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来源:《我在美国当医生》 2018-04-06 08:56:57
作者:田穗荣
在美国没有专门的道德教育,美国人的道德就是孩子从小被教育要守法,而不是做个品德高尚的人,在美国家长的眼里,孩子遵守纪律、不违法、不撒谎就已经是道德了。
同样,美国医院的医德教育就是医学院学生开学第一天都要上的“希波克拉里宣言”:医生要凭借自己的能力为患者带来利益,而不是危害,同时要尊重患者隐私。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算道德教育完了,剩下就全部都在学习“职业化”教育了。
所以大多数美国医生兢兢业业地救助患者,并不是因为他们的道德有多高尚,而是因为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职业化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论你是否喜欢你的病人,你都要本着医生的职责尽心尽力地为病人提供应有的帮助。
否则你就是渎职,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如医疗诉讼、停职停薪、吊销执照、甚至会被抓进监狱。至于行贿受贿、造价、拿回扣等等这些,就不是道德问题了,而是在犯罪。
1. 为救助病人而诈骗保险公司保费
美国的医疗保险一般不包括不孕的治疗,但是不孕的医疗手术又非常昂贵。有一次,我的医生同事南森医生正碰到这样一位患者。她患了不孕症,南森做了很多努力才让她成功受孕。本来这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但是,这位患者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就向南森求助。
南森刚开始是拒绝的,但是不忍看到他们一家因为付了医疗费而无法负担孩子的养育,于是就想了个办法:以假手术的名义要求保险公司报销部分费用。结果,病人千恩万谢后,高高兴兴地出院了。但是,南森却倒霉了。
在一个月后,保险公司查出了问题,直接就把南森告上了法庭,在美国骗保属于刑事犯罪。这意味着南森不仅要吊销执照,而且要住进监狱!
同科室的人得知这件事后,大家都纷纷表示惋惜,对南森平时的温和、善良、绅士、敬业都夸了一顿,但是大家还是一致认为:尽管如此,南森也不应该触犯法律。
2.一封推荐信所引发的巨额赔偿
另一位医生是我们医院原来的麻醉师费尔南。
费尔南在一年前离职了,走之前,想让原单位的两位麻醉师为他写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推荐信写着这样几句话:“他是一个优秀的麻醉师,我相信他将为你们的麻醉事业做出贡献”。老实说,这几句话其实是推荐信中中规中矩、特别常见的句子了。但是就是这两句看似特别平常的话却给这两位麻醉师带来了灾难。
一次,在新医院,费尔南为一位病人做了全身麻醉,但是病人却在接受一个简单手术中发生了心脏停跳,成了永久性植物人。
这场医疗事故被认定为麻醉师滥用麻醉药。后来,医院和病人家属达成了庭外和解,家属获赔750万美元。
但是后来,医院和保险公司又把下面的人员和单位一起告上法庭——其中包括造成医疗事故的麻醉师、给麻醉师写推荐信的人,没有对信用查询做彻底回复的原医院。
对那两位写推荐信的麻醉师,陪审团分派他们承担820万美元赔款中5%和20%。(我猜想赔款750万,诉讼费用约70万)
ASA前主席欧林医生同意了这场判决:“据我看来,我们有权知道是否实施麻醉的医生在执业前已经被医院取消了职业资格,有权知道是否因为有麻药滥用方面的问题和其他不端行为等不良记录而终止他的职业生涯。”
为短短的一封推荐信而赔了上百万美元!这两位麻醉师真的好坑啊!
