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和气猫江户川 2018-12-12 12:58:43
作者:和气猫
2018年12月7日上午,日本共同通信报道,日本政府将以“内部通知”(日语“通達”,指行政机关根据所管辖事务范围自上而下的书面指令)的形式,将中国通信制造商“华为技术”与“中兴通讯”从政府采购中进行排除。同日上午的记者招待会上,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避免了点名该两家公司,称:“具体安排的状况无可奉告”,并表示该方针的目的是“为提高我国整体的网路安全。”当被问及美国是否直接要求日本对该两家公司进行排除时,菅答:“作为政府,我们向来在包括网路安全的广泛的领域与美国进行紧密合作。”
日本政府承认,目前日本中央政府机构所使用的通信器材实际就有此两家公司的产品。根据7日公布的方针,今后日本政府采购中将排除此两家中国公司。此次日本排除的范围是日本中央政府机构及自卫队进行的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和民间公司不受影响。作为民间公司,目前日本三家手机通讯公司中,器材采用华为产品的只有Softbank公司。
日本三家手机通信服务商(docomo, KDDI, Softbank)使用的器材。docomo与KDDI目前和将来的5G也不使用中国产品。Softbank现在和将来5G拟使用华为及中兴产品。
<美国向盟国提出的要求>
据路透社11月23日报道,美国向盟国的无线通讯服务商和因特网提供商要求不要使用“华为技术”的产品。(https://jp.reuters.com/article/usa-china-huawei-idJPKCN1NS05C)日本也被认为是接到了美国的要求。
在日本公开此方针之前,主要国家对该两家公司产品有限制措施的情况是:
● 美国:根据《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国防权限法),禁止政府机关或与政府有交易的企业使用华为中兴产品。
●澳大利亚:不允许华为中兴参入下一代通信标准5G。
●新西兰:不允许华为参入5G。
●英国:政府和主要通讯公司已开始排除华为中兴。
可见,美国的同盟国家已经纷纷开始了对此两家公司的排除。尤其是,美国对日本、德国、意大利等有美军基地的国家境内采用华为产品在安全上抱有强烈的忧患意识,而日本是在这种不得不站队的情况下,尤其是2018年12月5日加拿大逮捕了华为女高管、华为创始人长女的消息传来后,日本感到已经拖不下去了,才公布了这一方针。
<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对等性>
日本地方政府和民间公司的交易和采购不受官方这个方针的限制。法治国家要抵制某家公司的某个产品/服务,能使用的手段非常有限。合同自由是原则,要抵制也只能在涉及政府采购及国防这种非常有限的范围内。目前与日本政府签订了政府采购条约的有44个国家/地区,其中包括中国大陆。也就是说,理论上日本与中国有义务对等向对方国家开放参与政府采购投标。
而中国政府采购被认为长期有极大的排外性和不透明性,日本企业长期关注中国政府采购是否对日系企业给与同样的投标机会。中国的《政府采购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排除外国企业参与投标。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中国官方见解,供应商为境外供应商时,不符合上述条件。即外国供应商根据该登记国法律即便能证明有良好资金和信用纪律,依然不符合条件。(http://www.ccgp.gov.cn/llsw/201712/t20171208_9301262.htm)而对于在中国有合法登记的外资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上,依然被认为有各种限制,偶然地有允许投标的个例,但是整体来说,特别是国家之间关系不友好的时期,各种看不到的限制甚至不需要一纸公文就可以起作用。
在外国企业看来,中国的政府采购对外具有很大的封闭性,从这一点来说,中日之间的政府采购向来就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即,日本对中国企业开放了门户,而中国很难做到这一点。外国企业研究中国这方面法规条文,对其中一些词汇和表达感到难以理解,而从中可以推测可能存在巨大的贪腐问题在里面,不得不在法规字面上有所体现。另外,在中国,不要说政府采购,就是民间自由的交易,也经常因为外交关系的恶化而发生对外资企业的事实上的排除,这种情况往往也是连正式的书面通知都不需要。法治国家的政府要抵制一种产品需要有法律根据或法律授权,不可能为所欲为,而中国这方面显然是自由度无比之大。
这种不对等不公平,日本向来只是远远观望,静静等待,从未主动出击从未提过抗议。这方面领头羊还必须是美国。对贸易不公平不对等有实力公开抗议并采取措施倒逼对方的,貌似只有美国可以做到。
作者原题《华为中兴被日本政府采购排除》
编者补充:<孟晚舟被捕事件的最新进展 12月12日朝日新闻 江渊崇报道>
针对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企业华为技术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cfo)孟晚舟被加拿大当局依美国要求逮捕的事件,加拿大法院11日做出了准许保释的决定。加拿大和美国媒体同时报道了这一消息。加拿大是否将孟晚舟引渡到美国是今后的焦点。
当天,围绕孟晚舟保释的第三次听证会在温哥华法院举行。据当地媒体报道,法院允许保释的条件如下:支付1000万加元的保释金;孟晚舟继续逗留在温哥华的护照被没收;接受24小时监控、承担监控费用等。
据悉,加拿大检察机关在听证会过程中主张,如果释放孟晚舟,她有可能会逃回中国,但这一主张被驳回。
孟晚舟是华为创始人任正非首席执行官(ceo)的女儿。本月1日,在从香港飞往墨西哥的途中,在温哥华转乘飞机时被加拿大当局逮捕。
美国司法部主张说,孟晚舟为规避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要求,向美国金融机构做了虚假说明,涉嫌诈骗。所以要求加拿大引渡她到美国。美方有必要在逮捕实施后的60天内,向加拿大法院提出具体证据。
