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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年代与“分裂的美国”

关键词: 世界历史 美国 美国经济

来源:《读书》杂志 2019-07-11 15:21:14

改革的年代与“分裂的美国”

作者:邢承吉

杰斐逊最珍视也最迫切想要追求的是在弗吉尼亚的庄园生活,他认为是时局迫使他走上了后来的政治生涯,而这是与他内心深处的愿望相背离的。从总统职位退休以后,他马车滚滚一路奔往蒙蒂塞洛,一直到去世也再没有去过华府。
  美国的城乡悖论
 
  究竟哪一种模式更能缔造幸福的生活,是城市,还是乡村?美国建国之父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一定选择乡村这个选项,而我们 “北上广深”的城市精英听到 “乡下”这个选项则大概会摇头皱眉。毕竟,中国的农村和美国的农村依旧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美国的农民在农业世界的版图里独一无二。”霍夫斯塔特曾指出,因为他们所面对的农村生活具备高度机械化和商业化的特质,而中国的国情不同于美国。
 
  重读理查德 ·霍夫斯塔特《改革的年代》(The Age of Reform , From Bryan to FDR)的这段时间里,我从繁华的纽约奔回国内,辗转城市和乡村之间。走在乡村宽阔的马路上,夜里满天繁星,曼妙的月色,远处是苍翠的山峦,如蒙上一层青色的迷雾。从闹哄哄的都市圈、芸芸众生挤成堆要被压成肉饼只有 “瞭望佛祖”的繁忙的地铁线上,跑到这样安静的乡村小镇。忽然间白天可以去郁郁苍苍的山林间攀登,在瀑布里看叠嶂的群峦,边呼吸满眼绿意边品味清泉石上流的风致,一步入山峦间,商老深寻、谢公远攀的沧海白云就浮现眼前。鲜美的野味、不带添加剂的食材、香喷喷的土鸡,一眨眼就摆在农家乐的桌上,让短暂逃离城市地铁和商圈的都市人兴奋莫名。
 
  结束假期重新回到北京上海的繁华都市圈,偶尔还会对远方的山峦和翠谷存着怀思,那是对一个逝去的山水画世界的遐想。
 
  美国人身上体现出相似的矛盾性。我身边的纽约客们都深爱着纽约,离开热闹繁华的百老汇街区,就好像缺了点什么。另一方面,美国有的是视野开阔的大农村,只要我不在纽约,去一个别的什么地方,在那里遇到的美国人,十有八九可能都不怎么喜欢纽约。繁忙的都市、拥挤的人潮、百年老地铁里肥嘟嘟的黑老鼠、曼哈顿昂贵得惊人的房租,这些是生活在小镇上的美国人的噩梦。
 
2.jpg
 
  20世纪10年代的纽约市马布里大街(图片来源:美国国会图书馆)

  杰斐逊厌恶都市场景。他在华府担任总统之时常感到举步维艰,时常怀念着在弗吉尼亚乡下的生活。他时常要求女儿在信中向他汇报家中事物,事无巨细,涉及气候、生态、植物、动物每个方面。权力对他而言犹如锁链般的束缚,使他日渐远离田园的乡村理想。
 
  这位赫赫有名的建国之父曾说:“我整个一生实际上都是在不断与我最朴素的品味、感受和欲望斗争。”
 
  杰斐逊最珍视也最迫切想要追求的是在弗吉尼亚的庄园生活,他认为是时局迫使他走上了后来的政治生涯,而这是与他内心深处的愿望相背离的。从总统职位退休以后,他马车滚滚一路奔往蒙蒂塞洛,一直到去世也再没有去过华府。
 
  前年夏天,我前往华府。看过矗立着高耸而雄壮的杰斐逊像的纪念馆以后,我又坐了四个小时的 “灰狗 ”,颠簸着前往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去看这位先哲亲手缔造的弗吉尼亚大学和蒙蒂塞洛。作为研究员入驻蒙蒂塞洛、在那里生活的日子里,我每天在山峦丛林中漫步,在木屋里独居,在晚霞和日出中体会杰斐逊曾经拥抱的幸福和喜悦。那段经历改变了我这个无可救药的都市人对乡村生活的偏见。
 
