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钝角网 2017-11-24 17:15:39
作者:昀舒
二、幼儿教育:从幼儿园设立到幼师资质的严格管理
在儿童的保护上,除了法律层面的严格规定和严厉的惩罚外,英美国家对儿童教育,尤其是幼儿教育方面也有详细的要求。
美国对幼儿园的建立和幼儿教师的选拔非常重视,无论是家庭幼儿园与幼儿中心或者日托所,但都必须向加州社会事务部提交申请。无证就开办幼儿园,会面临每天200美元的罚款,甚至触犯刑法。
从“幼师资质”要求来看,美国的公立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幼儿教育学士学位,而私立幼儿园或托儿机构的教师则要取得副学士学位。副学士学位指的是社区学院或两年制专科学校颁发的毕业文凭。各州通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幼师从业资格门槛。大多数情况下,要成为一名幼儿教师,必须经过教育专业训练,通过美国教育部认可的必修课程,还要接受社交情绪管理能力培训等,上岗后还要定期考核。
一旦发现有老师虐待孩子,或者幼儿园违规雇佣了不合格的老师,幼儿园也要背很大的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关门。
英国政府对公立和私立幼儿园教师学历、资质和不同年龄段可看护人数都有严格规定
在英国重视幼儿教育,幼儿教师被当作一种专业职业发展途经。在幼儿师资问题上,英国政府规定也随着全社会知识水平提高逐渐严格,2014年开始实施的规定是,幼儿园老师入门最低门槛是中学毕业(全国综合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最高是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
政府规定的高门槛让很多幼儿园难以招满合格员工。于是在实践中,学位学历不达虽然可以,临时工、小时工也可以招,但无例外的是:任何幼儿园50%以上员工必须获得英国政府承认的相关幼儿师资培训和资质认证,这样就不仅确保了每个幼儿园符合儿童所需的、良好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成长环境,确保受过幼儿教育培训的专业人士在每个幼儿园发挥管理作用,也兼顾引导保证了幼儿保育老师有职业发展前途和社会晋升通道。
换言之,学任何专业的大学生都可以做幼教老师,但必须获得幼教资格认证。才能正式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老师。整个培训课程可以全日制或兼职时间就读,全日制初级培训最快需要120个工作日(32周,约4个月)读完全部课程。
英国政府卫生部还严格规定了一名幼教老师(拥有资格认证者)被允许看护幼儿人数,如下:
2岁以下幼儿:一名老师最多看护3人。
2岁到3岁幼儿:一名老师最多看护4人。
3岁到5岁幼儿:一名老师最多看护8人。
任何幼儿园在运作中如果违反有关硬性规定一旦曝光,即有违规违法之嫌,自然无法逃脱惩戒。从保护幼儿老师的角度看,这个规定也符合一个正常的幼儿老师有可能面临确保幼儿健康和福利的最大工作量。政府部门进行不定期的视察,确保幼儿园法人遵守规定,避免让幼儿老师承担其无法应付的精神和工作负担。
在英格兰,幼儿园大多数并非政府设立,大多由社区、私人、各类公营和私营机构设立的,接收出生满6个星期(即约一个半月)到5岁的幼儿。但所有幼儿园都受到地方政府的儿童医疗健康和社会福利部门根据英国儿童保护法律比较严格的监管。
与此同时,英格兰中央政府根据法律做出明确指导性政策,对幼儿园在师资、工作培训、员工薪金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也做出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部门根据中央政府指导实施监管。
此外,按照规定,儿童医疗健康和社会福利部门会对每家幼儿园每年进行不定期年检视察,检查内容包括政府规定的硬性标准是否达标,包括幼儿园环境、管理团队和师资水平、被看护的儿童状态是否良好等。然后对各个幼儿园方面工作打分,最后将评比情况公之于众。这些针对幼儿教育的管理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了虐童事件的出现。
三、家庭保护:对孩子进行身体意识教育很重要
在保护儿童不受虐待的问题上,有一个难点是很多受虐儿童不知道自己受到了虐待。这就需要学校和父母跟孩子的沟通使相关情况能够及早被发现。
根据涉童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新罕布什尔大学社会学教授戴维·芬克霍尔的研究,过去25年,美国报案的性虐儿童案件总体比率实际下降了65%。他将其归功于多个因素,尤其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逐渐增强,以及围绕发现和防范性侵犯的教育和培训增加。
在美国,“Speak Up Be Safe”(安全说出来)项目被纳入每个学校的教育项目,教孩子们明白什么是虐待,如果遭受了虐待怎么办,从哪里可以获得帮助,以便他们及时向家长和有关部门反映。
