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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政治中的 “牵连” 风险及规避

关键词:

来源:国际论坛 2018-03-12 10:33:18

同盟政治中的 “牵连” 风险及规避

作者:张学昆 欧炫汐

“牵连”风险是同盟政治的特有现象,会使结盟国家付出高昂的代价并损害其国家利益,但它并非不可避免,而是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加以管控和规避。现有文献提出了两种相互竞争的理论,即“纠缠”理论和“行动自由”理论,来对同盟政治中的“牵连”风险问题进行解释。

  (二)“行动自由”理论

  与“纠缠”理论相反,“行动自由”理论认为,通过采取某些措施,结盟国家尤其是大国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同盟政治的“牵连”风险。

  第一,设置履约条件性。事实上,同盟条约很少会对成员国做出全面的承诺,反倒是会设置不少例外条款或回旋余地,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才对盟友施以援助及援助的类型。尤其是在由大国和小国组成的非对称同盟里,同盟条约普遍都设置这类约束条款,大国只对小国做出有限的承诺,而弱小盟友能被要求无条件的忠诚。这种对盟约条款的利用是由权力决定的,强大的盟友在同盟里能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弱小的盟友则没有多少选择余地。强国相对于弱国来说能更有效地利用同盟条款的漏洞,而对于弱国来说,由于它们依赖强国的保护,需要展示出对联盟的最大忠诚,往往无法利用条约漏洞来规避牵连风险。

  第二,避免对盟友作出代价高昂的承诺。由于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在国家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威来提供保护,因此国家只能自己保护自己,需要努力保存和增强军事实力。在同盟政治中,当盟国与他国爆发冲突的时候,如果本国的核心利益不受威胁,那么该国通常会选择袖手旁观,或者只为盟友提供最小的支持,避免为其战斗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第三,维持或加入多个同盟。在一个庞大和多样化的同盟网络里,大国面临着众多盟友提出的各种相互冲突的需求,这有助于它保持谨慎和克制,进而降低受盟友牵连的可能性。以美国为例,美国在世界不同地区有众多的盟友,它们对美国有各种不同的安全需求,不赞成美国过度介入某一国或某一地区的冲突,担心这样会削弱美国保护它们的能力,使它们的安全受到损害。

  第四,实施双重威慑,既威慑敌人,也约束盟友。同盟在功能上除了能威慑敌人,其本身也是一种权力管理和控制的工具,盟国之间能彼此约束草率和冒险的行为。正如克里斯托弗·盖尔皮(ChristopherF.Gelpi)指出,有时候国家选择结盟不是为了增加权力或安全,而是为了管理盟友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个结果是,强大的盟国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来约束盟友的冒险性行为,从而降低受盟友牵连的可能性。

  (三)对两种理论的简要比较

  “纠缠”理论认为,结盟国家难以避免卷入盟友的战争或冲突,而“行动自由”理论则认为,结盟国家尤其是大国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受盟友牵连的风险。迈克尔·贝克利提出的这两种理论观点看似对立,但实则并不矛盾,主要的差异在于两者解释范围的不同。“纠缠”理论解释的对象是同盟政治中的“纠缠”现象,而“行动自由”理论解释的对象是同盟政治中的“牵连”问题。要理解“纠缠”理论和“行动自由”理论的观点差异及各自的解释力,首先需要厘清“纠缠”和“牵连”这两个概念的异同。

  正如上文所阐释的,“纠缠”和“牵连”是两个相关但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指涉的对象远比后者宽泛,它意指一国在道德、法律或声誉关切的驱动下,不考虑本国国家利益的得失甚至以牺牲本国国家利益为代价来履行同盟承诺,为维护盟友的利益而卷入盟友的军事冲突。“牵连”则是“纠缠”现象多种类型中的一种,特指盟友采取冒险性的政策或行动而引发战争,进而把结盟国家拖入其中并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或付出昂贵的代价。

  由于结盟的收益依赖于“纠缠”现象的发生,或者说“纠缠”是同盟政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结盟国家无法避免广义上的“纠缠”问题,即无法避免卷入与盟友相关的冲突。“纠缠”理论的问题在于,它没有把广义上的“纠缠”与有特定含义的“牵连”进行区分,致使无法解释同盟政治的一些现象。

