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来源:《世界历史》 2019-05-11 09:46:45
作者:杨栋梁
19世纪中叶,中国和日本都面临来自西方扩张的威胁和压力,正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或“东洋道德,西洋艺术”等当时流行的口号那样,两国都曾有过在晚清中国称作“洋务运动”、在幕末日本称作“幕藩工业”的治标不治本的尝试。然而,日本发生明治维新以后,两国的发展分道扬镳。中国封建统治依旧,殖民地危机加深;日本则破旧立新,成功实现近代国家转型。由此,明治维新占据了世界近代史一页,亦成为迄今为止常议常新的国际性研究课题。
近代中日两国的发展何以出现如此巨大反差?核心所在是日本发生了明治维新而中国没有。明治维新的重要性“有如英国革命之于英国,法国革命之于法国”,而其取得成功的关键,就在于“王政复古”后“获得了一个愿意并能够实施改革的领导集团”。
对此,我国学者吴廷璆、武安隆曾就明治维新是一场“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革命”做过精辟论述,指出下级武士便是这场革命的替代主体。日本学者高桥龟吉曾经感叹道:“如此一系列对封建制度的破坏,是当时的武士阶级事前普遍想象不到的。不仅是一般的武士,即使是推进革命的主要势力也大多如此。”“昔日的家臣掌握了政府实权后,通过废藩置县剥夺了他们的祖传权力。舍命参加倒幕的大多数武士曾幻想打败幕府后会加官晋爵、荣华富贵,岂料昔日的战友一旦成为新政府首脑,便全部废除武士阶级特权,始则减俸,终则以金禄公债了断。”
欧美学者也同样注意到日本式近代转型过程与欧洲的不同。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德鲁·戈登指出:“在欧洲,推翻封建特权之动力来自新兴阶级,特别是城市资产阶级;在日本,明治时代带头攻击旧有秩序的人却是武士,属于原来体制内的精英。”戈登认为:“若将1868年的政治、经济、社会以至文化各方面情况与十年后的日本比较,其转变是如此令人大吃一惊,完全可以称之为‘革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詹森也指出,日本的改革意味着发生了“革命”,由此建立的“新秩序显然有利于大众”,而“有利于大众”的“新秩序”,正是新权威得以成立的基本依据。
对于明治维新的历史意义,如果仅仅从“政权”“权力”视角进行解析,或许难以真正揭示日本近代转型的深层次动因。政权代表着权力,权力可强制性规范人的行为和社会发展方向,但以政权为载体的权力是否具有权威性,又取决于当权者治国理政是否顺天应人。“天”乃时势,自然发展趋势;“人”乃民心,民之欲求所在。故从根本上说,“政权”或“权力”,不过是“权威”的外化形式,必因权威之存而存,亦因权威不在而亡。参鉴政治学的权力、权威论及其建构主义理论分析工具,审视权威重构在明治维新中的作用及其理论意义,或可深入揭示日本实现近代转型的途径和特点。
一、幕府权威的动摇
武家擅权肇始于1192年源赖朝建立镰仓幕府,四百年幕府政治的成败得失,为德川氏的世袭统治提供了丰富资鉴,其中一条重要经验是,为了降低统治成本,从镰仓、室町幕府到织丰政权,武家统治者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废天皇而自立。1598年,一代枭雄丰臣秀吉暴毙,德川家康在随后展开的群雄争霸中胜出,1603年在江户开设幕府,开始以征夷大将军身份统治日本。德川家康之所以成就霸业,也是以保证同盟者乃至归顺者利益的承诺为前提,倘若失信,必然付出沉重代价。历史的传统和现实条件制约,导致德川时代的统治制度呈现出“双重二元政治结构”特征。
二元政治的顶层制度安排,是通过江户幕府与京都的小朝廷、将军与天皇的关系体现的。一方面,天皇是国民精神领袖,是法理上的国家权力之源、最高统治者,表面上掌握着对幕府将军等封官叙位的权力,实际上却不能过问政事。1615年幕府颁布的《禁中并公家诸法度》规定:“天子诸艺能之事,第一御学问也。”另一方面,幕府是掌握实权的中央政府,幕府将军法理上是天皇的臣子,实际却操控天皇及其小朝廷于股掌,朝廷公卿及地方官员任免乃至皇位继承,须经幕府认可。幕府还把将军行辕设在皇宫附近的二条城,平时由“京都所司代”驻守,负责监视朝廷及关西诸侯的举动。天皇受制于将军的境遇,亦可从1627年发生的“紫衣事件”中窥知一斑。在欧洲赴日使者眼里,幕府将军俨然是日本的国王,天皇则似同欧洲的教皇,1857年美国通商谈判代表哈里斯携带的美国代总统皮尔斯信函中,便是把幕府将军称作“日本皇帝陛下”。
顶层之下的制度安排是幕藩制,是一种类似中世纪欧洲的分封制度,欧美学者甚至称其为“权力下放或半下放的统治模式”。一方面,幕府是中央政府,幕府将军是“征夷大将军”,握有管理国家、制定法规、指挥调动全国武装力量等独裁权力。幕府统治的依据,不仅在于拥有可动员8万兵力的压倒性规模武装力量,而且在于掌握以江户、京都、大阪等“三都”为中心的庞大直辖领地,按照以“石”为单位的计量标准,幕府直辖地稻米产量占全国的20%以上,经济实力同样具有压倒性。在幕府的高级官员中,有协助将军处理政务的“老中”(或设“大老”一职)和协助老中处理政务的“若年寄”。在直辖领地,将军的家臣“旗本”、“御家人”代行地方管理权。另一方面,幕藩制下除了幕府直辖领地外,全国还有约二百六十个独立行使地方统治权的藩国。藩国的统治者为世袭藩主,亦称“大名”。根据幕府1615年颁布的《武家诸法度》,幕府与藩国的关系是:以藩主效忠将军、严守幕府法令、履行隔年参觐义务、承担幕府指派的劳务及出征任务、不与其他藩国结盟等为前提,幕府承认藩国自治,“原则上太阁或将军不能直接介入大名领地内大名与领民的事务,”藩国拥有领内司法、财政、农业、教育等事务的管辖权,没有向中央政府纳税义务,藩主还可拥有家臣团武装,而家臣的效忠对象只是主公即藩主。这种排他性领地领民权,意味着大名“在他自己的藩国内行驶着类似将军的权力”,是事实上称霸一方的诸侯,即“每个藩都是一个小幕府”;同时也意味着幕府统治的触角一般只达到藩国一级,对藩国之下的基层社会只是一种间接统治,这就在制度上为“下克上”的社会动荡留下了空间。藩国的规模大小不一,地位亦大相迥异。大名可分为三类,“亲藩”大名为德川氏族人,地位显要者为尾张、纪伊和水户的“御三家”,以及田安、一桥和清水的“御三卿”。“谱代”大名为1600年关原决战前跟随德川家康打天下的旧家臣,因功获得封地。“外样”大名是关原决战后降顺德川氏的藩主,他们是幕府的重点防范对象,无缘国家权力中枢,其领地多位于九州、中国、四国及东北的偏远地区。幕藩体制下,幕府对内实行一藩一城、兵农分离,农商分离政策,由此形成了士农工商各安其职,各守其分的等级社会关系;对外实行“锁国”,严禁藩国与外国有任何交往,同时却保留了唯一由幕府直接管辖的长崎贸易港,此举意在阻止地方势力崛起,防止社会思想异化,确保幕府的财源垄断,堪称一石三鸟之策。
