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俄罗斯
来源:《同舟共进》2016年第5期 2017-02-07 14:34:28
作者:廖燃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亚历山大·利特维年科曾是俄罗斯联邦安全局的一名反恐专家,专责调查有组织犯罪。他在上世纪90年代时多次在内部举报联邦安全局跟黑帮勾结的种种腐败现象,并向时任安全局局长的普京报告。但后来利特维年科却被扫地出门,于2000年流亡到英国。2006年11月1日,利特维年科与两名俄罗斯前特工人员在伦敦千禧饭店酒吧见面,随后又与一位意大利人在另一家日式寿司店用餐,他希望从后者那里了解到更多关于一个月前在莫斯科寓所内遇害的女记者安娜·波里科夫斯卡娅案件的内情。随后,利特维年科感到严重不适,被送医治疗,三周后即身亡。英国警方在利特维年科当日出入的12处地点检测出钋-210,证实他是被放射性元素钋毒杀。
利特维年科之死在西方国家掀起一场轩然大波,英、俄两国相互驱逐外交官,两国关系陷入冷战后最严重的外交危机。不过这只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利特维年科在1998年还公开揭露了俄联邦安全局把俄罗斯第一亿万富翁别列佐夫斯基列入暗杀名单的阴谋,而别氏当时还是俄最具权势的人物之一,他与叶利钦总统私交甚笃,有“克里姆林宫教父”之称。仿佛为了佐证利特维年科所言不虚,2000年5月普京担任总统后,在国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普京强烈指责国内金融寡头们在叶利钦掌权时期同克里姆林宫勾结,掠夺国家财富,造成国家经济衰败和军队腐败。这一轮反腐败暴风扫过,那些昔日在俄政坛呼风唤雨的寡头们,一夜之间作鸟兽散,别列佐夫斯基也仓皇流亡,被俄检察当局以金融诈骗和洗钱等罪名起诉和通缉,要求返还卷走的巨额资产。2003年3月26日,别列佐夫斯基在伦敦落网,俄方要求将其引渡回国。英国为报俄罗斯当年拒绝引渡毒杀利特维年科的特工的一箭之仇,断然拒绝俄的要求。于是,别列佐夫斯基就跟童话写的那样,“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而英国和俄罗斯始终龃龉不断,纠纷频生。天可怜见,10年以后,2013年3月23日,别列佐夫斯基竟又离奇地死在其伦敦居所。有了上一次利氏被毒死的教训,这次伦敦警方不敢贸然进入别氏寓所,而是先出动大批生物、防化、防核专家,在其寓所内外开展一系列调查,事件的发展比好莱坞大片更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吊足了读者的胃口。西方媒体蜂拥而上,大肆渲染:“如果这不是新版007电影,就是新冷战开始!”
但细想,别列佐夫斯基的死亡,如果说是俄方制造出来的,那么他们应捶胸顿足才对:俄当局在别列佐夫斯基出逃后,一直持续不断地对他追逃追赃。他这么一走,撒手人寰,其卷走的巨额财富就永远无法重见天日了,俄罗斯债权人只能哭天抢地去了:别氏为了隐匿资产,光是在荷兰就注册成立了600多家公司,还在其它避税天堂开立无数个银行账户,打造了一个个从维也纳到伦敦再到列支敦士登的错综复杂的空壳公司网络来隐匿这些不义之财,要追讨回来谈何容易。
【你所不知道的地下世界】
普京上台以后,从俄罗斯卷款外逃的寡头和贪官多如过江之鲫。叶利钦任总统时,国有资产被各级腐败官员鲸吞豪夺,造就了国内一批寡头和新富阶级。据2008年《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全球富豪排行榜,俄罗斯以87名亿万富翁排名世界第二,超过德国。莫斯科则以拥有74名亿万富翁成为世界上亿万富翁最多的城市,被称为“亿万富翁之都”;但这些亿万富翁积累财富发家的时间只有短短15年。
正因如此,这些新富阶级的崛起和寡头的资本运作,不可能在合法的金融体系里进行,只能依靠地下经济、黑社会和有组织犯罪。叶利钦当年在俄罗斯推进的政策,削弱了俄罗斯的国家机器,极大地破坏了其治理功能,政治腐败和社会失序催生了猖獗的黑社会。与此同时,北约肢解南斯拉夫的战争和联合国的禁运制裁,导致整个东欧地区走私武器、汽油和毒品活动猖獗,黑社会在地下运作,代替了崩溃的国家功能。为了支持克罗地亚和科索沃独立,远近伊斯兰教国家纷纷卷入,利用地下走私网络绕开联合国禁运,向叛军提供武器、石油和金钱。最终让这两个国家独立成功。像利特维年科当年举报俄联邦安全局跟黑社会和恐怖分子相互勾结的情形一样,这根本就是一种常态。根据“全球金融廉洁”的估算,1994~2011年间,俄罗斯的地下经济规模占其每年GDP的46%,其政府机构形同虚设。同一时期从俄外逃的资金大约在7825亿~8820亿美元之间,检察、警察、法院、海关、税务、缉毒、军队和安全部门等,不是维护法治和秩序的工具,而是腐败的帮凶。俄腐败官员跟国外商人、银行家、律师和会计师联手,瞒天过海,把巨额国有资产转移到国外。看俄国国内这种官商勾结、警匪一家的乱象如此严重,就不难理解为何它的执法部门希望跟西方国家就遣返贪官和返还被盗资产进行合作,却始终无功而返了。