但是谁让他们随随便便就写了推荐信呢?在美国写推荐信可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如果,你的能力没有达到值得推荐的标准,大家一般是不愿意说假话的,甚至很多人会一口回绝:“我觉得我不适合为你写推荐信”。
例如有一位麻醉护士技术不怎么样,我的同事是这么写的:“某人在本部门工作数年,他能做气管插管等等麻醉操作,为病人提供全麻,局麻等服务,和同事合作愉快等等”。这算是比较差劲的推荐信,要知道气管插管、全麻、局麻可是我们的基本工作。
我不止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我不想为他写介绍信,因为我不想在数年后,他当主治医生时杀了人把我也牵扯进去,仅仅因为我以前为他写过一封推荐信”。
3.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百的努力
在美国,只要宣布脑死亡了,即使还有呼吸和心跳,也会被视为临床死亡,一旦被宣布临床死亡,治疗就可以终止了。
美国之前发生过这样一则新闻:医生在宣布病人临床死亡后,家属依然不依不饶,不同意停止呼吸机的使用。逼得这位医生说了三遍:“她已经死了,死了,死了。”
结果,这句话被媒体大肆宣传,主要基调就是说这位医生是如何冷酷。在这位医生道歉后,家属还不甘心,上诉到了法庭。结果法院判决:延长呼吸机使用时长;另请医生判断病人是否死亡。
网上的声音分为两大阵营,一部分是同情家属的行为,一部分人劝家属接受现实,不要再浪费医疗资源。最终,验尸官签署了病人的死亡证书,医院要求家属把病人运走,但是家属却再次要求手术,法官最终驳回了家属的上诉。这件事终于落下了帷幕。
虽然说,即使有百分百之一的希望,医生还是会做出百分百的努力去救助病人。但是,这种在宣布临床死亡后,依然不断要求救助,确实有点无理取闹。
但是,这件事也并不意味着美国医生不会拼尽全力。
我的同事乔纳森医生非常敬业。他工作起来近乎疯狂,有一次,他已经做了三台手术,回到家的时候都到了11点了。这时,急诊室打来了电话,有一个患者情况危急。他立刻又赶到了医院,别的医生都认为这位患者没有存活的希望了,他依然不放弃,又奋战了5个小时。
可能有人会说他是为了钱,但是这位患者是治疗救助计划中的成员,这意味着医院为他们提供的治疗几乎是免费的。但是在乔纳森心中,他跟别的病人无异,还是尽全力抢救活了他。
我们这里有一位内科医生,已经快90岁了,依然奋斗在一线。我问他:打算什么时候退休?他说:等到我的尸体从办公室移走的那天。
所以,你看,美国医生们并没有从小就上思想品德课程,大学也没有上过医德课,但他们依然会对病人负责到底。“医德”在他们眼中不是那么高大上的东西,除了有的人天生的一种责任感、使命感外,更多的是出于人与人之间基本的尊重,法律的约束,以及行业竞争激烈害怕丢掉饭碗。如论如何,这样的“实用主义”、不假大空、不伟光正的教育模式真的“很美国”。
关键词:
来源:《我在美国当医生》 2018-04-06 08:56:57
作者:田穗荣
在美国没有专门的道德教育,美国人的道德就是孩子从小被教育要守法,而不是做个品德高尚的人,在美国家长的眼里,孩子遵守纪律、不违法、不撒谎就已经是道德了。
同样,美国医院的医德教育就是医学院学生开学第一天都要上的“希波克拉里宣言”:医生要凭借自己的能力为患者带来利益,而不是危害,同时要尊重患者隐私。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算道德教育完了,剩下就全部都在学习“职业化”教育了。
所以大多数美国医生兢兢业业地救助患者,并不是因为他们的道德有多高尚,而是因为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职业化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论你是否喜欢你的病人,你都要本着医生的职责尽心尽力地为病人提供应有的帮助。
否则你就是渎职,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如医疗诉讼、停职停薪、吊销执照、甚至会被抓进监狱。至于行贿受贿、造价、拿回扣等等这些,就不是道德问题了,而是在犯罪。
1. 为救助病人而诈骗保险公司保费
美国的医疗保险一般不包括不孕的治疗,但是不孕的医疗手术又非常昂贵。有一次,我的医生同事南森医生正碰到这样一位患者。她患了不孕症,南森做了很多努力才让她成功受孕。本来这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但是,这位患者负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就向南森求助。
南森刚开始是拒绝的,但是不忍看到他们一家因为付了医疗费而无法负担孩子的养育,于是就想了个办法:以假手术的名义要求保险公司报销部分费用。结果,病人千恩万谢后,高高兴兴地出院了。但是,南森却倒霉了。
在一个月后,保险公司查出了问题,直接就把南森告上了法庭,在美国骗保属于刑事犯罪。这意味着南森不仅要吊销执照,而且要住进监狱!
