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来源:得到 2018-08-29 14:35:33
作者:施展
为什么中兴这样的中国企业很难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这个问题的症结何在?
我觉得我们讨论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所以,今天和明天的加餐,我就主要来跟你聊聊这个问题。
美国的优势在于制度?
谈到中美之间的差异,你可能会说,中美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制度上的差异。
没错,中美之间的很多差异来自于制度上。但是,两国的差异并不仅仅存在于制度层面。
我想,如果你和美国的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打过交道,肯定会有一个感受,就是你按照中国的办法在美国制度框架下办事,总会遭遇到各种不爽,对此你肯定感触颇深,那就是中国和美国的制度差异实在太大啦。
说到美国的制度,有一个段子很能说明问题,我说给你听听:
在二战结束后,德国人就跟美国人说,说你们美国真是幸运,你们没有蹦出来个希特勒。美国人却说,这算什么,如果希特勒放在美国的话,就又是一个好总统。
当然咱也完全可以反过来想象一下,川普放到德国的话,可能又是一希特勒,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美国可以说希特勒放在美国就又是一个好总统呢?
或者进一步追问,美国的制度是如何能约束有希特勒潜质的总统的呢?
这主要归功于美国的制度保障,这套制度保障使得哪怕是希特勒这种,集闪电般的行动力与飓风般的想象力于一身、而且行为轨迹几乎完全不可预测的天才级独裁者,都很难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找到任何可率性而为的空间。
川普当然也有类似的一些特征,不过他不是独裁者,他的意志在美国老是处处受阻,这必须是美国制度的一大优势了。
听到这儿,你可能会举出好多反例,来质疑所谓的美国式制度优势。
的确,就算这套制度能在美国能运转良好,但不代表它在别的地方也能运转良好。
例子是现成的:
非洲有个国家叫做利比里亚,说起利比里亚,它实际上是美国人给建的一个国家,19世纪初期美国有一批释奴主义者,想把黑奴给释放掉,那释放掉之后,放哪呢?
他们不想放在美国,那就到非洲去买块地,然后把这释放的黑奴全都放回到非洲去,但是他们买的那块地上还有一些土著,于是在利比里亚这个国家就形成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种族歧视的局面,这些被释放回去的黑奴,居然非常歧视当地的原生黑人。
而就利比里亚的宪法来说,由于这是美国人给建的国家嘛,它宪法当然也就直接从美国照搬了,除了不是50个州之外,利比里亚的宪法结构和美国几乎一模一样。但是利比里亚这个国家运转成了什么样,相信你也略有所闻。
社会力量远大于政府力量的美国社会
说到这儿,你可能要问了,为什么一模一样的宪法,在美国就能枝繁叶茂,而在利比里亚却表现得如此之水土不服呢?这究竟是宪法制度这颗种子的问题呢,还是所在地的社会土壤的问题呢?
我倾向于后者,就是所在地本身的社会土壤有问题。
这也是开头我说,中美之间的差异来自于制度上的差异,但两国的差异并不仅仅存在于制度层面。
咱们绝对不能忽视社会土壤对美国制度的驯化作用。因为让美国的制度真正能够有效运转起来的,是美国独特的土壤,也就是有美国特色的强大的社会。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利比里亚有也有与美国几乎是一样的制度,却运转得一塌糊涂。
在特定意义上可以说,美国的制度只不过就是一种组织形式,使得它的社会能够获得某种政治性表达而已。
所以咱们要真的理解美国的话,就一定得理解美国的社会。
说到这可能先得解释一下美国社会的强大到底是什么意思。
所谓社会的强大,是指社会相对于政府而言在力量上的结构性关系,也就是社会的力量远远大于政府,而不是政府的力量远远大于社会。
社会能够大于政府的前提,一定是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超强,那么美国社会的超强自我组织能力又是怎么来的呢?
这一方面是靠各种利益的相互嵌合,这肯定是脱不开的,因为你脱离开这个就意味着社会肯定是玩不转了。
但是光有利益的嵌合也没有办法把这个社会有效运转起来,或者说也没有办法使得它自我组织起来。只有以一系列大家彼此认可的观念真实作为社会运转的支点,社会的自我组织才成为可能。
所谓的观念真实,就是在一个群体中,人们所共享的对于世界的想象方式或认知结构,或者说是一个群体共享的基础性观念,这样一种观念,它在物理意义上是否对应着某种真实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观念真实会在实质上引导人们的行为逻辑。
对美国来说,引导其社会行为的观念真实,最重要的有两个内容,一个是其清教传统,一个是其普通法传统。
普通法这个问题我在《中国史纲》课程的“驻场答疑之五”里面曾经展开说过,这里就不重复了,今天这讲加餐咱们着重来说一下清教传统。
基于理性的权利观VS基于信仰的权利观
清教传统里面有一个很核心的观念,就是信仰的无条件性。所谓信仰的无条件性,意味着有些东西根本不是通过理性讨论获得的,而是通过信仰获得的,绝对不容任何讨价还价,不容任何谈判且绝对不可以交易的。
要讲清楚清教徒的这种观念来源,有些复杂,我放到下一次加餐里面具体来说,这一次加餐先集中讲一下,这种观念所带来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这种信仰的无条件性,对中国人来说可能比较难理解。我可以把美国和欧洲做个比较,就会比较清楚了。
简单粗暴地分类,可以说,当代的欧洲认为,世界上的各种价值,人类的自由、权利等等这些东西,它们是能够通过理性论证出来的。
但是美国不是这样, 美国认为人的权利、自由等等各种价值,它们不是基于理性的,而是基于上帝对人的赐予。基于理性的东西,你跟他能用理性来辩论,基于信仰的,就没法辩论了,也不能讨价还价。
当然你要注意,这是我非常概括、概括到简单粗暴的一个说法。欧洲人也不都是走理性路径的,美国人也不都是走信仰路径的,只能说他们各自的主流是这样。即便在美国,看看它的东海岸、西海岸的那些大城市,越来越向欧洲的那种路径靠拢,就是他们也越来越有那种基于理性的观念了。
就比如像LGBT 这些性少数群体可以被宽容等等,这些在东海岸、西海岸的大城市都已经被认为政治正确了。但是在美国所认定的传统的南部地区比如得克萨斯等等地方,这事就是没法讨论也不容讨论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南部更能代表美国的清教徒传统。
仅仅这么说一下美国和欧洲在权利来源的理解上的区别,可能你还是不知道这有啥意义,我举个例子你就清楚了。
2015年夏天,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一个判决,让同性恋婚姻在全国合法化。LGBT 人士肯定欢呼雀跃,说终于美国这个堡垒被攻克了,婚姻是LGBT 这些性少数群体本来就应该拥有的权利,终于他们也拥有了!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最高法院是九个大法官,他们对于所审理的案件要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同性恋婚姻这个案例上的投票结果是四比五,有四张反对票。
投反对票的四个大法官里面,其中有一位写的反对意见,大致的意思是这样的:
圣经里面说了,婚姻应该是两个异性之间的结合,同性之间是不能结合的,否则就像邪恶的索多玛城一样会被摧毁。
那么既然现在你们要用理性的反思把圣经里面那种不容讨论的东西给打掉,认为我们应该依照理性的原则把婚姻权利赋予所有人,性少数群体也不例外,所以不是非得两个异性才能结婚,同性之间也可以结婚。
既然要以理性反思来突破信仰的禁忌,那么我接下来问你:
为啥婚姻一定得是俩人呢?
