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FT中文网 2019-03-07 10:10:23
作者:刘裘蒂
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引渡孟晚舟到美国的法律程序之后,孟晚舟日前在温哥华法院提出对加拿大政府的诉讼。几天后,根据美国媒体报道,华为准备在美国提出对美国政府的诉讼。我曾经发文分析,我认为尽管再怎么痛苦、再怎么为难,孟晚舟和华为事件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而不是政治叫嚣来解决。
但孟晚舟和华为除了通过法律途径自我辩护外,还选择同时协作地采取高调“不认怂”的姿态,借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挑战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系统。对加、美政府提出诉讼这个“亮剑”策略,幕后思维究竟为何?加上目前华为大张旗鼓的公关攻势,对于他们的案情可能有何影响?有没有可能产生“逆火效应”?
孟晚舟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声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加拿大皇家骑警和加拿大政府在执行美国引渡请求的过程中违法。孟指出在去年12月1日过境温哥华机场时,加拿大警方没有立即逮捕她,而是先以“非法强迫她提供证据和信息”的例行海关检查名义将她拘留。
另外,根据多家美国媒体报道,华为打算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声称美国去年8月通过的《国防授权法》,禁止政府机构使用华为及中兴通讯的技术,违反了美国宪法原则,即禁止通过法案,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挑选出一个人或一个群体进行惩罚。也就是说,华为认为《国防授权法》是一种针对它而“量身定制”的违宪法案。
历来低调的华为今年开始对外展开攻势,年初以来创始人任正非接受数家外国媒体采访,否认华为替中国政府从事间谍活动,并表示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他国的行为。在巴塞罗那世界移动通讯大会期间,华为轮值主席郭平在《金融时报》发表文章指出,美国打压华为的主要动机有二:一是怕华为占领市场后,美国自己无法通过华为系统进行监控和情报搜集,二是怕美国在5G领域落后。
但起诉加拿大政府和美国政府标志着一种更具有攻击性的姿态,孟晚舟和华为的“攻势”战略对于他们的案情是否有益?这有点悬,不同的法律专家有不同的看法。
孟晚舟的法律战略
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孟晚舟引渡法律程序后,孟的律师大卫•马丁发表声明:“即使面对美国带有政治性质的指控,并且美国总统多次声明,如果他认为这将有助于美国与中国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他将干预孟女士的案件,我们很失望(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程序。
另外令我们关切的是,被指控为美国境内犯罪的行为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如果在这样情况下,司法部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法律程序,这公然冒犯了双重犯罪的基本引渡原则,我们的委托人认为,她从未有任何不法行为,美国的起诉和引渡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
基于孟晚舟律师的声明,我们可以想见在抗辩引渡程序时,她的法律代表在法庭的两个论点将是:引渡的政治动机,以及缺乏在美加都构成犯罪的行为。
加拿大《引渡法》里的一大例外,就是排除由于政治考量而申请的引渡。尽管特朗普的贸易谈判团队和司法部门一再强调司法程序与贸易谈判无关,但一般早已预料,孟晚舟的律师将会针对特朗普的“失言”大做文章。
另外一个攻击的要点是,美加引渡条约中规定的引渡必要前提条件之一是,所指控的行为如果在加拿大发生的话,必须也构成违法。美国政府在纽约布鲁克林对华为、关联公司华为美国和天通、以及孟晚舟提出13项刑事指控,包括违反伊朗制裁、金融欺诈和共谋犯罪。
