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来源:钝角网 2018-01-31 11:03:39
作者:林晓光
战后初期的1946年,日本的大阪府行政机关就制订了专门针对朝鲜人的“朝鲜人登录制度”,由于遭到朝鲜人的强烈反对,该制度施行仅1年即告废止。1949年9月,日本外务省联络局局长照会内阁法制局局长(当时叫做法务府法制意见长官),就有关外国人登录法规中追加“指纹条款”进行了协商,建议地方政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指纹制度”做出明文规定。当年12月,日本政府对《外国人登录令》进行了修改,加重惩罚不依法随身携带登录证的外国人,但还没有明确规定“指纹制度”。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流入日本的朝鲜难民不断增加,为加强对在日外国人,尤其是朝鲜人的监控和防范,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实施“指纹制度”。1952年,《外国人登录法》正式实施,有关在日外国人必须按捺指纹的规定也法律化、制度化了。
多年来,对于这一歧视外国人、侮辱外国人,把在日外国人预设为犯罪嫌疑人的歧视性条款,不断有富于正义感和良知的日本人提出反对意见,更有一些勇敢无畏的外国人进行过顽强地抵抗,坚决不按捺指纹。对于不按捺指纹的外国人,除了按上述法律规定进行的处罚之外,日本政府还以拒发登录证、拒签再入国许可的行政措施加以制裁。曾经有一个在日朝鲜人高中学生,参加NHK主办的题为《青年的主张》的演讲比赛,获得大奖,奖品是免费赴加拿大一次游。但由于该青年学生以前在办理外国人登录证时拒绝按捺指纹,日本法务省即以此为由拒绝发给他再入国许可,使得该青年不得不放弃了这次大奖和赴加拿大观光游游的权利和机会。因为如果没有再入国许可,他即使能离开日本去加拿大,也无法再踏入日本的国门,成为有家难回的海外游子。
在战后中日关系上史上,“指纹制度”也曾几次成为干扰中日民间正常交往的负面因素。1957年,中日双方达成协议,在日本举办中国商品展览会。尽管中方参展人员只是短期在日,但日本政府仍然要求中方人员在入境时按捺指纹,中方人员认为这是对我方的岐视和侮辱,坚决予以拒绝,故而没有得到日本政府签发的入境签证,不能来日参加中日民间贸易展览会。当时的《人民日报》曾就此事于8月7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日本政府要求中国贸易代表部及有关人员按捺指纹,这是对中国的侮辱。”还有一位居住在大阪的中国人徐翠珍于1987年也曾因为拒绝按捺指纹而被日本政府指控。3月,她在送交大阪地方法院的陈诉书中痛斥“指纹制度”的歧视性和反人道性,义正词严地指出:“我不得不质问日本政府,在伪满国时期,中国人在日本人的刺刀威逼下,不得不随身携带按捺本人指纹的‘良民证’。而今天的日本政府仍然让我们按捺指纹,并要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这和过去的殖民统治还有什么区别?”
