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来源:《国际移民》 2017-01-20 10:26:54
作者:科泽 / K. Koser
01.难民公约起于保护受纳粹迫害者们,已跟不上现实需求?
寻求庇护者是指那些申请了国际保护的人。一旦到达他们想要向其寻求保护的国家,大部分移民都会提出申请,尽管不在那些国家境内也有可能申得庇护,如在大使馆或是领事馆。寻求庇护者所提申请的判定依据 1951 年在联合国会议上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中的标准,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讨论。成功的申请者会获得难民地位而成为难民。申请未成的一般还可以上诉,如上诉仍然未果则需离境。在欧洲及北美也有一系列别的地位,统称特许居留(ELR),授予那些虽非难民但却仍然无法返回家乡的人。
国际难民体系由一系列的法律构成,其中对难民的概念做了界定并确定了难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国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尽管未必具有法律约束)。
关键性的法律公约当属 1951 年在联合国会议上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以下简称《1951 年公约》)。该公约将难民定义为“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主张,确有担心遭受迫害的充分理由而流落于本国之外的人”。尽管针对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具体情况,该定义可以略作调整,但基本上仍是全球通用。
该定义有不少方面都引起了很大争议。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该公约的日期——写成于五十多年前(编者注:看来本书原版成书于十多年前~)。许多批评家认为,尽管公约中对难民所下的定义在当时足以说明问题,但它无法说明现代世界中难民的现实问题。比如,该公约将注意力集中在国家迫害这个问题上,因为其编写初衷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些遭受纳粹政权迫害的人。当用来特指那些逃离的人时,该定义在冷战期间还具有了某种政治意图。但在当今世界,我们将看到,难民所要避开的往往是冲突所造成的整体的不安全状况,而不是具体的政治迫害。
此外,该公约并未明确涵盖那些因性别或性取向而遭受迫害的人。我们只需看看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下女性和同性恋的遭遇就能明白这在今天是多么重要。该公约也没能涵盖因广泛的环境原因(比如海啸或地震)而逃离家园的人。不过有一种观点倒也不无道理,即此类避险往往由政治失败引起,比如未能预报险情、缓解灾害影响、就灾害的影响提供保险,或是未能在善后事宜中提供足够的住所和保护,因此这类避险的人也应被概括在难民的定义之下。
第三种评述是,该定义只适用于那些在本国境外的人。离开家乡却未能离境出国的人要多得多,他们一般被称为“国内流离失所者”(IDP)。“国内流离失所者”比难民更容易遭受伤害,因为他们甚至没有离境出国的能力以免受迫害,而且国际体系还无法像对待难民那样向他们提供保护。
02.2005年难民数曾降至最低,非洲是最大难民输出输入地?
国际难民体系生效以来,难民的全球地理分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发展中地区和发达地区都同样产生了移民。据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的估计,2005 年底全球约有难民八百四十万。这是二十五年间所报道的最小数字,与1990 年超过一千七百万的数字形成鲜明对比。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也将其援助施及那些未被官方认定为难民的人,而他们的数量在 2005 年又增加了一千一百万。其中包括约六十七万寻求庇护者、二百四十万无公民权者、一百一十万刚刚返乡的难民、约三万已在新国家重新定居的难民,还有六百六十万“国内流离失所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国内流离失所者”算的只是接受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援助的那些人,而根据有些估计,当今全球“国内流离失所者”多达两千四百万。