  也是那段时间里,我有缘遇到杰斐逊的邻居 ——住在蒙蒂塞洛旁边的森林里的八十多岁的海伦女士——她养了一只孔雀、十二只鸭子、一条名叫 “便士”的狗和一只可爱的黑猫。海伦开车带我穿越森林进入她的秘密花园。“整栋房子都是我们亲手盖的。”她一边引导我下车,走入森林,一边说道,“就连孔雀住的木屋,也是从山上砍柴得来的。”
 
  我们绕过曲曲折折的花园,经过好几个西班牙式的喷泉,欣赏了各式各样珍奇的花卉,最后走到一个小山坡前,从那里可以眺望到此山对面 “小山丘”(monticello)上杰斐逊的庄园蒙蒂塞洛。
 
  从海伦女士和山对面的杰斐逊的身上,我看到了自然的恩赐给人生带来的充沛和丰美。海伦绝不愿意搬到纽约。她热爱弗吉尼亚,热爱南部的文化风土,她最大的梦想是骑一匹马,在她的森林里奔驰。老太太退休以后,经常独自开车前往我工作的杰斐逊图书馆整理档案资料,还在蒙蒂塞洛的花园里做义工帮忙种植花卉;她总是主动和我谈起中国的乡村世界,琢磨着是否在太平洋那头的中国,也会有一个老太太和她一样喜欢骑马。
 
  两百年前,杰斐逊在几千米外的蒙蒂塞洛同样喜欢骑马,他的马厩里有好几匹爱驹,他也饲养兔子、羊羔、法国牧羊犬,并保护和喂养周边的麋鹿,确保它们不被周围的猎户袭击。杰斐逊喂养的麋鹿今天依旧快乐地生活在蒙蒂塞洛。蒙蒂塞洛山脚下的杰斐逊研究中心就有六头麋鹿,是我方圆十里地唯一的邻居,它们总让我联想起杰斐逊隐居山林的生活。

  对都市场景和进步力量心怀恐惧的民粹主义者
 
  不论是杰斐逊还是他两百年后的邻居海伦,都深深迷恋乡村世界,并在某种程度上不断神话与农村乡土相关的一切,将自然权利、民主和自由的理想、对理想生活的期待,统统赋予乡土之上。

  “美国出生在乡村,只是后来搬到了城市。”霍夫斯塔特以这样极具风格化的语言开启对贯穿美国历史和现实的城乡二元特质的论述。
 
  在霍夫斯塔特看来,美国的农业神话(agrarian myth)一度是符合十八世纪农业社会的生活和经济特质的,那时人们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周围,过着杰斐逊理想中的独立、自给自足的自耕农(yeoman farmer)的生活。
 
  但到1815至1860年之间,美国的农业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结构变化,资本主义和商业化的兴起彻底改变了农业的生产方式,就连在杰克逊时代访美的托克维尔也留意到美国农民日常生活的商业特性。他们既是农民也是商人。他们不再像传统意义上的农民那样安土重迁,而是在稳定可靠的铁路交通运输和频繁的田产交易中逐渐形成了一种高度商业性的,而非农业特质的文化。
 
  此外,曾经在内战以前主掌美国政治的一批杰斐逊式的大庄园主,其对美国政治命脉的掌控力也开始逐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一批腰缠万贯的 “百万富翁”和“千万富翁”,他们在纽约、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经营工厂、修建铁路,成为美国新的权贵阶层。南部庄园主辉煌的时代一去不返。霍夫斯塔特所讨论的这种结构变化的深刻过程在其弟子埃里克·方纳的《重建:美国未完成的革命》(Reconstruction, America’s Unfinished Revolution , 1863-1877)中有更详细的描绘。
 