然而,当这种“天皇至尊,将军至强”的二元政治和幕藩体制一旦遭遇外来殖民威胁时,延续二百多年的幕藩权威便发生了严重动摇。在对外签约问题上,1853年6月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佩里叩关后,幕府首席老中阿部正弘征询了朝廷和雄藩大名的意见,于翌年3月签订《日美亲善条约》,打开了锁国之门。1858年初,幕府与美国通商谈判代表哈里斯草签不平等的《日美友好通商条约》,朝野上下非议一片。强藩大名中,水户藩主德川齐昭、佐贺藩主锅岛直正等反对签约,萨摩藩主岛津齐彬等主张签约与否应在朝廷主持下“公议”决定。为了缓解巨大社会压力,幕府老中堀田正睦亲赴京都奏请天皇裁准。在堀田看来,天皇既是抵御社会非议的挡箭牌,也是唯幕府马首是瞻的橡皮图章,因此必然敕许“锁国或开国任凭幕府适当处置”。孰料孝明天皇忌惮引火烧身,拒绝批准条约,幕府颜面无存。在开国和签约问题上,幕府犯下的致命错误是:幕府成立后,内政外交大权独揽,从不允许他人干涉,德川初期的“锁国”便是出自幕府独断,而今遇到对外“开国”和“签约”的难题时,政治上缺乏自信的阿部却打破幕府“一言堂”传统,主动降低身段征求朝廷和大名意见,由此“朝廷和诸侯开始密谋插手政治”;堀田奏请天皇敕准条约,大开朝廷干政之门,自我践踏了禁止天皇干政的《禁中及公家诸法度》,不啻自取其辱,自毁权威。
此时,将军家定病入膏肓,确定继承人迫在眉睫。家定膝下无子,只能在同族血亲中遴选继承人。当时形成的两派意见是,南纪州派推举血缘最近的12岁纪伊藩主德川庆福德川庆福,家定本人及朝廷关白九条尚忠为主要支持者;一桥派力挺口碑称佳、正值英年的一桥家主德川庆喜,庆喜生父水户藩主德川齐彬等多数德川氏族人及萨摩等外样强藩支持者甚众。两派势力除了明争,暗地里都在设法争取天皇支持。
为了打开被动局面,1858年4月,幕府请出彦根藩主井伊直弼担任“位在老中之上,得以政治专断”的大老。井伊是“专念恢复和扩大幕府权力”的铁腕政治家,6月19日不待天皇敕准便下令签署《日美友好通商条约》,23日按照将军家定旨意宣布德川家茂(即庆福,同年10月上任)为将军后嗣。 此举一出,立即遭到一桥派和朝廷的联合反击,反对派云聚京都,策动天皇向水户等藩发出斥责幕府违敕签约的密诏。对此,井伊采取强硬反击措施,对幕府、诸藩和朝廷中持不同政见者的惩罚措施是:罢免老中太田资始、若年寄本乡泰固、大番头土歧赖等一批幕府高官;勒令水户、一桥、尾张、越前、土佐、佐仓、上田等藩主“禁闭”、“隐居”、“谨慎”;朝廷中的青莲院尊融亲王、内大臣一条忠香等公卿受到“辞退”、“出家”、“谨慎”处分。对尊王攘夷派的下层藩吏、藩士及脱籍浪人的处分更加严厉,水户藩家老安岛带刀切腹,水户藩士茅根伊予介、鹈饲吉左卫门、越前藩士桥本左内、长州藩士吉田松阴等斩首,萨摩藩士日下部裕之进等流放远岛。安政年间发生的这场大镇压,史称“安政大狱”。
然而,打击面过宽、杀戮过重的井伊高压政治未给幕府带来福音。1860年3月,水户、萨摩藩的18名尊攘派武士在江户幕府的樱田门外偷袭成功,旨在重振幕府权威的井伊直弼壮志未酬,被刺死在前往幕府的乘辇中。
在天皇至尊、将军至强的二元政治下,“朝廷赖武家而愈尊,武家仰朝廷而愈隆,”二者相互认可又相互制约,由此实现了政治制度顶层建构的平衡。幕府中央权力与藩国地方权力的相互认可亦各得其所,借此实现了次级建构的平衡。这一兼顾各方权益的制度安排,保证了幕府权威在两个半世纪的统治中未遇到真正意义的挑战。当然,随着商品经济的侵蚀和社会矛盾的积累,幕府统治力趋于弱化也是事实。然而,当其面对1858年对外签署通商条约和将军继嗣问题同时发酵时,幕府的应对不但激起了举国反对浪潮,而且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分裂。由此,幕府权威跌落,独裁统治动摇,从而拉开了近代社会转型期国家权力重构的序幕。
关键词:
来源:《世界历史》 2019-05-11 09:46:45
作者:杨栋梁
19世纪中叶,中国和日本都面临来自西方扩张的威胁和压力,正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或“东洋道德,西洋艺术”等当时流行的口号那样,两国都曾有过在晚清中国称作“洋务运动”、在幕末日本称作“幕藩工业”的治标不治本的尝试。然而,日本发生明治维新以后,两国的发展分道扬镳。中国封建统治依旧,殖民地危机加深;日本则破旧立新,成功实现近代国家转型。由此,明治维新占据了世界近代史一页,亦成为迄今为止常议常新的国际性研究课题。
近代中日两国的发展何以出现如此巨大反差?核心所在是日本发生了明治维新而中国没有。明治维新的重要性“有如英国革命之于英国,法国革命之于法国”,而其取得成功的关键,就在于“王政复古”后“获得了一个愿意并能够实施改革的领导集团”。
对此,我国学者吴廷璆、武安隆曾就明治维新是一场“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革命”做过精辟论述,指出下级武士便是这场革命的替代主体。日本学者高桥龟吉曾经感叹道:“如此一系列对封建制度的破坏,是当时的武士阶级事前普遍想象不到的。不仅是一般的武士,即使是推进革命的主要势力也大多如此。”“昔日的家臣掌握了政府实权后,通过废藩置县剥夺了他们的祖传权力。舍命参加倒幕的大多数武士曾幻想打败幕府后会加官晋爵、荣华富贵,岂料昔日的战友一旦成为新政府首脑,便全部废除武士阶级特权,始则减俸,终则以金禄公债了断。”
欧美学者也同样注意到日本式近代转型过程与欧洲的不同。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德鲁·戈登指出:“在欧洲,推翻封建特权之动力来自新兴阶级,特别是城市资产阶级;在日本,明治时代带头攻击旧有秩序的人却是武士,属于原来体制内的精英。”戈登认为:“若将1868年的政治、经济、社会以至文化各方面情况与十年后的日本比较,其转变是如此令人大吃一惊,完全可以称之为‘革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詹森也指出,日本的改革意味着发生了“革命”,由此建立的“新秩序显然有利于大众”,而“有利于大众”的“新秩序”,正是新权威得以成立的基本依据。
对于明治维新的历史意义,如果仅仅从“政权”“权力”视角进行解析,或许难以真正揭示日本近代转型的深层次动因。政权代表着权力,权力可强制性规范人的行为和社会发展方向,但以政权为载体的权力是否具有权威性,又取决于当权者治国理政是否顺天应人。“天”乃时势,自然发展趋势;“人”乃民心,民之欲求所在。故从根本上说,“政权”或“权力”,不过是“权威”的外化形式,必因权威之存而存,亦因权威不在而亡。参鉴政治学的权力、权威论及其建构主义理论分析工具,审视权威重构在明治维新中的作用及其理论意义,或可深入揭示日本实现近代转型的途径和特点。
一、幕府权威的动摇
武家擅权肇始于1192年源赖朝建立镰仓幕府,四百年幕府政治的成败得失,为德川氏的世袭统治提供了丰富资鉴,其中一条重要经验是,为了降低统治成本,从镰仓、室町幕府到织丰政权,武家统治者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废天皇而自立。1598年,一代枭雄丰臣秀吉暴毙,德川家康在随后展开的群雄争霸中胜出,1603年在江户开设幕府,开始以征夷大将军身份统治日本。德川家康之所以成就霸业,也是以保证同盟者乃至归顺者利益的承诺为前提,倘若失信,必然付出沉重代价。历史的传统和现实条件制约,导致德川时代的统治制度呈现出“双重二元政治结构”特征。
二元政治的顶层制度安排,是通过江户幕府与京都的小朝廷、将军与天皇的关系体现的。一方面,天皇是国民精神领袖,是法理上的国家权力之源、最高统治者,表面上掌握着对幕府将军等封官叙位的权力,实际上却不能过问政事。1615年幕府颁布的《禁中并公家诸法度》规定:“天子诸艺能之事,第一御学问也。”另一方面,幕府是掌握实权的中央政府,幕府将军法理上是天皇的臣子,实际却操控天皇及其小朝廷于股掌,朝廷公卿及地方官员任免乃至皇位继承,须经幕府认可。幕府还把将军行辕设在皇宫附近的二条城,平时由“京都所司代”驻守,负责监视朝廷及关西诸侯的举动。天皇受制于将军的境遇,亦可从1627年发生的“紫衣事件”中窥知一斑。在欧洲赴日使者眼里,幕府将军俨然是日本的国王,天皇则似同欧洲的教皇,1857年美国通商谈判代表哈里斯携带的美国代总统皮尔斯信函中,便是把幕府将军称作“日本皇帝陛下”。