同科室的人得知这件事后,大家都纷纷表示惋惜,对南森平时的温和、善良、绅士、敬业都夸了一顿,但是大家还是一致认为:尽管如此,南森也不应该触犯法律。
2.一封推荐信所引发的巨额赔偿
另一位医生是我们医院原来的麻醉师费尔南。
费尔南在一年前离职了,走之前,想让原单位的两位麻醉师为他写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推荐信写着这样几句话:“他是一个优秀的麻醉师,我相信他将为你们的麻醉事业做出贡献”。老实说,这几句话其实是推荐信中中规中矩、特别常见的句子了。但是就是这两句看似特别平常的话却给这两位麻醉师带来了灾难。
一次,在新医院,费尔南为一位病人做了全身麻醉,但是病人却在接受一个简单手术中发生了心脏停跳,成了永久性植物人。
这场医疗事故被认定为麻醉师滥用麻醉药。后来,医院和病人家属达成了庭外和解,家属获赔750万美元。
但是后来,医院和保险公司又把下面的人员和单位一起告上法庭——其中包括造成医疗事故的麻醉师、给麻醉师写推荐信的人,没有对信用查询做彻底回复的原医院。
对那两位写推荐信的麻醉师,陪审团分派他们承担820万美元赔款中5%和20%。(我猜想赔款750万,诉讼费用约70万)
ASA前主席欧林医生同意了这场判决:“据我看来,我们有权知道是否实施麻醉的医生在执业前已经被医院取消了职业资格,有权知道是否因为有麻药滥用方面的问题和其他不端行为等不良记录而终止他的职业生涯。”
为短短的一封推荐信而赔了上百万美元!这两位麻醉师真的好坑啊!
但是谁让他们随随便便就写了推荐信呢?在美国写推荐信可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如果,你的能力没有达到值得推荐的标准,大家一般是不愿意说假话的,甚至很多人会一口回绝:“我觉得我不适合为你写推荐信”。
例如有一位麻醉护士技术不怎么样,我的同事是这么写的:“某人在本部门工作数年,他能做气管插管等等麻醉操作,为病人提供全麻,局麻等服务,和同事合作愉快等等”。这算是比较差劲的推荐信,要知道气管插管、全麻、局麻可是我们的基本工作。
我不止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我不想为他写介绍信,因为我不想在数年后,他当主治医生时杀了人把我也牵扯进去,仅仅因为我以前为他写过一封推荐信”。
3.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百的努力
在美国,只要宣布脑死亡了,即使还有呼吸和心跳,也会被视为临床死亡,一旦被宣布临床死亡,治疗就可以终止了。
美国之前发生过这样一则新闻:医生在宣布病人临床死亡后,家属依然不依不饶,不同意停止呼吸机的使用。逼得这位医生说了三遍:“她已经死了,死了,死了。”
结果,这句话被媒体大肆宣传,主要基调就是说这位医生是如何冷酷。在这位医生道歉后,家属还不甘心,上诉到了法庭。结果法院判决:延长呼吸机使用时长;另请医生判断病人是否死亡。
网上的声音分为两大阵营,一部分是同情家属的行为,一部分人劝家属接受现实,不要再浪费医疗资源。最终,验尸官签署了病人的死亡证书,医院要求家属把病人运走,但是家属却再次要求手术,法官最终驳回了家属的上诉。这件事终于落下了帷幕。
虽然说,即使有百分百之一的希望,医生还是会做出百分百的努力去救助病人。但是,这种在宣布临床死亡后,依然不断要求救助,确实有点无理取闹。
但是,这件事也并不意味着美国医生不会拼尽全力。
我的同事乔纳森医生非常敬业。他工作起来近乎疯狂,有一次,他已经做了三台手术,回到家的时候都到了11点了。这时,急诊室打来了电话,有一个患者情况危急。他立刻又赶到了医院,别的医生都认为这位患者没有存活的希望了,他依然不放弃,又奋战了5个小时。
可能有人会说他是为了钱,但是这位患者是治疗救助计划中的成员,这意味着医院为他们提供的治疗几乎是免费的。但是在乔纳森心中,他跟别的病人无异,还是尽全力抢救活了他。
我们这里有一位内科医生,已经快90岁了,依然奋斗在一线。我问他:打算什么时候退休?他说:等到我的尸体从办公室移走的那天。
所以,你看,美国医生们并没有从小就上思想品德课程,大学也没有上过医德课,但他们依然会对病人负责到底。“医德”在他们眼中不是那么高大上的东西,除了有的人天生的一种责任感、使命感外,更多的是出于人与人之间基本的尊重,法律的约束,以及行业竞争激烈害怕丢掉饭碗。如论如何,这样的“实用主义”、不假大空、不伟光正的教育模式真的“很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