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来源:朝鲜通 2017-02-06 15:13:28
作者:朝鲜通/整理
朝鲜黄海北道首府沙里院市场入口处贴满了这样的标语——
不遵守交通规则枪毙!
囤积粮食枪毙!
浪费电力枪毙!
剪断军用通讯线枪毙!
囤积国家资源枪毙!
散播外国文化枪毙!
说人闲话枪毙!
组织儿童、家属观刑
朝鲜是当世为数不多的仍然执行公开枪决的国家,朝鲜公开处决的比例约占8成;余下不到12%为秘密处决。
执行公决的地点包括案犯居住或案发地附近的河边、市场、体育馆等毗邻人口聚居地的公共区域。此外拘留所、军营和集中营也可能成为行刑地点。
朝鲜的死刑判决由审判机关(法院)做出,朝鲜的法院分为最高裁判所、道(直辖市)裁判所、人民裁判所(基层法院)和特别裁判所,最高裁判所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特别裁判所比较特殊,类似张成泽案就是劳动党政治局指定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成立的军事特别裁判所,适用于涉及众多官员、高层机密的政治案件;类似美国、韩国记者、游客被捕案件一般由朝鲜中央裁判判决。
朝鲜的检察机关有最高检察所、道(直辖市)、市(区)、郡检察所和特别检察所。最高检察所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
会场的背景会用国旗装饰,检察所、裁判所的人员会亲临现场。同时,道国家安全保卫部官员也会出席,并指挥行刑。
为了达到震慑罪犯、教育人民的作用,行刑时,要求学校、人民班组织年纪小于10岁的儿童、群众、案犯家属、同事观刑。
最重要的是:观刑的人在行刑后,需要写出类似忠诚宣誓的观后感和保证书,其画风大概是这样的:
张成泽案后,平壤火力发电联合企业所一名员工表决心道:“全厂的青年员工都十分愤怒,张成泽一党必遭天谴,张成泽一党胆敢挑战劳动党的权威,真想把他们扔进烧得滚烫的火炉里。”
千里马制钢联合企业所的一名负责人也说:“就算把他们全都扔进电炉里烧成灰烬,也难解我的心头之恨。”
在贫穷、呆板的朝鲜,人们就像“斯德哥尔摩”集体患者,把观刑视为不可多得的乐趣,不少脱北者都对这种乐趣记忆犹新。
脱北者姜赫回忆:
我9岁时第一次看到行刑,是在砖场的空地上。犯人偷窃高压电塔的铜线,摸黑穿越边界拿到中国贩卖,因此被判死刑。他被拖到山脚下挖的坑洞旁,旁边就是铁轨,有班火车就这么凑巧经过,还停下让乘客看这一幕。
我们这个小城常有死刑案例,一年总有五六次,但居民们还是看不腻,一宣布有死刑,大家就急忙赶到行刑场所。不知什么缘故,刑场地点经常变更。
小孩子都站到第一排,随时准备跳到前面去捡弹壳,或者捡穿过死刑犯身体后卡在行刑柱上的子弹。聚集的人群很多,加上连小学生与中学生都去看,人数往往有几百人甚至数千人之多。
枪决前城里会张贴小告示。行刑日当天,犯人会先被游街示众,带到行刑场后,就让他坐在地上,低垂着头,让围观群众好好打量。所有人都站在一旁等候准备工作,好像在看戏一样,军人们会挂出旗帜,跟着是立柱子,把犯人就定位。
他们帮他穿上军方特别为公开枪决设计的囚衣,是灰色的单件外衣,料子是铺着羊毛的厚棉布,羊毛只有粗整过,就像祖母家的棉被内里。这样当子弹发射,鲜血就不会溅得到处都是,而是被布料吸收,逐渐染红。
犯人在临刑前会发表最后讲话,如“虽然党给予我大量的关爱,但是我还是做出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一般来说,行刑者会发出9发子弹,终结犯人的生命。这并不是朝鲜军人的枪法不好,而是为了实现完美主义的行刑效果。
旗帜撤下后,就开始执行死刑了,犯人胸口和大腿用两条绳子捆绑在木柱上,一名军官对三个站成一排的士兵下令,“预备,瞄准,射击!”
