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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析《人民的名义》:商人、女人和穷人形象的“腹黑化”

关键词:

来源:文化纵横 2017-05-07 13:13:19

全面解析《人民的名义》:商人、女人和穷人形象的“腹黑化”

作者:纵横君

《人民的名义》是一部讨论社会热点的现实剧。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该剧全景式地展现了社会现实和其中的社会隐喻。张慧瑜老师因而提出了几点反思供观众思考:如何思考中国模式?怎样建设有弹性的、有人民色彩的公民社会?政治如何向人民敞开?人民又如何融入政治?

  5月6日下午两点半,由《文化纵横》杂志社、南都观察主办的文化纵横【一期一会】主题沙龙在北京三联书店五道口分店举办,此次沙龙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猛、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张慧瑜,以“深度理解中国政体,全面剖析人民名义”为题,分别从法律社会学、影视文化的角度对热播剧《人民的名义》进行解读,媒体人秦旭东先生作为特约评论人参与讨论。本次活动由《文化纵横》杂志社社长杨平担任主持人,并且首次采用网络直播的形式实时分享,参与人数众多,仅预报名人数即超600人次,现场气氛热烈,不仅有《文化纵横》的忠实读者,也有关注《人民的名义》及相关议题的各行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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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慧瑜:《人民的名义》是与主流价值观配合密切的大众文化产品

  活动以张慧瑜老师“大众文化”视角的解读开始,首先指出《人民的名义》在遭遇现象性的讨论时,难免会被过度解读。以达康书记为例,表情包、“能干的霸道总裁”式的作风,这都挑战着以往文艺作品对党员形象的塑造,同时也折射出文化产业化进程中以年轻人为主导的受众群体之兴趣取向。因此我们需要结合中国文艺发展路径来解读这一现象产生的背景、效应。

  “人民”作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政治概念,因一部剧引发了消费时代的反思议题。张慧瑜老师认为,《人民的名义》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将大众文化与主旋律相结合的作品。众所周知,《人民的名义》的投资为一亿元人民币左右,其中演员的片酬占了4000万——虽然与其他大IP剧相比,此项成本并不如大众预想的“天价”,但演员成本近五成的现象所展示出的商业性与消费性正是大众文化的特点之一。与昔日“工农兵文艺”相比,大众文艺依靠企业自主经营、参与者身份也以明星、艺人这样的市场化产物为主,从而表现出个人主义的取向,叙事的对象倾向于个人化的生活、情感,且多聚焦于城市。

  另一方面,产生于八十年代的“主旋律”一词,离不开“红色”、“革命”、“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关键词,而在改革开放后,娱乐化背景下的大众价值观与以上关键词似乎有所相悖。近年来,大众文化尤其表现出崇拜、消费青春的特点,《人民的名义》作为讲述“主旋律”的文艺作品,依然同样受到年轻人的青睐,正显示出新世纪以来大众文化与“主旋律”日趋兼容、和谐的步调:《亮剑》、《人间正道是沧桑》、《集结号》直至《建国大业》、《建党大业》甚至《建军大业》,都表现出文化界的新一轮整合,即“主旋律”的商业化,以大众文化逻辑阐述主流价值观——这也正是《人民的名义》诞生的文化前提。

  其二,《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大众文化下反映“反官僚主义”传统的反腐剧。九十年代,以国企改革为背景的反腐剧出现,在这些作品中,“损害工人利益”成为经济矛盾转化为政治问题的催化剂。《人民的名义》中的人物存在明确的好/坏之分,特别是后者包含了女人、商人、穷人三类,女人、商人正是流行文化的焦点——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即因暴力、色情等高度商业化因素对反腐剧进行管制,而该剧对穷人更是不避讳地进行了腹黑化的处理。《人民的名义》同样塑造了真正的、合法的“人民”,即有组织性的工人;更有多元化的“干部”,如达康书记式的“改革干部”、“GDP干部”、侯亮平式的“关注弱势干部”、祁同伟式“腐败干部”。

  其三,《人民的名义》是一部讨论社会热点的现实剧。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该剧全景式地展现了社会现实和其中的社会隐喻。张慧瑜老师因而提出了几点反思供观众思考:如何思考中国模式?怎样建设有弹性的、有人民色彩的公民社会?政治如何向人民敞开?人民又如何融入政治?

  侯猛:以中国语境理解中国政法体制

  在张慧瑜老师“大众”式的解读后,侯猛老师以法律社会学的视角对《人民的名义》中的法律现象进行专业解释。侯猛老师认为,在现代西方的学术话语体系中,常常找不到对应概念能够准确表达中国法治实践。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尝试挖掘使用本土概念来表达中国法治实践,进而提炼出中国法治理论。中国的政法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的体制;具有与西方迥异的话语体系、采取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侯猛老师指出,中国的“体制”概念,不仅指代国家政权的组织运作体系,还指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运作体系。中国体制是党的领导体制逐渐嵌入国家政权体制,这是一种单向度的二元体制。政法体制作为单向度二元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当代中国的政法体制,是建设中国特色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石。而”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从静态结构上来观察,政法体制可以围绕三个机构设置来讨论:党组,设立在各级政法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联系与指导各政法机关;党委组织部,牵头管理政法干部。侯猛老师从下述三例出发,说明了我国政法体制的动态运行机制:

  最高检的侯亮平处长请求汉东省反贪局长陈海逮捕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报告汉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

  季昌明检察长报告汉东省委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省委书记沙瑞金;开会时,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也在场;

  最高检派侯亮平处长到汉东省检察院担任反贪局长,要经过汉东省委的同意。

  在两位主讲嘉宾演讲结束以后,特约评论员秦旭东和《文化纵横》杂志社长杨平分别就相关内容做出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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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析《人民的名义》:商人、女人和穷人形象的“腹黑化”

关键词:

来源:文化纵横 2017-05-07 13:13:19

全面解析《人民的名义》:商人、女人和穷人形象的“腹黑化”

作者:纵横君

《人民的名义》是一部讨论社会热点的现实剧。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该剧全景式地展现了社会现实和其中的社会隐喻。张慧瑜老师因而提出了几点反思供观众思考:如何思考中国模式?怎样建设有弹性的、有人民色彩的公民社会?政治如何向人民敞开?人民又如何融入政治?

