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是新教运动五百周年,这是德国历史上、也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德国各地教会和民间将举行上千个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
2017年10月31日是新教运动五百周年,这是德国历史上、也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德国各地教会和民间将举行上千个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回首这五百年,是欧洲走出中世纪蒙昧、进入近代工业社会的五百年。显然,新教运动不仅是一场孤立的基督教会内部的宗教改革运动,而是席卷整个欧洲的一场社会革命。其产生的原因值得借鉴,因为任何一场社会变革都有其历史原因和社会基础;其产生的结果一直影响到今日欧洲,这也是今天还要回顾和探讨这一历史事件的原因——研究历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历史,而是为了现实。
图一、马丁•路德在Worms的铜像
欧洲文明的三大支柱
“欧洲”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地理上的欧亚板块被人为地划分成欧洲与亚洲,是按照文化划分,最重要的文化特征就是宗教——欧洲人将欧亚板块上的基督教世界称为“欧洲”,非基督教世界统称为“亚洲”。亚洲各个区域的文化差异很大,如中东与东南亚毫不相干。于是根据距离欧洲的远近,将亚洲划分成近东(汉译:中东)和远东。中东是欧洲文明的发源地(两河文明、腓尼基文明、埃及文明和爱琴海文明),《圣经》明言:光明来自东方。欧洲人尊称中东为“早晨之国”(Morgenland),欧洲自己为“夜晚之国”(Abendland)。
即使基督教世界,也一直在演变分化:从古老的犹太教(信奉圣经《旧约》)分解出希腊东正教(信奉《旧约》与《新约》),基督的第一代使徒圣•彼得与圣•保罗将基督教从以色列的耶路撒冷转移到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公元300年前后,罗马帝国以及东正教中心从罗马迁都到气候与环境更舒适的土耳其伊斯坦堡(原名拜占廷),不意经历公元450-550年的日耳曼大移民,东、西罗马帝国隔断,被日耳曼人控制的西罗马帝国地区(中欧与西欧)只能拥戴罗马大主教为原西罗马帝国、即法兰克帝国的教皇,这就是天主教,并立于还坐镇在伊斯坦堡的东正教教皇。其间中东地区的基督徒默罕默德在东正教内部另立门户,创建伊斯兰教——他承认基督为上帝的使者,他是基督之后的又一位使者。16世纪天主教内部发生新教运动,天主教又分离出基督新教。于是在上述教派中,只有东正教、天主教、基督新教承认《新约》,信奉基督是上帝唯一的使者,这三大教派的地区就称之为“欧洲”,其余均为“亚洲”——原来的罗马帝国和基督教中心伊斯坦堡反被划出欧洲,欧洲文明的摇篮希腊幸好于19世纪独立出奥斯曼帝国,所以现属欧洲。
但欧洲也不仅仅是基督教世界,欧洲文明有三大支柱: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基督教文明。三大文明不仅有诞生时间上的先后(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而且有内容上的区别:古希腊时代是欧洲从蒙昧的原始族群走向文明和自觉的时代,今日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如数学、物理、生物、天文、地理、医学、文学、艺术、政治等,都起源于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是欧洲从自然形成的城邦和乡村,进入现代意义上的大一统国家(罗马帝国囊括今日欧洲、中东和北非),就需要大一统的管理形式,即政府、议会、职业军团、法制体系、社会体系、治国理念等,今日世界各国的政体结构都起源于古罗马文明。基督教文明是欧洲从理性的国家政治,进入到日常社会生活的时代,建立了社会上个体与个体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和谐,也是今日欧洲许多民俗、民风和生活方式的来源。