  与霍夫斯塔特不同,方纳从黑人的角度探讨内战和重建给美国的政治经济版图带来的根本性的变革,这个过程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即大批黑奴从奴隶转变为自由雇工,并追寻自己的公民权和公民身份。而方纳认为,这一变化给南部奴隶制下的种族关系和伦理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昔日如杰斐逊这样的庄园主和奴隶主,一夕之间,失去了所有的奴隶。与此同时,他们作为奴隶主而习以为常的命令、要求的权力(the power of command)也在一夕之间化为乌有。失去了奴隶的大庄园里,昔日窈窕的淑女名媛不得不亲自下田挤奶,她们有军衔的老父亲要自己去马厩给马套上辔头,下雨天还要在麦田里给挤牛奶的妻儿打伞,狼狈至极,完成昔日自己奴隶的工作,抑郁感伤可想而知。
 
  重建时期,白人庄园主试图在新的劳动合同下控制和管理自由黑人劳力,但昔日的命令、规训和惩戒在新局势下早已无用武之地,黑人要做自己的主人,他们不再接受任何意义下的奴役。南北内战席卷而来,销毁了整个南方乡土社会所依赖的社会秩序。
 
  方纳的《重建》将黑人放到这段历史的核心位置,他的宏大叙事可谓为曾经一度主导美国内战重建历史叙事、从根本上歧视黑人并强调 “黑人无作为”(negro incapacity)的邓宁学派 “钉入了一枚盖棺的钉子 ”。
 
  但乡土世界里自由的阳光永远伴随着奴隶制的阴影。
 
  在另一本题献给杜波依斯、深入探讨废奴运动和重建的著作《除了自由,一无所有》(Nothing but Freedom, Emancipation andItsLegacy, 1983)中,方纳进一步探讨了重建时期南部的曲折的变革。一方面,奴隶制的确被永久地废除了,而另一方面,南部各州纷纷施行带有歧视性的 “黑人法典”(Black Code),立法和司法也在各个层面保护白人的利益、排斥自由黑人;严格的种族秩序和对黑人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剥削,在乡土社会里延续下来。黑人在内战以后获得了什么?“除了自由,一无所有。”
 
  举凡这些复杂的黑白种族关系都是农业神话中的一部分。民粹主义者在这种 “农业神话 ”的影响下,不断向后看。如果说进步主义者不断向前看的话,民粹主义则不断回溯历史找寻自己的黄金时代和失去的乌托邦,寻觅杰斐逊时代里某种逝去了的社会秩序和道德理想。今日盛行的 “让美国再次强大”(MAGA)的口号,就洋溢着类似的民粹主义的色彩和白人至上主义的潜台词。
 
  要战胜所有的社会不公、改变一切社会之恶,在民粹主义者看来,根本是要针对单独行动但把持大量资本的金融势力,追溯从杰斐逊到杰克逊时代的美国传统。
 
  在民粹主义者看来,芝加哥城里到处是小偷,纽约更是糟糕透顶,那里云集着一群华尔街的银行家,大城市的形象都很不怎么样。大城市更是外国人云集的地方,那里有世界各地的移民人口,他们不仅仅是潜在的罪犯、可疑的小偷,还是没有公民资格的外国人。他们深信任何无法促进农耕利益的政府都是彻头彻尾失败的政府。
 
  霍夫斯塔特认为,农业神话实际上体现出美国难以摆脱的精神分裂,但这种脱离实际的幻想却不断孕育了一批又一批激进的民粹主义者。一八九四年的美国大选中,民粹主义的势力就曾经达到顶峰,他们试图在全国范围获得影响力,此后更是和美国日益膨胀的民族主义、沙文主义相辅相成,混杂着反犹主义、排外主义,对移民人口的恐惧。
 