第一轮是3枪:枪口对准胸膛,打断绳索,犯人向前倾倒。
第二轮又是3枪,射击打中头颅,犯人脑袋开花,头颅滚落到事先准备好放在犯人脚边的大袋子。在只有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冬,因为身体和室外温度的落差,这时会出现大量热气……
最后3枪则对准捆绑大腿的绳子开火,犯人身体整个往前扑倒,上半身落入麻袋中,士兵只需要踢几下,就可以拉起袋子把尸体装在里头。
观刑者非常满意地欣赏这一连贯性动作:这是犯人在死前还在向正义的人们鞠躬投降。
尸袋打了结后就被丢到卡车或手推车上,在山里随便找个地方扔掉,也没有掩埋,任凭野狗啃食。
更大规模的公开枪决则是专项的严打:主要用于震慑脱北、卖淫、看韩剧、走私、用外国手机的群众性较强的犯罪,金正恩、金正日曾不约而同地说:“要让全国人民听到枪声。”
2013年11月3日,80人被指控观赏走私进口的韩国电视剧被枪决,行刑在朝鲜7座城市体育馆等处同时举行,每个城市被组织观刑的达1万人。
炮决:“不留下一根皮毛”
公开枪决,简单易行,适用于一般的平民盗窃、走私、拉皮条等,而对于特权阶层的官员叛国、不忠、藐视领袖等不赦罪行,朝鲜还曾使用防空炮、高射机枪、火焰喷射器、毒药等方式进行处决。
2015年5月,朝鲜军方二号人物、人民武装力量部长玄永哲不仅和金正恩顶嘴,还在朝军活动上打盹,被指“不忠”,3天后,以叛国罪被处决,方式是把人架在大炮前面,一发入魂,由此中国人民熟知了一个词汇:“炮决”。
事实上,玄永哲不是被炮决的第一个倒霉蛋,在金日成综合大学学习炮兵的金正恩爱上了大炮。
2011年末金正日逝世,接班的金正恩于2012年新年伊始就下令称:“为将军服丧期间要彻底铲除那些不老实的家伙。”
人民武装力量部副部长、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等10余名将领因在此期间有酒色行为而被处决。其中被揭发有喝酒行为的人民武装力量部副部长金哲被下令公开枪杀,且金正恩亲自下令“不留下一根皮毛”,公开用迫击炮将其瞄准射击。
驻扎在咸镜北道清津市的第九军团司令,因在追悼期间曾发生性骚扰,最后被处死。
2016年3月,韩国国家情报院前副院长罗锺一出版新书《神权政治夫婿》,披露张成泽被处死细节:
张成泽被带去位于平壤郊区的姜健军事学院。成百上千名官员被召集到那里,高射机枪将张的两个副手李龙河和张秀吉二人打成粉碎。之后,行刑人员用火焰喷射器将两人的尸体烧成了灰烬。
张成泽立马晕倒,随后,张被执行了相同的处决。
张成泽的11名党羽无一幸免,金正恩更下令将一名副部长以火焰喷射器处以火刑,罪名是:将人民保安部变成护卫张成泽的个人部门,与金正恩的护卫总局平起平坐,甚至披上相同的肩章。
脱北者姜赫回忆,其父亲最爱看得是执行绞刑:主要是针对罪行特别重大的犯人,像是“虚无主义者”(对朝鲜体制发牢骚、不满的人)。绞刑的场面更好看,因为犯人之用一根绳索吊在绞刑架上,像是木偶一样,而且垂死的阵痛会有好几分钟。
联合国《朝鲜人权报告》中也提到:2001年6月,朝鲜南浦市出现了数十张手工印刷传单,呼吁推翻金正日的统治。朝鲜安全机构采集了当地所有10岁以上居民的笔迹。有一个男人向朋友吐露是他所为,被该朋友出卖,最后被处以绞刑。他的直系亲属和全城的人都被迫来看他被处死的场面。
《朝鲜人权报告》还披露:34岁的JeeHeon-a亲眼目睹一名妇女被迫把她自己的婴儿淹死在桶里。“这位母亲乞求卫兵放过她,但卫兵不停地打她,”她说,“母亲双手颤抖着将婴儿脸朝下按在水里。哭声停止了,一个气泡浮了上来,婴儿死了。”