最大的单一难民人口来自阿富汗:2005 年有将近两百万阿富汗难民,主要是分布在伊朗和巴基斯坦这两个邻国。紧随阿富汗之后,最重要的难民来源国还有苏丹、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和索马里,这些国家的难民绝大多数都居住在其邻国。计入统计数字的无公民权者大多是巴勒斯坦人。2005 年法国收到的庇护申请最多,约五万个,其次是美国(四万八千)和英国(三万零五百)。
就当代全球难民的地理分布情况应有不少评述。尽管最大的难民人口是生活在伊朗和巴基斯坦的阿富汗人,但受难民影响最深的大陆无疑当属非洲。非洲的难民输出国与输入国是最多的。
03.新战争?种族、宗教引起的地区冲突是近年难民形成最大根源
似乎当今大部分难民之所以离开家园是为了躲避冲突而不是国家的直接迫害。之所以仍然把他们定义为难民是因为,就算他们的国家并未对他们进行直接迫害,却也未能保护他们,未能使他们享有公民应普遍享有的权利。
尽管此处不应对现代战争繁浩的文献做什么回顾,但因其与难民活动不无关联,所以还是有必要列出由颇具影响的学者玛丽·卡尔多所描述的使“新战争”有别于以往冲突的一些特征。首先,跟大多数人一提到战争时所产生的想法大相径庭的是,当今几乎所有的冲突都是因种族和宗教而起,发生在国家内部,而不是国与国之间。
其次,战争似乎已经变得“非正式化”或“个体化”了,也就是说,打仗的越发不是什么正规部队了,而是民兵或雇佣军。再次,以往在战争中丧生的主要是战士,而现在却主要是平民。据估计, 现代战争当中平民占伤亡人数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这个数字只有大约百分之二十五。第四,现代冲突日趋持久且会屡屡再发,在非洲尤其如此。新战争的最后一个特征就是难民比例加大。
04. 暴力、性虐待、污染环境,住难民营并不意味着新生和安全
难民营业已吸引了不少注意力,而各方意见则各不相同。大多数组织还有一些专家都认为,难民营在保护难民方面至关重要,而且也能提供最大限度的援助和教育。也有人指出:难民营里暴力和性虐待事件频发;难民营使难民之间彼此产生依赖;通过诸如排水或污染地下水以及乱砍滥伐等行为,难民营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有害影响。某些难民在难民营待过数个保护期,有时候可能会是好些年,难民营也会对他们产生深层的心理影响。
并非所有的难民都居住在难民营,或许这至少部分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一些问题。在当地人中间“自建居所”的难民也占不小的比例,通常是在边境附近的村落。尽管已经跨越国际边境,但如果难民发现周围都是与自己同一种族的人,他们尤其会这么做,在非洲就经常发生此类情况。
难民的定居方式似乎综合了难民营、自建居所以及市区住宅这三个选择。有时候难民家庭各有分工,青年男子去城里干活,妻儿老小则待在难民营接受救助。或者,难民全家奔波于几地之间以求尽可能多的获得收入和保障。
05.女性成难民主力?移民活动=女性移民获得权力?
难民人口中,与男性相比,女性人数有日见增多之势。原因之一是,男性死于战乱或应征入伍的可能性更大,冒险留守家中保卫家园或是继续在那里工作的可能性也更大。 尽管如此,只是到不久前,女性难民才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最近,有关文献趋向于将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女性难民所面临的挑战上。她们可能会在灰心丧气的丈夫或其他男人手里遭受暴力或性虐待,并因之有健康之忧。照料家小的重担过多地落在了她们肩上,在女性持家的家庭里尤其如此。她们还得负责做饭——最显而易见的证明是,女性为了收集柴火要走的路越来越长。
通过给予女性难民特别的关注并强调她们在难民居所中往往最具智慧和进取精神,苏珊·福布斯·马丁的《女性难民》对这两种趋势做出了肯定。人们认为是她的书改变了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处理女性难民问题的方式。现在,只要有可能,食品及其他物品总是会优先考虑直接分配给女性。她们也常常接受培训成为难民居住地的“同伴教育者”。 实际上,移民活动常常被看做女性移民(包括难民)获得权力的过程,但也有一种忧虑,即她们一旦重返家园,回到传统的父权社会,权力就会随即丧失。
06. 重返家园?欧洲难民多半永久居留,在英获难民身份7年就可申国籍
解决难民问题有三项所谓的长久之计。 三者都可能各有不足。