从父母的角度来说,尽早对孩子进行身体意识的教育非常重要。需要让儿童知道,如果有人让对他施加令其身体不适的行为,是可以第一时间告诉父母的,他不会因此有麻烦。施虐者往往会跟孩童说,如果他们说出去,没人会相信他们。
父母需要告诉你的孩子,不论出现什么情况,他们总能受到保护。对孩子来说,如果施虐者是社会上受尊敬的人(如教师或教练)——这些似乎能掌控孩子未来的人,要报告侵害则尤其困难。在合理范围内,孩子的生活也需要得到父母密切关注。如果发现孩子确有不适的情况,需要认真对待。比如孩子突然比以往自闭,或一个人在房内独处的时间更多。
儿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这个社会的未来。每个儿童,无论年龄、种族、性别、出身,都应得到这个世界的友好对待,而友好对待儿童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保障他们生存和受保护的权利。从英美国家来看,完善的法律制度,健全的教育体系以及来自家庭的保护,是预防虐童这一恶行出现的有效保障。
来源:钝角网 2017-11-24 17:15:39
作者:昀舒
“虐童”在全世界都是令人震惊而愤慨的事情。今年8月,美国内华达州一所幼儿园的一名教师因涉嫌虐待一个5岁幼童被警方逮捕。监控录像显示,这名老师一把将孩子扔了出去,尽管她辩解称自己在和学生做游戏,她同样面临虐童罪指控,已被警方逮捕。在美国,虐童罪是重罪,虐童者最高会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2015年,美国马里兰州一男子曾因虐待儿童致死被判40年监禁。
美国法律对待虐童行为的零容忍的态度,以极其严厉的监督和惩戒措施很大程度上预防了虐童事件的发生。英国则高度重视政府机构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强调教养、保护儿童不仅是父母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职责。英美国家在保护儿童上有较为完备的立法和防范措施,这值得借鉴。
一、国家立法:从预防到惩治的保障体系
美国社会对虐童问题的关切可以上溯到19世纪末,1874年,纽约州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到1900年,全美已经成立了161个同类民间组织。此外,《儿童虐待防治法》和《儿童保护法案》等法律法规为儿童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现在,美国50个州都有相关立法机构,处罚措施则根据各州规定以及案情情节严重与否决定。
为了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的目的,美国建立了完整、系统的儿童保护体系。该儿童保护体系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受理登记、调查、寄养、长久安置、家庭维护以及将儿童从家庭迁出的司法审理程序等。
以强制报告制度为例,继美国联邦政府儿童局在1963年制定了举报法范例后,各州于1963年至1967年先后制定了受虐儿童举报法。早期仅有医务人员具有报告儿童受虐的责任,而在之后的法律中,一些与儿童密切接触的人员也被纳入到责任报告的范围。强制报告者包括医师、教育者、虐待咨询的社会工作者、警察、商业摄影从业人员等。报告的对象是对儿童负有责任的人或组织,他们可能是托儿所、学校、寄养家庭、托儿机构和保姆、父母或者家庭其他成员。
受虐儿童报告制度的内容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变化。美国最早的受虐儿童报告制度仅仅要求对知悉儿童身体受虐待的情况进行举报,如相关人员在知悉有人对儿童进行残暴殴打和身体伤害,就必须加以举报。后来的受虐儿童报告制度则要求知悉儿童身体受虐待和忽视的,都要举报。发展到现在,举报范围则更加宽泛,例如儿童处于人身危险、儿童没有得到必要的照顾和监管、儿童经历严重的情绪问题等,都属于举报的内容。另外,大多数州要求“有理由相信”或“有理由怀疑”一个儿童受到了虐待或忽视时也要举报。
美国疾病控制和保护中心将“虐待儿童”定义为:任何对儿童导致伤害、潜在的伤害,或恐吓的伤害的行为。
虐待儿童分为四种类型:
其一,身体虐待(P h ysicalA buse)。如打屁股,扭耳朵等。或者因照料不周,造成孩子的身体伤害。
其二,性虐待( S e x u a lA buse)。比如,触摸身体儿童私处,对儿童“露阴”,要求儿童进行性行为(不管得逞与否),对儿童展示黄色作品,等等。曹显庆案子归于“性虐待”。
其三,忽视(N eglect)。比如:没有给孩子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条件,不为孩子提供应有的医疗、教育,眼睛没有盯牢,结果孩子不小心受伤,等等。
其四,心理感情虐待(Psycho-logical/Em otional abuse)。比如:逼迫孩子不喜欢做的事,责骂,吓唬、恐吓,过度的惩罚,大人有过错,拿孩子当出气筒,等等。
美国儿童保护制度的目标:保护儿童免受虐待。虐待是来自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一种伤害,这种伤害可能表现为使儿童受到身心创伤,也可能表现为不去满足儿童的基本需要。