  霍夫斯塔特的宏大叙事手笔,以及他对美国国家精神气质的剖析,至今余音绕梁。《改革的年代》荣膺普利策奖,而霍夫斯塔特所解释的1815年至1860年之间美国农业特征的变化,以及十九世纪90年代以来工业发展带来的 “改革的年代”,同样揭示出美国历史极为深刻的面相。
 
  南北内战没有成功地分裂美国,然而美国内战以后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却已经慢慢在精神上被分裂成两个国家,彼此之间虽然有许多共同之处,却在根本的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农业神话到了十九世纪已经逐渐脱离美国具有高度流动性和商业特质的乡村生活实际,在这样的农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土地的实际重要性没有真的留存下来,而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价值却留存下来成为美国农业神话的一部分。如果说农业神话对十八世纪美国精英世界有着普遍的吸引力的话,到十九世纪初这个神话已经进入民间大众,成为美国一个普遍的、为大众所接纳的信条。它在今天的美国依旧有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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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年代与“分裂的美国”

关键词: 世界历史 美国 美国经济

来源:《读书》杂志 2019-07-11 15:21:14

改革的年代与“分裂的美国”

作者:邢承吉

杰斐逊最珍视也最迫切想要追求的是在弗吉尼亚的庄园生活,他认为是时局迫使他走上了后来的政治生涯,而这是与他内心深处的愿望相背离的。从总统职位退休以后,他马车滚滚一路奔往蒙蒂塞洛,一直到去世也再没有去过华府。
  美国的城乡悖论
 
  究竟哪一种模式更能缔造幸福的生活,是城市,还是乡村?美国建国之父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一定选择乡村这个选项,而我们 “北上广深”的城市精英听到 “乡下”这个选项则大概会摇头皱眉。毕竟,中国的农村和美国的农村依旧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美国的农民在农业世界的版图里独一无二。”霍夫斯塔特曾指出,因为他们所面对的农村生活具备高度机械化和商业化的特质,而中国的国情不同于美国。
 
  重读理查德 ·霍夫斯塔特《改革的年代》(The Age of Reform , From Bryan to FDR)的这段时间里,我从繁华的纽约奔回国内,辗转城市和乡村之间。走在乡村宽阔的马路上,夜里满天繁星,曼妙的月色,远处是苍翠的山峦,如蒙上一层青色的迷雾。从闹哄哄的都市圈、芸芸众生挤成堆要被压成肉饼只有 “瞭望佛祖”的繁忙的地铁线上,跑到这样安静的乡村小镇。忽然间白天可以去郁郁苍苍的山林间攀登,在瀑布里看叠嶂的群峦,边呼吸满眼绿意边品味清泉石上流的风致,一步入山峦间,商老深寻、谢公远攀的沧海白云就浮现眼前。鲜美的野味、不带添加剂的食材、香喷喷的土鸡,一眨眼就摆在农家乐的桌上,让短暂逃离城市地铁和商圈的都市人兴奋莫名。
 
  结束假期重新回到北京上海的繁华都市圈,偶尔还会对远方的山峦和翠谷存着怀思,那是对一个逝去的山水画世界的遐想。
 
  美国人身上体现出相似的矛盾性。我身边的纽约客们都深爱着纽约,离开热闹繁华的百老汇街区,就好像缺了点什么。另一方面,美国有的是视野开阔的大农村,只要我不在纽约,去一个别的什么地方,在那里遇到的美国人,十有八九可能都不怎么喜欢纽约。繁忙的都市、拥挤的人潮、百年老地铁里肥嘟嘟的黑老鼠、曼哈顿昂贵得惊人的房租,这些是生活在小镇上的美国人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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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10年代的纽约市马布里大街(图片来源:美国国会图书馆)

  杰斐逊厌恶都市场景。他在华府担任总统之时常感到举步维艰,时常怀念着在弗吉尼亚乡下的生活。他时常要求女儿在信中向他汇报家中事物,事无巨细,涉及气候、生态、植物、动物每个方面。权力对他而言犹如锁链般的束缚,使他日渐远离田园的乡村理想。
 