鉴于在日外国人激烈反对和抗议,日本政府不得不对《外国人登录法》进行了多次修改。1982年的修改将外国人必须按捺指纹的年龄从“14岁以上”改为“16岁以上”,将按捺指纹的频度从“每3年按捺一次”改为“每5年按捺一次”。1987年改为“只在初次办理外国人登录证时按捺一次即可”。但这些修改只不过是在实施年龄,按捺次数等技术性的枝节问题上放宽限制,但在法律上歧视外国人的性质并没有任何改变。
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人权意识的高扬,在日外国人也更加积极地为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而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因拒绝按捺指纹而与日本政府对簿公堂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诉讼双方在法庭辩论的焦点往往集中到“指纹制度”的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日方的论点主要是:“指纹制度”使日本司法当局和警方有效地监控管理在日外国人,因而是必要的。而在日外国人则集中谴责“指纹制度”对外国人的歧视侮辱,及其违反国际人权准则的非人道性。
随着日本日益走向国际化,随着日本人与外国人交往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日本人也开始对“指纹制度”进行反省和批判。1998年6月,日本最大的周刊《东洋经济》就曾载文批评政府不尊重在日外国人的基本人权。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已经成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国际经济大国、外贸黑字大国、净债权大国、对外援助大国,国际化程度与日俱增;日本政府也相继提出了“国际大国”和“世界大国”的国家发展目标,宣称要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大的政治作用,并提出了到2000年要使日的外国留学生达到10万人的努力目标;日本人每年赴海外旅游者多达几千万,对外人员交流日趋广泛。
如果日本国内法规千方百计地歧视和限制外国人,侵犯外国人的人权,使外国人不仅难以溶入日本社会,而且在日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多有不便,比如在租借住房、办理信用卡、就学、就职、提薪、晋级等许多方面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不愉快的经历。究其原因,恐怕首先是来自于日本政府对外国人的歧视态度,这种态度充分地体现在针对外国人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执法部门(法务省出入境管理局、各地方政府)的工作中。日本社会之所以不欢迎外国人,部分日本人之所以不能以正常的心态平等地对待外国人,归根结底是代表国家的日本政府首先对外国人采取了不信任的态度,制定了歧视性的法律规范。至今为止,日本政府曾经提出的接纳10万外国留学生的目标仍然没有达到。那种骨子里的歧视也许是不便言明的原因之一吧。
令人心慰和值得嘉许的是,日本政府也在逐步改变过去的非人道的态度和政策,并准备修改《外国人登录法》中关于“指纹制度”的法律规定。法务省已经决定在通常国会上提出一项法律修正案,对现行《外国人登录法》进行修改,废除外国人如在日居留达12个月以上必须按捺指纹的条款。这一法律修正案获得通过,对在日外国人来说无疑是一件扬眉吐气的大好事。但愿日本社会和部分日本人对待外国人的心态也能随之变得更宽,更平易,更大度。
但“9、11”事件以后,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入境安全检查的力度,纷纷要求入境者按捺指纹,以便录入电脑以备搜索查找,日本政府也做出了类似的规定。自那以后,不只是去日本,去其他国家也都需要在机场留下指纹。如果从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们生命的角度看,这样严格的安保措施并非毫无必要,而且适用于入境的每一个人,不再因为国籍或某种身份加以区别对待,那种自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愤懑之情也就逐渐淡漠了。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中心教授
关键词:
来源:钝角网 2018-01-31 11:03:39
作者:林晓光
战后初期的1946年,日本的大阪府行政机关就制订了专门针对朝鲜人的“朝鲜人登录制度”,由于遭到朝鲜人的强烈反对,该制度施行仅1年即告废止。1949年9月,日本外务省联络局局长照会内阁法制局局长(当时叫做法务府法制意见长官),就有关外国人登录法规中追加“指纹条款”进行了协商,建议地方政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指纹制度”做出明文规定。当年12月,日本政府对《外国人登录令》进行了修改,加重惩罚不依法随身携带登录证的外国人,但还没有明确规定“指纹制度”。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流入日本的朝鲜难民不断增加,为加强对在日外国人,尤其是朝鲜人的监控和防范,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实施“指纹制度”。1952年,《外国人登录法》正式实施,有关在日外国人必须按捺指纹的规定也法律化、制度化了。
多年来,对于这一歧视外国人、侮辱外国人,把在日外国人预设为犯罪嫌疑人的歧视性条款,不断有富于正义感和良知的日本人提出反对意见,更有一些勇敢无畏的外国人进行过顽强地抵抗,坚决不按捺指纹。对于不按捺指纹的外国人,除了按上述法律规定进行的处罚之外,日本政府还以拒发登录证、拒签再入国许可的行政措施加以制裁。曾经有一个在日朝鲜人高中学生,参加NHK主办的题为《青年的主张》的演讲比赛,获得大奖,奖品是免费赴加拿大一次游。但由于该青年学生以前在办理外国人登录证时拒绝按捺指纹,日本法务省即以此为由拒绝发给他再入国许可,使得该青年不得不放弃了这次大奖和赴加拿大观光游游的权利和机会。因为如果没有再入国许可,他即使能离开日本去加拿大,也无法再踏入日本的国门,成为有家难回的海外游子。
在战后中日关系上史上,“指纹制度”也曾几次成为干扰中日民间正常交往的负面因素。1957年,中日双方达成协议,在日本举办中国商品展览会。尽管中方参展人员只是短期在日,但日本政府仍然要求中方人员在入境时按捺指纹,中方人员认为这是对我方的岐视和侮辱,坚决予以拒绝,故而没有得到日本政府签发的入境签证,不能来日参加中日民间贸易展览会。当时的《人民日报》曾就此事于8月7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日本政府要求中国贸易代表部及有关人员按捺指纹,这是对中国的侮辱。”还有一位居住在大阪的中国人徐翠珍于1987年也曾因为拒绝按捺指纹而被日本政府指控。3月,她在送交大阪地方法院的陈诉书中痛斥“指纹制度”的歧视性和反人道性,义正词严地指出:“我不得不质问日本政府,在伪满国时期,中国人在日本人的刺刀威逼下,不得不随身携带按捺本人指纹的‘良民证’。而今天的日本政府仍然让我们按捺指纹,并要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这和过去的殖民统治还有什么区别?”