顶层之下的制度安排是幕藩制,是一种类似中世纪欧洲的分封制度,欧美学者甚至称其为“权力下放或半下放的统治模式”。一方面,幕府是中央政府,幕府将军是“征夷大将军”,握有管理国家、制定法规、指挥调动全国武装力量等独裁权力。幕府统治的依据,不仅在于拥有可动员8万兵力的压倒性规模武装力量,而且在于掌握以江户、京都、大阪等“三都”为中心的庞大直辖领地,按照以“石”为单位的计量标准,幕府直辖地稻米产量占全国的20%以上,经济实力同样具有压倒性。在幕府的高级官员中,有协助将军处理政务的“老中”(或设“大老”一职)和协助老中处理政务的“若年寄”。在直辖领地,将军的家臣“旗本”、“御家人”代行地方管理权。另一方面,幕藩制下除了幕府直辖领地外,全国还有约二百六十个独立行使地方统治权的藩国。藩国的统治者为世袭藩主,亦称“大名”。根据幕府1615年颁布的《武家诸法度》,幕府与藩国的关系是:以藩主效忠将军、严守幕府法令、履行隔年参觐义务、承担幕府指派的劳务及出征任务、不与其他藩国结盟等为前提,幕府承认藩国自治,“原则上太阁或将军不能直接介入大名领地内大名与领民的事务,”藩国拥有领内司法、财政、农业、教育等事务的管辖权,没有向中央政府纳税义务,藩主还可拥有家臣团武装,而家臣的效忠对象只是主公即藩主。这种排他性领地领民权,意味着大名“在他自己的藩国内行驶着类似将军的权力”,是事实上称霸一方的诸侯,即“每个藩都是一个小幕府”;同时也意味着幕府统治的触角一般只达到藩国一级,对藩国之下的基层社会只是一种间接统治,这就在制度上为“下克上”的社会动荡留下了空间。藩国的规模大小不一,地位亦大相迥异。大名可分为三类,“亲藩”大名为德川氏族人,地位显要者为尾张、纪伊和水户的“御三家”,以及田安、一桥和清水的“御三卿”。“谱代”大名为1600年关原决战前跟随德川家康打天下的旧家臣,因功获得封地。“外样”大名是关原决战后降顺德川氏的藩主,他们是幕府的重点防范对象,无缘国家权力中枢,其领地多位于九州、中国、四国及东北的偏远地区。幕藩体制下,幕府对内实行一藩一城、兵农分离,农商分离政策,由此形成了士农工商各安其职,各守其分的等级社会关系;对外实行“锁国”,严禁藩国与外国有任何交往,同时却保留了唯一由幕府直接管辖的长崎贸易港,此举意在阻止地方势力崛起,防止社会思想异化,确保幕府的财源垄断,堪称一石三鸟之策。
然而,当这种“天皇至尊,将军至强”的二元政治和幕藩体制一旦遭遇外来殖民威胁时,延续二百多年的幕藩权威便发生了严重动摇。在对外签约问题上,1853年6月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佩里叩关后,幕府首席老中阿部正弘征询了朝廷和雄藩大名的意见,于翌年3月签订《日美亲善条约》,打开了锁国之门。1858年初,幕府与美国通商谈判代表哈里斯草签不平等的《日美友好通商条约》,朝野上下非议一片。强藩大名中,水户藩主德川齐昭、佐贺藩主锅岛直正等反对签约,萨摩藩主岛津齐彬等主张签约与否应在朝廷主持下“公议”决定。为了缓解巨大社会压力,幕府老中堀田正睦亲赴京都奏请天皇裁准。在堀田看来,天皇既是抵御社会非议的挡箭牌,也是唯幕府马首是瞻的橡皮图章,因此必然敕许“锁国或开国任凭幕府适当处置”。孰料孝明天皇忌惮引火烧身,拒绝批准条约,幕府颜面无存。在开国和签约问题上,幕府犯下的致命错误是:幕府成立后,内政外交大权独揽,从不允许他人干涉,德川初期的“锁国”便是出自幕府独断,而今遇到对外“开国”和“签约”的难题时,政治上缺乏自信的阿部却打破幕府“一言堂”传统,主动降低身段征求朝廷和大名意见,由此“朝廷和诸侯开始密谋插手政治”;堀田奏请天皇敕准条约,大开朝廷干政之门,自我践踏了禁止天皇干政的《禁中及公家诸法度》,不啻自取其辱,自毁权威。
此时,将军家定病入膏肓,确定继承人迫在眉睫。家定膝下无子,只能在同族血亲中遴选继承人。当时形成的两派意见是,南纪州派推举血缘最近的12岁纪伊藩主德川庆福德川庆福,家定本人及朝廷关白九条尚忠为主要支持者;一桥派力挺口碑称佳、正值英年的一桥家主德川庆喜,庆喜生父水户藩主德川齐彬等多数德川氏族人及萨摩等外样强藩支持者甚众。两派势力除了明争,暗地里都在设法争取天皇支持。
为了打开被动局面,1858年4月,幕府请出彦根藩主井伊直弼担任“位在老中之上,得以政治专断”的大老。井伊是“专念恢复和扩大幕府权力”的铁腕政治家,6月19日不待天皇敕准便下令签署《日美友好通商条约》,23日按照将军家定旨意宣布德川家茂(即庆福,同年10月上任)为将军后嗣。 此举一出,立即遭到一桥派和朝廷的联合反击,反对派云聚京都,策动天皇向水户等藩发出斥责幕府违敕签约的密诏。对此,井伊采取强硬反击措施,对幕府、诸藩和朝廷中持不同政见者的惩罚措施是:罢免老中太田资始、若年寄本乡泰固、大番头土歧赖等一批幕府高官;勒令水户、一桥、尾张、越前、土佐、佐仓、上田等藩主“禁闭”、“隐居”、“谨慎”;朝廷中的青莲院尊融亲王、内大臣一条忠香等公卿受到“辞退”、“出家”、“谨慎”处分。对尊王攘夷派的下层藩吏、藩士及脱籍浪人的处分更加严厉,水户藩家老安岛带刀切腹,水户藩士茅根伊予介、鹈饲吉左卫门、越前藩士桥本左内、长州藩士吉田松阴等斩首,萨摩藩士日下部裕之进等流放远岛。安政年间发生的这场大镇压,史称“安政大狱”。
然而,打击面过宽、杀戮过重的井伊高压政治未给幕府带来福音。1860年3月,水户、萨摩藩的18名尊攘派武士在江户幕府的樱田门外偷袭成功,旨在重振幕府权威的井伊直弼壮志未酬,被刺死在前往幕府的乘辇中。
在天皇至尊、将军至强的二元政治下,“朝廷赖武家而愈尊,武家仰朝廷而愈隆,”二者相互认可又相互制约,由此实现了政治制度顶层建构的平衡。幕府中央权力与藩国地方权力的相互认可亦各得其所,借此实现了次级建构的平衡。这一兼顾各方权益的制度安排,保证了幕府权威在两个半世纪的统治中未遇到真正意义的挑战。当然,随着商品经济的侵蚀和社会矛盾的积累,幕府统治力趋于弱化也是事实。然而,当其面对1858年对外签署通商条约和将军继嗣问题同时发酵时,幕府的应对不但激起了举国反对浪潮,而且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分裂。由此,幕府权威跌落,独裁统治动摇,从而拉开了近代社会转型期国家权力重构的序幕。
二、 权威解构的博弈
井伊之死标志着幕府擅权时代的结束。幕府尚存,但昔日权威不再。一场权威重构、争夺国家最高统治权的历史剧正式上演,登台演出的主角是幕府、朝廷、地方实力派大名以及草莽志士四种势力。这四种势力的目标都是要掌握国家统治权或统治主导权,除了表面上都宣称“尊王”外,在开国还是攘夷、佐幕还是倒幕上,又存在尖锐的路线分歧,权威重构的博弈波诡云谲。
1860—1864年上演了这出历史剧的上半场,舞台中心是幕府和朝廷,两旁显著位置站立的是萨摩、长州、土佐等强藩藩主,其身后则是草莽志士。剧情的发展是沿着怎样“公武合体”、是否“攘夷”、佐幕还是倒幕等焦点问题展开的。