为啥婚姻一定得是人跟人呢?
你用理性反思突破禁忌,往前走的边界在哪呢?
迟早你都会走到让自己感觉难以接受的地方,碰到你的禁忌,凭什么到时候就不让别的人来用理性反思突破你的禁忌呢?
实际上到最后你会发现,要坚持逻辑一贯性的话,理性反思走到后来几乎守不住任何边界。
反过来这也就意味着,当你面对信念上的敌人的时候,你是没有办法强硬起来的。因为你的敌人会用你的东西来打击你。他们会说,你不是讲理性反思讲宽容吗?我跟你信念不一致你也必须得宽容我。
基于理性反思的这种权利观,它在绝对意义上是没有办法驳斥敌人的这样一种质疑的。而基于信仰的这种权利观,跟敌人之间就没这个讨论的空间了。什么宽容?没这事,我再宽容也宽容不到你身上,说不行就是不行。
这么解释一下,你可能就知道美国和欧洲这两种权利观的区别了。那么这和美国的强社会有什么关联呢?关联关系非常复杂,我在这里只能从最简单的一个角度来解释一下。
如果你认为你的个人权利是基于理性反思和理性推导的,那就有个前提,理性能推导出来的东西,理性也能把它给否定掉,最终要想让这种权利稳定下来,就不得不由政府来规定个人权利的边界,社会对政府就会有比较强的依赖性。
法国在这方面非常典型,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当中的分析,往深了说都有这个意思。
而依照美国的路数,基于上帝所赐予的个人权利,不仅轮不着政府来规定,相反政府还有可能构成对个人权利的威胁,所以社会就得想法自我组织起来约束政府,于是就有了强社会对于政府的反制能力。
美国与欧洲在权利观念上的区别,在它们今天在国际政治上的一系列表现当中也能够看到。
当然,要再强调一遍,我这里所说的是今天的美国和欧洲,此前的历史上并不是这个样子,并且美国和欧洲内部也都有反例,我说的只不过是主流,并不排斥反例。
美国清教传统的强悍精神
再说回到两个地方在国际政治上的区别。
国际政治学界有一句话叫做,如果你手里拿的是锤子,你看什么都像钉子,但是如果你手里拿的不是锤子,你希望啥都不是钉子。
今天的欧洲就是这样,它手里没锤子,不仅仅是说它没有军事力量,它各种意义上的锤子都不行了。也就是说精神上它已经把自己的锤子给卸掉了,它就希望啥都不是钉子。
而美国正好反过来,手里拿的是锤子,它看啥都像钉子。
这会有什么效应呢?
就是你会感觉美国的行事极为霸道,它经常不跟你讲理。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很重要。如果世界上全都是欧洲那样的谦谦君子,碰到别的不讲理的,欧洲所认可的那套秩序不就泡汤了吗?
在这种情况下,欧洲的身后也得站一个不讲理的,它跟欧洲有差不多的价值观,但是不允许讨价还价,谁想在这上讨价还价,它直接就跟你正面硬刚,欧洲想讲的那种理,才有得可讲。
也就是说, 讲理的前提得是有人能主持这个理,而主持这个理的人,就必须有执行力,要有执行力,还真就得霸道一点,否则执行力就很差。
美国就是提供这个执行力,而它能这么做,它最底层的精神结构来自于什么呢?
就是刚才我所说的,来自于美国深刻的清教精神。
虽然美国的东、西海岸的大城市,已经越发的欧洲化了,前面说的美国最高法院支持同性恋婚姻,那些投赞成票的大法官,主要支持者就是来自这些地方。但是在美国南方的很多地方,仍然保持着一种很保守的状态。
但恰恰是这种保守,才是美国真正的力量所在。
美国的力量不在于去简单地弘扬什么价值,单论弘扬价值,欧洲人比美国做的漂亮得多,美国的力量在于,最终如何落实你所推崇的这个价值,这是需要美国人出手的。
奥巴马的支持者主要来自美国的东、西海岸大城市,这些地方高度国际化,越是国际化,与世界交往越多的地方,就越欧洲化,我所谓欧洲化就是指,它已经开始对人的权利进行各种理性反思,但是这种地方就不太容易保持那种非常强悍的东西。奥巴马看上去很政治正确,但这种政治正确却有可能使得他丧失某种执行力。
而川普的支持者群体,主要就在美国非常保守的那些地方,这反倒成为美国的今天的超强行动力的根基之所在。这些保守的地方保持着那种强悍的东西。
强悍跟野蛮不是一回事。野蛮是什么意思?完全啥理也不讲。强悍是指,我跟你说清楚,道儿我给你画出来了,你别踩线,咱们啥都好说,敢踩线我就弄死你,这是强悍。
美国的清教传统里面有着一种非常强悍的精神。
这种精神结构里包含着一些完全不容谈判,不容挑战的东西,你不许碰一下,碰我就弄死你。这种精神结构是中国人极为陌生的东西,但这却是我们理解美国非常必要的一个东西,否则我们就并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与美国人打交道。
我谈到了清教信念对于美国的重要作用。接下来,我会再跟你聊一聊清教信念当中所强调的那种信仰的无条件性,是怎么来的。
你可能知道,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而美国最早的一批移民就是来自英国的清教徒。
这些清教徒为什么要远渡重洋来到北美呢?
就是因为他们的信仰问题,在英国本土受到了迫害和打压,所以他们被迫逃离本土去北美避难。
清教对天主教的批判
那么,清教徒和别的基督教教派在信仰上有什么不同,以至于要背井离乡呢?