一般认为,最佳方案就是自愿归国,换句话说就是让难民们重返家园。难民保护的核心原则就是“不驱逐”,但违背难民意愿且在难民本国国内尚不安全时将其遣返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难民归国的另外一个潜在的难题就是如何界定家园的概念。比如,把难民遣返回本国某个安全的地方,而难民的家乡却依然不安全,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对此予以否定,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却对此表示赞同。
第二种方案是就地融合,即难民在侨居国永久定居。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这种方案在非洲尤为普遍。事实上,在坦桑尼亚之类的国家,难民通过在当地的村镇定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的非洲,就地融合已经远不如以前那样普遍,当地的侨居国政府对难民人口越来越敌视。单单难民的数量就足以构成一个原因。另外,越来越明显的是,人们认为难民带来了问题,比如争夺土地和工作机会,还有就是造成环境恶化。非洲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希望移民一俟安全便即归国,这种意愿日益强烈。
与之对比鲜明的是,发达国家传统上会授予难民永久居留权。尽管在合法的条件下,人们可能会期望难民在条件允许时重返家园,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难民,比如在欧洲的难民,都会永久居留。在英国,难民获得难民地位七年以后即可申请获得英国国籍。
最后一条长久之计就是在第三国重新定居。在此过程中,往往来自难民营的难民会永久定居于另外一个国家,而且几乎总会是在发达国家。我们了解到,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所接受的重新定居的难民最多。不过,现在重新定居欧洲的配额严重缺乏。比如,2004 年仅有一百五十名难民重新定居在英国。问题是,就当前人们对欧洲某些区域的寻求庇护者及难民的关注的形势来看,大规模的重新定居在政治上并不可行。
07.真假难辨的申请者:英国每年遣返5-7成申请者,大量赖着不走,引发社会问题
在整个工业化世界,尤其在欧洲,寻求庇护者已成为政治议程上的首要问题,媒体和公众当中,也存在一种山雨欲来的危机感。
“从申请庇护到实现移民”这一涵义甚广的说法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描述当今工业化世界所面临的庇护方面的特有挑战。这个说法指的是概念和政策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区分难民和“假冒”申请人,另一方面是区分寻求庇护者和非常规移民。
英国的情况可以说明这些挑战。在过去十年里,入境英国的寻求庇护者中百分之十到二十的人都被认为符合《1951年公约》的标准并获得了难民地位。还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寻求庇护者不符合公约标准,但因为考虑到他们返回来源国尚不安全,所以这批人被给予了临时性特许居留地位。这意味着介于百分之五十到七十的寻求庇护者未被认定为需要保护。遭到拒绝的人有权提请上诉,有些遭拒的寻求庇护者,虽然其申请及随后的上诉遭到拒绝却依然留在目的地国。
英国在遣返遭拒的寻求庇护者方面记录尤其不佳。2006年英国内政部估计有十五万到二十八万八千名遭拒的寻求庇护者依然滞留英国,而要遣返他们则需十八年的时间。主要问题是要一个个地找到这些人——可他们当中很多人匿迹于同一族群的社团当中,通常非法地从事某些工作。同时,英国政府不得不在遣返遭拒的寻求庇护者以维护自身利益与冒险引发已在英国定居的几个少数民族族群内部的仇恨之间采取折中方案。在英国还有一些颇具声势的反驱逐出境运动,反对即便遭拒的寻求庇护者回国会面临迫害,也应把他们遣返回国。这些运动有时也情有可原。
在这样的情形下,“寻求庇护者”和“非常规移民”二词时常交替使用或许就不足为奇了。 问题是这会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使他们无视寻求庇护者中不少人真的是为了生命或自由而逃离本国寻求保护的。值得关注的是,难民——有权在国际难民体系下受到保护的人——为了进入工业化世界的庇护体系冒着生命危险,而当他们一旦到了那里却又被视做非常规移民且被当做非常规移民来对待,这种情况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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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移民》 2017-01-20 10:26:54
作者:科泽 / K. Koser
01.难民公约起于保护受纳粹迫害者们,已跟不上现实需求?