井伊死后,幕府已不敢在政治上用强。为了收拢人心,幕府再次向朝廷求助,试图通过与皇室联姻加强朝幕关系,在“公武合体”的新体制下维持统治。1860年,幕府奏请孝明天皇敕准皇妹和宫下嫁给将军家茂,并为取悦孝明天皇,抚平其对“违敕签约”的不满,在老中联署的上奏中表示“无一人愿与外夷交易”,支吾搪塞地表达了不日攘夷的态度。1862年2月,家茂与和宫成婚,由是“公”“武”之间连上了一条脆弱的血缘纽带,一度紧张的朝幕关系趋于缓和。孝明天皇同意“公武合体”亦属无奈,毕竟朝幕合作要比皇室大权旁落向前迈进了一步,关键是如何在合作中掌握最高决策权,再沐昔日皇权的荣光。萨、长、土等外样强藩赞同“公武合体”,但他们所关心的是如何使“公武合体”成为朝廷、幕府和强藩的联合执政,以便在新体制中占有一席之地。手无实力的天皇和手握实力的大名相互借力,都在打着各自的算盘。
争夺统治权的博弈,第一回合在幕府与朝廷公武合体派(或可称为“体制派”)之间展开。1862年6月,朝廷敕使大原重德在萨摩藩主岛津久光率领的千余藩兵护卫下到达江户,传达天皇改革幕政的谕旨。幕府被迫为“安政大狱”受害者平反,处罚了与安政大狱和违敕签约有关的幕府官员,削减了井伊家领地,一桥家主德川庆喜和会津藩主松平庆永被“平反”后,分别出任将军“后见职”(监护人)和幕府政事总裁。此轮博弈,朝廷开向幕府发号施令之端,幕府唯命是从,高下立分;萨摩仰仗天威,风头出尽。
第二回合的博弈,在幕府与朝廷尊王攘夷派(或可称为“激进尊攘派”)之间展开。朝廷和幕府关系的改善,加深了朝廷尊王攘夷派的忧虑,如此下去,幕府犹存,王政复古和攘夷的目标难以实现。原本赞同“公武合体”的土佐和长州藩主,对萨摩藩抢占先机甚为不快,在土佐尊攘派首领武市瑞山和长州尊攘派首领久坂玄瑞的分别劝导下,两藩主改变策略,开始与朝廷的尊攘派公卿联手,并迎合孝明天皇心态,力主在天皇主持下攘夷。1862年11月,在土佐藩主山内丰范率领的藩兵护卫下,尊攘派公卿首领三条实美以敕使身份到达江户,宣读了敦促幕府“攘夷”和通告朝廷设置亲兵的诏令。幕府不敢抗旨,承诺1863年5月10日前颁布“攘夷令”。此轮博弈,表面看依然是朝攻幕守,实际上却是公武合体派被压制,尊攘派公卿在地方草莽志士支持下左右了朝廷,在朝廷开设的学习院中,长州藩久坂玄瑞和木户孝允、土佐藩武市瑞山、福冈藩平野国臣、久留米藩水天宫神官真木和泉等草莽志士首领已成为座上宾。尽管如此,此时的尊攘派“实际上还不是为了尊王而攘夷,而是为了攘夷而尊王,”是试图利用天皇的权威迫使幕府改变“开国”政策,还不是要推翻幕府。
第三回合的博弈,始于1863年幕府发动“八·一八政变”。激进的尊攘派在策动天皇攘夷的同时,迫不及待地在各地发起了攘夷行动。1863年6月,长州藩炮击美国商船和法、荷军舰,随后遭到报复,长藩败北。7月,萨摩藩与英国爆发“萨英战争”,萨藩损失惨重。攘夷运动的高涨使局面失控,这是幕府无法容忍的。8月18日,幕府动用驻守京都的会津、萨摩两藩兵力发动政变,一举控制了朝廷,三条实美等尊攘派公卿被撤职,尊攘派草莽志士被逐出京都。于是,孝明天皇立即改变态度,宣称攘夷本非所愿,而是三条实美等公卿“矫枉朕命,轻率颁布攘夷之令”。之后,德川庆喜、松平庆永、山内容堂、岛津久光等出任朝廷“参与”,公武合体派击溃尊攘派,夺回了朝廷主导权。
第四回合的博弈,始于1864年6月的京都“池田屋事件”。尊攘派草莽志士在池田屋秘密聚会时,遭到幕府别动队“新选组”袭击,3人被杀,多人被俘,只有木户孝允侥幸逃脱。7月,久坂玄瑞、真木和泉闻讯后,愤而率领以长州藩兵为主力的两千余武装杀向京都“夺玉”(即控制天皇),在皇居哈御门与佐幕军激战,久坂战死,真木等战败后切腹。“禁门之变”后,幕府宣布长州为“朝敌”,动员以萨摩为首的二十余藩出兵征讨长州(“第一次征长”)。大兵压境之下,长州藩不战而降,随后按幕府要求处死3名家老,毁掉山口新城,引渡了三条实美等5名避难的公卿。
至此,在权威重构博弈上半场的四个回合较量中,公武合体派压倒了尊攘派。幕府虽未恢复昔日的权威,但在朝幕联合的新体制中依然占据主导;见风使舵的天皇已然公开“干政”,但尚未能成为权力核心;与长州藩的惨状相对照,萨摩等强藩则是新体制的受益者。
1865年起,在人心思变的社会大背景下,权威博弈的历史剧进入下半场。开国后殖民势力的侵入,打乱了本来的社会经济秩序。1855—1859年,日本的金银比价是一比五,国际市场比价则是一比十五左右,于是外国投机商根据通商条约关于外国货币可与日本货币同种等量交换的规定,先用墨西哥银换取日本银币,再用日本银币换取日本金币,然后到香港等国际市场以日本金币换回墨西哥银,一个交易周期便可获取300%利润,结果日本金币两年多流失海外10万两。金融秩序的破坏必然导致物价体系紊乱,1858年至1867年10年间,大阪市场主要商品价格上涨率为稻米815%、大豆959%、菜籽油557%、蜡705%、棉线756%,全国物价总水平则上涨了7倍。物价与民生息息相关,深受其害的民众把不幸归咎于洋夷,同时也指向了引狼入室的幕府。民众认为,幕府的腐败和无能是一切社会乱象之源。1866年,以大阪为中心的关西各地接连发生大规模市民骚乱和农民暴动事件。1867年夏季,要求“改革世道”的“可好了”示威运动蔓延全国。至此,幕府统治的社会基础已经坍塌,“民心已离将军,幕府何足惧,”推翻幕府已是人心所向。
下半场第一回合的博弈始于草莽志士夺回长州藩政权。幕府“第一次征长”后,一直冲在尊王攘夷最前线的长州藩志士终于醒悟,攘夷不现实,藩主不足恃,幕府不倒,日本无望,其运动方针遂由“尊王攘夷”向“尊王倒幕”转变。为了打倒幕府,长州志士除了继续采取“尊王”的策略外,还采取了如下两大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行动。一是1865年春,高杉晋作、伊藤博文领导的奇兵队、力士队等草莽武装发起长州藩内战,一举夺回长州藩政,建立了第一个反幕武装根据地。二是1866年1月,经土佐藩豪商、脱籍藩士坂本龙马斡旋,向为宿敌的萨摩和长州化干戈为玉帛,长洲藩木户孝允与萨摩藩西乡隆盛共同签署“讨幕密约”,建立了第一个草莽志士联合的萨长军事同盟。1866年6月,幕府为消灭长州的反幕割据势力,下令萨摩等三十余藩出兵第二次征讨长州,但强藩萨摩按兵不动,长州草莽武装初战告捷,两军对峙中,将军家茂病故,幕府遂以治丧事大为由撤兵,倒幕派实际上获胜。
第二回合的博弈始于“第二次征长”后的“沉寂”,终于1867年末的“王政复古”。1866年底德川庆喜继任将军后,当务之急是处理家茂丧事和处理幕府政务,已无力对倒幕势力采取攻势;同年12月孝明天皇驾崩后,不满15岁的睦仁继位,朝廷中以岩仓具视为首的倒幕派公卿占据了上风;土佐藩主抛出“公武合体”改进版方案,为实现“公议政体”而奔走;倒幕派志士上下串联,紧锣密鼓地准备与幕府武力对决。一场推翻幕府统治的社会风暴即将来临。
1867年6月,成功策动萨长结盟的坂本龙马,又把幕府将军“奉还大政”和“公议政体”为核心内容的“船中八策”,口授给土佐藩前藩主山内容堂的心腹后藤象二郎,后藤深以为是。于是,坂本、后藤与西乡隆盛、小松带刀分别代表土佐和萨摩,缔结了旨在敦促幕府和平交权的“萨土盟约”。接着,坂本又促成萨摩、土佐和安艺三藩达成类似约定。经过上述两手准备,山内容堂拟定了自以为对将军“恩义两全”的“奉还大政建议书”,派遣后藤于10月3日递交给幕府。10月14日,走投无路的将军庆喜向天皇提出“奉还大政”辞呈。翌日,天皇允奏。
辞官的幕府将军和劝退有功的强藩诸侯,都在等待新一轮权力分配安排,而在草莽志士的策动下,萨、长、艺诸藩的“勤王”武装却在火速开进京都,接管了皇居禁门警备,把天皇这块“玉”牢牢控制在手,发动政变的时机已经成熟。