稍微了解一下清教的历史,你就明白了。
清教诞生于欧洲宗教改革当中,宗教改革可不是单独的一场改革,里面有三场重要的改革,形成了三个重要教派,分别是:
起源于德国的路德宗;
起源于英国的英国国教;
起源于瑞士的加尔文宗。
加尔文宗在英国又获得了清教这个名头,因为这个时候英国实行的英国国教,英国国教是国王亨利八世跟天主教会决裂之后形成的新教教派,但其中保留了大量的天主教内容。 英国的加尔文宗教徒就主张要继续清除国教里面的天主教内容,把教会恢复到最初《圣经》里所展现的样子,他们就被称为“清教徒”。
清教所主张的对天主教的改革力度更彻底,所以,你可以把清教理解为是新教这个改革派当中的改革派。
那么,清教徒为什么对天主教这么不满意呢?
很多人会说宗教改革主要是因为天主教会太腐化堕落了,当然这也是原因之一,但是根本原因其实是双方在神学上的理解不一样。
清教看不惯天主教的东西很多了,其中之一就是天主教的教义太理性化了。
为啥太理性化有问题呢?
因为《圣经》里面是非常强调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的。
什么叫全知全能全善啊?
就是说, 上帝是一切的标准,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反过来成为衡量上帝的标准。如果教义太强调理性,就会对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的意志有所削弱,而原初的基督教正是高度强调上帝的这种意志。
你可能会问,天主教就是从原初的基督教里面发展起来的呀,为什么它会走上偏向理性化的路径呢?
因为在中世纪,天主教会一直跟世俗政权有很强的对抗关系,为了能有效对抗世俗政权,教会就越来越制度化了,相应地教义也开始理性化了,如果教义不理性化,就会遭遇到意识形态和制度不匹配的问题。
而这样一个理性化的结果,在新教徒包括清教徒看来,就让天主教会逐渐偏离了耶稣的最初教诲,这是对耶稣基督的背叛。
当然天主教肯定是不认账了,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教基于自己对天主教的批判,发展出一整套新的教义,由此形成新的观念真实,并引导出轰轰烈烈的历史过程。
清教与犹太教的同构性
既然清教徒的主张是要按照《圣经》,把基督教恢复到最初的状态。那就要问了,清教认为哪些才是符合基督原始教义的东西呢?
这就需要从基督教立教,耶稣跟犹太教的那段渊源说起了,耶稣基督本来就是个犹太人,他当年相当于改革了犹太教,创立了基督教。
那他为什么要改革犹太教呢?
原因就在于耶稣基督和犹太人在谁才具有上帝选民资格这个问题上存在尖锐的分歧。 犹太人认为他们自己才是上帝的唯一选民,而耶稣当年要做的又恰恰是把犹太人的这种选民资格扩及到所有人。
虽然基督教对犹太教做了很多改革,但是它仍然发源于犹太教,而且耶稣也是犹太人出身,所以耶稣在对于世界的一些最底层的想象方式中,精神结构与犹太教有着高度的同构性。这里面恰恰有中国人最难理解的一个精神结构。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存在呢?
我来讲旧约里的一个故事你就能理解了。
旧约的精神结构
《圣经》分成旧约和新约两大部分,其中的旧约就是犹太教的经典。旧约里有一章叫做约伯记,约伯的英文写法就是乔布斯的那个乔布,job。
约伯记讲的故事是,有一个财主叫做约伯,他非常虔诚地信神,幸福地生活在上帝许诺给犹太人的迦南之地,家里牛羊成群,老婆既漂亮又贤惠,儿子既能干还踏实,约伯又是个大善人,街坊邻居都特别认他,他在这过得也很舒服。他相信所有这一切幸福,都是因为,自己很虔诚,于是上帝赐给他的。
刚好有一天魔鬼撒旦到处遛弯,遛着遛着就遛到上帝他们家去了,坐那儿跟上帝聊天:
上帝就问他说,你最近都干嘛了?
撒旦说,我最近就是到处走走,看看都发生什么事。
上帝就借机问他,你有没有看到我的仆人约伯,那是世界上最虔诚的人了。
撒旦说,你甭逗了,虔诚什么?他之所以虔诚,还不是因为你让他获得幸福了吗?如果你把他的所有幸福都剥夺走,你看他还虔诚不虔诚,你看他还信不信你?
上帝说,OK,今天把他交你手上了,只要别弄死他,随你怎么玩他,我就要看他到底虔诚不虔诚。
上帝和魔鬼达成这么一个协议,下界就开始出事了,约伯正在朋友家跟朋友吃饭,结果突然之间仆人跑来,说老爷不好了,突然狼来了,把羊都给叼走了,赶紧回家看看去吧,一会又有一仆人跑来,说老爷不好了,房子着火了,赶快回家。约伯还没反应过来呢,仆人又跑过来说,老爷不好了,太太也出事了,老爷不好了,少爷也掉河里淹死了。反正就是瞬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除了被撒旦折腾个人财两空之外呢,约伯又开始头顶生疮,脚底流脓,浑身上下没一处好地方,人活成这样基本上也就废了。
有三个约伯的朋友听说了约伯突然之间遭此大难,就从远处跑过来看约伯,约伯正坐在垃圾堆旁边拿瓦片刮身上的烂肉疮痂什么的。
那仨朋友就说,约伯你怎么搞成这样?
约伯说,我也不知道,突然间天遭横祸。
仨朋友就说,这肯定是因为你干了坏事,上帝要惩罚你。
约伯说,我真啥都没干呀。
朋友就说,你还不承认,肯定是干了坏事,上帝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惩罚一个好人的。
约伯听了很生气,就把这仨人轰走了。
之后约伯就对着上帝发怒,抱怨说,上帝你干嘛让我遭受如此之多的苦难?与其让我遭受这么多苦难,当初就不该让我生出来。
约伯正在那抱怨的时候,突然之间上帝从云中现身,痛斥约伯,你在对谁说话?我创造天地的时候,你在哪?这世间的风尘雷电莫不出自于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对我说话?
紧接着上帝又举了两个例子,说:
海中的怪兽利维坦(那是后来西方政治学当中最重要的几本著作之一的名字,那书名就从这引来了),有翻江倒海的本事,谁能制得住他,你行吗?只有我能。
陆地上的怪兽Behemoth(还是那个作者霍布斯,又写了另外一本书,也是西方政治学一个非常重要的著作就叫Behemoth)。Behemoth也是撼天动地的本事,谁能制得住他,你行吗?只有我能。
所有这一切莫不出自于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这么说话?