孟晚舟律师声明所提到的“缺乏双重犯罪”应该指的是,加拿大对伊朗的禁令与美国的伊朗禁令并不完全重叠,因此会主张,所谓的违反美国伊朗禁令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但我认为,根据孟晚舟温哥华保释听证会上所引用的检方文件,美国检方应该会主张引渡的基础是银行欺诈罪。
美国联邦法18章第1344条《银行欺诈法》规定,任何“诈骗金融机构”的企图,或通过虚假或欺诈性的借口、陈述或承诺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都将受到刑事处分。加拿大《刑事法》第380章也有类似关于银行欺诈的刑事责任条款。
而孟晚舟对加拿大政府在拘捕过程中的行为提起诉讼,关键词是“法律程序”。美国和加拿大的司法体系,由于顾及执法程序的不公平可能造成实施正义的障碍,对于被告和被拘捕方的权利,还有取证的过程,都有明确的规定。从战略上来说,渥太华大学法律教授克雷格•福斯在接受《彭博新闻》采访时表示,孟的做法“可能是为了提高加拿大政府的利害攸关度,可以称之为‘法律战’的一种形式。”
加拿大联邦隐私专员办公室在名为《机场和边境的隐私》的公开文件中指出,在边境管制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官员有广泛的权力阻止和搜查人们,检查他们的行李和其他财产,包括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设备。这些活动是在加拿大海关法的授权下进行的,不需要搜查令。
这个文件也指出,加拿大法院普遍认为,人们降低了对边境点隐私的期望,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隐私权和其他特许权继续适用,受到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等国家要务的限制。然而孟晚舟在过境温哥华机场时,并没有入境的打算,加拿大政府是否有正当的“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考虑而对她实行搜查?这应该会成为法庭上辩论的因素之一。
福斯教授认为:“每一个行动的原因都有其独特的因素,没有一个因素是容易确定的。”他也指出,尽管加拿大宪法赋予所有人权利,不管国籍或移民身份如何,但法院倾向于同意政府的观点,即这种权利“在边境处受到更大的削弱”;加拿大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明确指出,人们不能期望在不受审查的情况下跨越国际边界。
但曾参与数百起引渡案件的温哥华律师加里•博廷却对多家美加媒体表示,如果法官发现违反加拿大宪法权利对引渡过程产生了负面影响,包括对听证会的公正性,法官可以否定美国引渡的要求。
不论如何,孟晚舟团队一方面可能要在引渡听证过程中采取拖延战术,另一方面也会为长期抗战布局。温哥华的刑事律师凯拉•李在接受《温哥华星报》采访时说,虽然孟晚舟起诉加拿大政府的诉讼本身有前例支持,但即使孟晚舟胜诉,最多也只能拿到几千美元的补偿。
所以这起诉讼的可能动机不是经济赔偿,而是借宪法维权,对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产生影响,包括加拿大司法部长是否最终批准引渡请求。即使孟最终被遣送到美国,面对美国法庭的陪审团,如果能显示她在加拿大的权利遭到侵犯的裁决,对她的案件可能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来源:FT中文网 2019-03-07 10:10:23
作者:刘裘蒂
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引渡孟晚舟到美国的法律程序之后,孟晚舟日前在温哥华法院提出对加拿大政府的诉讼。几天后,根据美国媒体报道,华为准备在美国提出对美国政府的诉讼。我曾经发文分析,我认为尽管再怎么痛苦、再怎么为难,孟晚舟和华为事件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而不是政治叫嚣来解决。
但孟晚舟和华为除了通过法律途径自我辩护外,还选择同时协作地采取高调“不认怂”的姿态,借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挑战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系统。对加、美政府提出诉讼这个“亮剑”策略,幕后思维究竟为何?加上目前华为大张旗鼓的公关攻势,对于他们的案情可能有何影响?有没有可能产生“逆火效应”?