  事实上,在同盟政治的实践中,“牵连”风险较少发生,同盟(尤其是非对称同盟)里的大国通常能维持自身的行动自由。以美国为例,自1948年(那一年美国签署了第一个长期联盟协议)到2010年的62年时间里,美国维持着超过60个盟友,却只有五次受到盟友的牵连,其他时候都能在同盟政治中保持行动自由。“行动自由”理论能较好地解释这种现象,证明了在同盟政治的实践中,对“牵连”风险的管控和规避是可能的。确实,我们观察到美国频繁卷入外部的军事冲突,多次站在盟友一边进行军事干涉,但很多时候那些行为是基于维护美国自身的国家利益,不能归类到“纠缠”和“牵连”的范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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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政治中的 “牵连” 风险及规避

关键词:

来源:国际论坛 2018-03-12 10:33:18

同盟政治中的 “牵连” 风险及规避

作者:张学昆 欧炫汐

“牵连”风险是同盟政治的特有现象,会使结盟国家付出高昂的代价并损害其国家利益,但它并非不可避免,而是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加以管控和规避。现有文献提出了两种相互竞争的理论,即“纠缠”理论和“行动自由”理论,来对同盟政治中的“牵连”风险问题进行解释。

  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政治中,同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国家之间结盟与反结盟的争斗贯穿着整个国际关系的历史。结盟的能力集聚效应能增强结盟国家的权力和安全,有助于它们在无政府状态的严酷环境中生存并与敌对国家进行斗争。

  然而,随着同盟的形成,同盟困境也就随之而来,主要表现为同盟内部的“牵连(entrapment)—抛弃(abandonment)”困境。格伦·斯奈德(GlennH.Snyder)认为,由于结盟国家之间权力地位的不同以及相互依赖程度的不对称性,导致同盟内部产生“牵连”和“抛弃”的安全困境。

  同盟的生命周期通常会经历同盟形成、同盟管理、同盟演变、同盟解体四个阶段,“牵连—抛弃”困境早在同盟形成阶段可能就会表现出来,在同盟管理阶段则是需要结盟国家重点应对的挑战,关系到同盟的存在和发展。

  一般来说,同盟中的强者更为担忧的是“牵连”风险,弱势的一方则更为担心被强大的盟友抛弃。同盟是国际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并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本文将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重点从理论的层面探讨同盟政治(军事同盟)中的“牵连”风险问题,分析管控和规避“牵连”风险的措施,并以美韩军事同盟为案例对相关理论进行检验。

  1同盟的形成与同盟困境的产生

  同盟是国际政治的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国际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但对于同盟的定义,学术界至今仍未完全形成共识。尽管存在一些分歧,学界在共识的方面还是居多,比如都认为构成同盟的主体是主权国家,核心内容是有关安全与军事领域的协定,所针对的对象是某个或某些特定的国家。

  在总结已有定义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同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基于安全诉求,针对其他国家而缔结的相互进行军事援助的协定和安排。值得一提的是,结盟(alliance)与联合(alignment)之间也存在区别,前者是指国家之间进行军事合作的一种正式协议,后者则是国家之间基于利益的一致而形成的一种非正式的准同盟关系。当国家之间的利益不再一致时,联合就难以为继;而结盟的存续期限通常能超越当初造就结盟的局势,即便结盟国家之间的利益出现了冲突,同盟也能继续维持。国家为什么结盟?现有的文献主要提出三种解释。

  第一种是权力制衡论(balance-of-powertheory),即国家通过结盟来制衡国际体系里最强大国家的权力,代表学者是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Waltz)。

  第二种是威胁平衡论(balance-of-threattheory),即国家通过结盟来对国际体系里最具威胁的国家作出反应,而最具威胁的国家不一定是最强大的国家,具体的做法包括与其他国家结盟来反对最具威胁的国家(“制衡威胁”),以及与最具威胁的国家结盟(“见风使舵”)两种方式。这种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Walt),他在《同盟的起源》一书中提出,制衡威胁才是国家结盟的根本动机,这是对沃尔兹均势理论的重要修正。