约伯听到这之后,翻身倒头就拜,说上帝我错了,从此以后我必更加虔诚的信你。
故事到这基本就完了。
一神教与非一神教的观念差异
这事儿在中国人听起来肯定会觉得匪夷所思,这上帝比魔鬼还坏,魔鬼好歹人家是一真小人,你上帝这就一十足的伪君子嘛,往死里玩你,而且完了之后还要求你必须得发自内心的夸一句,上帝,你玩得真好!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事情,这种上帝太邪恶了。无法想象他们怎么可以信这种神。
但这恰恰是犹太教,早期基督教,包括后来的清教在内一个极为重要的精神结构。
为什么这种神还要信,而且必须得发自内心的夸他好呢?
实际上反过来我们就要问一下,为什么中国人觉得这种神就不应该信?
因为我们本能性地会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才是真正的道德基础。
那么,当我们不假思索地接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套道德要求为合理的时候,这背后的潜台词是什么呢?
潜台词是,如果善不得善报、恶不得恶报的话,这世界就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世界,是一个不值得爱的世界。
这不仅是中国人一个本能的思维习惯,也是多一半的非一神教的国家和文明(所谓一神教就是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三大一神教)都会有的一个类似的观点,叫它观念真实也好,或者说信念结构也成,反正就是说一定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那么对于犹太人、对清教徒来说也是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一种观念真实或者说信念结构,有什么问题呢?
至少有俩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如果有这么一个原则存在,连上帝都不能违背的话,那这个上帝还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吗?
在他们眼里,如果你预设了存在这么一个连上帝都不能违背的规则,它在上帝之先、在上帝之外,那么你所信的就根本就不是上帝,你信的是玉皇大帝。对犹太教和清教来说,他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竟然可以存在这么一个要高于上帝,且上帝也不得违背的道德原则。
第二个问题是:在犹太教和清教看来,这套道德观念的最大败笔在于,如果善一定有善报,恶一定有恶报的话,那么我如何才能确认,你做好事,究竟是因为做好事是对的,还是仅仅因为做好事有好处?如果你做好事是为了得好处,此时这还真的是道德吗?
信仰的无条件性
我们把刚刚那个故事往后延伸一下,有一个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本来是个奥地利的犹太人,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跑到英国去了,如果你订阅了隔壁刘苏里老师的名家大课的话,听到这儿你可能已经猜出来我要说的是谁了?没错,他就是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曾经有过关于犹太教的一个说法,振聋发聩。
他这说法的背景是:
在二战后,当时奥斯威辛集中营屠杀犹太人的罪行已经被揭露出来了,于是好多人都在质疑,说在奥斯维辛之后,上帝是否仍然成为可能。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犹太人你们自称是上帝的选民,可为什么你们在集中营里都那么悲惨了,上帝还根本不施以援手呢?明儿你就要当柴禾被人给烧了,今儿上帝仍然不管你,那么在这一刻上帝在哪?这样一个上帝还值得信吗?所以很多人都在质疑,说奥斯维辛之后,上帝是否已经彻底破产了?
维特根斯坦怎么看这事儿呢?
他说,越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必须像约伯一样,越发虔诚的信神,明知道马上就要进焚尸炉了,你对神的那份无比虔诚的信仰也依旧没有丝毫动摇,这才是你的正确做法。
这个咱们听起来也是有些匪夷所思,这也太阿Q 了吧?
但这里恰恰又反映着我刚才所说犹太教、包括清教当中类似的一种底层精神结构。
为什么明儿就焚尸炉了,今儿还必须虔诚的信神呢?
因为如果明儿就死了,今儿我就不信了,那我信神是为了什么?信神是为了好处,也就是说如果没好处,我就不信了。那此时你信的究竟是神还是你从神那儿得到的好处呢?
只有明儿就进焚尸炉了,今天仍然虔诚信神,才能证明,你对神的信仰是无条件的。你之所以信神,不是为了得到好处,而是因为信神是对的。如果你因为有好处才信神,那就意味着你的内心实际上是被外在物质所决定的,从哲学意义上讲,你这个人就跟动物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如果你选择信神,是因为信神是对的,而不是因为信神能给你带来好处,那就意味着你已经在真正意义上证明了,你的心灵不再被任何外部世界的物质条件所挟持,而是可以按照自己内在的信念自主地做抉择,所以你的心灵真正地是自由的。
你以这样一种极致的方式,真正证明了你的精神是自由的,灵魂是自由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你也才真正地活出了人之为人的伟大性。
人之为人的伟大性就在于人的心灵,人的精神是自由的,可以不受任何外界物质所挟持,你可以自主地按照自己内心的道德确信行事,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
在这种情况之下,你信的东西别人接不接受,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你的这种道德抉择,证明了人的内心,人的灵魂是有可能自由的,证明了人之为人的伟大性。
如果你明儿进焚尸炉了,今你就不信了,那么希特勒杀你,在绝对意义上,他不是没道理的,因为希特勒杀犹太人的理由就是,他认为犹太人是一群唯利是图的小人,他们把我们社会给搞坏了,之所以我们糟糕,就是因为有这么一群家伙。
如果你明儿进焚尸炉,今儿不信了,那希特勒指责你没错,你的确是惟利是图的小人。
但当希特勒明天就把你扔进去,你今天照旧能做到虔诚信神的时候,你的信仰就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此时希特勒杀的就不再是犹太人了,而是一群真正的证明了人性之伟大,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心高尚且灵魂上永远无法被毁灭的这么一群人。
正因为你的信仰是无条件的,你的内心才是真正自由的,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使得希特勒杀你这个事无条件地变成了反人类罪,否则的话他就是反犹太人罪。但如果你能够像约伯那样坚持下去的话,此时希特勒的行为才可以被无条件地还原为反人类罪。
这样通过你的死,你真正证实人之为人的伟大性,人之为人的高尚性,你的灵魂就获得了升华,于是犹太人的死就不再是一种生物性的死亡,它开始被圣化为牺牲,牺牲才构成人类最可宝贵的东西,它是真正能够引领人走向更高的精神世界的路标。
这个故事虽然说的是犹太人、犹太教,但是这个坚持信仰的无条件性,坚定内心决不妥协的精神结构,在最原初的基督教也是一样的,也是后来的清教徒所追求和信仰的。
中美截然不同的精神世界
说了这么多,你就可以明白,清教当中那种强调信仰的无条件性的精神结构是怎么来的。
由此也可以看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一种道德要求,与信仰的无条件性这样一种精神结构,有着多么巨大的区别。
我在这里不是要比较双方谁高谁低,这种比较没有任何意义。
我只是在说, 有另外一种与我们所习惯的思维方式截然不同的精神世界,恰恰是我们要面对的最重要的国家,美国的精神动力所在。我们不一定要接受他们的那样一种精神世界,但是我们必须要理解那种精神世界,否则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该如何恰当地与对方打交道。
关键词:
来源:得到 2018-08-29 14:35:33
作者:施展
为什么中兴这样的中国企业很难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这个问题的症结何在?