鉴于在日外国人激烈反对和抗议,日本政府不得不对《外国人登录法》进行了多次修改。1982年的修改将外国人必须按捺指纹的年龄从“14岁以上”改为“16岁以上”,将按捺指纹的频度从“每3年按捺一次”改为“每5年按捺一次”。1987年改为“只在初次办理外国人登录证时按捺一次即可”。但这些修改只不过是在实施年龄,按捺次数等技术性的枝节问题上放宽限制,但在法律上歧视外国人的性质并没有任何改变。
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人权意识的高扬,在日外国人也更加积极地为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而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因拒绝按捺指纹而与日本政府对簿公堂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诉讼双方在法庭辩论的焦点往往集中到“指纹制度”的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日方的论点主要是:“指纹制度”使日本司法当局和警方有效地监控管理在日外国人,因而是必要的。而在日外国人则集中谴责“指纹制度”对外国人的歧视侮辱,及其违反国际人权准则的非人道性。
随着日本日益走向国际化,随着日本人与外国人交往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日本人也开始对“指纹制度”进行反省和批判。1998年6月,日本最大的周刊《东洋经济》就曾载文批评政府不尊重在日外国人的基本人权。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已经成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国际经济大国、外贸黑字大国、净债权大国、对外援助大国,国际化程度与日俱增;日本政府也相继提出了“国际大国”和“世界大国”的国家发展目标,宣称要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大的政治作用,并提出了到2000年要使日的外国留学生达到10万人的努力目标;日本人每年赴海外旅游者多达几千万,对外人员交流日趋广泛。
如果日本国内法规千方百计地歧视和限制外国人,侵犯外国人的人权,使外国人不仅难以溶入日本社会,而且在日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多有不便,比如在租借住房、办理信用卡、就学、就职、提薪、晋级等许多方面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不愉快的经历。究其原因,恐怕首先是来自于日本政府对外国人的歧视态度,这种态度充分地体现在针对外国人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执法部门(法务省出入境管理局、各地方政府)的工作中。日本社会之所以不欢迎外国人,部分日本人之所以不能以正常的心态平等地对待外国人,归根结底是代表国家的日本政府首先对外国人采取了不信任的态度,制定了歧视性的法律规范。至今为止,日本政府曾经提出的接纳10万外国留学生的目标仍然没有达到。那种骨子里的歧视也许是不便言明的原因之一吧。
令人心慰和值得嘉许的是,日本政府也在逐步改变过去的非人道的态度和政策,并准备修改《外国人登录法》中关于“指纹制度”的法律规定。法务省已经决定在通常国会上提出一项法律修正案,对现行《外国人登录法》进行修改,废除外国人如在日居留达12个月以上必须按捺指纹的条款。这一法律修正案获得通过,对在日外国人来说无疑是一件扬眉吐气的大好事。但愿日本社会和部分日本人对待外国人的心态也能随之变得更宽,更平易,更大度。
但“9、11”事件以后,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入境安全检查的力度,纷纷要求入境者按捺指纹,以便录入电脑以备搜索查找,日本政府也做出了类似的规定。自那以后,不只是去日本,去其他国家也都需要在机场留下指纹。如果从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们生命的角度看,这样严格的安保措施并非毫无必要,而且适用于入境的每一个人,不再因为国籍或某种身份加以区别对待,那种自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愤懑之情也就逐渐淡漠了。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