美国通过这套完整的、系统的儿童保护体系,从各种角度加强对儿童的关注度,全方位地考察儿童受保护的实际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清,早发现早防范无疑是防范虐童行为、保证儿童保护体系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英国高度重视政府机构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强调教养、保护儿童不仅是父母的责任,更是国家的责任。为此,英国逐步建立起了一套非常高效的工作机制。
具体而言,为了有效防止儿童受虐待行为,英国政府从制度上着手,废除了传统的以教区为单位的救济行政,扩大为地方行政单位,实行中央督导制,组建由医生、护士、警察、司法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构成的济贫法实施委员会管理救济工作,提高国家对救济的行政监管力度;各种类型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如宗教慈善团体、专业人员及其服务机构、社区服务等也都在政府的监管下不断涌现并加大对儿童福利的投入。
监督原则主要集中关注五项成果:健康、安全、满意与成就、作出积极贡献、社会和经济稳定,附加的一点是家庭支援。同时,1989年《儿童法》确立了一起合作原则,强调政府机构间的合作,通过立法指示各个机构开展合作应对虐待儿童。一旦出现虐待儿童的现象,社会服务部门和警方将展开合作调查,制定儿童保护登记档案,记录当地还有尚未解决的儿童保护问题。
在立法层面,1889年的《预防虐待和忽视儿童法》是英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法案,该法案以防止儿童受虐待为目的,不仅规定了虐待、忽视儿童为犯罪,还增加了剥夺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权资格的规定。此后,1894年《预防虐待儿童法》及1933年《儿童及少年法》均对此进行了更细化的规定。
1989年,英国出台的《儿童法》几乎将所有的关于儿童的法律结合到了一起,该法也是当前英国最为重要的儿童保护立法,加上2000年《照管标准法》、2002年《儿童收养法》、2002年《教育法》、2003年《健康和社会照管法》等法律。这些法律的陆续颁布,使英国防止虐待儿童的法律体系相当完善,成为英美法系其他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相关立法借鉴的典范。
英国1989年《儿童法》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基本原则,对于儿童权益的保护非常全面。综观该法案相关内容,我们不难看出,英国对虐待儿童的规制非常严厉。
首先,虐待儿童的内涵非常宽泛,该法将凡是影响儿童生理的、智力的、情绪的、社会的或行为发展的行为均视为虐待儿童行为。
其次,对虐待儿童规定了详细的司法干预路径。该法案明确,在发现儿童受虐等情况时,政府可以剥夺父母对儿童的监护权,并将儿童安置在其他家庭;任何接触到儿童受虐等情况的人,如教师、医生、社工、邻居,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同时,政府可视儿童遭受虐待的具体情况,分别发出照顾令、监督令、儿童评估令、儿童紧急保护令等。
再次,将曾普遍被作为合法辩护理由的校园体罚从法律上进行了否定。体罚作为“合理的惩罚”在英国曾经被作为一种辩护理由,2004年修正后的《儿童法》限制了体罚儿童可以被认为是合理的惩罚而具备正当性理由,明确提出禁止体罚。
最后,虐待儿童行为构成犯罪的类型较宽。根据1989年《儿童法》,对儿童有害、会被判为有罪的行为包括:(1)忽视:长期的、严重的忽视儿童或者疏于保护,使儿童受到明显伤害,比如导致儿童受冻、挨饿、营养不良等严重的疏忽;(2)身体伤害:实际的身体伤害或未能防止身体伤害而给儿童带来痛苦,比如中毒、窒息;(3)性虐待:对儿童采取的实际性的或看似性虐待形式的虐待;(4)情感虐待:实际的情感虐待或看似情感的虐待,包括对儿童的辱骂、冷落,拒绝予以感情交流等。
从以上虐待儿童行为构成犯罪的类型也可进一步看出英国法律规制虐待儿童的严厉性。
二、幼儿教育:从幼儿园设立到幼师资质的严格管理
在儿童的保护上,除了法律层面的严格规定和严厉的惩罚外,英美国家对儿童教育,尤其是幼儿教育方面也有详细的要求。
美国对幼儿园的建立和幼儿教师的选拔非常重视,无论是家庭幼儿园与幼儿中心或者日托所,但都必须向加州社会事务部提交申请。无证就开办幼儿园,会面临每天200美元的罚款,甚至触犯刑法。
从“幼师资质”要求来看,美国的公立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幼儿教育学士学位,而私立幼儿园或托儿机构的教师则要取得副学士学位。副学士学位指的是社区学院或两年制专科学校颁发的毕业文凭。各州通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幼师从业资格门槛。大多数情况下,要成为一名幼儿教师,必须经过教育专业训练,通过美国教育部认可的必修课程,还要接受社交情绪管理能力培训等,上岗后还要定期考核。