我觉得我们讨论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所以,今天和明天的加餐,我就主要来跟你聊聊这个问题。
美国的优势在于制度?
谈到中美之间的差异,你可能会说,中美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制度上的差异。
没错,中美之间的很多差异来自于制度上。但是,两国的差异并不仅仅存在于制度层面。
我想,如果你和美国的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打过交道,肯定会有一个感受,就是你按照中国的办法在美国制度框架下办事,总会遭遇到各种不爽,对此你肯定感触颇深,那就是中国和美国的制度差异实在太大啦。
说到美国的制度,有一个段子很能说明问题,我说给你听听:
在二战结束后,德国人就跟美国人说,说你们美国真是幸运,你们没有蹦出来个希特勒。美国人却说,这算什么,如果希特勒放在美国的话,就又是一个好总统。
当然咱也完全可以反过来想象一下,川普放到德国的话,可能又是一希特勒,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美国可以说希特勒放在美国就又是一个好总统呢?
或者进一步追问,美国的制度是如何能约束有希特勒潜质的总统的呢?
这主要归功于美国的制度保障,这套制度保障使得哪怕是希特勒这种,集闪电般的行动力与飓风般的想象力于一身、而且行为轨迹几乎完全不可预测的天才级独裁者,都很难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找到任何可率性而为的空间。
川普当然也有类似的一些特征,不过他不是独裁者,他的意志在美国老是处处受阻,这必须是美国制度的一大优势了。
听到这儿,你可能会举出好多反例,来质疑所谓的美国式制度优势。
的确,就算这套制度能在美国能运转良好,但不代表它在别的地方也能运转良好。
例子是现成的:
非洲有个国家叫做利比里亚,说起利比里亚,它实际上是美国人给建的一个国家,19世纪初期美国有一批释奴主义者,想把黑奴给释放掉,那释放掉之后,放哪呢?
他们不想放在美国,那就到非洲去买块地,然后把这释放的黑奴全都放回到非洲去,但是他们买的那块地上还有一些土著,于是在利比里亚这个国家就形成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种族歧视的局面,这些被释放回去的黑奴,居然非常歧视当地的原生黑人。
而就利比里亚的宪法来说,由于这是美国人给建的国家嘛,它宪法当然也就直接从美国照搬了,除了不是50个州之外,利比里亚的宪法结构和美国几乎一模一样。但是利比里亚这个国家运转成了什么样,相信你也略有所闻。
社会力量远大于政府力量的美国社会
说到这儿,你可能要问了,为什么一模一样的宪法,在美国就能枝繁叶茂,而在利比里亚却表现得如此之水土不服呢?这究竟是宪法制度这颗种子的问题呢,还是所在地的社会土壤的问题呢?
我倾向于后者,就是所在地本身的社会土壤有问题。
这也是开头我说,中美之间的差异来自于制度上的差异,但两国的差异并不仅仅存在于制度层面。
咱们绝对不能忽视社会土壤对美国制度的驯化作用。因为让美国的制度真正能够有效运转起来的,是美国独特的土壤,也就是有美国特色的强大的社会。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利比里亚有也有与美国几乎是一样的制度,却运转得一塌糊涂。
在特定意义上可以说,美国的制度只不过就是一种组织形式,使得它的社会能够获得某种政治性表达而已。
所以咱们要真的理解美国的话,就一定得理解美国的社会。
说到这可能先得解释一下美国社会的强大到底是什么意思。
所谓社会的强大,是指社会相对于政府而言在力量上的结构性关系,也就是社会的力量远远大于政府,而不是政府的力量远远大于社会。
社会能够大于政府的前提,一定是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超强,那么美国社会的超强自我组织能力又是怎么来的呢?
这一方面是靠各种利益的相互嵌合,这肯定是脱不开的,因为你脱离开这个就意味着社会肯定是玩不转了。
但是光有利益的嵌合也没有办法把这个社会有效运转起来,或者说也没有办法使得它自我组织起来。只有以一系列大家彼此认可的观念真实作为社会运转的支点,社会的自我组织才成为可能。
所谓的观念真实,就是在一个群体中,人们所共享的对于世界的想象方式或认知结构,或者说是一个群体共享的基础性观念,这样一种观念,它在物理意义上是否对应着某种真实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观念真实会在实质上引导人们的行为逻辑。
对美国来说,引导其社会行为的观念真实,最重要的有两个内容,一个是其清教传统,一个是其普通法传统。
普通法这个问题我在《中国史纲》课程的“驻场答疑之五”里面曾经展开说过,这里就不重复了,今天这讲加餐咱们着重来说一下清教传统。
基于理性的权利观VS基于信仰的权利观
清教传统里面有一个很核心的观念,就是信仰的无条件性。所谓信仰的无条件性,意味着有些东西根本不是通过理性讨论获得的,而是通过信仰获得的,绝对不容任何讨价还价,不容任何谈判且绝对不可以交易的。
要讲清楚清教徒的这种观念来源,有些复杂,我放到下一次加餐里面具体来说,这一次加餐先集中讲一下,这种观念所带来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这种信仰的无条件性,对中国人来说可能比较难理解。我可以把美国和欧洲做个比较,就会比较清楚了。
简单粗暴地分类,可以说,当代的欧洲认为,世界上的各种价值,人类的自由、权利等等这些东西,它们是能够通过理性论证出来的。
但是美国不是这样, 美国认为人的权利、自由等等各种价值,它们不是基于理性的,而是基于上帝对人的赐予。基于理性的东西,你跟他能用理性来辩论,基于信仰的,就没法辩论了,也不能讨价还价。
当然你要注意,这是我非常概括、概括到简单粗暴的一个说法。欧洲人也不都是走理性路径的,美国人也不都是走信仰路径的,只能说他们各自的主流是这样。即便在美国,看看它的东海岸、西海岸的那些大城市,越来越向欧洲的那种路径靠拢,就是他们也越来越有那种基于理性的观念了。
就比如像LGBT 这些性少数群体可以被宽容等等,这些在东海岸、西海岸的大城市都已经被认为政治正确了。但是在美国所认定的传统的南部地区比如得克萨斯等等地方,这事就是没法讨论也不容讨论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南部更能代表美国的清教徒传统。
仅仅这么说一下美国和欧洲在权利来源的理解上的区别,可能你还是不知道这有啥意义,我举个例子你就清楚了。
2015年夏天,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一个判决,让同性恋婚姻在全国合法化。LGBT 人士肯定欢呼雀跃,说终于美国这个堡垒被攻克了,婚姻是LGBT 这些性少数群体本来就应该拥有的权利,终于他们也拥有了!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最高法院是九个大法官,他们对于所审理的案件要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同性恋婚姻这个案例上的投票结果是四比五,有四张反对票。
投反对票的四个大法官里面,其中有一位写的反对意见,大致的意思是这样的:
圣经里面说了,婚姻应该是两个异性之间的结合,同性之间是不能结合的,否则就像邪恶的索多玛城一样会被摧毁。
那么既然现在你们要用理性的反思把圣经里面那种不容讨论的东西给打掉,认为我们应该依照理性的原则把婚姻权利赋予所有人,性少数群体也不例外,所以不是非得两个异性才能结婚,同性之间也可以结婚。
既然要以理性反思来突破信仰的禁忌,那么我接下来问你:
为啥婚姻一定得是俩人呢?