  第三种是利益平衡论,代表人物是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L.Schweller),他认为国家结盟不一定是为了安全,而是基于对收益的权衡,即国家的结盟行为不只是对威胁或者权力的反应,也是对机遇的反应。他把国家分为维持现状国家和改变现状国家两类,认为后者希望增加自身的财富、权力和威望,因此倾向于加入强大的侵略国一方去获取利益。

  总而言之,国家之间结盟的动机多种多样,或是为了制衡权力,或是为了应对威胁,或是为了追求利益。同盟形成后,同盟内部就会产生安全困境,这是同盟所固有的内在矛盾。格伦·斯奈德使用“抛弃”和“牵连”这两个概念,提出了同盟政治的安全困境理论。他指出,由于同盟成员之间实力地位的不同以及相互依赖程度的不对称性,结盟国家面临着被盟友“牵连”的风险,也面临着被盟友“抛弃”的危险。所谓牵连,即由于盟友的冒险行为或军事行动而使本国陷入一场与自身利益无关乃至相悖的战争;所谓抛弃,即盟友没有履行盟约提供支援,甚至是解除盟约及与对手结盟等情形,从而使本国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这两者之间存在一种悖论,如果给盟友的支持太多,就会使盟友变得更为大胆和更具进攻性,并对敌人形成刺激,进而引发敌意的螺旋上升乃至爆发战争,最终使自身面临着受盟友牵连的风险;如果为避免受牵连而减少对盟友的支持,在盟友与敌人发生冲突时保持距离,则会弱化同盟的紧密程度,使自身面临着被盟友抛弃的危险。任何结盟国家都不可避免地要在“受牵连”和“被抛弃”之间进行权衡,至于谁更担忧受牵连和谁更担忧被抛弃,主要取决于同盟成员国之间实力地位的差异以及相互依赖程度的对称性。

  2“牵连”概念及两种相互竞争的理论

  “牵连”这个概念最初由美国学者迈克尔·曼德尔鲍姆提出,意指同盟里的其他成员“被盟友拖入到它不希望参加的战争里”。格伦·斯奈德使这个概念流行起来,他认为,“牵连”是指“一国为了盟友的利益而非本国的利益而被动介入盟友引发的冲突”。

  如果一国介入盟友引发的冲突,是基于其与盟友利益的一致性,或是基于谋求本国的利益,那么这种情形并不属于“牵连”。与“牵连”相关的一个概念是“纠缠”(entangle-ment),两者含义类似但又有区别,“纠缠”是一个比“牵连”更为宽泛的概念,“牵连”是“纠缠”的一部分。“纠缠”包括多种类型,迈克尔·贝克利(MichaelBeck-ley)把其概括为四种。

  第一种,结盟国家迫于履行同盟义务而介入盟友的战争,其涵盖两种情形:一是盟友主动对敌人发起进攻,二是盟友保持克制但仍被敌人攻击。第二种,结盟国家为维护自己作为盟友安全保障者的可信度,表明具有使用武力的决心而开战,这甚至可以发生在盟友都尚未卷入冲突的情形下。第三种,结盟国家为笼络盟友而扩展对本国利益边界的界定,把盟友的利益界定为自身的利益,进而卷入冲突。第四种,结盟国家因结盟行为,成为盟友敌人的攻击目标,比如美国与以色列事实上的盟友关系,使美国成为一些中东国家的攻击对象。

  本文所要探讨的“牵连”,只是“纠缠”的一种特定情形,即由于盟友针对敌人采取进攻性行为或政策而引发战争和冲突,致使结盟国家被拖入其中,并导致结盟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或付出昂贵的代价。迈克尔·贝克利提出了两种相互竞争的理论来解释同盟政治中的“牵连”问题。

  第一种称之为“纠缠理论”(entanglementtheory),认为结盟国家会因以下驱动因素而难以避免卷入盟友的战争:不履约将损害本国的声誉、结盟的社会化效应导致的利益认同、结盟行为会激怒敌人和鼓动盟友。第二种称之为“行动自由理论”(freedomofactiontheory),认为通过在同盟协议里设置规避条款、避免做出代价高昂的承诺、维持或加入多个同盟、对盟友和敌人实施双重威慑等措施,结盟国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牵连”风险。