孟晚舟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声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加拿大皇家骑警和加拿大政府在执行美国引渡请求的过程中违法。孟指出在去年12月1日过境温哥华机场时,加拿大警方没有立即逮捕她,而是先以“非法强迫她提供证据和信息”的例行海关检查名义将她拘留。
另外,根据多家美国媒体报道,华为打算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声称美国去年8月通过的《国防授权法》,禁止政府机构使用华为及中兴通讯的技术,违反了美国宪法原则,即禁止通过法案,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挑选出一个人或一个群体进行惩罚。也就是说,华为认为《国防授权法》是一种针对它而“量身定制”的违宪法案。
历来低调的华为今年开始对外展开攻势,年初以来创始人任正非接受数家外国媒体采访,否认华为替中国政府从事间谍活动,并表示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他国的行为。在巴塞罗那世界移动通讯大会期间,华为轮值主席郭平在《金融时报》发表文章指出,美国打压华为的主要动机有二:一是怕华为占领市场后,美国自己无法通过华为系统进行监控和情报搜集,二是怕美国在5G领域落后。
但起诉加拿大政府和美国政府标志着一种更具有攻击性的姿态,孟晚舟和华为的“攻势”战略对于他们的案情是否有益?这有点悬,不同的法律专家有不同的看法。
孟晚舟的法律战略
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孟晚舟引渡法律程序后,孟的律师大卫•马丁发表声明:“即使面对美国带有政治性质的指控,并且美国总统多次声明,如果他认为这将有助于美国与中国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他将干预孟女士的案件,我们很失望(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程序。
另外令我们关切的是,被指控为美国境内犯罪的行为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如果在这样情况下,司法部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法律程序,这公然冒犯了双重犯罪的基本引渡原则,我们的委托人认为,她从未有任何不法行为,美国的起诉和引渡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
基于孟晚舟律师的声明,我们可以想见在抗辩引渡程序时,她的法律代表在法庭的两个论点将是:引渡的政治动机,以及缺乏在美加都构成犯罪的行为。
加拿大《引渡法》里的一大例外,就是排除由于政治考量而申请的引渡。尽管特朗普的贸易谈判团队和司法部门一再强调司法程序与贸易谈判无关,但一般早已预料,孟晚舟的律师将会针对特朗普的“失言”大做文章。
另外一个攻击的要点是,美加引渡条约中规定的引渡必要前提条件之一是,所指控的行为如果在加拿大发生的话,必须也构成违法。美国政府在纽约布鲁克林对华为、关联公司华为美国和天通、以及孟晚舟提出13项刑事指控,包括违反伊朗制裁、金融欺诈和共谋犯罪。
孟晚舟律师声明所提到的“缺乏双重犯罪”应该指的是,加拿大对伊朗的禁令与美国的伊朗禁令并不完全重叠,因此会主张,所谓的违反美国伊朗禁令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但我认为,根据孟晚舟温哥华保释听证会上所引用的检方文件,美国检方应该会主张引渡的基础是银行欺诈罪。
美国联邦法18章第1344条《银行欺诈法》规定,任何“诈骗金融机构”的企图,或通过虚假或欺诈性的借口、陈述或承诺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都将受到刑事处分。加拿大《刑事法》第380章也有类似关于银行欺诈的刑事责任条款。
而孟晚舟对加拿大政府在拘捕过程中的行为提起诉讼,关键词是“法律程序”。美国和加拿大的司法体系,由于顾及执法程序的不公平可能造成实施正义的障碍,对于被告和被拘捕方的权利,还有取证的过程,都有明确的规定。从战略上来说,渥太华大学法律教授克雷格•福斯在接受《彭博新闻》采访时表示,孟的做法“可能是为了提高加拿大政府的利害攸关度,可以称之为‘法律战’的一种形式。”
加拿大联邦隐私专员办公室在名为《机场和边境的隐私》的公开文件中指出,在边境管制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官员有广泛的权力阻止和搜查人们,检查他们的行李和其他财产,包括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设备。这些活动是在加拿大海关法的授权下进行的,不需要搜查令。
这个文件也指出,加拿大法院普遍认为,人们降低了对边境点隐私的期望,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隐私权和其他特许权继续适用,受到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等国家要务的限制。然而孟晚舟在过境温哥华机场时,并没有入境的打算,加拿大政府是否有正当的“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考虑而对她实行搜查?这应该会成为法庭上辩论的因素之一。
福斯教授认为:“每一个行动的原因都有其独特的因素,没有一个因素是容易确定的。”他也指出,尽管加拿大宪法赋予所有人权利,不管国籍或移民身份如何,但法院倾向于同意政府的观点,即这种权利“在边境处受到更大的削弱”;加拿大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明确指出,人们不能期望在不受审查的情况下跨越国际边界。
但曾参与数百起引渡案件的温哥华律师加里•博廷却对多家美加媒体表示,如果法官发现违反加拿大宪法权利对引渡过程产生了负面影响,包括对听证会的公正性,法官可以否定美国引渡的要求。
不论如何,孟晚舟团队一方面可能要在引渡听证过程中采取拖延战术,另一方面也会为长期抗战布局。温哥华的刑事律师凯拉•李在接受《温哥华星报》采访时说,虽然孟晚舟起诉加拿大政府的诉讼本身有前例支持,但即使孟晚舟胜诉,最多也只能拿到几千美元的补偿。
所以这起诉讼的可能动机不是经济赔偿,而是借宪法维权,对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产生影响,包括加拿大司法部长是否最终批准引渡请求。即使孟最终被遣送到美国,面对美国法庭的陪审团,如果能显示她在加拿大的权利遭到侵犯的裁决,对她的案件可能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华为的法律和公关战略
华为对美国政府的起诉可以扭转两个刑事案的走向,或是遏制美国政府对华为的打压吗?