用精简的语言来描述这三大文明:古希腊文明是灵魂,古罗马文明是骨架,基督教文明是血肉。前两者建立了社会理性,后者建立了人际情感。三者形式上互相独立甚至对立,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的互补。法国大革命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就是囊括了这三大文明:“自由”(思想自由与行为自由)源于古希腊文明,“平等”(法制的最重要前提和结果)源于古罗马文明,博爱(法语原文为教会内用语“兄弟般的”)源于基督教文明。现代欧美的国家政治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结合,前者源于古希腊文明(自由市场)和古罗马文明(法制),后者源于基督教文明(“共产主义”一词都源于13世纪基督教社团)。
中世纪晚期的三大复兴运动
从经济形态而言,人类社会经历了狩猎时代、农耕时代、商贸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每一个时代变迁都是出于当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现实,所以这不仅是具体生产技术和经济形式的变迁,而是整个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变迁,整体变迁,尽管各领域的变迁在时间上和地区上有先后之别:欧洲中世纪晚期是从农耕社会进入商贸社会,先后出现了三大复兴运动:意大利文艺复兴、古罗马法复兴和基督教复兴(拉丁文reformatio,中文误译为“新教运动”);欧洲近代从商贸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经济上出现了英国工业革命,政治上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及英国光荣革命、普鲁士法制改革。所以,这些都不是孤立事件,而是有内在联系的整体事件。
农耕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财富的积累繁荣了货物交换即商业贸易,出现了商贸集中城市以及通过商贸而致富的城市贵族,城市贵族的财富都超过了依旧守在农业的旧贵族,市民文化应运而生。如果说中世纪的社会结构更合适于农耕社会,则越来越不适应于商贸社会,这就成为发生三大复兴运动的社会基础。
意大利,一个曾经辉煌过的罗马帝国发源地,却成为以德国为主体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属国。但德国皇帝鞭长莫及,意大利北部的米兰、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城市年年闹独立(中部依旧是教皇国),德国军队年年出兵,德国军队一走那里又闹独立。12世纪德国皇帝弗里德利希一世(意大利人称红胡子皇帝)五次南征意大利,最后只能与那些城市签署和约:你们承认我是皇帝,我也不再过问意大利。至此,意大利城市实现了事实上的独立。在没有皇帝的意大利北部,经济和贸易飞速发展,远高于欧洲本土的德、法、英等。那里城市繁荣,人口激增,社会关系和审美情趣变化,追求幸福的现世生活和凭籍个人奋斗的自我意识,与受穷苦修、只祈求死后能入天堂的基督教理想格格不入,这就出现了15世纪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更多是复兴古希腊文明,在人文精神上冲破中世纪蒙昧——贬称“中世纪”就是意大利文人提出,认为从日耳曼大移民导致罗马帝国衰亡到意大利文艺复兴,两头辉煌的罗马文明之间刚好有这1000年黑暗的“中(间)世纪”。
图二、米开朗基罗的画点示了上帝与人的关系,不是主仆关系,而是父子关系。