  (一)“纠缠”理论

  “纠缠”理论认为,结盟国家难以避免会卷入盟友的战争或冲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同盟政治的以下作用机制。

  第一,声誉成本的作用机制。声誉在这里指的是同盟的可信性,即同盟是否被成员国及对手确信将在危机时刻采取行动来履行盟约协定,它是同盟形成、变化和持续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结盟国家如不履行对盟友的安全承诺,它在国际上的声誉将严重受损,在今后寻找新的盟友时将困难重重。结盟国家在面临是否遵守对盟友所作承诺的决定时,领导人必须计算可能的收益与成本。

  布雷特·阿什利·利兹(BrettAshleyLeeds)认为,“由于建立同盟的代价是高昂的,因此有理由相信大多数结盟国家会如约履行”。声誉成本的作用机制将驱使结盟国家为盟友的利益而战,因为不履行承诺会使自身在充满敌意和威胁的无政府状态的世界里遭遇孤立。此外,同盟的可信性也受国内观众成本的影响。如果国内的观众成本高,则结盟国家遵守同盟承诺的可能性就高,同盟的可信性就可能会高;如果国内的观众成本低,则结盟国家遵守同盟承诺的可能性就低,同盟的可信性就可能会低。

  第二,社会化(socialization)效应。同盟进程会产生一种社会化效应,即通过定期举行会议、军事演习和展示团结等社会互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同盟国家之间会逐渐认同彼此的利益,形成并内化同盟规范。这种同盟规范包括结盟国家保护盟友的责任感、履行盟约的道义性等要素,它们会造成结盟国家重新界定自身的身份,以致认同盟友的利益。

  第三,激怒敌人和鼓动盟友。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迫使一国对其他国家的动机做最坏的假定,由此导致一国为加强自身安全而采取针对敌国的结盟行为,而同盟的形成很可能会激怒敌人,进而引发相互之间敌意的螺旋上升,提升发生冲突的风险和战争前景。同时,同盟的形成会使盟友变得更为大胆,敢于实施更具进攻性的政策和行为。格伦·斯奈德认为,如果一国给盟友的支持太多,就会壮大盟友发起进攻性行为的胆量,从而使本国面临受其牵连的风险。比如说,一些国家敢于在南海问题上挑衅中国,就在于美国为它们壮胆,给它们提供了安全承诺和军事支持。

  (二)“行动自由”理论

  与“纠缠”理论相反,“行动自由”理论认为,通过采取某些措施,结盟国家尤其是大国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同盟政治的“牵连”风险。

  第一,设置履约条件性。事实上,同盟条约很少会对成员国做出全面的承诺,反倒是会设置不少例外条款或回旋余地,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才对盟友施以援助及援助的类型。尤其是在由大国和小国组成的非对称同盟里,同盟条约普遍都设置这类约束条款,大国只对小国做出有限的承诺,而弱小盟友能被要求无条件的忠诚。这种对盟约条款的利用是由权力决定的,强大的盟友在同盟里能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弱小的盟友则没有多少选择余地。强国相对于弱国来说能更有效地利用同盟条款的漏洞,而对于弱国来说,由于它们依赖强国的保护,需要展示出对联盟的最大忠诚,往往无法利用条约漏洞来规避牵连风险。

  第二,避免对盟友作出代价高昂的承诺。由于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在国家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威来提供保护,因此国家只能自己保护自己,需要努力保存和增强军事实力。在同盟政治中,当盟国与他国爆发冲突的时候,如果本国的核心利益不受威胁,那么该国通常会选择袖手旁观,或者只为盟友提供最小的支持,避免为其战斗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第三,维持或加入多个同盟。在一个庞大和多样化的同盟网络里,大国面临着众多盟友提出的各种相互冲突的需求,这有助于它保持谨慎和克制,进而降低受盟友牵连的可能性。以美国为例,美国在世界不同地区有众多的盟友,它们对美国有各种不同的安全需求,不赞成美国过度介入某一国或某一地区的冲突,担心这样会削弱美国保护它们的能力,使它们的安全受到损害。