美国司法部起诉华为有两块:一方面在纽约布鲁克林指控华为和孟晚舟违反伊朗制裁而进行金融欺诈行为;另一方面在华盛顿西区法院提出10项指控,认为华为从T-Mobile窃取商业机密。
从理论来说,华为起诉美国政府《国防授权法》违宪,影射“政治迫害”,并不能直接为23项控诉脱罪。针对这些指控,政治因素不是很好的辩护理由,因为政治迫害与被告的核心并不直接相关。事实上,如果每个被告都用政治迫害作为挡箭牌,我们的街上会多出很多杀人犯、逃犯。
针对刑事控诉案,华为反击的动机应该是作为整体形象布局的一部分,对美国政府片面的“华为威胁论”发起正面出击。这在庭审阶段,可能对陪审团的成见进行预防性改造,对案件的辩护起到间接作用。
但针对美国政府对它的围堵,华为的策略是否能改变美国政府的行为?我认为这可能非常困难。
首先,华为的案例似乎踏着俄罗斯网络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实验室的轨迹:美国认为卡巴斯基的软件可能是俄国收集情报的工具,卡巴斯基否认这些指控,然而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17年9月指示联邦机构在政府系统中剔除卡巴斯基的产品,随后美国国会也立法禁用。
卡巴斯基对美国政府提出了两个诉讼,主张禁令违宪侵权,但初级法庭驳回了这些诉讼,裁定国会法案乃是出于保护政府计算机网络免受俄罗斯入侵的正当考虑,随后上诉法院维持了这项裁决,认可禁止卡巴斯基是一种“预防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措施。
姑且不论华为在德州对美国政府起诉的胜算可能性,如果我们观察目前在美国国会关于中国各种问题听证会的高频率出现,我不认为单凭在法庭上对美国政府“亮剑”会改变美国政府的想法或作为。
在强势出击的同时,华为也采取了大面积的公关“魅力攻势”,包括近日在美国主流媒体如《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华盛顿邮报》、《政治家》、《今日美国》和《洛杉矶时报》买下了一整版广告为自己辩护,敦促读者“不要相信你听到的每一件事”,并且邀请美国媒体到深圳实地考察:“我们的门总是开着的。我们希望美国公众更好地了解我们”,同时指出美国政府“对我们产生了一些误解”。
目前这场“魅力攻势”的实际效果尚不明朗,但有些人表示心里发毛。比方说,据报道华为通过公关公司向《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乔希•罗金等海外记者提供访问中国总部的机票和食宿费用,引发了社交媒体的风暴。在美国新闻界,接受报道对象差旅费的赞助通常是个禁忌,因为可能造成利害冲突,有违新闻伦理。罗金在推特上公布华为的邀请函,并写道:
“华为邀请我到中国来是为了一次费用全免的旅行吗?那让人很难拒绝。任何拿华为钱的美国记者都应该感到羞愧和受到唾弃。”
罗金的言下之意是华为试图“买通”美国记者的良心。随后,华为对其他媒体的邀约改为自费。
扩大“政治迫害”的叙事
整体而言,孟晚舟和华为分别高调起诉加拿大和美国政府的最大的功能是扩大他们受到“政治迫害”的叙事。引渡听证里,政治动机是法官依照加拿大《引渡法》必须考量的因素之一。但严格来说,华为在美国面临的两个刑事案件指控的核心问题分别是伊朗禁运和金融欺诈,以及盗取商业机密,“政治迫害”并不是脱罪的利器。
由此看来,全方位的“政治迫害”叙事,特别是紧密呼应中国政府的抗议,如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指责孟晚舟案是“明显的政治干涉”,有可能在三方面形成“逆火效应”:
首先,这些高调的动作所凸显的形象是华为和孟晚舟家大业大,有本事砸钱。在《温哥华星报》分析孟晚舟起诉动机的文章中,“亿万富豪”,“有钱”等字眼不断闪烁:“孟晚舟是亿万富翁。她不需要这些经济赔偿。”受访的凯拉•李律师甚至认为,孟的财富可以说是她提起民事诉讼的唯一原因:“她不必做出其他面临引渡的人必须做出的决定,因为她能负担得起这样昂贵的战略决定。
像孟这样富有的人有权聘请最优秀的律师,为自己的辩护提供一切可能的法律论据,并且最大化地从加拿大司法系统,甚至美国司法系统,找到对她有利的角度。”
孟晚舟对加拿大政府的起诉,是基于加拿大和美国司法系统所支持的自我辩护权利,因此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孟晚舟真的被引渡到美国,陪审团是否会对这样一位富豪产生同理心,甚至同情心,这很难说。
其次,华为目前全方位的攻势,似乎有多种不同的目标。一方面,借着提诉直接与美国政府对抗,企图阻止美国政府继续在美国内外围剿华为。但该诉讼本身与它的第二个目标——想要从两宗刑事案件中脱罪的法律依据并不相同。“政治迫害”和华为面对的23条指控表面上没有直接关联。华为把自己塑造成受到政治迫害,又要完成第三个目标,就是施展公关魅力,为华为的公众形象洗白。
从公关的角度而言,在短时间内如此高度密集的信息量和曝光率,未必是件好事,而且这三个目标不见得相辅相成。
第三,除了肥了公关公司的荷包、诉讼本身大张旗鼓、配合大声的政治叫嚣外,还有另一个“逆火效应”的可能性,就是引发人们的更多对比,对比孟晚舟面对的司法程序和待遇,和目前在中国受到“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指控的两个加拿大人,以及因涉嫌参与贩毒而被改判死刑的加拿大人,面对的司法程序和待遇。
加拿大前驻华大使马大维3月3日发推文问:“让我们来问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康明凯和斯帕沃是否可以自由地对逮捕他们的中国人提起类似的诉讼?”
中国和华为都必须尽量规避“交叉感染”的风险。从公关的角度而言,观察美国和加拿大传统媒体和社交媒体的评论,目前华为的攻势并没有瓦解,却反而加强了,华为和中国国家利益紧密捆绑、密不可分的刻板印象。
至于广大的美国群众和加拿大的法官,是不是会在这样的“交锋”中形成对孟晚舟和华为有利的决定,目前还言之过早。引渡听证并不是典型的法庭受审,也就是说,法官不需要决定孟是否犯罪,只需决定美方提出的举证和论述是否满足了引渡的条件。
根据美国各大媒体网站的读者留言,以及推特的一些反应来做非正式的观察,我认为大多数人对于孟晚舟和华为支持与否,已经有了既定的“成见”,也就是说,目前华为和孟晚舟的“攻势”还没有办法扭转他们的既定印象,甚至对持有负面印象的人来说,更尖锐化了他们心中的“成见”。因此,华为和孟晚舟的辩护和公关团队,必须调整拿捏未来的“亮剑”战略,在不同的目标之间取得更好的调配和平衡。
《彭博新闻》专栏评论家提姆•库尔潘发文如此总结,“华为需要自问:即使孟晚舟打赢了起诉加拿大政府的官司,它能得到什么?寻求正义是每个人的权利,然而华为却冒着成为好战分子的风险,而不是它所描绘的冷静和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在中国国内没有这样的(司法)选项的情况下,对加拿大的法治提出上诉,这在对华为新的魅力攻势持着谨慎态度的人看来,是一大反讽。”
原题《孟晚舟和华为“亮剑”背后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