与俄罗斯和东欧地区的地下经济、有组织犯罪、走私和黑社会并行不悖、等量齐观的是西方国家的离岸金融中心、铁幕般的银行保密法、盘根错节的交叉控股公司、子虚乌有的基金会和一大帮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它们为深藏幕后的最终受益所有权人提供了严密保护。两者在地下世界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端的是:犯罪无国界,金钱无祖国。我们表面上的世界,有民主和专制之分、自由和独裁之别,有护照、边检、海关和银行代码之隔。但是,在地下世界,这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需求、利益、物质和硬通货。石油、武器、毒品、娼妓,在地下世界里畅通无阻。在俄罗斯资金大量逃离的同时,境外却有5529亿美元资金涌入俄罗斯。法国前总统萨科齐2007年竞选时,靠的却是卡扎菲提供的5000万欧元的政治献金,想一下,这样的资金来往能通过正常的银行交易吗?
【海外追逃追赃缘何困难】
跟卡扎菲一样,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的当权者和贪官都把鲸吞豪夺的国有资产隐藏在瑞士、奥地利、卢森堡、英国、法国、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这些国家,或是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和萨摩亚、塞舌尔这样的避税天堂,其路径迂回曲折,常人难以想象。他们在多个司法管辖地里同时开设无数个云遮雾罩的影子公司和匿名账户,掩盖其最终受益所有权人,最著名者莫过于埃塞俄比亚被废黜的海尔·塞拉西一世国王、尼加拉瓜前总统索摩查、海地前总统杜瓦利埃、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尼日利亚前总统阿巴查、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和乌克兰前总统亚努科维奇,等等。其中,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卷走巨额财富还是触发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重要原因之一。从1980年代起,发展中国家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追逃追赃运动,要求西方国家返还被盗资产,西方国家却一直以种种借口抗拒和冷待这些要求。以俄方的实力和地位,尚遭如此怠慢,其它弱小国家若提出追逃追赃,无异于与虎谋皮,其绝望与无助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一直到2005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才开始有所改观。
根据一项调查,自2005年《公约》生效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33个成员国里总算有10个国家愿意跟外国商讨返还被盗资产的事宜。2012~2014年,比利时、加拿大、卢森堡、荷兰、葡萄牙、瑞士、英国和美国等8个国家接受了41宗请求案件,其中29宗涉及财产冻结和扣押,总值近14亿美元,但最后结案只有12个,返还不到1.5亿美元。这充分证明西方国家在对待《公约》时,根本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而且还是选择性办案:在冻结没收的近14亿美元腐败资产中,有39%是来自埃及和突尼斯这两个爆发“阿拉 伯之春”的国家(5.4亿美元),西方国家只愿意对这些“民主的好学生”提供帮助,对来自其它国家的请求,如俄罗斯、白俄罗斯、伊朗、哈萨克斯坦、印尼、墨西哥、巴西、秘鲁、尼日利亚和南非,则束之高阁,冷漠以对。即便把时间拉长,向前推,2006~2012年间,经合组织向外国返还的被盗资产也只有4.235亿美元,远低于被冻结、扣押的26.23亿美元。比利时、加拿大、荷兰和葡萄牙这四国,在冻结和扣押可疑资产时出手十分迅捷,扣押后却没有了下文,法国和卢森堡至今没有返还任何被盗资产。卢森堡向欧盟报告其所冻结的可疑资产数是5.354亿美元,却没有返还一分钱,其中的奥妙当然是“你懂的”。