寻求庇护者是指那些申请了国际保护的人。一旦到达他们想要向其寻求保护的国家,大部分移民都会提出申请,尽管不在那些国家境内也有可能申得庇护,如在大使馆或是领事馆。寻求庇护者所提申请的判定依据 1951 年在联合国会议上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中的标准,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讨论。成功的申请者会获得难民地位而成为难民。申请未成的一般还可以上诉,如上诉仍然未果则需离境。在欧洲及北美也有一系列别的地位,统称特许居留(ELR),授予那些虽非难民但却仍然无法返回家乡的人。
国际难民体系由一系列的法律构成,其中对难民的概念做了界定并确定了难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国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尽管未必具有法律约束)。
关键性的法律公约当属 1951 年在联合国会议上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以下简称《1951 年公约》)。该公约将难民定义为“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主张,确有担心遭受迫害的充分理由而流落于本国之外的人”。尽管针对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具体情况,该定义可以略作调整,但基本上仍是全球通用。
该定义有不少方面都引起了很大争议。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该公约的日期——写成于五十多年前(编者注:看来本书原版成书于十多年前~)。许多批评家认为,尽管公约中对难民所下的定义在当时足以说明问题,但它无法说明现代世界中难民的现实问题。比如,该公约将注意力集中在国家迫害这个问题上,因为其编写初衷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些遭受纳粹政权迫害的人。当用来特指那些逃离的人时,该定义在冷战期间还具有了某种政治意图。但在当今世界,我们将看到,难民所要避开的往往是冲突所造成的整体的不安全状况,而不是具体的政治迫害。
此外,该公约并未明确涵盖那些因性别或性取向而遭受迫害的人。我们只需看看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下女性和同性恋的遭遇就能明白这在今天是多么重要。该公约也没能涵盖因广泛的环境原因(比如海啸或地震)而逃离家园的人。不过有一种观点倒也不无道理,即此类避险往往由政治失败引起,比如未能预报险情、缓解灾害影响、就灾害的影响提供保险,或是未能在善后事宜中提供足够的住所和保护,因此这类避险的人也应被概括在难民的定义之下。
第三种评述是,该定义只适用于那些在本国境外的人。离开家乡却未能离境出国的人要多得多,他们一般被称为“国内流离失所者”(IDP)。“国内流离失所者”比难民更容易遭受伤害,因为他们甚至没有离境出国的能力以免受迫害,而且国际体系还无法像对待难民那样向他们提供保护。
02.2005年难民数曾降至最低,非洲是最大难民输出输入地?
国际难民体系生效以来,难民的全球地理分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发展中地区和发达地区都同样产生了移民。据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的估计,2005 年底全球约有难民八百四十万。这是二十五年间所报道的最小数字,与1990 年超过一千七百万的数字形成鲜明对比。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也将其援助施及那些未被官方认定为难民的人,而他们的数量在 2005 年又增加了一千一百万。其中包括约六十七万寻求庇护者、二百四十万无公民权者、一百一十万刚刚返乡的难民、约三万已在新国家重新定居的难民,还有六百六十万“国内流离失所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国内流离失所者”算的只是接受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援助的那些人,而根据有些估计,当今全球“国内流离失所者”多达两千四百万。
