口数量似乎有救了。
 
  但到了1970年代,生育率竟然再次不升反降。政策严苛了,普通百姓的人均收入并没有变好,不少家庭还是无力负担多一个孩子(必须注意罗马尼亚的福利规定字面上很完善,但生产力的严重落后让很多条文根本无法实施)。
 
  对此,很多人一旦意外怀孕,就开始想法设法绕开法律:收入比较充足的女性可以在黑市买到走私的避孕商品或者贿赂医生进行堕胎,生活拮据的就只能用各种危险而又极其容易害死人的“偏方”(比如用金属衣架伸进子宫内)……

  果不其然,罗马尼亚迅速成为欧洲国家中孕妇死亡率最高的一员,与其他华沙条约内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比,也是极其鲜明。
 
  不止如此,这一个时期内出生的儿童有很高概率的残疾、先天疾病与营养不良的问题。加上物资的短缺,出生的婴儿也有接近半数无法活过妇幼医院的保育期。
 
  那么那些未婚先孕或者不小心怀了孩子的未成年人呢?这个有更加复杂的事情和细节可以说,多得可以写一本书了。但简单地说,罗马尼亚的孤儿院很快就人满为患,里面的孩子都被称为“法令宝宝”。
 
  而这些孤儿在日后齐奥塞斯库垮台后无依无靠,不仅失去了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而且在东欧剧变后环境更进一步恶劣的罗马尼亚想找份工作都难,只好纷纷前往(或被骗往)西欧发达地区,变成罪犯、非法劳工、流浪者或者偷渡客。

  对于罗马尼亚,历史并没有从不好变成好,只有不好,更加不好,然后糟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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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生育:罗马尼亚臭名昭著的“770法令”

作者:Pluto

根据这部法令,堕胎和采取一切避孕措施都成了违法的事情,而生孩子则成了义务,是爱国主义的完美诠释。法令规定,每个45岁以下的女性都应该给她们所谓的祖国生下至少5个孩子。

   在罗马尼亚,怀孕后14周之内的流产是合法的。

 
  以2004年为例,全国有216261名新生人口以及191000例上报的流产案例,也就意味着,该年份整个国家的407261次怀孕中有46%以流产告终。如此高的比例,也意味着曾经的计划生育政策破产。
 
  回溯1957年到1966年,这里的流产也是合法的。但在1967年到1990年,流产受到严格限制,因为要提升国家的生育率。虽然罗马尼亚共产党从1948年开始执政,但本文主要探讨1966到1989年之间,尼古拉·齐奥塞斯库统治时期的生育政策。
下载 (3).jpg
齐奥赛斯库时期强制妇女生育
 
  1957年,因为流产在罗马尼亚完全合法,80%以上的怀孕母亲会选择流产,主要由于当时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尤其是1955年人工流产开始合法化,到1966年时,国家的生育率从1960年的1.91%降低到1.43%。
 
  “770法令”
 
  1960年代,罗马尼亚即将遭遇人口零增长,对于这个当时打算依靠充足劳动力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来说,可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
 
  就在1967年,时任国家领导人齐奥塞斯库脑袋一热,颁布了“770法令”。
 
  为了保证“正常的人口增长”,齐奥塞斯库政府颁布了“770号法令”,法令规定人工流产完全非法,除非碰到以下情况:
 
  - 女性在45岁以上(在1974年降低到40岁,1985年重新升到45岁)

  - 女性已经生下了四个孩子(1985年提升到五个)

  - 女性患有生育则影响生命安全的疾病

  - 女性遭遇性暴力、近亲生育
 
  这个政策实施后,生育率立刻从1966年的1.43%暴涨到1967年的2.74%,不过在1983年又回落至1.43%。
 
  根据这部法令,堕胎和采取一切避孕措施都成了违法的事情,而生孩子则成了义务,是爱国主义的完美诠释。法令规定,每个45岁以下的女性都应该给她们所谓的祖国生下至少5个孩子。
 
  对于那些被迫沦为生孩子机器的妇女们来说,她们还要受到当局的严格监控,每个月都必须去医院做妇科检查,政府会派出“月经警察”到医院监督,发现避孕妇女和实施堕胎的医护人员就给关起来。
 
  另外,卖避孕产品也是违法的,于是好多成人用品店也都只好关门。
 
  起初,这种生育政策靠的是妇产科检查,对25岁以上的单身女性、已婚不生育夫妇进行强行惩罚;但是在1977年,所有“无子女人员”,无论性别、婚姻状况,必须都要从每月工资中强行扣除“社会抚养费”(原文是contributions,我觉得翻译成社会抚养费),费用与“无子女人员”工作部门相关。国家提倡生育,在1977年甚至开始对生育超过法定数量的妇女进行官方公开表彰。
 
  齐奥塞斯库推行性别平等政策,但同时也想令国家总人口增长。在他的托辞中,他强调生育孩子是“高贵而杰出的任务”,而且声称会对育儿中心、医疗渠道、孕妇工作待遇、怀孕告假等进行国家补助。

  不过,国家实际上几乎未能在这些方面补助,很多家庭陷入困境。
 
  计生政策的实施与成效
 
  为了实行该法令,整个社会受到严格的控制。生育被国家描绘成“女性生命的意义”,同时在性教育、女性杂志中受到高度赞扬。国家刊发了很多出版物,普及育儿知识,提倡婚姻和谐,宣传流产后果。避孕用品从货架上完全消失,很快就只有接触得到黑市的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才能从匈牙利等渠道弄到。
 