  第四,实施双重威慑,既威慑敌人,也约束盟友。同盟在功能上除了能威慑敌人,其本身也是一种权力管理和控制的工具,盟国之间能彼此约束草率和冒险的行为。正如克里斯托弗·盖尔皮(ChristopherF.Gelpi)指出,有时候国家选择结盟不是为了增加权力或安全,而是为了管理盟友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个结果是,强大的盟国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来约束盟友的冒险性行为,从而降低受盟友牵连的可能性。

  (三)对两种理论的简要比较

  “纠缠”理论认为,结盟国家难以避免卷入盟友的战争或冲突,而“行动自由”理论则认为,结盟国家尤其是大国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受盟友牵连的风险。迈克尔·贝克利提出的这两种理论观点看似对立,但实则并不矛盾,主要的差异在于两者解释范围的不同。“纠缠”理论解释的对象是同盟政治中的“纠缠”现象,而“行动自由”理论解释的对象是同盟政治中的“牵连”问题。要理解“纠缠”理论和“行动自由”理论的观点差异及各自的解释力,首先需要厘清“纠缠”和“牵连”这两个概念的异同。

  正如上文所阐释的,“纠缠”和“牵连”是两个相关但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指涉的对象远比后者宽泛,它意指一国在道德、法律或声誉关切的驱动下,不考虑本国国家利益的得失甚至以牺牲本国国家利益为代价来履行同盟承诺,为维护盟友的利益而卷入盟友的军事冲突。“牵连”则是“纠缠”现象多种类型中的一种,特指盟友采取冒险性的政策或行动而引发战争,进而把结盟国家拖入其中并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或付出昂贵的代价。

  由于结盟的收益依赖于“纠缠”现象的发生,或者说“纠缠”是同盟政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结盟国家无法避免广义上的“纠缠”问题,即无法避免卷入与盟友相关的冲突。“纠缠”理论的问题在于,它没有把广义上的“纠缠”与有特定含义的“牵连”进行区分,致使无法解释同盟政治的一些现象。

  事实上,在同盟政治的实践中,“牵连”风险较少发生,同盟(尤其是非对称同盟)里的大国通常能维持自身的行动自由。以美国为例,自1948年(那一年美国签署了第一个长期联盟协议)到2010年的62年时间里,美国维持着超过60个盟友,却只有五次受到盟友的牵连,其他时候都能在同盟政治中保持行动自由。“行动自由”理论能较好地解释这种现象,证明了在同盟政治的实践中,对“牵连”风险的管控和规避是可能的。确实,我们观察到美国频繁卷入外部的军事冲突,多次站在盟友一边进行军事干涉,但很多时候那些行为是基于维护美国自身的国家利益,不能归类到“纠缠”和“牵连”的范畴里。

  3案例检验:以美韩同盟为例

  美韩同盟是典型的军事同盟,而且是典型的非对称性军事同盟,美国是主导国,韩国是附属国,再考虑到美国与韩国结盟的一个重要初始动机是为了免受韩国武力统一朝鲜半岛行为的牵连,因此该案例很适合用来检验同盟政治中的“牵连”理论。下文将就该案例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在哪些方面验证了“纠缠”理论和“牵连”理论加以分析。

  (一)美韩同盟的建立及同盟困境的出现

  1953年10月,美国和韩国签署《美韩共同防御条约》,1954年12月,美国参议院以多数票批准了该条约标志着美韩同盟的正式确立。美韩军事同盟的形成不仅出于美国对地区均势的考量,还出于美国力图避免卷入朝鲜半岛军事冲突的考虑。

  事实上,二战后初期美国在朝鲜半岛没有很强的战略利益。1950年1月12日,美国时任国务卿迪安·艾奇逊(DeanAcheson)在全国记者俱乐部发表演说时声称,美国在太平洋的防卫线北起阿留申群岛,经过日本本土、琉球群岛,南达菲律宾,韩国和中国台湾均不在美国的太平洋防卫半径内。然而,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改变了它的朝鲜半岛政策并介入战争,美国担心韩国溃败会在地区内外引发多米诺效应,但美国也没有足够的动力来长期介入朝鲜战争以及帮助韩国总统李承晚实现统一朝鲜半岛的民族主义抱负。