要实现正常的经济贸易,必须有法制保障。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占领后,古罗马法不仅被抛弃,连罗马法的文书都遗失了。1070年在佛罗伦萨的老楞佐图书馆里意外发现出自公元6世纪的907页古罗马法手抄本,轰动意大利社会,许多学者开始研究古罗马法,1088年诞生了世界上的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法学院(第二所是罗马教皇创立的巴黎神学院)。1450年前后德国正式确认:古罗马法与教会法并列为神圣罗马帝国法庭的有效法律——这就是古罗马法复兴,即复兴古罗马文明。古罗马法是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483-565)主持下完成的罗马法律汇编。尽管皇帝主持,但法律本身比较理性,没有皇帝私利的烙印。古罗马法后来成为欧洲各国法律的蓝本,德国现行的民法典就是19世纪浪漫主义法学派依照古罗马法精神而制定。今日所谓的德法“大陆法系”,其实就是沿用古罗马制定法;英美“海洋法系”,其实就是沿用欧洲中世纪的古日耳曼习惯法。而现实中的欧美各国司法,就是同时并用或参用这两大法系。
走出中世纪蒙昧的最后一个堡垒就是基督教文明。欧洲是基督教世界,基督教不仅决定了欧洲民众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也作为政治势力而影响着整个欧洲的政治、经济与司法等。欧洲乡村中只有三位首领:村长,牧师,小学校长。至少新教运动后,小学都是由教会出资创立。由此可见,基督教对欧洲基层社会的影响至深。社会要发展,必须冲破宗教束缚,冲破教皇专制,这就爆发了新教运动,也是这三大改革运动中最为艰巨、最为惨烈的一场运动,欧洲各国参战,主战场在德国。
罗马教皇的鼎盛与腐败
古罗马帝国时代,罗马教皇几乎从属于罗马皇帝。到了中世纪,罗马教皇受到以德国为主体的法兰克帝国军事保护,各地教会的主教大都由德国皇帝“推荐”。1075年教皇Gregory VII颁布诏令禁止德国皇帝任命主教,直接起因是任命米兰大主教。在这次教皇与皇帝的争权中,因为德国皇帝的臣民都是基督徒,教会主教、牧师们更多听命于教皇,导致拥兵自重的德国皇帝亨利四世败北。从此,世俗的德国皇帝与精神的罗马教皇并列——欧洲没有出现中国那样唯有世俗政权独大的绝对专制。不意中东伊斯兰教兴起,占领了基督教圣地耶路撒冷,威胁东罗马帝国暨东正教首都伊斯坦堡。在罗马教皇的号召下,1096年欧洲各国组成骑士团东征中东,夺回耶路撒冷,也为东罗马帝国首都解围。1144年发动了第二次十字军东征,由德国、法国、英国等国的国王亲自带兵……如此绵延了两个世纪的八次十字军东征,尽管最终也没有完全控制中东局势,但罗马教皇在欧洲的地位却如日中天。到16世纪,天主教形成了等级分明的宗教团体:最高是教皇,然后大主教、主教,直到基层教会的神父。无论世俗政权还是精神政权,一旦走向专制,必然走向腐败。
腐败,首先从选举教皇的红衣主教团(Cardinalis)开始。当时法国主教把持了红衣主教团,以至从1303年到1377年的几十年中,八位教皇都是法国人,也住在法国南部的亚威农(Avignon)。1377年教皇Gregory XI返回罗马并于次年去世,罗马教民呼吁要选出罗马、至少是意大利籍的主教担任教皇。红衣主教团被迫选出意大利那不勒斯的Urban VI为新教皇。过后发现新教皇不听话,便罢免新教皇而另选法国籍的Clement VII为教皇。Urban VI不退位,并开除新教皇与原来红衣主教团成员的教籍,另外任命新的红衣主教团。1409年欧洲各国近百位大主教在比萨大教堂举行会议,罢免前两位教皇,另选希腊的Alexander V为教皇。但前两位教皇都拒绝退位,三个教皇并列,声名狼藉。1414年德国皇帝Sigismund举行康茨但丁大会,罢免并逮捕了前三位教皇,任命德国美因茨的大主教为教皇……这次大分裂让天主教的神圣形象受到致命的打击。
教皇本身也腐败。教皇将红衣主教团、主教、神父的位置出售给人,教皇Leo X(1513-21)每年卖官2000多个,或任用自己的亲属。教皇Alexander VI的私生子就有八个,1500年他一次卖出12名红衣主教团位置,巨额赃款都给他的私生子。基层教会也腐败,神父的女管家经常是神父的性伙伴。那些为基督教所不容的行为,如年龄相差太大、辈分不同、近亲不能结婚,也可以通过花钱收买来获得“破例”。何况,许多地方神父的素质非常差,《圣经》为拉丁文,举行弥撒时也用拉丁文,而许多神父根本不识拉丁文。