1867年12月9日,天皇颁布“王政复古大号令”,诏告废除幕府,组成有栖川宫炽仁亲王为总裁、公卿和强藩大名为议定、勤王志士为“参与”的“三职”政府。当晚,新政府成员皇族3人、公卿8人、大名5人、勤王派草莽志士15人,在皇宫小御所召开会议,讨论幕府将军德川庆喜的善后处理问题。在岩仓具视和大久保利通的控制下,会议做出庆喜辞掉一切职务、交出所有直辖领地决定。事实上,大久保和西乡隆盛等倒幕派会前已做好准备,即如其复岩仓具视咨询书所言:“今般赖阁下英明决断,得以建立王政复古基础。大令一发必生混乱,然一旦动起干戈,为二百余年太平旧习所污染之人心,反可天下耳目一新而成平定中原之盛举,当务之急乃以决战死中求生。”可见,倒幕派已不想给幕府复辟留下任何机会,就是要乘势把庆喜逼上绝路。庆喜俯首听命则已,若兴兵反抗,正可宣布其为朝廷叛逆,举国征讨,根除后患。
在下半场博弈中,倒幕派成功夺取政权主要基于三点原因。一是顺应了民意,而“得民心者得天下”;二是“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拥有联合起来的强大武装实力才是推翻幕府的根本保证;三是按照中国“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古训,采用尊王倒幕策略,取得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预期效果。
三、 新权威的建构
“王政复古”政变后,明治政府的新权威建构经历了权力重置、体制变革和社会基础再造三个阶段,期间既经受了来自体制外的血与火的挑战,也度过了来自体制内的暗流险滩,最后以1889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为标志,完成了制度化定型。
第一阶段的任务是铲除佐幕势力,废除幕藩分封体制,实现高度中央集权。
幕府方面接到新政府做出的将军庆喜“辞官纳地”决定后怒不可遏,立即向朝廷提出“讨萨表”,要求“清君侧”,同时集结万余佐幕军向勤王军(政府军)发起进攻。但是,1868年1月3—4日,佐幕军在大阪、京都交界的鸟羽、伏见决战中溃败,随后政府军大举东下,追剿“朝敌”庆喜和佐幕“叛军”。3月14日,睦仁天皇在京都紫宸殿向神明宣誓,其《五条誓文》为“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盛行经纶;官武一途以至于庶民,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破旧来之陋习,基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4月11日,德川庆喜接受幕府军事总裁胜海舟劝告,不战而降,交出江户城。7月,改江户为东京。8月,睦仁天皇继位大典在紫宸殿隆重举行。9月8日,根据中国《易经·说卦传》中“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一语,改元“明治”。10月,将军府邸改作皇居。1869年3月,明治政府迁至东京办公。5月,幕府海军副总裁榎本武扬率领的最后一支佐幕武装在北海道箱馆五棱郭被歼。至此,佐幕势力灭亡,新政府站稳了脚跟,为进一步实现中央集权奠定了基础。
明治政府接收江户后,陆续在没收的幕府直辖地和佐幕诸藩领地上设置府县,由政府派员管理,戊辰讨幕战争中勤王及保持中立的二百余藩国则维持藩制,藩主一如既往号令一方。当时的情景如木户孝允所言:朝廷无一兵一卒,只能仰赖萨长等强藩,而强藩手握重兵,是乃“尾大不掉之弊”。对于藩国林立问题的严重性,兵库县知事伊藤博文也看得很透彻,他在1868年底提出的“废藩建议”中指出:“苟欲使我国与海外各国并立,实行文明开化之政治,天性同体之人民,贤愚各得其所,上下均沐圣德,莫如使全国政治归一。欲使政治归一,须铲除如今各藩各自拥兵、互相抗衡之弊端,使其权力悉归朝廷。苟非一切政令法度皆出自朝廷,无敢犯者,则不能使海内人民免于偏颇之法令,服于同一之德化也。且欲抵御外侮,伸张皇威于海外,若兵制各不相同,指挥不一,则决不能实现也。夫天地之间,物力合则强、离则弱乃自然之理。”伊藤还建议说,对识大体、顾大局、愿意交回领地的诸侯,天朝应以礼待之,使其与公卿同列,进爵位、赐俸禄,成为我国之贵族,亦应效仿各国议事之体制,任其为上院议员。
但是,政府初建,强制收回诸藩、特别是那些勤王有功的强藩权力毕竟不是上策,处理不好会再生动乱。为此,明治政府采取了两步走策略,第一步是让藩主自愿“奉还版籍”。擒贼先擒王,1869年1月,在政府参与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大隈重信等人劝诱下,萨摩、长州、土佐、肥前等勤王倒幕中贡献最大的四大强藩藩主联名签署《奉还版籍上奏文》,表示“现奉上版籍,任凭朝廷处置。愿应予者与之,应夺者夺之。”强藩带头,其余诸藩唯恐落后,纷纷上表以示忠心。6月,明治政府批准各藩“奉还版籍”申请,同时任命274名藩主为藩知事,继续主持藩政,但规定藩收入的十分之一为藩知事家禄,余者为藩财政收入,原家臣的俸禄改由藩财政担负,从而釜底抽薪,事实上割断了旧家主与家臣经济上的授受关系。同日,宣布公卿、大名一律改称“华族”,中下级武士等家臣一律改称“士”。由此,一心期待重新获得新政府领地授权的藩主们哑巴吃黄连,但为时已晚。
第二步是“废藩置县”。这一举措意味着彻底剥夺旧领主残存的权力,同时也意味着新政府面临更大风险。明治政府是在各地勤王武装支持下建立并打败幕府的,但“没有军队的新政府远不是稳定的政权,”勤王藩兵作为藩主的私人武装,首先是听命于藩主,其次才是跟随藩主效忠朝廷。一旦政府与藩主闹翻,藩兵的向背实难预测,而拥兵四万余众的萨摩藩主岛津氏若与政府翻脸,后果不堪设想。为防不测,“废藩置县”之前,政府由三职制改为太政官制,增补萨摩的西乡和土佐的板垣退助为参议,各要害部门则由大久保、大隈、山县有朋、副岛种臣、大木乔任等草莽志士出身的维新功臣掌控,政府成员中已难觅大名身影。同时“借鸡生蛋”,任命西乡隆盛为总督,组建由萨长土三藩选送的近万名“御亲兵”守护京都,此举既解了政府手中无兵的燃眉之急,亦有稳住强藩之深意。经过周密准备,1871年7月14日,天皇颁布《废藩置县诏书》,诏曰:“朕唯此更新之际,欲内以保安亿兆,外以与各国对峙,宜使名实相副,政令归一。前者朕听纳诸藩奉还版籍之议,新命各知藩事,使之各奉其职。然数百年因袭之久,或有其名而不举其实,将何以得保安亿兆而与各国对峙哉?朕深为之感叹。故今废藩为县,是务必除冗去简,去有名无实之弊,无政令多歧之忧。”废藩置县的主要措施包括:全国一律废除藩制,实行府县制,由政府任命官员管理;藩知事华族身份和待遇不变,但要一律辞掉现职并举家迁往东京居住;各藩财政及其债务由政府接管。至此,全部收回了藩主的领地领民权,实现了“王土王民”的中央集权。
在“奉还版籍”、“废藩置县”过程中,德川时期其他封建法律法规也被陆续废除。1869—1872年,撤销国内主要道路关卡,取消人口迁徙和职业选择限制,取消秽多、非人等贱民身份,允许未任官职的华族和士族从事农工商业。与此同时,军事制度改革进展迅速,一方面,“废藩置县”切断了旧藩主与家臣团的主从关系,随着藩主前往东京居住和家臣团的解散,以藩为单位的组织性军事对抗几无可能;另一方面,明治政府把临时征调的御亲兵变为常备近卫军,并以各地的勤王藩兵为基础,设立了东京、大阪、熊本和仙台等维持地方治安的四镇台,初步建立了由政府直接管辖、兵力超过3万的“国军”。接着,为了改变国军的成分,于1872年底发布《征兵令》,《征兵告谕》曰:“我朝上古之制,海内皆为兵员”,然武家统治以来,武士“抗颜坐食”,以致“朝纲颓驰,兵权遂坠武门之手,国为封建之势,人有兵农之分。降至后世,名分全泯,其弊不可胜言”,而今大政维新,列藩奉还版图,“士已非从前之士,民亦非从前之民,均为皇国一般之子民,报国之道本应无别”。翌年实施征兵令后,又增加了名古屋和广岛镇台。这些制度变革,强化了中央集权和政令归一,树立了新政府权威,为全面展开的近代化改革吹响了前奏。