  在格伦·斯奈德提出的同盟困境理论框架里,“牵连”和“抛弃”的风险是在同盟形成以后才产生的,但美韩同盟则有所不同,两国在同盟形成之前就表现出了对“受牵连”和“被抛弃”的担忧,这种担忧进而转化为促成美韩结盟的一个推动力。

  此外,在格伦·斯奈德提出的框架里,结盟国家不得不在“受牵连”和“被抛弃”之间不断权衡,但在美韩同盟中,这种担忧却是单向的,即美国担心受韩国牵连和韩国担心被美国抛弃,这是美韩同盟的一个特性。朝鲜战争的爆发使美国认识到朝鲜半岛的地缘战略价值,与韩国结盟有助于保持美国在东北亚地区的前沿存在,但美国很担忧结盟后会受韩国武力统一朝鲜半岛行为的牵连而卷入战争。

  1951年下半年,朝鲜战争进入边打边谈的阶段,然而,怀有统一半岛抱负的李承晚指责停战谈判,并采取种种行动阻碍谈判的进程,因为他深知,停战意味着朝鲜半岛的分裂。李承晚提出停战的条件,即美国同意与韩国签订共同安全条约并协助韩国加速扩军。他的理由是南北双方的军事力量对比悬殊,唯恐停战后朝鲜再度入侵,韩国会面临生存危机。美国对与韩国签署共同防御条约起初态度消极,在美国看来,韩国既无战略价值,又容易挑起战端,因此不情愿与其结盟。直到承诺要结束朝鲜战争的艾森豪威尔上台后,美国才接受了李承晚签署共同防务条约以及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的要求,以换取后者在停战协议中的合作。从这个角度来看,美韩军事同盟的最终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美国想尽快结束朝鲜战争。

  (二)美国对“牵连”风险的应对

  为规避韩国发起进攻性行为引发牵连风险,美国采取了对美韩同盟条约做出限制和实施双重威慑等诸多应对措施。

  第一,在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中没有设置自动军事介入的条款,而是代之以驻军条款。《共同防御条约》第三条规定:“在太平洋地区对缔约任何一方目前各自行政控制下的领土的进攻,都将危及它自己的和平与安全,双方将按照它的宪法程序采取行动以对付共同的危险。”该条款有两个重点,一个是突出了“行政控制下的领土”,另一个是强调了“依照宪法程序”,这就给予了美国对是否采取军事行动的较大自由裁量权。对比《北大西洋公约》所规定的“对一方的侵略将是对所有成员的侵略”,美国对韩国所作出的安全承诺要低很多。

  第二,迫使韩国交出防务自主权,由驻韩美军司令掌握韩国军队的行动控制权。1954年美国与韩国签署了《美韩协商备忘录》,将韩国军队的指挥权归于联合国军司令部,实际上就是纳入美国的控制之下,有效地降低了美国受韩国进攻性行为牵连的风险。197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解散联合国军司令部的决议案,以及20世纪70年代后期卡特总统出台的缩减驻韩美军计划,促成美韩联合司令部(US-ROKCombinedForcesCommand)的正式创立。

  第三,帮助韩国建立庞大的常规部队,但严格限制重型装备的生产和使用。朝鲜战争结束后,李承晚政府一度不甘心放弃武力统一的野心,但美国政府明确反对韩国武力统一的政策,表明如果韩国单方面发起统一战争,那么美国将拒绝予以援助:美国军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支持此类行为;美国不会提供任何军事或后勤支援;美国将停止对韩国提供经济援助;联合国军指挥官将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联合国军队参与敌对行动,停止为韩国提供安全保证。这样,韩国被迫放弃了武力统一朝鲜半岛的计划。