任何犯罪可能被判死刑
朝鲜最近的《刑法》修正于2004年4月,根据刑法规定,反国家罪和反民族罪可以判处死刑。
最令人恐怖的是,《刑法》第三节的“对反国家和反民族犯罪的藏匿罪、不检举罪、放任罪”,对“隐藏犯有判国、判民族罪的人员或犯罪痕迹者、知晓准备判国或已犯有判国罪而不申报者、知晓正在犯判国罪且有能力想出对策而不顾及者”,实行残酷的连坐制度。
反国家罪(叛国罪):共和国公民进行判逆祖国逃亡到另一个国家,包括向外国大使馆求助,或资助敌国机构或公民,担任旅行或口译,或提供精神或物质协助,判处死刑。
听取敌对广播,收集、保管、散布敌对印刷品、油印物品罪:没有判国目的,但体系地听取反对共和国的广播或收集、保管、散布敌对宣传单、相片、录像、印刷品、油印物品者。
反革命罪:印有三金(金日成 金正日 金正恩)肖像的报纸不许折叠污损,否则以反革命罪论处,曾经有人因撕毁金正恩的照片被活活打死, 有人因用印有金正恩的报纸卷烟被逮捕。
引进颓废文化,散布罪:未经许可从国外引进、制造、散布反映颓废、色情、卑猥内容的音乐、舞蹈、图画、相片、图书、录像带、留声机盘、色带机等媒体物者。
颓废行为罪:多次视听反映颓废、色情、卑猥内容的音乐、舞蹈、图画、相片、图书、录像带、留声机盘、色带机或做如此行为者。
损害对外权威罪:公民在国外损害共和国对外权威者。
对于外国人来说,最可怕是第69条:敌对朝鲜民族罪:“外国人以敌对朝鲜民族为目的侵害常驻国外或居留朝鲜人的人身、财产,引起民族不和的”。
在《刑法》之外,朝鲜2007年还颁布了《刑法》附则,规定:任何犯罪行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或者没有改善之意,可判处死刑。
因此不管是掠取国家财产、偷盗国家财产、破坏国家财产、伪造货币、故意中伤、诱拐、卖淫、偷盗个人财产、走私有色金属、走私国家资源、越狱罪,还是不良行为、非法营业、拉皮条等,一旦被认定为“特别严重”,皆可以被判死刑。
2014年11月,金正恩命令行刑队将一名高级军官从其家中拖出并执行枪决,理由是该军官唱歌时篡改社会主义歌词。
该军官把歌词“感谢我们的党”改唱为“感谢你们的党”,把“憎恨敌人爱国家”改成“憎恨老婆爱情妇”,金正恩雷霆大怒:这是反叛思想作祟!
而在集中营被拘押的异色分子,则会受到另一种待遇:猜猜你自己犯什么罪。
据脱北者金惠淑揭露,13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人员来到她的家中将她和她的家人带走,投入集中营,此后她在那里一待就是28年。
金惠淑说:“我甚至无法开始讲述到底有多少人在劳改营里因饥饿而煎熬和死亡,有多少人因为不听话而毫无理由的被杀害,或者因为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悔改而被行刑队公开枪决。”
金惠淑表示,朝鲜集中营的规定之一是,不准许犯人知道他们为什么被监禁。所有政治犯在审讯时都会被反复逼问:猜猜你自己犯什么罪?一言不合,等待的将是血腥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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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朝鲜通 2017-02-06 15:13:28
作者:朝鲜通/整理
朝鲜黄海北道首府沙里院市场入口处贴满了这样的标语——
不遵守交通规则枪毙!