为啥婚姻一定得是人跟人呢?
你用理性反思突破禁忌,往前走的边界在哪呢?
迟早你都会走到让自己感觉难以接受的地方,碰到你的禁忌,凭什么到时候就不让别的人来用理性反思突破你的禁忌呢?
实际上到最后你会发现,要坚持逻辑一贯性的话,理性反思走到后来几乎守不住任何边界。
反过来这也就意味着,当你面对信念上的敌人的时候,你是没有办法强硬起来的。因为你的敌人会用你的东西来打击你。他们会说,你不是讲理性反思讲宽容吗?我跟你信念不一致你也必须得宽容我。
基于理性反思的这种权利观,它在绝对意义上是没有办法驳斥敌人的这样一种质疑的。而基于信仰的这种权利观,跟敌人之间就没这个讨论的空间了。什么宽容?没这事,我再宽容也宽容不到你身上,说不行就是不行。
这么解释一下,你可能就知道美国和欧洲这两种权利观的区别了。那么这和美国的强社会有什么关联呢?关联关系非常复杂,我在这里只能从最简单的一个角度来解释一下。
如果你认为你的个人权利是基于理性反思和理性推导的,那就有个前提,理性能推导出来的东西,理性也能把它给否定掉,最终要想让这种权利稳定下来,就不得不由政府来规定个人权利的边界,社会对政府就会有比较强的依赖性。
法国在这方面非常典型,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当中的分析,往深了说都有这个意思。
而依照美国的路数,基于上帝所赐予的个人权利,不仅轮不着政府来规定,相反政府还有可能构成对个人权利的威胁,所以社会就得想法自我组织起来约束政府,于是就有了强社会对于政府的反制能力。
美国与欧洲在权利观念上的区别,在它们今天在国际政治上的一系列表现当中也能够看到。
当然,要再强调一遍,我这里所说的是今天的美国和欧洲,此前的历史上并不是这个样子,并且美国和欧洲内部也都有反例,我说的只不过是主流,并不排斥反例。
美国清教传统的强悍精神
再说回到两个地方在国际政治上的区别。
国际政治学界有一句话叫做,如果你手里拿的是锤子,你看什么都像钉子,但是如果你手里拿的不是锤子,你希望啥都不是钉子。
今天的欧洲就是这样,它手里没锤子,不仅仅是说它没有军事力量,它各种意义上的锤子都不行了。也就是说精神上它已经把自己的锤子给卸掉了,它就希望啥都不是钉子。
而美国正好反过来,手里拿的是锤子,它看啥都像钉子。
这会有什么效应呢?
就是你会感觉美国的行事极为霸道,它经常不跟你讲理。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很重要。如果世界上全都是欧洲那样的谦谦君子,碰到别的不讲理的,欧洲所认可的那套秩序不就泡汤了吗?
在这种情况下,欧洲的身后也得站一个不讲理的,它跟欧洲有差不多的价值观,但是不允许讨价还价,谁想在这上讨价还价,它直接就跟你正面硬刚,欧洲想讲的那种理,才有得可讲。
也就是说, 讲理的前提得是有人能主持这个理,而主持这个理的人,就必须有执行力,要有执行力,还真就得霸道一点,否则执行力就很差。
美国就是提供这个执行力,而它能这么做,它最底层的精神结构来自于什么呢?
就是刚才我所说的,来自于美国深刻的清教精神。
虽然美国的东、西海岸的大城市,已经越发的欧洲化了,前面说的美国最高法院支持同性恋婚姻,那些投赞成票的大法官,主要支持者就是来自这些地方。但是在美国南方的很多地方,仍然保持着一种很保守的状态。
但恰恰是这种保守,才是美国真正的力量所在。
美国的力量不在于去简单地弘扬什么价值,单论弘扬价值,欧洲人比美国做的漂亮得多,美国的力量在于,最终如何落实你所推崇的这个价值,这是需要美国人出手的。
奥巴马的支持者主要来自美国的东、西海岸大城市,这些地方高度国际化,越是国际化,与世界交往越多的地方,就越欧洲化,我所谓欧洲化就是指,它已经开始对人的权利进行各种理性反思,但是这种地方就不太容易保持那种非常强悍的东西。奥巴马看上去很政治正确,但这种政治正确却有可能使得他丧失某种执行力。
而川普的支持者群体,主要就在美国非常保守的那些地方,这反倒成为美国的今天的超强行动力的根基之所在。这些保守的地方保持着那种强悍的东西。
强悍跟野蛮不是一回事。野蛮是什么意思?完全啥理也不讲。强悍是指,我跟你说清楚,道儿我给你画出来了,你别踩线,咱们啥都好说,敢踩线我就弄死你,这是强悍。
美国的清教传统里面有着一种非常强悍的精神。
这种精神结构里包含着一些完全不容谈判,不容挑战的东西,你不许碰一下,碰我就弄死你。这种精神结构是中国人极为陌生的东西,但这却是我们理解美国非常必要的一个东西,否则我们就并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与美国人打交道。
我谈到了清教信念对于美国的重要作用。接下来,我会再跟你聊一聊清教信念当中所强调的那种信仰的无条件性,是怎么来的。
你可能知道,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而美国最早的一批移民就是来自英国的清教徒。
这些清教徒为什么要远渡重洋来到北美呢?
就是因为他们的信仰问题,在英国本土受到了迫害和打压,所以他们被迫逃离本土去北美避难。
清教对天主教的批判
那么,清教徒和别的基督教教派在信仰上有什么不同,以至于要背井离乡呢?