  第四,美国对朝韩双方实施双重威慑:一是通过针对性很强的军事演习等手段威慑朝鲜不要重启战端,保护韩国免受入侵;二是通过保有对韩国军队的管辖权,管控韩国统一半岛的冒险欲望和进攻性行为。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同盟有两个功能,一是能力集聚,二是管控盟国。在美韩同盟里,同盟所发挥的管控韩国的功能在重要性上不逊色于能力集聚功能。通过双重威慑,美国既提升了针对朝鲜的威慑力,同时又对韩国的冒险性行为施加了控制,使自身面临的牵连风险大为降低。

  从应对“牵连”风险的措施上来看,美国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设置履约条件性和实施双重威慑等,符合“行动自由”理论所提出的方式;从结果上来看,美韩结盟六十多年来,韩国没有发起武力统一朝鲜半岛的行动,美国也没有因此而陷入第二次朝鲜战争,很好地规避了“牵连”风险,验证了“行动自由”理论的假设。

  不管怎样,我们也观察到美国不时地会介入到朝韩两国的纷争和冲突中,美韩也频繁地举行针对朝鲜的军事演习,但这些更多地属于同盟政治中的“纠缠”现象,不属于“牵连”问题。正如我们前文所定义的,“牵连”是指盟友针对敌人采取进攻性行为或政策而引发战争和冲突,致使结盟国家为维护盟友的利益而被拖入其中,并导致结盟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或付出昂贵的代价。

  “纠缠”现象在同盟政治中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结盟所能带来的收益,比如共同应对敌人的挑衅、塑造地缘政治格局等,正是源于“纠缠”现象的发生。至于广受关注的美国深度介入朝核问题,则既不属于同盟政治中的“纠缠”,也不属于“牵连”,因为这主要是美国为维护自身国家利益而采取的行为。

  (三)同盟性质的调整与“牵连”风险的转变

  美韩同盟是非对称同盟,美国实力超强,韩国实力相对弱小,美国是援助的提供方,韩国是援助的接受者,由此造成韩国对美国的高度依赖,在内政和外交上都深受美国政策的影响,在安全问题上更是唯美国马首是瞻。美韩同盟是一种防御性同盟,能发挥保卫韩国的功能,同时也赋予了美国管控韩国政府实施冒险性政策的权力,这种同盟性质在整个冷战期间及冷战后较长一段时间里都基本得到维持。

  对美国而言,结盟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卫韩国免遭侵略和遏制东亚地区共产主义的扩张,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韩国武力统一朝鲜半岛而使美国受到战争牵连;对韩国而言,结盟的目的是使美国承担起长期保卫韩国的责任,避免自身被美国抛弃。尽管美韩两国围绕驻韩美军人数的缩减、战时作战指挥权的移交、驻韩美军基地转移、防务费用分担等问题存在分歧和矛盾,但美韩同盟的基本性质和原则长期以来没有发生过实质性变化。

  冷战结束后,美国对其东亚战略进行了调整,调整为防止中俄崛起对美国霸权地位构成挑战,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以避免朝鲜这样的“失败国家”对美国造成“非对称”威胁。美韩同盟能在应对新兴大国崛起及维护核不扩散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美国由此确认了美韩同盟继续存在的价值。

  不过,同盟性质的调整势在必行,美国希望美韩同盟走出朝鲜半岛,超越以防卫韩国为中心这个局限,服务于美国的地区和全球战略。2006年1月两国达成的驻韩美军“战略灵活性”协议,突破了《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中对驻韩美军“专守半岛防务”职能的规定;2009年以来,随着地区局势的变化,美韩双方扩展了双边合作的框架,双方关切的议题从朝鲜半岛扩展到地区和全球层面,美韩同盟由立足朝鲜半岛的军事同盟转为面向地区与全球的全方位安全伙伴关系。

  长期以来,美韩同盟中的“牵连”风险基本上呈现为单方向,即美国只担心受牵连并不担心被抛弃,韩国则担心被抛弃而不担心受牵连。然而,同盟性质的调整使美韩同盟中的“牵连”风险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为韩国也开始担忧受美国的牵连,尤其是考虑到近年来美国介入其中的东海问题、台海问题、南海问题等争端不断发酵。

  同时,随着国力的增强,韩国对美国军事和经济等方面的依赖性有所下降,民族主义高涨,其国内一直存在的韩美同盟与自主外交的战略选择之争开始偏向后者,韩国想要获得对美关系中的平等地位,试图增强外交自主性和国防自主性,保持战略选择上的灵活性,前些年更是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对美离心倾向,致使美国也开始担心被韩国“抛弃”。