囤积粮食枪毙!
浪费电力枪毙!
剪断军用通讯线枪毙!
囤积国家资源枪毙!
散播外国文化枪毙!
说人闲话枪毙!
组织儿童、家属观刑
朝鲜是当世为数不多的仍然执行公开枪决的国家,朝鲜公开处决的比例约占8成;余下不到12%为秘密处决。
执行公决的地点包括案犯居住或案发地附近的河边、市场、体育馆等毗邻人口聚居地的公共区域。此外拘留所、军营和集中营也可能成为行刑地点。
朝鲜的死刑判决由审判机关(法院)做出,朝鲜的法院分为最高裁判所、道(直辖市)裁判所、人民裁判所(基层法院)和特别裁判所,最高裁判所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特别裁判所比较特殊,类似张成泽案就是劳动党政治局指定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成立的军事特别裁判所,适用于涉及众多官员、高层机密的政治案件;类似美国、韩国记者、游客被捕案件一般由朝鲜中央裁判判决。
朝鲜的检察机关有最高检察所、道(直辖市)、市(区)、郡检察所和特别检察所。最高检察所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
会场的背景会用国旗装饰,检察所、裁判所的人员会亲临现场。同时,道国家安全保卫部官员也会出席,并指挥行刑。
为了达到震慑罪犯、教育人民的作用,行刑时,要求学校、人民班组织年纪小于10岁的儿童、群众、案犯家属、同事观刑。
最重要的是:观刑的人在行刑后,需要写出类似忠诚宣誓的观后感和保证书,其画风大概是这样的:
张成泽案后,平壤火力发电联合企业所一名员工表决心道:“全厂的青年员工都十分愤怒,张成泽一党必遭天谴,张成泽一党胆敢挑战劳动党的权威,真想把他们扔进烧得滚烫的火炉里。”
千里马制钢联合企业所的一名负责人也说:“就算把他们全都扔进电炉里烧成灰烬,也难解我的心头之恨。”
在贫穷、呆板的朝鲜,人们就像“斯德哥尔摩”集体患者,把观刑视为不可多得的乐趣,不少脱北者都对这种乐趣记忆犹新。
脱北者姜赫回忆:
我9岁时第一次看到行刑,是在砖场的空地上。犯人偷窃高压电塔的铜线,摸黑穿越边界拿到中国贩卖,因此被判死刑。他被拖到山脚下挖的坑洞旁,旁边就是铁轨,有班火车就这么凑巧经过,还停下让乘客看这一幕。
我们这个小城常有死刑案例,一年总有五六次,但居民们还是看不腻,一宣布有死刑,大家就急忙赶到行刑场所。不知什么缘故,刑场地点经常变更。
小孩子都站到第一排,随时准备跳到前面去捡弹壳,或者捡穿过死刑犯身体后卡在行刑柱上的子弹。聚集的人群很多,加上连小学生与中学生都去看,人数往往有几百人甚至数千人之多。
枪决前城里会张贴小告示。行刑日当天,犯人会先被游街示众,带到行刑场后,就让他坐在地上,低垂着头,让围观群众好好打量。所有人都站在一旁等候准备工作,好像在看戏一样,军人们会挂出旗帜,跟着是立柱子,把犯人就定位。
他们帮他穿上军方特别为公开枪决设计的囚衣,是灰色的单件外衣,料子是铺着羊毛的厚棉布,羊毛只有粗整过,就像祖母家的棉被内里。这样当子弹发射,鲜血就不会溅得到处都是,而是被布料吸收,逐渐染红。
犯人在临刑前会发表最后讲话,如“虽然党给予我大量的关爱,但是我还是做出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一般来说,行刑者会发出9发子弹,终结犯人的生命。这并不是朝鲜军人的枪法不好,而是为了实现完美主义的行刑效果。
旗帜撤下后,就开始执行死刑了,犯人胸口和大腿用两条绳子捆绑在木柱上,一名军官对三个站成一排的士兵下令,“预备,瞄准,射击!”