“版籍奉还”和“废藩置县”虽然从政治层面解决了中央集权的体制性障碍,但作为日本社会基础的阶级构成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失去主君的庞大武士集团处于高度游离和动荡状态。对于新权威的来说,其挑战既有来自政府内部的近代派与守旧派、近代派中渐进派与激进派之间的斗争,又有来自失落武士阶层随时可能爆发的骚乱威胁。此间大浪淘沙,明治政府决策层经过政治路线上的打“左”和打“右”,厘清了治国理政的方针和路径;经过两次组织上的重新洗牌,“纯化”了寡头政治的组织成分。
第一次政治洗牌是“明治六年政变”(1873年),权力争斗在政府上层的近代派(内治派)与守旧派(征韩派)之间展开。美国学者纳吉塔则认为,这是一次“功利主义”与“理想主义”之争。
废藩置县后,明治政府对“内政如何改革,法律如何确定,政治上采取何种方略,外交上以何为准”等重大问题尚无清晰的路线图。为了求知识于世界,1871年12月23日,派遣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特命全权大使的使节团赴欧美考察,参议木户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辅伊藤博文、外务少辅山口尚芳作为副使随行。《派遣特命全权大使事由书》强调:“内政外交,其成其否,实在此举。”至1873年9月全员回国,使节团出访历时20个月,耗资100万日元(占明治政府1872年财政总收入的2%以上),访问美、英、法、德、俄、意和奥匈帝国等12个国家,耳闻目睹近代欧洲文明,完成了以欧美为是、向西方看齐的“洗脑”。
当时,明治政府的主要席位为萨、长、土、肥四藩的倒幕功臣所瓜分,这些功臣原本在尊王倒幕上立场高度一致,但对幕府倒台后如何治理国家,思想上却存在严重分歧。守旧派领袖西乡隆盛认为:“察方今国内形势,发生内乱征候已显,故宜谋划远略,将其郁勃气锋移外,扬国威于海外。”岩仓使节团出访期间,留守政府已接受西乡建议,内定西乡出使朝鲜,若朝鲜不恭,便出兵征韩。岩仓使节团于9月回国后,政府又召开三次会议讨论征韩问题,西乡隆盛、板垣退助、副岛种臣、江藤新平和后藤象二郎等五参议赞成,右大臣岩仓具视和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大隈重信、大木乔内等四参议反对,理由是“内治优先”。岩仓认为,“整顿国政,富国文明进步乃燃眉课题。”大久保提出七条反对征韩理由,认为国家百废待兴、列强觊觎日本之际,“今若猝然兴兵,必致百事终止,前功尽弃。”出访前力主征韩的木户也改变了态度,认为:“内地本也,外属末也。后本先末决非策之得者。仰愿明确内外本末之差,勿误先后、缓急之别,首先宜抚我民,养我力,不怠义务,不失方略,名正而言顺,然后徐图两国(指朝鲜和琉球),虽事在数年之后,谁人嫌迟乎?”从表面看,两派争论的焦点在于对外扩张的条件是否具备和时机是否成熟,但深层意蕴却在于是否保留士族特权及其赖以生存的封建制度,在于要不要深化改革。在双方互不让步的僵持状态下,工于权谋的大久保利通秘密通过宫内省渠道,说服天皇委任右大臣岩仓具视代理病倒的太政大臣三条实美主持政务。岩仓接手政务后,于10月23日上奏反对征韩,翌日天皇奏准,敕书曰“嘉纳汝具视之奏状,汝宜奉承朕之意。”“嘉纳”一语表明,在外征与内治两派势力不分伯仲的两难选择中,明治天皇既不是左右逢源的骑墙态度,也不是勉为其难的选边站队,而是欣悦地接受了近代派主张。“圣裁”是不可抗拒的终极裁判,征韩论战遂以岩仓、大久保为首的“内治派”——近代派取胜告终,西乡等五参议愤而辞职。
西乡等“征韩派”下野后,以“日本的俾斯麦”大久保为核心的“内治派”控制了政府,其清晰的治国理政思路是,以铁腕政治破旧立新,强力推行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化三大政策,通过改革引领日本向近代转型。1873—1876年的重大举措是:颁布士族“废刀令”,使士族身份与农工商“平等”;发行金禄公债,一次性“买断”士族的世袭俸禄,进而挥动政策魔杖,允许一纸无法即时兑现的金禄公债成为银行创业的原始资本;全面推行地税改革,废除领主土地所有制,建立“一地一主”的土地私有制和以货币为完税形式的近代农业税收体系;大力推行“殖产兴业”政策,兴办近代工业,移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推行“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的全民义务教育,移风易俗,举国掀起“欧化”之风;建立警察制度,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这些破除“旧有陋习”的改革表明,内治派是以欧美为师的近代派。
疾风暴雨式的改革,改变了传统的社会权利分配结构,有人欢喜有人忧,而失落感最强的莫过于士族,特别是那些在勤王倒幕中立下汗马功劳的骄兵悍将。英国学者比斯利指出:“大多数武士骚乱发生在萨摩、长洲和肥前等‘尊皇主义藩国’的事实告诉我们明治维新运动的某些特征。那些为打倒德川幕府做出贡献的普通武士,绝大多数在这样做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要把他们领袖在1873年底采取的政策引入日本。”士族对政府的不满,起初是以暗杀政府要人的手段泄愤,政府参与横井小楠、广泽真臣和兵部大辅大村益次郎成为明治初年的牺牲品,及至西乡等五参议下野及政府随后废除士族世袭俸禄,更是直接引爆了各地士族的有组织反抗。1874—1876年,接连发生了前司法卿江藤新平率领三千余众占领佐贺县政府的“佐贺之乱”、熊本县士族冲入熊本镇台府杀死镇台司令的“神风连之乱”、前政府参议前原一诚在山口县发动“萩之乱”等。1877年2月,没落士族的精神领袖西乡隆盛在鹿儿岛打出“敬天爱民”、“新政厚德”和“清君侧”的反旗,响应者四万余众,明治政府倾全国之力征讨叛军,历时半年,终以六千余人战死、近万人负伤的沉重代价平息了叛乱。
西南战争上明治政府的胜出,事实上宣告了新权威的最终确立。在长达十年的权力博弈中,明治政府通过戊辰战争首先清除了佐幕势力,实现了中央政府的权力重置。然后通过“版籍奉还”和“废藩置县”分阶段扫除了幕府体制的封建残余,建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最后通过内部权力斗争和镇压士族骚乱,从根本上改变了明治政府的社会阶级基础,为推动日本的近代社会转型准备了政治前提。
四、 新权威的形塑
第一次政治洗牌不仅清除了明治政府中的守旧势力,而且借助镇压各地武士骚乱清算了封建社会的阶级基础残余,从根本上稳固了明治政府统治权力。此后,日本的权威构建开始从政权争夺转变为制度模式选择,由此迎来了明治政府的第二次政治洗牌“明治十四年政变”(1881年)。围绕制定宪法和召开国会等问题,明治政府内部近代派中的渐进派和激进派之间展开激烈角逐,两派的领军人物分别是伊藤博文和大隈重信。