稍微了解一下清教的历史,你就明白了。
清教诞生于欧洲宗教改革当中,宗教改革可不是单独的一场改革,里面有三场重要的改革,形成了三个重要教派,分别是:
起源于德国的路德宗;
起源于英国的英国国教;
起源于瑞士的加尔文宗。
加尔文宗在英国又获得了清教这个名头,因为这个时候英国实行的英国国教,英国国教是国王亨利八世跟天主教会决裂之后形成的新教教派,但其中保留了大量的天主教内容。 英国的加尔文宗教徒就主张要继续清除国教里面的天主教内容,把教会恢复到最初《圣经》里所展现的样子,他们就被称为“清教徒”。
清教所主张的对天主教的改革力度更彻底,所以,你可以把清教理解为是新教这个改革派当中的改革派。
那么,清教徒为什么对天主教这么不满意呢?
很多人会说宗教改革主要是因为天主教会太腐化堕落了,当然这也是原因之一,但是根本原因其实是双方在神学上的理解不一样。
清教看不惯天主教的东西很多了,其中之一就是天主教的教义太理性化了。
为啥太理性化有问题呢?
因为《圣经》里面是非常强调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的。
什么叫全知全能全善啊?
就是说, 上帝是一切的标准,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反过来成为衡量上帝的标准。如果教义太强调理性,就会对上帝的全知全能全善的意志有所削弱,而原初的基督教正是高度强调上帝的这种意志。
你可能会问,天主教就是从原初的基督教里面发展起来的呀,为什么它会走上偏向理性化的路径呢?
因为在中世纪,天主教会一直跟世俗政权有很强的对抗关系,为了能有效对抗世俗政权,教会就越来越制度化了,相应地教义也开始理性化了,如果教义不理性化,就会遭遇到意识形态和制度不匹配的问题。
而这样一个理性化的结果,在新教徒包括清教徒看来,就让天主教会逐渐偏离了耶稣的最初教诲,这是对耶稣基督的背叛。
当然天主教肯定是不认账了,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清教基于自己对天主教的批判,发展出一整套新的教义,由此形成新的观念真实,并引导出轰轰烈烈的历史过程。
清教与犹太教的同构性
既然清教徒的主张是要按照《圣经》,把基督教恢复到最初的状态。那就要问了,清教认为哪些才是符合基督原始教义的东西呢?
这就需要从基督教立教,耶稣跟犹太教的那段渊源说起了,耶稣基督本来就是个犹太人,他当年相当于改革了犹太教,创立了基督教。
那他为什么要改革犹太教呢?
原因就在于耶稣基督和犹太人在谁才具有上帝选民资格这个问题上存在尖锐的分歧。 犹太人认为他们自己才是上帝的唯一选民,而耶稣当年要做的又恰恰是把犹太人的这种选民资格扩及到所有人。
虽然基督教对犹太教做了很多改革,但是它仍然发源于犹太教,而且耶稣也是犹太人出身,所以耶稣在对于世界的一些最底层的想象方式中,精神结构与犹太教有着高度的同构性。这里面恰恰有中国人最难理解的一个精神结构。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存在呢?
我来讲旧约里的一个故事你就能理解了。
旧约的精神结构
《圣经》分成旧约和新约两大部分,其中的旧约就是犹太教的经典。旧约里有一章叫做约伯记,约伯的英文写法就是乔布斯的那个乔布,job。
约伯记讲的故事是,有一个财主叫做约伯,他非常虔诚地信神,幸福地生活在上帝许诺给犹太人的迦南之地,家里牛羊成群,老婆既漂亮又贤惠,儿子既能干还踏实,约伯又是个大善人,街坊邻居都特别认他,他在这过得也很舒服。他相信所有这一切幸福,都是因为,自己很虔诚,于是上帝赐给他的。
刚好有一天魔鬼撒旦到处遛弯,遛着遛着就遛到上帝他们家去了,坐那儿跟上帝聊天:
上帝就问他说,你最近都干嘛了?
撒旦说,我最近就是到处走走,看看都发生什么事。
上帝就借机问他,你有没有看到我的仆人约伯,那是世界上最虔诚的人了。
撒旦说,你甭逗了,虔诚什么?他之所以虔诚,还不是因为你让他获得幸福了吗?如果你把他的所有幸福都剥夺走,你看他还虔诚不虔诚,你看他还信不信你?
上帝说,OK,今天把他交你手上了,只要别弄死他,随你怎么玩他,我就要看他到底虔诚不虔诚。
上帝和魔鬼达成这么一个协议,下界就开始出事了,约伯正在朋友家跟朋友吃饭,结果突然之间仆人跑来,说老爷不好了,突然狼来了,把羊都给叼走了,赶紧回家看看去吧,一会又有一仆人跑来,说老爷不好了,房子着火了,赶快回家。约伯还没反应过来呢,仆人又跑过来说,老爷不好了,太太也出事了,老爷不好了,少爷也掉河里淹死了。反正就是瞬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除了被撒旦折腾个人财两空之外呢,约伯又开始头顶生疮,脚底流脓,浑身上下没一处好地方,人活成这样基本上也就废了。
有三个约伯的朋友听说了约伯突然之间遭此大难,就从远处跑过来看约伯,约伯正坐在垃圾堆旁边拿瓦片刮身上的烂肉疮痂什么的。
那仨朋友就说,约伯你怎么搞成这样?
约伯说,我也不知道,突然间天遭横祸。
仨朋友就说,这肯定是因为你干了坏事,上帝要惩罚你。
约伯说,我真啥都没干呀。
朋友就说,你还不承认,肯定是干了坏事,上帝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惩罚一个好人的。
约伯听了很生气,就把这仨人轰走了。
之后约伯就对着上帝发怒,抱怨说,上帝你干嘛让我遭受如此之多的苦难?与其让我遭受这么多苦难,当初就不该让我生出来。
约伯正在那抱怨的时候,突然之间上帝从云中现身,痛斥约伯,你在对谁说话?我创造天地的时候,你在哪?这世间的风尘雷电莫不出自于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对我说话?
紧接着上帝又举了两个例子,说:
海中的怪兽利维坦(那是后来西方政治学当中最重要的几本著作之一的名字,那书名就从这引来了),有翻江倒海的本事,谁能制得住他,你行吗?只有我能。
陆地上的怪兽Behemoth(还是那个作者霍布斯,又写了另外一本书,也是西方政治学一个非常重要的著作就叫Behemoth)。Behemoth也是撼天动地的本事,谁能制得住他,你行吗?只有我能。
所有这一切莫不出自于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这么说话?