一旦发现有老师虐待孩子,或者幼儿园违规雇佣了不合格的老师,幼儿园也要背很大的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关门。
英国政府对公立和私立幼儿园教师学历、资质和不同年龄段可看护人数都有严格规定
在英国重视幼儿教育,幼儿教师被当作一种专业职业发展途经。在幼儿师资问题上,英国政府规定也随着全社会知识水平提高逐渐严格,2014年开始实施的规定是,幼儿园老师入门最低门槛是中学毕业(全国综合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最高是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
政府规定的高门槛让很多幼儿园难以招满合格员工。于是在实践中,学位学历不达虽然可以,临时工、小时工也可以招,但无例外的是:任何幼儿园50%以上员工必须获得英国政府承认的相关幼儿师资培训和资质认证,这样就不仅确保了每个幼儿园符合儿童所需的、良好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成长环境,确保受过幼儿教育培训的专业人士在每个幼儿园发挥管理作用,也兼顾引导保证了幼儿保育老师有职业发展前途和社会晋升通道。
换言之,学任何专业的大学生都可以做幼教老师,但必须获得幼教资格认证。才能正式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老师。整个培训课程可以全日制或兼职时间就读,全日制初级培训最快需要120个工作日(32周,约4个月)读完全部课程。
英国政府卫生部还严格规定了一名幼教老师(拥有资格认证者)被允许看护幼儿人数,如下:
2岁以下幼儿:一名老师最多看护3人。
2岁到3岁幼儿:一名老师最多看护4人。
3岁到5岁幼儿:一名老师最多看护8人。
任何幼儿园在运作中如果违反有关硬性规定一旦曝光,即有违规违法之嫌,自然无法逃脱惩戒。从保护幼儿老师的角度看,这个规定也符合一个正常的幼儿老师有可能面临确保幼儿健康和福利的最大工作量。政府部门进行不定期的视察,确保幼儿园法人遵守规定,避免让幼儿老师承担其无法应付的精神和工作负担。
在英格兰,幼儿园大多数并非政府设立,大多由社区、私人、各类公营和私营机构设立的,接收出生满6个星期(即约一个半月)到5岁的幼儿。但所有幼儿园都受到地方政府的儿童医疗健康和社会福利部门根据英国儿童保护法律比较严格的监管。
与此同时,英格兰中央政府根据法律做出明确指导性政策,对幼儿园在师资、工作培训、员工薪金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也做出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部门根据中央政府指导实施监管。
此外,按照规定,儿童医疗健康和社会福利部门会对每家幼儿园每年进行不定期年检视察,检查内容包括政府规定的硬性标准是否达标,包括幼儿园环境、管理团队和师资水平、被看护的儿童状态是否良好等。然后对各个幼儿园方面工作打分,最后将评比情况公之于众。这些针对幼儿教育的管理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了虐童事件的出现。
三、家庭保护:对孩子进行身体意识教育很重要
在保护儿童不受虐待的问题上,有一个难点是很多受虐儿童不知道自己受到了虐待。这就需要学校和父母跟孩子的沟通使相关情况能够及早被发现。
根据涉童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新罕布什尔大学社会学教授戴维·芬克霍尔的研究,过去25年,美国报案的性虐儿童案件总体比率实际下降了65%。他将其归功于多个因素,尤其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逐渐增强,以及围绕发现和防范性侵犯的教育和培训增加。
在美国,“Speak Up Be Safe”(安全说出来)项目被纳入每个学校的教育项目,教孩子们明白什么是虐待,如果遭受了虐待怎么办,从哪里可以获得帮助,以便他们及时向家长和有关部门反映。
从父母的角度来说,尽早对孩子进行身体意识的教育非常重要。需要让儿童知道,如果有人让对他施加令其身体不适的行为,是可以第一时间告诉父母的,他不会因此有麻烦。施虐者往往会跟孩童说,如果他们说出去,没人会相信他们。
父母需要告诉你的孩子,不论出现什么情况,他们总能受到保护。对孩子来说,如果施虐者是社会上受尊敬的人(如教师或教练)——这些似乎能掌控孩子未来的人,要报告侵害则尤其困难。在合理范围内,孩子的生活也需要得到父母密切关注。如果发现孩子确有不适的情况,需要认真对待。比如孩子突然比以往自闭,或一个人在房内独处的时间更多。
儿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这个社会的未来。每个儿童,无论年龄、种族、性别、出身,都应得到这个世界的友好对待,而友好对待儿童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保障他们生存和受保护的权利。从英美国家来看,完善的法律制度,健全的教育体系以及来自家庭的保护,是预防虐童这一恶行出现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