西南战争后,没落士族已失去有组织武力反抗的能力,但政府内部的权力斗争仍在继续。与西乡等人不同,板垣退助下野后,选择了以和平方式争取国家权力的道路,即以士族知识分子为骨干,动员民众开展自由民权运动,斗争的口号和目标是开设国会、减轻地税和修改条约。1877年西南战争鏖战正酣之际,自由民权运动亦进入高潮,以至发出从“明治第一次变革”进入“明治第二次变革”、“独裁政体”向“立宪政体”过渡的呼吁。1879年后,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伊藤博文、山县有朋、黑田清隆、山田显义、井上磬等政府要员先后表态,原则同意开设国会,但又一致认为开设国会和制定宪法须循序渐进,唯独政府参议大隈重信主张采用英国式议院内阁制,他在1881年3月的秘奏中建议:“以宸裁制定宪法”,“1882年末选举议员,1883年初召开国会”。大隈的激进方案惹恼了大久保死后掌握实权的伊藤博文。同年7月,伊藤致函右大臣岩仓:“熟读大隈建议,实属意外之激进论,然以博文鲁钝之辈,究难追随骥尾,”“其大主张竟如此背驰,实不胜遗憾惶恐之至。数度思考,舍与阁下协同罢免该官外别无手段。”但是,仅凭此事便让大隈下台未免理由不足,毕竟参议发表意见也是天皇的主张。恰在此时,福泽谕吉控制的《东京横滨每日新闻》爆出政府丑闻:政府参议、开拓使长官黑田清隆,欲将政府投资1490万日元的北海道国有资产,以三十八万余日元、30年无息偿还的条件,出售给萨摩同乡五代友厚经营的关西贸易商会。于是舆论哗然,攻击矛头直指政府。然而,陷于被动的伊藤却由此找到了置大隈于死地的机会,趁着大隈陪同天皇到外地巡幸,伊藤在朝廷重臣中大造舆论,也即政府参议会讨论该问题时只有大隈反对,因此定是大隈故意向他控制的报界泄露了消息。10月11日,天皇返京,伊藤立即递上除大隈外全体参议联署的奏表,要求罢免大隈职务并获天皇裁准。大隈被逐出政府后,农商务卿河野敏镰、统计院干事兼太政官大书记官矢野文雄、统计院少书记官犬养毅、统计院少书记官尾崎行雄、财务检查院一等检查官小野梓等大隈派政府官员亦联袂辞职。
“明治十四年政变”是明治政府的又一次组织清洗,政变后以伊藤博文为首的萨长官僚牢牢控制了政府,将明治以来的藩阀统治亦即政治学意义的寡头政治推向了极致。明治政府从制度到精神两个层面进行了新权威形塑。
在制度层面的权威形塑上,为了平息自由民权运动,防止大隈下野后与自由民权派合流与政府对抗,驱逐大隈第二天,明治政府即以天皇名义颁布《召开国会敕谕》,宣布“兹以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为期,集合议员,召开国会”,同时警告“若仍有故求躁进、煽动事端、妨碍国家治安者,将处之以国法”。1882年3月,伊藤博文奉命卸掉政府参议等现职,带领伊东巳代治、西园寺公望等赴欧洲考察宪法16个月,从而“了解了国家组织大要,掌握了巩固皇室基础、大权不致旁落的大诀窍。”1884年,制宪准备正式启动,伊藤领导了宪法等各项法律的起草工作。在此期间,先后颁布《华族令》,增授维新元勋为华族,授予512名新老华族爵位;成立以维新元勋为成员的天皇最高顾问机构枢密院;将太政官制改为内阁制,加强了萨长官僚对政府的控制。
1889年2月11日,宪法颁布典礼在宫中举行。此日为日本历史传说中神武天皇开国的“纪元节”,其特别含义在于“虽然采用了宪法,但以神武天皇即位为国家起源的天皇制国家的国体,并没有丝毫变化。”
《大日本帝国宪法》俗称“明治宪法”,由7章76条组成。“天皇”条款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是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宪法条规行使之”,天皇的大权包括法律的裁决、公布和执行,议会的召集、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众议院,议会闭会期间发布敕令,决定行政各部门的官制、文武官吏的俸给及任免,统率陆海军、决定陆海军编制及常备兵额,决定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臣民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规定:国民是天皇统治下的“臣民”,“在法律范围内”,有居住及迁徙、言论、著作、刊行、集会、结社自由。“帝国议会”条款规定:“帝国议会由贵族院、众议院两院构成”,“贵族院以皇族、华族及敕任议员组成”,“众议院根据选举法,由公选议员组成”,“所有法律须经帝国议会协赞”,“两议院各得上奏于天皇”。“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条款规定:“各国务大臣辅弼天皇,负其责任”,“枢密顾问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司法”条款规定:“司法权由法院以天皇名义,依法律行使之”。
明治宪法表面采用君主立宪形式,实质上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相距甚远。这一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的“国体”,是天皇这一古来政治残渣与近代西方政治制度奇妙嫁接的产物,俗称近代天皇制。这一政治体制中虽然糅进了不少“近代”因素,但“与西方相比具有诸多看似相近实则不同的特征”。这是因为,近代因素主要是作为辅助传统的工具运用的,在近代与传统的关系中,天皇是政治上的绝对权威,一切权力之源,议会、内阁、司法、军部皆为只对天皇负责的下属“辅弼”机关行使职能,由此形成天皇的“屏障”,构成一个国家统治的同心圆,任何“辅弼机关”皆无法摆脱圆心的“磁力作用”而脱轨运行。同时,“辅弼机关”又是架设在国民和天皇之间的一道屏障,无论社会如何变动,天怒人怨只会触碰到“屏障”,而不会殃及处于圆心位置的天皇及其皇室。因此,尽管日本近代史上发生过多起“下克上”的兵变,反叛者的口号也都只是“清君侧”,而未出现矛头直指天皇的事态。
在精神层面的权威形塑上,明治政府充分利用幕末复古国学和后期水户学的思想资源,竭力向国民灌输近代天皇制的神圣性与合理性。前者通过对《古事记》、《日本书纪》有关神话的重释,编造了一部神国日本史,即日本的国家是“普照四海万国天照大神出生之本国,”故为万国之本源,万事优于异国,而日本的天皇“实乃统治四海万国之真天子”。后者根据儒家朱子学派的“大义名分”论,同样强调“皇统绵绵,君臣之分一定而不变,自太初以至今日,天位之尊自若也,此万国所未尝有”。由是,神国的优越性、皇统的正当性和君臣的有序性,便成为一种价值认同与行动准绳。1882年颁布的《军人敕谕》宣称:“朕乃汝等军人之大元帅,朕赖汝等为股肱,汝等仰朕为头首,”故军人要“尽忠节”、“正礼仪”、“尚武勇”、“重信义”、“行俭朴”,军队须成为天皇的军队(“皇军”)。1890年颁布的《教育敕语》则把民众称作“朕之忠良臣民”(“皇民”),要求“我臣民克忠克孝,亿兆一心”、“一旦有缓急,则应义勇奉公,以辅佐天壤无穷之皇运”。在皇权思想家德富苏峰看来,这种皇民化教育(“皇化”),是“宗教之上的宗教,哲学之上的哲学,学问之上的学问”,目的是让每个日本人都有“忠君爱国”的“日本魂”。