第一轮是3枪:枪口对准胸膛,打断绳索,犯人向前倾倒。
第二轮又是3枪,射击打中头颅,犯人脑袋开花,头颅滚落到事先准备好放在犯人脚边的大袋子。在只有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冬,因为身体和室外温度的落差,这时会出现大量热气……
最后3枪则对准捆绑大腿的绳子开火,犯人身体整个往前扑倒,上半身落入麻袋中,士兵只需要踢几下,就可以拉起袋子把尸体装在里头。
观刑者非常满意地欣赏这一连贯性动作:这是犯人在死前还在向正义的人们鞠躬投降。
尸袋打了结后就被丢到卡车或手推车上,在山里随便找个地方扔掉,也没有掩埋,任凭野狗啃食。
更大规模的公开枪决则是专项的严打:主要用于震慑脱北、卖淫、看韩剧、走私、用外国手机的群众性较强的犯罪,金正恩、金正日曾不约而同地说:“要让全国人民听到枪声。”
2013年11月3日,80人被指控观赏走私进口的韩国电视剧被枪决,行刑在朝鲜7座城市体育馆等处同时举行,每个城市被组织观刑的达1万人。
炮决:“不留下一根皮毛”
公开枪决,简单易行,适用于一般的平民盗窃、走私、拉皮条等,而对于特权阶层的官员叛国、不忠、藐视领袖等不赦罪行,朝鲜还曾使用防空炮、高射机枪、火焰喷射器、毒药等方式进行处决。
2015年5月,朝鲜军方二号人物、人民武装力量部长玄永哲不仅和金正恩顶嘴,还在朝军活动上打盹,被指“不忠”,3天后,以叛国罪被处决,方式是把人架在大炮前面,一发入魂,由此中国人民熟知了一个词汇:“炮决”。
事实上,玄永哲不是被炮决的第一个倒霉蛋,在金日成综合大学学习炮兵的金正恩爱上了大炮。
2011年末金正日逝世,接班的金正恩于2012年新年伊始就下令称:“为将军服丧期间要彻底铲除那些不老实的家伙。”
人民武装力量部副部长、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等10余名将领因在此期间有酒色行为而被处决。其中被揭发有喝酒行为的人民武装力量部副部长金哲被下令公开枪杀,且金正恩亲自下令“不留下一根皮毛”,公开用迫击炮将其瞄准射击。
驻扎在咸镜北道清津市的第九军团司令,因在追悼期间曾发生性骚扰,最后被处死。
2016年3月,韩国国家情报院前副院长罗锺一出版新书《神权政治夫婿》,披露张成泽被处死细节:
张成泽被带去位于平壤郊区的姜健军事学院。成百上千名官员被召集到那里,高射机枪将张的两个副手李龙河和张秀吉二人打成粉碎。之后,行刑人员用火焰喷射器将两人的尸体烧成了灰烬。
张成泽立马晕倒,随后,张被执行了相同的处决。
张成泽的11名党羽无一幸免,金正恩更下令将一名副部长以火焰喷射器处以火刑,罪名是:将人民保安部变成护卫张成泽的个人部门,与金正恩的护卫总局平起平坐,甚至披上相同的肩章。
脱北者姜赫回忆,其父亲最爱看得是执行绞刑:主要是针对罪行特别重大的犯人,像是“虚无主义者”(对朝鲜体制发牢骚、不满的人)。绞刑的场面更好看,因为犯人之用一根绳索吊在绞刑架上,像是木偶一样,而且垂死的阵痛会有好几分钟。
联合国《朝鲜人权报告》中也提到:2001年6月,朝鲜南浦市出现了数十张手工印刷传单,呼吁推翻金正日的统治。朝鲜安全机构采集了当地所有10岁以上居民的笔迹。有一个男人向朋友吐露是他所为,被该朋友出卖,最后被处以绞刑。他的直系亲属和全城的人都被迫来看他被处死的场面。