来源:和气猫江户川 2018-12-12 12:58:43
作者:和气猫
2018年12月7日上午,日本共同通信报道,日本政府将以“内部通知”(日语“通達”,指行政机关根据所管辖事务范围自上而下的书面指令)的形式,将中国通信制造商“华为技术”与“中兴通讯”从政府采购中进行排除。同日上午的记者招待会上,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避免了点名该两家公司,称:“具体安排的状况无可奉告”,并表示该方针的目的是“为提高我国整体的网路安全。”当被问及美国是否直接要求日本对该两家公司进行排除时,菅答:“作为政府,我们向来在包括网路安全的广泛的领域与美国进行紧密合作。”
日本政府承认,目前日本中央政府机构所使用的通信器材实际就有此两家公司的产品。根据7日公布的方针,今后日本政府采购中将排除此两家中国公司。此次日本排除的范围是日本中央政府机构及自卫队进行的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和民间公司不受影响。作为民间公司,目前日本三家手机通讯公司中,器材采用华为产品的只有Softbank公司。
日本三家手机通信服务商(docomo, KDDI, Softbank)使用的器材。docomo与KDDI目前和将来的5G也不使用中国产品。Softbank现在和将来5G拟使用华为及中兴产品。
<美国向盟国提出的要求>
据路透社11月23日报道,美国向盟国的无线通讯服务商和因特网提供商要求不要使用“华为技术”的产品。(https://jp.reuters.com/article/usa-china-huawei-idJPKCN1NS05C)日本也被认为是接到了美国的要求。
在日本公开此方针之前,主要国家对该两家公司产品有限制措施的情况是:
● 美国:根据《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国防权限法),禁止政府机关或与政府有交易的企业使用华为中兴产品。
●澳大利亚:不允许华为中兴参入下一代通信标准5G。
●新西兰:不允许华为参入5G。
●英国:政府和主要通讯公司已开始排除华为中兴。
可见,美国的同盟国家已经纷纷开始了对此两家公司的排除。尤其是,美国对日本、德国、意大利等有美军基地的国家境内采用华为产品在安全上抱有强烈的忧患意识,而日本是在这种不得不站队的情况下,尤其是2018年12月5日加拿大逮捕了华为女高管、华为创始人长女的消息传来后,日本感到已经拖不下去了,才公布了这一方针。
<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对等性>
日本地方政府和民间公司的交易和采购不受官方这个方针的限制。法治国家要抵制某家公司的某个产品/服务,能使用的手段非常有限。合同自由是原则,要抵制也只能在涉及政府采购及国防这种非常有限的范围内。目前与日本政府签订了政府采购条约的有44个国家/地区,其中包括中国大陆。也就是说,理论上日本与中国有义务对等向对方国家开放参与政府采购投标。
而中国政府采购被认为长期有极大的排外性和不透明性,日本企业长期关注中国政府采购是否对日系企业给与同样的投标机会。中国的《政府采购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排除外国企业参与投标。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中国官方见解,供应商为境外供应商时,不符合上述条件。即外国供应商根据该登记国法律即便能证明有良好资金和信用纪律,依然不符合条件。(http://www.ccgp.gov.cn/llsw/201712/t20171208_9301262.htm)而对于在中国有合法登记的外资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上,依然被认为有各种限制,偶然地有允许投标的个例,但是整体来说,特别是国家之间关系不友好的时期,各种看不到的限制甚至不需要一纸公文就可以起作用。
在外国企业看来,中国的政府采购对外具有很大的封闭性,从这一点来说,中日之间的政府采购向来就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即,日本对中国企业开放了门户,而中国很难做到这一点。外国企业研究中国这方面法规条文,对其中一些词汇和表达感到难以理解,而从中可以推测可能存在巨大的贪腐问题在里面,不得不在法规字面上有所体现。另外,在中国,不要说政府采购,就是民间自由的交易,也经常因为外交关系的恶化而发生对外资企业的事实上的排除,这种情况往往也是连正式的书面通知都不需要。法治国家的政府要抵制一种产品需要有法律根据或法律授权,不可能为所欲为,而中国这方面显然是自由度无比之大。
这种不对等不公平,日本向来只是远远观望,静静等待,从未主动出击从未提过抗议。这方面领头羊还必须是美国。对贸易不公平不对等有实力公开抗议并采取措施倒逼对方的,貌似只有美国可以做到。
作者原题《华为中兴被日本政府采购排除》
编者补充:<孟晚舟被捕事件的最新进展 12月12日朝日新闻 江渊崇报道>
针对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企业华为技术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cfo)孟晚舟被加拿大当局依美国要求逮捕的事件,加拿大法院11日做出了准许保释的决定。加拿大和美国媒体同时报道了这一消息。加拿大是否将孟晚舟引渡到美国是今后的焦点。
当天,围绕孟晚舟保释的第三次听证会在温哥华法院举行。据当地媒体报道,法院允许保释的条件如下:支付1000万加元的保释金;孟晚舟继续逗留在温哥华的护照被没收;接受24小时监控、承担监控费用等。
据悉,加拿大检察机关在听证会过程中主张,如果释放孟晚舟,她有可能会逃回中国,但这一主张被驳回。
孟晚舟是华为创始人任正非首席执行官(ceo)的女儿。本月1日,在从香港飞往墨西哥的途中,在温哥华转乘飞机时被加拿大当局逮捕。
美国司法部主张说,孟晚舟为规避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要求,向美国金融机构做了虚假说明,涉嫌诈骗。所以要求加拿大引渡她到美国。美方有必要在逮捕实施后的60天内,向加拿大法院提出具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