另一个引起民众和世俗政权公愤的腐败是出售赎罪券。这本来是12世纪Schlastic神学派发展出来的理论,认为一个人多参加弥撒、多读《圣经》或参加圣战而死,可以弥补他的罪孽而死后升入天堂。1300年教皇举行大赦年,来罗马朝圣的信徒可以获得赦罪,以至前来罗马朝圣的教徒涌满小小的罗马城,教皇只能规定行人一概靠右行走(这就是右行车道的来源)。后来又升级到愿意资助教会圣事的教徒也可以获得特赦。1503年教皇Julius II看到这是一个很好的商机,于是发行赎罪券,为建造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筹资。1517年教皇Leo X开始在全欧洲大规模发行赎罪券,很专业地委托德国奥古斯堡的Fugger银行家族来具体操作,该银行家族可以获取1/3的佣金。此外,教民每年要缴付给罗马教廷彼得税、十一税(tithe),教士要缴付首年奉等等。
图三、罗马教廷的腐败:赎罪券,发表于1521年的新教运动宣传画
这时的欧洲已经逐步形成了主权国家。从国民经济来说,罗马教皇从欧洲各国的教民那里收钱,等于那些国家的财产无偿地外流到罗马,各国君主当然不满。于是,各国与教皇发生了抢夺财富的经济战。最早是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1337-1453),英法两国都急需用钱,要求教会纳税,认为教士也是国家臣民,也有保家卫国的义务。教皇闻讯大怒,禁止所有教会未经教皇许可就向所在国政府纳税。于是,法国国王禁止任何财物流出国境,即教会教民无法捐助教皇;英国宣布任何拒绝纳税的教士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被抢被杀政府不管。1438年法国国王查理七世索性宣布,教皇不得干涉法国境内的主教任命,法国主教不准捐款给教皇,这就相当于法国建立了独立于罗马教皇的国家教会——法国迄今是欧洲政教分离最彻底的国家。拿破仑占领德国期间,取消了美因茨、科隆、特里尔等大主教国,将国土分送给周边的世俗国家。
马丁•路德的新教运动
德国的中世纪原名是“德语的国家”,即一盘散沙、说德语的几百个诸侯国,没有形成主权国家,没有法国、英国那样的强权君主来维护本国利益,更何况德国一直是罗马教皇的维护者。但德国的人口增加,1500-1600的百年中从1200万增长到1500万。再加通货膨胀,德国民众的生活越来越艰难,许多人都归罪于教皇,1525年就爆发了农民战争。
从政治结构来说,德国皇帝是选帝侯(Kurfürsten)选举产生,他不能过分专断,时时得考虑各国利益,皇帝拟定的法律必须获得各国君主代表组成的委员会(Reichsfürstenrat)通过。所以,各国保留了相当的主权,某个君主同情支持新教,德国皇帝还不能轻易干涉。当时的德国皇帝是奥地利Habsburg家族的查理五世,其疆土囊括了今日的奥地利、匈牙利,西班牙,荷比卢,几乎包围了法国,奥地利正与法国争夺法国南部,而东部又受到奥斯曼帝国威胁,1529年维也纳被围。所以,德国皇帝整天奔命于境外战争,无暇顾及德国本土,更没有想到新教运动的问题严重。而罗马教皇担心查理五世坐大,也暗中支持法国,以至查理五世与罗马教皇的关系不好。
德国新教运动的直接导火线是赎罪券。除了教皇想通过赎罪券牟利外,另加德国本土教会的腐败:当时身兼Magdeburg及Harberstadt大主教的Albrecht von Brandenburg想再担任美茵茨大主教,以便成为选帝侯。但这违背教会法,必须获得罗马教皇特许。于是,教皇Leo X要他支付一笔费用,向银行家Fugger贷款一次性缴付给教皇。为了偿还这笔贷款而集资,大主教为教皇推销赎罪券,教皇许诺在八年内,在该主教所在教区所获的钱财,一半归教皇,一半归他。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早年毕业于Erfurt大学法学系(教会法),然后进基督教奥古斯汀学派的修道院专修神学,1507年成为教士,并到萨克森首府维滕贝格大学担任神学教授。1510-1511年他公出去罗马教廷,就震惊于罗马教廷的生活糜烂。赎罪券事件爆发后,赎罪券并没有在萨克森出售,但萨克森的许多教民为了获得赎罪,纷纷去附近的勃朗登堡国购买,这引起了马丁•路德的不满。但他没有想到教皇和美茵茨大主教会这么腐败,还以为他们被蒙在鼓里。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写信给美茵茨大主教,陈述了95条理由反对赎罪券。因为没有获得大主教的任何回音,便将这份文稿私下转给几位神学同仁传阅,没想到纽伦堡的Wilhelm Nessen将这份论纲流传到社会——传说马丁•路德将这份文稿贴到维滕贝格教堂的门上,应是后人杜撰。文稿用拉丁文所写,普通教民根本不认识,到该年圣诞前夕才译成德语。