明治时期的日本,实质上实行了少数维新功勋与天皇结盟的高度集权的寡头政治,以天皇为首的寡头们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利用,共同主宰了这个国家,而从制度和精神两个层面建构的近代天皇制,无疑又为这一“国体”的合理性和寡头统治的权威性罩上了一层保护伞。对于有着千年封建统治历史、社会神权意识浓厚、时代呼唤变革的日本来说,大乱需要大治,大治需要强权,在推翻幕府封建统治和推进近代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寡头政治,把一个内部分崩离析的社会整合为对外“举国一致”的民族国家,不能说不是一种成功。
明治时期确立的这一寡头政治体制虽然现实且有效,但还不是近代社会的理想政治形态。这一制度设计给明治日本带来了即期的“成功”,却未能避免未来日本的“不幸”。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近代天皇制逐渐暴露出其固有弊端。明治宪法中关于军部归天皇直接统率、不受政府及议会节制等制度设计的缺陷,一时为统揽军政大权且拥有不可挑战权威的“元老”级寡头政治家的存在所遮掩,但当一代寡头渐次退出政治舞台后,原初的平衡不在,新的权威重构势在必行。历史发展的进程表明,明治末期政党政治的兴起,打破了寡头政治垄断,但政党内阁“所表现出来的执政能力或施政效果未能满足民众的期待”,于是,类似幕末的政府犹存但权威不在的局面再次出现,以至军部“挺身而出”后左右了天皇,控制了政府,压倒了议会,吓坏了财阀,建立了军部法西斯寡头统治,领导了倒行逆施的“昭和维新”和以国家命运为赌注的十四年对外侵略战争,结果正如日本学者井上清所指出的那样:“十九世纪末叶,除欧美以外,在东亚的一角,像彗星那样登上历史舞台的唯一近代帝国主义国家大日本帝国,从1895年开始把中国领土台湾变成殖民地以来,经历了半个世纪,又像彗星那样消失了。”
结语
始于1853年佩里扣关、终于1889年颁布宪法的明治维新关于明治维新,争夺和维护国家最高权力构成了一条显在的主线,而以“顺天应人”为准绳测度的权威变化,则构成了规定权力重构方向的又一条潜在主线,明治维新研究只有充分把握这两条主线及其二者间的辩证关系,才能发现日本式近代转型的特点和规律。
其一,关于权威重构的社会动因。开国签约和将军继嗣问题的同时发酵,成为压垮德川幕府独裁统治的最后一颗稻草。在开国签约问题上,“时势”与“民心”出现乖离,幕府从中国鸦片战争的“殷鉴”中知时势而开国,但昧于时势的大众却出于本能的民族自卫意识,压倒性地主张“锁国”和“攘夷”,结果“理性”的幕府陷于孤立,而盲目排外却形成了“多数的暴政”,想不出“夷”、“民”两全应对之策的幕府由此威信大跌;在将军继嗣问题上,祸起萧墙,德川氏家族内部的分裂,无异于自毁长城;幕府将两大难题交与朝廷和大名“公议”,不仅是思想上缺乏自信的表现,也是政治上自我破坏武、公家“法度”的自杀行为。由是,幕府权威走向解构,新一轮权威重构成为必然。
历时性审视新旧权威解构与重构的全过程可以发现,初期的权力之争是在幕府、朝廷和强藩等封建统治阶级上层展开,危机四伏的幕府希冀在“公武合体”的新体制下继续掌握实际统治权;见风使舵的天皇以复辟皇权为行为准则,其麾下的朝廷公卿在推动天皇主政上目标一致,但在攘夷抑或容夷、倒幕抑或存幕的路径选择上不无分歧;打着尊皇敬幕旗号的西南强藩,无非要在新体制下提高地位,分享部分权力;忧国忧民的下级武士,此时还只是跟在各自主公身后。但是,从1865年起,走上前台的下级武士把斗争方针由“尊王攘夷”变为“尊王倒幕”,组织领导了由草莽志士、朝廷公卿和西南强藩联手的倒幕同盟,从而迫使幕府将军“奉还大政”,一举实现“王政复古”。随后通过戊辰战争消灭幕府,通过“废藩置县”铲除地方封建割据势力,进而在高度集权的寡头政治体制保障下,推行了使日本迈入近代的“维新”。诚然,如此评价下级武士的领导地位,并不意味无视民众在倒幕维新中的作用。幕末席卷全国的市民暴动和农民起义,深刻撼动了幕府统治的基础,但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是,冲在倒幕最前线并建立新政权的毕竟是下级武士及其精英。倒幕中下级武士发挥主导作用的理论意义在于:比之于全民性参与,尽管下级武士主导的统治阶级内部权威重构斗争相当惨烈,但因占社会绝对多数的被统治民众相对处于“看客”位置,故无论时间还是规模,权威重构所带来的破坏和社会震荡还是要轻得多,这就大为减轻了近代转型的社会成本。
其二,关于权威重构的手段和策略。幕府血腥镇压尊攘派、维新政府无情清剿佐幕势力及士族叛乱的史实表明,明治维新中权威的解构与重构,始终与暴力的强制手段相伴。在倒幕和维新的过程中,“尊王”策略的运用,直接影响了明治维新进程。幕府独裁统治动摇后,错综复杂的幕府、朝廷、强藩、下级武士之间的博弈一度呈现均势,最终打破均势是靠“尊王”实现的。与中国“有德者居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传统政治观念不同,日本自大和朝统一以来未发生易姓革命,等级身份制度及其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以至幕府统治时期天皇虽大权旁落,但精神权威犹在。于是下级武士精英们为使自身行为站在法理和道义的制高点,始终抓住天皇不放,打着天皇旗号发号施令,最大限度地利用天皇权威,从而打破了权力博弈的均势,实现了王政复古并向近代转型的目标。
当然,如此评价下级武士的“策略”,并不意味天皇只是一块被利用的“玉”,事实上,天皇也有自身的愿望、野心和冲动,其与下级武士精英之间并非单纯的利用与被利用关系,而是相互利用、相互借力关系,“利用”和“借力”也是自身毫无实力的天皇所选择的“策略”。并且,正如孝明天皇诏令攘夷和改革幕政、明治天皇裁断征韩论争及罢免大隈的表现那样,天皇的作用无可替代,且其行为中明显含有强烈的独立判断色彩。从这一角度看,如果说天皇、部分朝廷公卿和下级武士精英是明治维新的共同胜者,那么世袭天皇显然又是胜者中的最大赢家。
其三,关于权威重构的性质。日本自7世纪大化革新进入封建时代,在1867年底“王政复古”乃至1871年“废藩置县”的时点上,除了可以确认权力更替外,尚不能确证制度变迁的发生。但是,从此后推行废除身份制、地税改革、工业化政策、市场化制度、征兵制、义务教育、修改不平等条约、立宪和开设国会等举措看,“维新”性质凸显,而所有这些“革命性”的制度变革无疑都是由武士阶级推动的,是武士阶级自己完成了本阶级的最后“革命”。
与原生形态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不同,如果对明治维新的性质做出资产阶级革命的界定,那就势必涉及所谓革命主体的阶级属性问题。明治维新案例所提示的理论意义在于:封建社会晚期,在当事国资本主义经济及其新生资产阶级尚未发展到要“革命”程度、但外部存在资本主义“先进模式”并对当事国形成压力的特定历史环境下,一切“物质的生产”和“精神的生产”都成了“公共的财产”。于是,封建统治阶级中部分“不想灭亡”的思想“异化”份子,有可能接受已经成为“公共的财产”的先进模式,并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替代主体领导变革。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治维新正是通过幕末维新过程中的权威解构、权威建构和权威形塑,武士阶级凭借着“拿来”的“公共的财产”,逐渐实现了自身向资产阶级的“革命”性蜕变。
本文作者杨栋梁,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日本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