  这位赫赫有名的建国之父曾说:“我整个一生实际上都是在不断与我最朴素的品味、感受和欲望斗争。”
 
  杰斐逊最珍视也最迫切想要追求的是在弗吉尼亚的庄园生活,他认为是时局迫使他走上了后来的政治生涯,而这是与他内心深处的愿望相背离的。从总统职位退休以后,他马车滚滚一路奔往蒙蒂塞洛,一直到去世也再没有去过华府。
 
  前年夏天,我前往华府。看过矗立着高耸而雄壮的杰斐逊像的纪念馆以后,我又坐了四个小时的 “灰狗 ”,颠簸着前往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去看这位先哲亲手缔造的弗吉尼亚大学和蒙蒂塞洛。作为研究员入驻蒙蒂塞洛、在那里生活的日子里,我每天在山峦丛林中漫步,在木屋里独居,在晚霞和日出中体会杰斐逊曾经拥抱的幸福和喜悦。那段经历改变了我这个无可救药的都市人对乡村生活的偏见。
 
  也是那段时间里,我有缘遇到杰斐逊的邻居 ——住在蒙蒂塞洛旁边的森林里的八十多岁的海伦女士——她养了一只孔雀、十二只鸭子、一条名叫 “便士”的狗和一只可爱的黑猫。海伦开车带我穿越森林进入她的秘密花园。“整栋房子都是我们亲手盖的。”她一边引导我下车,走入森林,一边说道,“就连孔雀住的木屋,也是从山上砍柴得来的。”
 
  我们绕过曲曲折折的花园,经过好几个西班牙式的喷泉,欣赏了各式各样珍奇的花卉,最后走到一个小山坡前,从那里可以眺望到此山对面 “小山丘”(monticello)上杰斐逊的庄园蒙蒂塞洛。
 
  从海伦女士和山对面的杰斐逊的身上,我看到了自然的恩赐给人生带来的充沛和丰美。海伦绝不愿意搬到纽约。她热爱弗吉尼亚,热爱南部的文化风土,她最大的梦想是骑一匹马,在她的森林里奔驰。老太太退休以后,经常独自开车前往我工作的杰斐逊图书馆整理档案资料,还在蒙蒂塞洛的花园里做义工帮忙种植花卉;她总是主动和我谈起中国的乡村世界,琢磨着是否在太平洋那头的中国,也会有一个老太太和她一样喜欢骑马。
 
  两百年前,杰斐逊在几千米外的蒙蒂塞洛同样喜欢骑马,他的马厩里有好几匹爱驹,他也饲养兔子、羊羔、法国牧羊犬,并保护和喂养周边的麋鹿,确保它们不被周围的猎户袭击。杰斐逊喂养的麋鹿今天依旧快乐地生活在蒙蒂塞洛。蒙蒂塞洛山脚下的杰斐逊研究中心就有六头麋鹿,是我方圆十里地唯一的邻居,它们总让我联想起杰斐逊隐居山林的生活。

  对都市场景和进步力量心怀恐惧的民粹主义者
 
  不论是杰斐逊还是他两百年后的邻居海伦,都深深迷恋乡村世界,并在某种程度上不断神话与农村乡土相关的一切,将自然权利、民主和自由的理想、对理想生活的期待,统统赋予乡土之上。

  “美国出生在乡村,只是后来搬到了城市。”霍夫斯塔特以这样极具风格化的语言开启对贯穿美国历史和现实的城乡二元特质的论述。
 
  在霍夫斯塔特看来,美国的农业神话(agrarian myth)一度是符合十八世纪农业社会的生活和经济特质的,那时人们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周围,过着杰斐逊理想中的独立、自给自足的自耕农(yeoman farmer)的生活。
 