其实,美茵茨大主教接到马丁•路德的信后就找美因茨大学教授评估,并立即转给了罗马教皇。但罗马教皇没有把这当一回事,因为这在神学上,无非是基督教内部圣•奥古斯汀(Augustinus Hipponensis,354-430)学派与圣•道明(Domingo de Guzman,1170-1221)学派之争,由来已久。没想到当时已经有活字印刷(1452年美茵茨的古藤贝格发明),印刷成本大幅降低,马丁•路德的新教思想很快、很便宜地就传播出去,获得德国甚至欧洲的许多民众共鸣,从而很大影响到赎罪券的销售市场,这才引起了罗马教廷的震怒。在创立异端审判的圣•道明学派说动下,1518年8月教皇责令解送马丁•路德去罗马进行异端审判,马丁•路德所在的撒克森国王Friedrich III拒绝解送,但安排德国圣•道明学派的神学代表、红衣大主教Thomas Cajetan前来奥古斯堡帝国会议与马丁•路德争辩。Cajetan劝说马丁•路德放弃新教理念,被拒绝。他又想押送马丁•路德去罗马,被撒克森国王拒绝,路德逃离了奥古斯堡。撒克森国王是德国七位选帝侯之一,教皇不敢亲举妄动,想拉拢他阻碍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五世担任德国皇帝。
至此,罗马教廷已经黔驴技穷,能限制马丁•路德的只有靠世俗力量,因为撒克森国王在保护他。如若不然,马丁•路德早就像新教运动的前驱胡斯(Jan Hus,1371-1415)那样,被罗马教廷判为异端而送上火刑了。马丁•路德正因为受到世俗政权保护,罗马教廷要置他于死地,他索性与罗马教廷完全决裂,明确称赞胡斯的新教理论,要从基督教义、教会结构,到宗教礼仪,更全面地改革天主教。1520年他发表了全面论述他新教理念的三个册子:告德意志贵族书(贵族即德国各诸侯国国王,世俗政权对教会有管辖权),论巴比伦幽居(每个基督徒都可以成为神职人员,不需要教皇任命),论基督徒的自由(基督徒享有与身俱来的自由,不隶属于任何人,他们靠信念、而不是靠买赎罪券来获救)。
图四、马丁•路德在Worms帝国议会演说,绘于1883年
1519年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五世担任德国皇帝,正忙于与东邻奥斯曼帝国、西邻法国作战,无暇它顾,更不把宗教改革当一回事。当他醒悟过来时,新教运动已经如火如荼,很难扑灭了。1521年4月在莱茵河畔的Worms召开帝国大会,议题有三个:对法国战争,德国宪法修改,宗教改革。马丁•路德受到德国皇帝邀请前往帝国大会,向在座的德国各诸侯国包括主教国国王宣讲他的新教理念。与会者的关注点都在非常现实而紧迫的前两个议题,所以对马丁•路德没有太多追究。尽管马丁•路德拒绝放弃他的理念,坚信天主教的德国皇帝也就宣布对他不再获得国家保护,即以后被抓被杀国家不管。但皇帝恪守诺言,没有扣留马丁•路德。马丁•路德在回程的路上,被撒克森国王安排的人“劫持”到Wartburg藏匿两年,在那里他将《圣经•新约》翻译成了通俗的德语。
宗教改革引发两次德国战争
马丁•路德发起和传播新教理念,获得了世俗力量保护。也是世俗力量通过战争而最终实现了宗教改革,德国民众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当时德国的宗教版图上,大都数国家的国王依旧信奉天主教,教会国的国王本身就是天主教的主教、大主教、甚至红衣主教——七位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德国皇帝的选帝侯中,三位就是大主教国科隆、特里尔、美因茨的国王。宗教改革将德国的各诸侯国又划分成新教国与旧教国,双方形成势不两立的世俗阵营,新教国家受到旧教国家的军事威胁。1530年12月萨克森国王约翰邀请各新教国家的国王和城邦前来德国中部的黑森国古城Schmalkalden商议,如何抵御旧教国家、尤其是德国皇帝查理五世的侵略,次年2月,撒克森国、黑森国、Braunschweig、安哈特国、Erbach、以及11个独立城邦如不莱梅、斯特拉斯堡、乌尔姆、康茨坦、缔结了军事同盟:任何一个同盟国受到天主教国侵略,另一同盟国就要出兵参战。该同盟后来扩展到后又扩大到汉堡、法兰克福、奥古斯堡、Kempten、符登堡国、丹麦、勃朗登堡国、法尔茨国,法国也一度加入。当时决定结盟6年,1535年就又延长到12年。但1542年后军事同盟的内部各国产生分歧,同盟应当取守势还是攻势,是否容忍黑森国王菲利普的重婚丑闻,削弱了同盟的力量。