  在1986年,只要是在国家部门工作的女性,必须要每年做妇产科年检,一方面是检查女性是否有生育能力,一方面是检查女性是否已经怀孕;一经怀孕,就要受国家监督,直到产下幼子。若女性过去曾有流产“前科”,则被监视得特别严密。
 
  医生们也有义务帮助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若是国家发现医疗从业者违反了这项法令,便会遭到拘禁,有些医生被捕后,还可以通过告发其他同事来减刑。国家下属的行政区都设有生育纪律管理官员,负责监管所有的“违法医疗从业者”,有时还要举行公开审判来警慑大众。
 
  不过有时,若是配合政府执法,对医护人员的刑罚也可减轻。虽然对医生来说,帮助女性流产确实可能会断送掉职业生命,但很多医生确实实施过流产手术,否则怀孕的女性们求助无门,只能选择危险更大、危及生命的流产方式。
 
  医生可以故意给出诊断说,女性已患有生育便会危及生命的疾病,比如糖尿病、肝炎之类;或者直接让妇女接受一些抑制生育的治疗,比如让妇女接受化疗、服用抗疟药等等。
 
  如果医生不帮助妇女流产,连向他们行贿都无济于事,还想流产的女性就只能去找更缺乏职业经验的医师,或是自己用土法流产。
 
  1979年到1988年间,流产数量总体增加,只是在1984年-1985年间曾有回落。虽然如此,还是有很多孩子遭到遗弃,因为家长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费用。有些孩子甚至在孤儿院里接受带有艾滋病毒的注射,还有孩子被直接拐卖到其他国家、被外国人领养。
 
  在这段时期之内出生的孩子被称为decre?ei,这个词有一点贬义,用来形容强行生育或流产失败的情况下很可能出现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的孩子。在1965至1989年间,至少9000名女性死于非法流产。
 
  在1989年后,这条法令在罗马尼亚革命后得到废止,而从那时起,在罗马尼亚进行流产便合法了。
 
  那之后也曾有人重新提倡限制流产,比如在2012年,民主自由党议员Sulfina Barbu提倡让想要流产的女性去接受心理咨询,然后“仔细思考”五天。这种提议立刻被说成是因为罗马民主潮流退潮所致,同时饱受批评。

  糟糕透了
 
  在1967年之前,罗马尼亚是东欧最宽松的生育节育环境的国家,但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难以保证避孕用品的质量,从而导致堕胎率居高不下,即使是一般的家庭也不得不将堕胎列入日常需要考虑的事情之中。
 
  另一方面,齐奥塞斯库过分强调重工业的政策,对轻工业、人均生活质量以及个人生活环境的忽视,也导致罗马尼亚自1950年代开始生育率大大下降,到1966年时已是历史上的最低点。
 
  然而,齐奥塞斯库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归咎于1957年时通过的堕胎条例。于是在1966年10月,罗马尼亚颁布《770法令》(Decretul nr. 770),宣布堕胎与节育手段属于违法。除非是年纪超过45岁的女性、拥有4个孩子以上的家庭、有医院证明身体不宜生育的个体,又或者是性侵犯罪的受害者。
 
  为推行这个措施,节育避孕商品一夜间从罗马尼亚各大商店消失。女性每个月都要强制前往医院向妇科医生报到。安全部门的便衣在各大医院驻守以防有人堕胎。任何怀孕的个体都会被记录在案和定期跟进。
 
  这个法令的效果十分明显,罗马尼亚在一年后迎来了婴儿潮,并在1968年生育率达到新高。与此同时,政府不得不一下子新造上千家托儿所以面对这个情况。在齐奥塞斯库看来,不断降低的人口数量似乎有救了。
 
  但到了1970年代,生育率竟然再次不升反降。政策严苛了,普通百姓的人均收入并没有变好,不少家庭还是无力负担多一个孩子(必须注意罗马尼亚的福利规定字面上很完善,但生产力的严重落后让很多条文根本无法实施)。
 
  对此,很多人一旦意外怀孕,就开始想法设法绕开法律:收入比较充足的女性可以在黑市买到走私的避孕商品或者贿赂医生进行堕胎,生活拮据的就只能用各种危险而又极其容易害死人的“偏方”(比如用金属衣架伸进子宫内)……

  果不其然,罗马尼亚迅速成为欧洲国家中孕妇死亡率最高的一员,与其他华沙条约内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比,也是极其鲜明。
 
  不止如此,这一个时期内出生的儿童有很高概率的残疾、先天疾病与营养不良的问题。加上物资的短缺,出生的婴儿也有接近半数无法活过妇幼医院的保育期。
 
  那么那些未婚先孕或者不小心怀了孩子的未成年人呢?这个有更加复杂的事情和细节可以说,多得可以写一本书了。但简单地说,罗马尼亚的孤儿院很快就人满为患,里面的孩子都被称为“法令宝宝”。
 
  而这些孤儿在日后齐奥塞斯库垮台后无依无靠,不仅失去了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而且在东欧剧变后环境更进一步恶劣的罗马尼亚想找份工作都难,只好纷纷前往(或被骗往)西欧发达地区,变成罪犯、非法劳工、流浪者或者偷渡客。

  对于罗马尼亚,历史并没有从不好变成好,只有不好,更加不好,然后糟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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