最大的单一难民人口来自阿富汗:2005 年有将近两百万阿富汗难民,主要是分布在伊朗和巴基斯坦这两个邻国。紧随阿富汗之后,最重要的难民来源国还有苏丹、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和索马里,这些国家的难民绝大多数都居住在其邻国。计入统计数字的无公民权者大多是巴勒斯坦人。2005 年法国收到的庇护申请最多,约五万个,其次是美国(四万八千)和英国(三万零五百)。
就当代全球难民的地理分布情况应有不少评述。尽管最大的难民人口是生活在伊朗和巴基斯坦的阿富汗人,但受难民影响最深的大陆无疑当属非洲。非洲的难民输出国与输入国是最多的。
03.新战争?种族、宗教引起的地区冲突是近年难民形成最大根源
似乎当今大部分难民之所以离开家园是为了躲避冲突而不是国家的直接迫害。之所以仍然把他们定义为难民是因为,就算他们的国家并未对他们进行直接迫害,却也未能保护他们,未能使他们享有公民应普遍享有的权利。
尽管此处不应对现代战争繁浩的文献做什么回顾,但因其与难民活动不无关联,所以还是有必要列出由颇具影响的学者玛丽·卡尔多所描述的使“新战争”有别于以往冲突的一些特征。首先,跟大多数人一提到战争时所产生的想法大相径庭的是,当今几乎所有的冲突都是因种族和宗教而起,发生在国家内部,而不是国与国之间。
其次,战争似乎已经变得“非正式化”或“个体化”了,也就是说,打仗的越发不是什么正规部队了,而是民兵或雇佣军。再次,以往在战争中丧生的主要是战士,而现在却主要是平民。据估计, 现代战争当中平民占伤亡人数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这个数字只有大约百分之二十五。第四,现代冲突日趋持久且会屡屡再发,在非洲尤其如此。新战争的最后一个特征就是难民比例加大。
04. 暴力、性虐待、污染环境,住难民营并不意味着新生和安全
难民营业已吸引了不少注意力,而各方意见则各不相同。大多数组织还有一些专家都认为,难民营在保护难民方面至关重要,而且也能提供最大限度的援助和教育。也有人指出:难民营里暴力和性虐待事件频发;难民营使难民之间彼此产生依赖;通过诸如排水或污染地下水以及乱砍滥伐等行为,难民营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有害影响。某些难民在难民营待过数个保护期,有时候可能会是好些年,难民营也会对他们产生深层的心理影响。
并非所有的难民都居住在难民营,或许这至少部分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一些问题。在当地人中间“自建居所”的难民也占不小的比例,通常是在边境附近的村落。尽管已经跨越国际边境,但如果难民发现周围都是与自己同一种族的人,他们尤其会这么做,在非洲就经常发生此类情况。
难民的定居方式似乎综合了难民营、自建居所以及市区住宅这三个选择。有时候难民家庭各有分工,青年男子去城里干活,妻儿老小则待在难民营接受救助。或者,难民全家奔波于几地之间以求尽可能多的获得收入和保障。
05.女性成难民主力?移民活动=女性移民获得权力?
难民人口中,与男性相比,女性人数有日见增多之势。原因之一是,男性死于战乱或应征入伍的可能性更大,冒险留守家中保卫家园或是继续在那里工作的可能性也更大。 尽管如此,只是到不久前,女性难民才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最近,有关文献趋向于将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女性难民所面临的挑战上。她们可能会在灰心丧气的丈夫或其他男人手里遭受暴力或性虐待,并因之有健康之忧。照料家小的重担过多地落在了她们肩上,在女性持家的家庭里尤其如此。她们还得负责做饭——最显而易见的证明是,女性为了收集柴火要走的路越来越长。
通过给予女性难民特别的关注并强调她们在难民居所中往往最具智慧和进取精神,苏珊·福布斯·马丁的《女性难民》对这两种趋势做出了肯定。人们认为是她的书改变了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处理女性难民问题的方式。现在,只要有可能,食品及其他物品总是会优先考虑直接分配给女性。她们也常常接受培训成为难民居住地的“同伴教育者”。 实际上,移民活动常常被看做女性移民(包括难民)获得权力的过程,但也有一种忧虑,即她们一旦重返家园,回到传统的父权社会,权力就会随即丧失。
06. 重返家园?欧洲难民多半永久居留,在英获难民身份7年就可申国籍
解决难民问题有三项所谓的长久之计。 三者都可能各有不足。