  但到1815至1860年之间,美国的农业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结构变化,资本主义和商业化的兴起彻底改变了农业的生产方式,就连在杰克逊时代访美的托克维尔也留意到美国农民日常生活的商业特性。他们既是农民也是商人。他们不再像传统意义上的农民那样安土重迁,而是在稳定可靠的铁路交通运输和频繁的田产交易中逐渐形成了一种高度商业性的,而非农业特质的文化。
 
  此外,曾经在内战以前主掌美国政治的一批杰斐逊式的大庄园主,其对美国政治命脉的掌控力也开始逐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一批腰缠万贯的 “百万富翁”和“千万富翁”,他们在纽约、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经营工厂、修建铁路,成为美国新的权贵阶层。南部庄园主辉煌的时代一去不返。霍夫斯塔特所讨论的这种结构变化的深刻过程在其弟子埃里克·方纳的《重建:美国未完成的革命》(Reconstruction, America’s Unfinished Revolution , 1863-1877)中有更详细的描绘。
 
  与霍夫斯塔特不同,方纳从黑人的角度探讨内战和重建给美国的政治经济版图带来的根本性的变革,这个过程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即大批黑奴从奴隶转变为自由雇工,并追寻自己的公民权和公民身份。而方纳认为,这一变化给南部奴隶制下的种族关系和伦理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昔日如杰斐逊这样的庄园主和奴隶主,一夕之间,失去了所有的奴隶。与此同时,他们作为奴隶主而习以为常的命令、要求的权力(the power of command)也在一夕之间化为乌有。失去了奴隶的大庄园里,昔日窈窕的淑女名媛不得不亲自下田挤奶,她们有军衔的老父亲要自己去马厩给马套上辔头,下雨天还要在麦田里给挤牛奶的妻儿打伞,狼狈至极,完成昔日自己奴隶的工作,抑郁感伤可想而知。
 
  重建时期,白人庄园主试图在新的劳动合同下控制和管理自由黑人劳力,但昔日的命令、规训和惩戒在新局势下早已无用武之地,黑人要做自己的主人,他们不再接受任何意义下的奴役。南北内战席卷而来,销毁了整个南方乡土社会所依赖的社会秩序。
 
  方纳的《重建》将黑人放到这段历史的核心位置,他的宏大叙事可谓为曾经一度主导美国内战重建历史叙事、从根本上歧视黑人并强调 “黑人无作为”(negro incapacity)的邓宁学派 “钉入了一枚盖棺的钉子 ”。
 
  但乡土世界里自由的阳光永远伴随着奴隶制的阴影。
 
  在另一本题献给杜波依斯、深入探讨废奴运动和重建的著作《除了自由,一无所有》(Nothing but Freedom, Emancipation andItsLegacy, 1983)中,方纳进一步探讨了重建时期南部的曲折的变革。一方面,奴隶制的确被永久地废除了,而另一方面,南部各州纷纷施行带有歧视性的 “黑人法典”(Black Code),立法和司法也在各个层面保护白人的利益、排斥自由黑人;严格的种族秩序和对黑人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剥削,在乡土社会里延续下来。黑人在内战以后获得了什么?“除了自由,一无所有。”
 
  举凡这些复杂的黑白种族关系都是农业神话中的一部分。民粹主义者在这种 “农业神话 ”的影响下,不断向后看。如果说进步主义者不断向前看的话,民粹主义则不断回溯历史找寻自己的黄金时代和失去的乌托邦,寻觅杰斐逊时代里某种逝去了的社会秩序和道德理想。今日盛行的 “让美国再次强大”(MAGA)的口号,就洋溢着类似的民粹主义的色彩和白人至上主义的潜台词。
 
  要战胜所有的社会不公、改变一切社会之恶,在民粹主义者看来,根本是要针对单独行动但把持大量资本的金融势力,追溯从杰斐逊到杰克逊时代的美国传统。
 
  在民粹主义者看来,芝加哥城里到处是小偷,纽约更是糟糕透顶,那里云集着一群华尔街的银行家,大城市的形象都很不怎么样。大城市更是外国人云集的地方,那里有世界各地的移民人口,他们不仅仅是潜在的罪犯、可疑的小偷,还是没有公民资格的外国人。他们深信任何无法促进农耕利益的政府都是彻头彻尾失败的政府。
 