  5月6日下午两点半,由《文化纵横》杂志社、南都观察主办的文化纵横【一期一会】主题沙龙在北京三联书店五道口分店举办,此次沙龙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猛、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张慧瑜,以“深度理解中国政体,全面剖析人民名义”为题,分别从法律社会学、影视文化的角度对热播剧《人民的名义》进行解读,媒体人秦旭东先生作为特约评论人参与讨论。本次活动由《文化纵横》杂志社社长杨平担任主持人,并且首次采用网络直播的形式实时分享,参与人数众多,仅预报名人数即超600人次,现场气氛热烈,不仅有《文化纵横》的忠实读者,也有关注《人民的名义》及相关议题的各行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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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慧瑜:《人民的名义》是与主流价值观配合密切的大众文化产品

  活动以张慧瑜老师“大众文化”视角的解读开始,首先指出《人民的名义》在遭遇现象性的讨论时,难免会被过度解读。以达康书记为例,表情包、“能干的霸道总裁”式的作风,这都挑战着以往文艺作品对党员形象的塑造,同时也折射出文化产业化进程中以年轻人为主导的受众群体之兴趣取向。因此我们需要结合中国文艺发展路径来解读这一现象产生的背景、效应。

  “人民”作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政治概念,因一部剧引发了消费时代的反思议题。张慧瑜老师认为,《人民的名义》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将大众文化与主旋律相结合的作品。众所周知,《人民的名义》的投资为一亿元人民币左右,其中演员的片酬占了4000万——虽然与其他大IP剧相比,此项成本并不如大众预想的“天价”,但演员成本近五成的现象所展示出的商业性与消费性正是大众文化的特点之一。与昔日“工农兵文艺”相比,大众文艺依靠企业自主经营、参与者身份也以明星、艺人这样的市场化产物为主,从而表现出个人主义的取向,叙事的对象倾向于个人化的生活、情感,且多聚焦于城市。

  另一方面,产生于八十年代的“主旋律”一词,离不开“红色”、“革命”、“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关键词,而在改革开放后,娱乐化背景下的大众价值观与以上关键词似乎有所相悖。近年来,大众文化尤其表现出崇拜、消费青春的特点,《人民的名义》作为讲述“主旋律”的文艺作品,依然同样受到年轻人的青睐,正显示出新世纪以来大众文化与“主旋律”日趋兼容、和谐的步调:《亮剑》、《人间正道是沧桑》、《集结号》直至《建国大业》、《建党大业》甚至《建军大业》,都表现出文化界的新一轮整合,即“主旋律”的商业化,以大众文化逻辑阐述主流价值观——这也正是《人民的名义》诞生的文化前提。

  其二,《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大众文化下反映“反官僚主义”传统的反腐剧。九十年代,以国企改革为背景的反腐剧出现,在这些作品中,“损害工人利益”成为经济矛盾转化为政治问题的催化剂。《人民的名义》中的人物存在明确的好/坏之分,特别是后者包含了女人、商人、穷人三类,女人、商人正是流行文化的焦点——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即因暴力、色情等高度商业化因素对反腐剧进行管制,而该剧对穷人更是不避讳地进行了腹黑化的处理。《人民的名义》同样塑造了真正的、合法的“人民”,即有组织性的工人;更有多元化的“干部”,如达康书记式的“改革干部”、“GDP干部”、侯亮平式的“关注弱势干部”、祁同伟式“腐败干部”。

  其三,《人民的名义》是一部讨论社会热点的现实剧。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该剧全景式地展现了社会现实和其中的社会隐喻。张慧瑜老师因而提出了几点反思供观众思考:如何思考中国模式?怎样建设有弹性的、有人民色彩的公民社会?政治如何向人民敞开?人民又如何融入政治?

  侯猛:以中国语境理解中国政法体制

  在张慧瑜老师“大众”式的解读后,侯猛老师以法律社会学的视角对《人民的名义》中的法律现象进行专业解释。侯猛老师认为,在现代西方的学术话语体系中,常常找不到对应概念能够准确表达中国法治实践。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尝试挖掘使用本土概念来表达中国法治实践,进而提炼出中国法治理论。中国的政法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的体制;具有与西方迥异的话语体系、采取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侯猛老师指出,中国的“体制”概念,不仅指代国家政权的组织运作体系,还指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运作体系。中国体制是党的领导体制逐渐嵌入国家政权体制,这是一种单向度的二元体制。政法体制作为单向度二元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当代中国的政法体制,是建设中国特色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石。而”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从静态结构上来观察,政法体制可以围绕三个机构设置来讨论:党组,设立在各级政法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联系与指导各政法机关;党委组织部,牵头管理政法干部。侯猛老师从下述三例出发,说明了我国政法体制的动态运行机制:

  最高检的侯亮平处长请求汉东省反贪局长陈海逮捕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报告汉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

  季昌明检察长报告汉东省委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省委书记沙瑞金;开会时,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也在场;

  最高检派侯亮平处长到汉东省检察院担任反贪局长,要经过汉东省委的同意。

  在两位主讲嘉宾演讲结束以后,特约评论员秦旭东和《文化纵横》杂志社长杨平分别就相关内容做出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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