  特别是中韩关系的迅速发展令美国感到担忧,到2014年中韩两国的贸易额达到2354亿美元,中国成为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且两国的政治关系也随之升级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战略与安全问题上,韩国面临着受美国“牵连”的风险。以“萨德”问题为例,作为美国构建全球反导体系的重要一环,美国以防御朝鲜导弹威胁之名,于2014年开始公开推动在韩国部署“萨德”,然而,“萨德”X波段雷达具有超长的侦察能力,远远超出防范朝鲜核武器的需求,其真正的矛头是对准中俄,对中国战略安全利益的损害尤为严重。

  韩国在发展本国反导系统能力时本来一直努力限定其能力边界,多次表示美韩反导合作拦截范围局限于半岛内,体现了韩国在此问题上不愿受美国牵连的诉求。现在美国乘朝鲜核问题白热化之机,在韩国部署矛头对准中俄的“萨德”系统,有强行拉韩国介入大国博弈的战略考虑。正如韩国学者所言,“萨德入韩”事实上是美国针对中国崛起在半岛所采取的一个有针对性的举措,半岛正在蜕变为东北亚各国新一轮战略博弈的权力场。“萨德入韩”使韩国沦为美国遏制中俄的“棋子”,造成韩国内外交困的局面,除了引发国内民众的反对和舆论分裂,还对中韩关系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导致韩国的国家利益受损,这并不符合韩国的初衷。

  结语

  “纠缠”和“牵连”是同盟政治的特有现象,广义上的“纠缠”现象是难以避免的,因为结盟的收益正源于此,而“牵连”风险则是可以规避的,前提是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对其加以管控。管控和规避“牵连”风险的措施主要包括:设置履约条件性、避免对盟友作出代价过高的承诺、维持或加入多个同盟、对盟友和敌人实施双重威慑。对同盟中的不同成员国来说,这些措施的效果存在一定的差异,像双重威慑这样的管控措施只适用于强国。

  一般来说,同盟中强势的一方更为担心“牵连”风险,也更能有效地利用这些规避措施,这是由其权力优势决定的;弱势的一方由于依赖同盟中强者的保护,它们更担心被抛弃,为此需要展示出盟友的最大忠诚,在规避“牵连”风险问题上往往力所不能及。如果一国对结盟的“牵连”风险持有强烈的担忧,那么结盟对它来说将不再是有吸引力的政策选项,从而使其可以在缔结同盟条约的谈判中进行强硬的讨价还价。

  这时,只有其他国家愿意做出有利于该国的让步,比如在盟约条款中设置履约条件性,以此来降低该国受“牵连”的可能性,结盟才有可能最终实现。需要指出的是,当同盟条约里防范“牵连”的条款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一国仍甘愿冒着风险卷入盟友的战争,那么这种情况很大的可能性是该国并非为了维护盟友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因此不属于牵连的范畴。

  美国是世界上结盟最多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先后与60多个国家缔结了安全同盟条约,在全球范围内打造了庞大的同盟网络。这虽然使得美国需要承担某些责任来保卫盟友,但更重要的是它很好地服务于美国的全球霸权战略。近年来,一些美国学者认为,美国对众多盟友提供安全承诺会招致很大的牵连风险,使美国陷入与己利益无关甚至有悖自身利益的冲突,并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美国应修改、缩减乃至放弃它对盟友所作出的承诺,实施战略收缩,以降低“牵连”风险。

  事实上,美国在现实中很少受到盟友军事冲突的牵连,这主要得益于美国在同盟内部拥有强大的讨价还价能力,使得它可以通过设置履约条件等手段来管控和规避“牵连”风险。确实,美国是世界上军事行动最为频繁和活跃的国家,美国也多次介入盟友的军事冲突或站在盟友一边发起军事干涉,但多数情况下是为美国自身的利益而战,或是基于与盟友利益的一致性而采取行动,这些都不能归为牵连的范畴。我们在观察美国的结盟外交时,需要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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