  霍夫斯塔特认为,农业神话实际上体现出美国难以摆脱的精神分裂,但这种脱离实际的幻想却不断孕育了一批又一批激进的民粹主义者。一八九四年的美国大选中,民粹主义的势力就曾经达到顶峰,他们试图在全国范围获得影响力,此后更是和美国日益膨胀的民族主义、沙文主义相辅相成,混杂着反犹主义、排外主义,对移民人口的恐惧。
 
  霍夫斯塔特的宏大叙事手笔,以及他对美国国家精神气质的剖析,至今余音绕梁。《改革的年代》荣膺普利策奖,而霍夫斯塔特所解释的1815年至1860年之间美国农业特征的变化,以及十九世纪90年代以来工业发展带来的 “改革的年代”,同样揭示出美国历史极为深刻的面相。
 
  南北内战没有成功地分裂美国,然而美国内战以后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却已经慢慢在精神上被分裂成两个国家,彼此之间虽然有许多共同之处,却在根本的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农业神话到了十九世纪已经逐渐脱离美国具有高度流动性和商业特质的乡村生活实际,在这样的农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土地的实际重要性没有真的留存下来,而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价值却留存下来成为美国农业神话的一部分。如果说农业神话对十八世纪美国精英世界有着普遍的吸引力的话,到十九世纪初这个神话已经进入民间大众,成为美国一个普遍的、为大众所接纳的信条。它在今天的美国依旧有强大的生命力。

  美国史学传统里另一种对民粹主义的解释
 
  民粹主义的思潮在内战以后的这代人之中开始兴起,逐渐将美国一分为二:一方是执着于 “农业神话 ”和美国建国之初温情脉脉的农业秩序的 “民粹主义”(populism),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加剧,这些人越发愤愤不平;另一方,则是更符合资本主义、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也更符合历史和时代发展潮流的 “进步主义”(progressivism)。要理解二十世纪以来的美国,不能不理解这种贯穿美国历史的二元特质。
 
  霍夫斯塔特在《改革的年代》中对脱离实际的 “农业神话”和精神分裂的民粹主义的解释,拥有持久的影响力。很长时间以来,民粹主义被视为是精神分裂的一批人,他们面对越发现代化和城市化的美国,感到力不从心,遂掉过头去回看美国的历史传统。
 
  霍夫斯塔特之后的下一代历史学家,如史蒂文 ·哈恩(Steven Hahn)和克里斯托弗 ·拉什(Christopher Lasch)等,则延续这一思路进一步讨论民粹主义如何立足于传统的农业经济而抗拒 “市场革命”、对抗现代性和社会的进步。然而民粹主义就是与进步主义对立的另一半吗?民粹主义者只是不断向后看,与当下脱节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吗?他们身上没有任何进步色彩吗?
 
  特朗普竞选成功以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霍夫斯塔特曾经的办公室里,我采访霍夫斯塔特的弟子埃里克·方纳教授。当我们谈及霍夫斯塔特的 “农业神话”和民粹主义的解释时,方纳却反问我道:“你觉得霍夫斯塔特坐在纽约的书斋里,对民粹主义的了解能有多少?”
 
  这种质疑并非无的放矢。劳伦斯·古德温(Lawrence Goodwyn)和查尔斯·波斯特(Charles Postel)等站在民粹主义者立场上研究民粹主义的历史学家的看法,就和霍夫斯塔特截然不同。
 
  古德温认为(The Populist Movement),民粹主义者是不断有自觉意识实现美国民主理想的一批人,他们敢于挑战美国当时的权力和财政系统,而试图建立一套民主的经济政治体系。民粹主义的兴起是内战以后经济秩序的大变动、美国持续的城市化过程、南部经济上的贫困问题等各方面现实原因结合在一起促生的一股社会运动的力量。民粹主义者并不打算与进步的力量对抗,美国中部和西部的民粹主义者们互相帮助,团结一致,朝着民主的方向改良现有秩序。
 