1546-1547年终于爆发了新教和旧教国家之间的Schmalkalden战争——历史上称作第一次德国战争——旧教国家以德国皇帝查理五世亲自挂帅,各旧教国家参战,意大利、荷兰、匈牙利等国也出兵支援。新教国家兵力较弱、再加上撒克森国王临阵倒戈而大败,撒克森国和黑森国国王双双被囚。但德国皇帝还算人道,全都释放了这些被俘国王。他认为,新教势力已经全部打垮,他的地位获得了空前巩固。
但新教势力其实一直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入,越来越多的诸侯国和城邦信奉新教。德国皇帝内外交困(与法国的意大利战争),加上新上任的撒克森国王又加入新教同盟而驱逐德国皇帝,德国皇帝查理五世最后还是妥协,于1555年签署了奥古斯堡和约,确认任何一个诸侯国国王所信的宗教,就为该国的国教。
此后,新教国家高速扩张,旧教国家巴伐利亚和奥地利等再度崛起,奥古斯堡和约一再被践约。1608年建立了以莱茵国发起的“新教同盟”,次年建立了巴伐利亚发起的“旧教同盟”,双方势均力敌。1618年3月,隶属德国旧教国奥地利的新教城市布拉格贵族起义,将奥地利委派的执政官扔出窗外,奥地利前往讨伐,德国新教国家奋起,结果引发了惨烈的“30年战争”——历史上称作第二次德国战争。参战的旧教一方除了德国的旧教诸侯国、尤其是几大主教国之外,还有哈布斯堡家族的奥地利和西班牙,并得到罗马教皇、波兰、立陶宛的支持;新教方面,除了德国的新教诸侯国外,丹麦、瑞典、法国、荷兰等直接进入德国参战,并获得英国和俄国的支持,成为欧洲历史上的最后一次宗教战争,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规模最大的全欧战争,直到1648年10月24日双方在德国中部的明斯特城签署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图五、三十年战争,Matthäus Merian(1620–1650)绘
战争中连带着饥荒与瘟疫,德国人口损失25-40%,男性阵亡近半。特殊城镇如新教运动的摇篮维滕贝格全镇阵亡75%人口,许多地区化了上百年时间才恢复了战争灾难。超级大国奥地利想一统德国领土和统一宗教的愿望最终破灭,即根据和约,德国最高法院的法官必须新、旧教徒人数一样,皇帝的任何对外宣战或对内加税等,都必须获得由各诸侯国国王组成的帝国大会通过,由此德国皇帝的权力削弱,诸侯国国王的权力提升——英国、法国等从原来由许多诸侯国组成的封建国家,逐步走向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而德国却重新回到领土和权力分散的封建国家,德国统一遥遥无期,直到19世纪德国浪漫主义文化的兴起。
由德国“30年战争”引发或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系列欧洲战争:荷兰-西班牙的80年独立战争(1568-1648)、法国-西班牙的遗产战争(1635-1659)、瑞典-丹麦/挪威的北德Torstensson战争(1643-1645)——这场战争中丹麦元帅阵亡、丹麦国王亲自上阵而失去一目,被写入了丹麦国歌。战后法国、瑞典崛起,奥地利、西班牙衰弱,原属西班牙的荷兰和葡萄牙、原属奥地利的瑞士独立成主权国家。
作为后话,法国国王本来赞同马丁•路德的新教运动。后来发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宗教改革,而是整个社会变革,将动摇法国王室地位,削弱法国宗教领袖利益。于是转向反对宗教改革,杀害了几万新教徒,导致流亡潮。法王又担心人口和劳动力流失,禁止国民出国,尽管如此还是有20万法国新教徒流亡到瑞士、荷兰、英国、德国,其中到柏林的就达3万人,带去了新技术,促成柏林地区暨勃朗登堡伯爵国的经济起飞。当然在30年战争中,法国是出于抵制奥地利的政治目的而出兵支持德国的新教同盟的。
按照公认的定义,新教运动从1517年9月马丁•路德发布《九十五条论纲》开始,到1648年10月“30年战争”结束为结束。即从宗教改革开始,到政治冲突结束。
欧洲完成了意大利文艺复兴(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法复兴(古罗马文明)和宗教改革(基督教文明),终于告别中世纪,进入欧洲近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