一般认为,最佳方案就是自愿归国,换句话说就是让难民们重返家园。难民保护的核心原则就是“不驱逐”,但违背难民意愿且在难民本国国内尚不安全时将其遣返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难民归国的另外一个潜在的难题就是如何界定家园的概念。比如,把难民遣返回本国某个安全的地方,而难民的家乡却依然不安全,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对此予以否定,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却对此表示赞同。
第二种方案是就地融合,即难民在侨居国永久定居。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这种方案在非洲尤为普遍。事实上,在坦桑尼亚之类的国家,难民通过在当地的村镇定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的非洲,就地融合已经远不如以前那样普遍,当地的侨居国政府对难民人口越来越敌视。单单难民的数量就足以构成一个原因。另外,越来越明显的是,人们认为难民带来了问题,比如争夺土地和工作机会,还有就是造成环境恶化。非洲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希望移民一俟安全便即归国,这种意愿日益强烈。
与之对比鲜明的是,发达国家传统上会授予难民永久居留权。尽管在合法的条件下,人们可能会期望难民在条件允许时重返家园,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难民,比如在欧洲的难民,都会永久居留。在英国,难民获得难民地位七年以后即可申请获得英国国籍。
最后一条长久之计就是在第三国重新定居。在此过程中,往往来自难民营的难民会永久定居于另外一个国家,而且几乎总会是在发达国家。我们了解到,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所接受的重新定居的难民最多。不过,现在重新定居欧洲的配额严重缺乏。比如,2004 年仅有一百五十名难民重新定居在英国。问题是,就当前人们对欧洲某些区域的寻求庇护者及难民的关注的形势来看,大规模的重新定居在政治上并不可行。
07.真假难辨的申请者:英国每年遣返5-7成申请者,大量赖着不走,引发社会问题
在整个工业化世界,尤其在欧洲,寻求庇护者已成为政治议程上的首要问题,媒体和公众当中,也存在一种山雨欲来的危机感。
“从申请庇护到实现移民”这一涵义甚广的说法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描述当今工业化世界所面临的庇护方面的特有挑战。这个说法指的是概念和政策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区分难民和“假冒”申请人,另一方面是区分寻求庇护者和非常规移民。
英国的情况可以说明这些挑战。在过去十年里,入境英国的寻求庇护者中百分之十到二十的人都被认为符合《1951年公约》的标准并获得了难民地位。还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寻求庇护者不符合公约标准,但因为考虑到他们返回来源国尚不安全,所以这批人被给予了临时性特许居留地位。这意味着介于百分之五十到七十的寻求庇护者未被认定为需要保护。遭到拒绝的人有权提请上诉,有些遭拒的寻求庇护者,虽然其申请及随后的上诉遭到拒绝却依然留在目的地国。
英国在遣返遭拒的寻求庇护者方面记录尤其不佳。2006年英国内政部估计有十五万到二十八万八千名遭拒的寻求庇护者依然滞留英国,而要遣返他们则需十八年的时间。主要问题是要一个个地找到这些人——可他们当中很多人匿迹于同一族群的社团当中,通常非法地从事某些工作。同时,英国政府不得不在遣返遭拒的寻求庇护者以维护自身利益与冒险引发已在英国定居的几个少数民族族群内部的仇恨之间采取折中方案。在英国还有一些颇具声势的反驱逐出境运动,反对即便遭拒的寻求庇护者回国会面临迫害,也应把他们遣返回国。这些运动有时也情有可原。
在这样的情形下,“寻求庇护者”和“非常规移民”二词时常交替使用或许就不足为奇了。 问题是这会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使他们无视寻求庇护者中不少人真的是为了生命或自由而逃离本国寻求保护的。值得关注的是,难民——有权在国际难民体系下受到保护的人——为了进入工业化世界的庇护体系冒着生命危险,而当他们一旦到了那里却又被视做非常规移民且被当做非常规移民来对待,这种情况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