  更重要的是,古德温指出,民粹主义者继承的正是杰斐逊的衣钵。民粹主义者缔造的是民主的政治,他们要挑战的正是当日为杰斐逊所不齿的新兴钱权新贵。民粹主义的历史不仅仅是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大众民主运动(mass democratic movement)、乡土社会的一次集体起义,它更加挑战了美国人所接纳的进步理念,提出了另一种版本的进步主义,并从美国历史中汲取养分重新阐释了美国民主的真谛。
 
  查尔斯·波斯特(Charles Postel)在《民粹主义者的视野》(Populist Vision)中,进一步挑战霍夫斯塔特以来的对民粹主义的解释。
 
  波斯特指出,我们不能以今日的眼光审视当年的民粹主义运动。民粹主义者和进步主义者一样,拥抱进步的观念,他们没有把铁路看作吞噬一切的章鱼巨怪,而只是把矛头指向资本巨头。他们脑海里思考的不是砸毁铁道,而是权力和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他们时刻考虑的是如何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营建新的校舍、改善联邦财政体系、寻求新技术和现代化的方式,改变日益腐败的政府。
 
  对民粹主义的理解充满争议,正如美国人对纽约这座精彩的都市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然而不论民粹主义者究竟是进步还是落后的代表,霍夫斯塔特所揭示的这种内战以后剧烈的美国社会秩序的变动是深刻的。华盛顿、杰斐逊、门罗这批在美国革命之初的南方庄园主,逐渐让位于内战以后迅速崛起的大城市里执掌铁路和大企业的百万富翁。前者已经远远比不上这批工业化时代的新贵——范德比尔特、卡耐基、洛克菲勒、摩根大通——到二十世纪初,美国进步党的代表人中,几乎全是城市背景。
 
  城市与乡土之间无所谓哪一种生活方式更能促进人类的幸福,而是农业社会无可避免地在美国衰落了。霍夫斯塔特认为,这是一场“阶层革命”(status revolution)。伴随着这场美国阶层革命而来的是农业社会、内战以前主掌美国政治的一批杰斐逊式的大庄园主的没落,和他们所习惯的社会价值和种族秩序一整套世界观的式微。
 
  民粹主义正是这一大背景下回流的产物,昔日农业社会的价值伦理社会秩序被遗忘,以及杰斐逊时代美国民主和自由理想的失落,促使民粹主义者在变动的时代中团结一致、寻求变革。
 
  当然,除了民粹主义的兴起,改革的年代也成就了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美国历史传统中的一批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在公共空间中的活跃。这批专业人士同样感到了自己在富豪统治(plutocracy)的时代里被边缘化的不利局面,因此愤愤不平、满腹怨气,他们因此开始发出自由主义者的反对声,在主流话语中寻找自己的一席之地。
 
  美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始不再只是倚重基督教的伦理教条,而是变得越发世俗化、容纳各种各样的声音。于是,教授们开始不再照本宣科,而是激烈地讨论、介入公共事务,这批人中有我们非常熟悉的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Beard)和曾于1919年来华的著名实验主义哲学家杜威(John Dewey)。内战以前美国的知识分子很少有其公共影响力,但知识分子却在进步主义时代的社会生活中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
 
  纽约的华尔街和第五大道依旧人声鼎沸,在弗吉尼亚,海伦女士在她的孔雀、马驹和鸭子的陪伴下,安详地注视着余晖下杰斐逊的庄园。只是熟悉一端似无法理解二十世纪以来的美国全景。
 
  霍夫斯塔特在《改革的年代》里所呈现出来的复杂的历史变局,描绘出我们今天所认识的分裂的美国,也为我们深入理解美国历史的复杂渊源和当下各种思潮涌动的美国的政治提供了富有生命力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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