约伯听到这之后,翻身倒头就拜,说上帝我错了,从此以后我必更加虔诚的信你。
故事到这基本就完了。
一神教与非一神教的观念差异
这事儿在中国人听起来肯定会觉得匪夷所思,这上帝比魔鬼还坏,魔鬼好歹人家是一真小人,你上帝这就一十足的伪君子嘛,往死里玩你,而且完了之后还要求你必须得发自内心的夸一句,上帝,你玩得真好!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事情,这种上帝太邪恶了。无法想象他们怎么可以信这种神。
但这恰恰是犹太教,早期基督教,包括后来的清教在内一个极为重要的精神结构。
为什么这种神还要信,而且必须得发自内心的夸他好呢?
实际上反过来我们就要问一下,为什么中国人觉得这种神就不应该信?
因为我们本能性地会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才是真正的道德基础。
那么,当我们不假思索地接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套道德要求为合理的时候,这背后的潜台词是什么呢?
潜台词是,如果善不得善报、恶不得恶报的话,这世界就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世界,是一个不值得爱的世界。
这不仅是中国人一个本能的思维习惯,也是多一半的非一神教的国家和文明(所谓一神教就是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三大一神教)都会有的一个类似的观点,叫它观念真实也好,或者说信念结构也成,反正就是说一定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那么对于犹太人、对清教徒来说也是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一种观念真实或者说信念结构,有什么问题呢?
至少有俩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如果有这么一个原则存在,连上帝都不能违背的话,那这个上帝还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吗?
在他们眼里,如果你预设了存在这么一个连上帝都不能违背的规则,它在上帝之先、在上帝之外,那么你所信的就根本就不是上帝,你信的是玉皇大帝。对犹太教和清教来说,他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竟然可以存在这么一个要高于上帝,且上帝也不得违背的道德原则。
第二个问题是:在犹太教和清教看来,这套道德观念的最大败笔在于,如果善一定有善报,恶一定有恶报的话,那么我如何才能确认,你做好事,究竟是因为做好事是对的,还是仅仅因为做好事有好处?如果你做好事是为了得好处,此时这还真的是道德吗?
信仰的无条件性
我们把刚刚那个故事往后延伸一下,有一个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本来是个奥地利的犹太人,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跑到英国去了,如果你订阅了隔壁刘苏里老师的名家大课的话,听到这儿你可能已经猜出来我要说的是谁了?没错,他就是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曾经有过关于犹太教的一个说法,振聋发聩。
他这说法的背景是:
在二战后,当时奥斯威辛集中营屠杀犹太人的罪行已经被揭露出来了,于是好多人都在质疑,说在奥斯维辛之后,上帝是否仍然成为可能。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犹太人你们自称是上帝的选民,可为什么你们在集中营里都那么悲惨了,上帝还根本不施以援手呢?明儿你就要当柴禾被人给烧了,今儿上帝仍然不管你,那么在这一刻上帝在哪?这样一个上帝还值得信吗?所以很多人都在质疑,说奥斯维辛之后,上帝是否已经彻底破产了?
维特根斯坦怎么看这事儿呢?
他说,越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必须像约伯一样,越发虔诚的信神,明知道马上就要进焚尸炉了,你对神的那份无比虔诚的信仰也依旧没有丝毫动摇,这才是你的正确做法。
这个咱们听起来也是有些匪夷所思,这也太阿Q 了吧?
但这里恰恰又反映着我刚才所说犹太教、包括清教当中类似的一种底层精神结构。
为什么明儿就焚尸炉了,今儿还必须虔诚的信神呢?
因为如果明儿就死了,今儿我就不信了,那我信神是为了什么?信神是为了好处,也就是说如果没好处,我就不信了。那此时你信的究竟是神还是你从神那儿得到的好处呢?
只有明儿就进焚尸炉了,今天仍然虔诚信神,才能证明,你对神的信仰是无条件的。你之所以信神,不是为了得到好处,而是因为信神是对的。如果你因为有好处才信神,那就意味着你的内心实际上是被外在物质所决定的,从哲学意义上讲,你这个人就跟动物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如果你选择信神,是因为信神是对的,而不是因为信神能给你带来好处,那就意味着你已经在真正意义上证明了,你的心灵不再被任何外部世界的物质条件所挟持,而是可以按照自己内在的信念自主地做抉择,所以你的心灵真正地是自由的。
你以这样一种极致的方式,真正证明了你的精神是自由的,灵魂是自由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你也才真正地活出了人之为人的伟大性。
人之为人的伟大性就在于人的心灵,人的精神是自由的,可以不受任何外界物质所挟持,你可以自主地按照自己内心的道德确信行事,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
在这种情况之下,你信的东西别人接不接受,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你的这种道德抉择,证明了人的内心,人的灵魂是有可能自由的,证明了人之为人的伟大性。
如果你明儿进焚尸炉了,今你就不信了,那么希特勒杀你,在绝对意义上,他不是没道理的,因为希特勒杀犹太人的理由就是,他认为犹太人是一群唯利是图的小人,他们把我们社会给搞坏了,之所以我们糟糕,就是因为有这么一群家伙。
如果你明儿进焚尸炉,今儿不信了,那希特勒指责你没错,你的确是惟利是图的小人。
但当希特勒明天就把你扔进去,你今天照旧能做到虔诚信神的时候,你的信仰就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此时希特勒杀的就不再是犹太人了,而是一群真正的证明了人性之伟大,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心高尚且灵魂上永远无法被毁灭的这么一群人。
正因为你的信仰是无条件的,你的内心才是真正自由的,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使得希特勒杀你这个事无条件地变成了反人类罪,否则的话他就是反犹太人罪。但如果你能够像约伯那样坚持下去的话,此时希特勒的行为才可以被无条件地还原为反人类罪。
这样通过你的死,你真正证实人之为人的伟大性,人之为人的高尚性,你的灵魂就获得了升华,于是犹太人的死就不再是一种生物性的死亡,它开始被圣化为牺牲,牺牲才构成人类最可宝贵的东西,它是真正能够引领人走向更高的精神世界的路标。
这个故事虽然说的是犹太人、犹太教,但是这个坚持信仰的无条件性,坚定内心决不妥协的精神结构,在最原初的基督教也是一样的,也是后来的清教徒所追求和信仰的。
中美截然不同的精神世界
说了这么多,你就可以明白,清教当中那种强调信仰的无条件性的精神结构是怎么来的。
由此也可以看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一种道德要求,与信仰的无条件性这样一种精神结构,有着多么巨大的区别。
我在这里不是要比较双方谁高谁低,这种比较没有任何意义。
我只是在说, 有另外一种与我们所习惯的思维方式截然不同的精神世界,恰恰是我们要面对的最重要的国家,美国的精神动力所在。我们不一定要接受他们的那样一种精神世界,但是我们必须要理解那种精神世界,否则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该如何恰当地与对方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