《朝鲜人权报告》还披露:34岁的JeeHeon-a亲眼目睹一名妇女被迫把她自己的婴儿淹死在桶里。“这位母亲乞求卫兵放过她,但卫兵不停地打她,”她说,“母亲双手颤抖着将婴儿脸朝下按在水里。哭声停止了,一个气泡浮了上来,婴儿死了。”
任何犯罪可能被判死刑
朝鲜最近的《刑法》修正于2004年4月,根据刑法规定,反国家罪和反民族罪可以判处死刑。
最令人恐怖的是,《刑法》第三节的“对反国家和反民族犯罪的藏匿罪、不检举罪、放任罪”,对“隐藏犯有判国、判民族罪的人员或犯罪痕迹者、知晓准备判国或已犯有判国罪而不申报者、知晓正在犯判国罪且有能力想出对策而不顾及者”,实行残酷的连坐制度。
反国家罪(叛国罪):共和国公民进行判逆祖国逃亡到另一个国家,包括向外国大使馆求助,或资助敌国机构或公民,担任旅行或口译,或提供精神或物质协助,判处死刑。
听取敌对广播,收集、保管、散布敌对印刷品、油印物品罪:没有判国目的,但体系地听取反对共和国的广播或收集、保管、散布敌对宣传单、相片、录像、印刷品、油印物品者。
反革命罪:印有三金(金日成 金正日 金正恩)肖像的报纸不许折叠污损,否则以反革命罪论处,曾经有人因撕毁金正恩的照片被活活打死, 有人因用印有金正恩的报纸卷烟被逮捕。
引进颓废文化,散布罪:未经许可从国外引进、制造、散布反映颓废、色情、卑猥内容的音乐、舞蹈、图画、相片、图书、录像带、留声机盘、色带机等媒体物者。
颓废行为罪:多次视听反映颓废、色情、卑猥内容的音乐、舞蹈、图画、相片、图书、录像带、留声机盘、色带机或做如此行为者。
损害对外权威罪:公民在国外损害共和国对外权威者。
对于外国人来说,最可怕是第69条:敌对朝鲜民族罪:“外国人以敌对朝鲜民族为目的侵害常驻国外或居留朝鲜人的人身、财产,引起民族不和的”。
在《刑法》之外,朝鲜2007年还颁布了《刑法》附则,规定:任何犯罪行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或者没有改善之意,可判处死刑。
因此不管是掠取国家财产、偷盗国家财产、破坏国家财产、伪造货币、故意中伤、诱拐、卖淫、偷盗个人财产、走私有色金属、走私国家资源、越狱罪,还是不良行为、非法营业、拉皮条等,一旦被认定为“特别严重”,皆可以被判死刑。
2014年11月,金正恩命令行刑队将一名高级军官从其家中拖出并执行枪决,理由是该军官唱歌时篡改社会主义歌词。
该军官把歌词“感谢我们的党”改唱为“感谢你们的党”,把“憎恨敌人爱国家”改成“憎恨老婆爱情妇”,金正恩雷霆大怒:这是反叛思想作祟!
而在集中营被拘押的异色分子,则会受到另一种待遇:猜猜你自己犯什么罪。
据脱北者金惠淑揭露,13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人员来到她的家中将她和她的家人带走,投入集中营,此后她在那里一待就是28年。
金惠淑说:“我甚至无法开始讲述到底有多少人在劳改营里因饥饿而煎熬和死亡,有多少人因为不听话而毫无理由的被杀害,或者因为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悔改而被行刑队公开枪决。”
金惠淑表示,朝鲜集中营的规定之一是,不准许犯人知道他们为什么被监禁。所有政治犯在审讯时都会被反复逼问:猜猜你自己犯什么罪?一言不合,等待的将是血腥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