中国可以参考些什么过去几年间,中国在打击外逃贪官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连续展开“猎狐”和“天网”等行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遭遇到巨大阻力和许多困难。中国现在追逃追赃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刑法》里没有缺席审判制度,《民法》里也没有建立针对物权的民事没收制度,而在很多追逃追赃案件中,由于嫌犯或被告逃亡、死亡、豁免或其它情况而无法接受审判,法庭就不能对他们进行刑事定罪,以及没收其犯罪所得。没有生效的没收判决,中国就无法向外国司法当局提出请求,难以追回贪官卷走的巨额资产。
关键词: 俄罗斯
来源:《同舟共进》2016年第5期 2017-02-07 14:34:28
作者:廖燃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亚历山大·利特维年科曾是俄罗斯联邦安全局的一名反恐专家,专责调查有组织犯罪。他在上世纪90年代时多次在内部举报联邦安全局跟黑帮勾结的种种腐败现象,并向时任安全局局长的普京报告。但后来利特维年科却被扫地出门,于2000年流亡到英国。2006年11月1日,利特维年科与两名俄罗斯前特工人员在伦敦千禧饭店酒吧见面,随后又与一位意大利人在另一家日式寿司店用餐,他希望从后者那里了解到更多关于一个月前在莫斯科寓所内遇害的女记者安娜·波里科夫斯卡娅案件的内情。随后,利特维年科感到严重不适,被送医治疗,三周后即身亡。英国警方在利特维年科当日出入的12处地点检测出钋-210,证实他是被放射性元素钋毒杀。
利特维年科之死在西方国家掀起一场轩然大波,英、俄两国相互驱逐外交官,两国关系陷入冷战后最严重的外交危机。不过这只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利特维年科在1998年还公开揭露了俄联邦安全局把俄罗斯第一亿万富翁别列佐夫斯基列入暗杀名单的阴谋,而别氏当时还是俄最具权势的人物之一,他与叶利钦总统私交甚笃,有“克里姆林宫教父”之称。仿佛为了佐证利特维年科所言不虚,2000年5月普京担任总统后,在国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普京强烈指责国内金融寡头们在叶利钦掌权时期同克里姆林宫勾结,掠夺国家财富,造成国家经济衰败和军队腐败。这一轮反腐败暴风扫过,那些昔日在俄政坛呼风唤雨的寡头们,一夜之间作鸟兽散,别列佐夫斯基也仓皇流亡,被俄检察当局以金融诈骗和洗钱等罪名起诉和通缉,要求返还卷走的巨额资产。2003年3月26日,别列佐夫斯基在伦敦落网,俄方要求将其引渡回国。英国为报俄罗斯当年拒绝引渡毒杀利特维年科的特工的一箭之仇,断然拒绝俄的要求。于是,别列佐夫斯基就跟童话写的那样,“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而英国和俄罗斯始终龃龉不断,纠纷频生。天可怜见,10年以后,2013年3月23日,别列佐夫斯基竟又离奇地死在其伦敦居所。有了上一次利氏被毒死的教训,这次伦敦警方不敢贸然进入别氏寓所,而是先出动大批生物、防化、防核专家,在其寓所内外开展一系列调查,事件的发展比好莱坞大片更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吊足了读者的胃口。西方媒体蜂拥而上,大肆渲染:“如果这不是新版007电影,就是新冷战开始!”
但细想,别列佐夫斯基的死亡,如果说是俄方制造出来的,那么他们应捶胸顿足才对:俄当局在别列佐夫斯基出逃后,一直持续不断地对他追逃追赃。他这么一走,撒手人寰,其卷走的巨额财富就永远无法重见天日了,俄罗斯债权人只能哭天抢地去了:别氏为了隐匿资产,光是在荷兰就注册成立了600多家公司,还在其它避税天堂开立无数个银行账户,打造了一个个从维也纳到伦敦再到列支敦士登的错综复杂的空壳公司网络来隐匿这些不义之财,要追讨回来谈何容易。
【你所不知道的地下世界】
普京上台以后,从俄罗斯卷款外逃的寡头和贪官多如过江之鲫。叶利钦任总统时,国有资产被各级腐败官员鲸吞豪夺,造就了国内一批寡头和新富阶级。据2008年《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全球富豪排行榜,俄罗斯以87名亿万富翁排名世界第二,超过德国。莫斯科则以拥有74名亿万富翁成为世界上亿万富翁最多的城市,被称为“亿万富翁之都”;但这些亿万富翁积累财富发家的时间只有短短15年。
正因如此,这些新富阶级的崛起和寡头的资本运作,不可能在合法的金融体系里进行,只能依靠地下经济、黑社会和有组织犯罪。叶利钦当年在俄罗斯推进的政策,削弱了俄罗斯的国家机器,极大地破坏了其治理功能,政治腐败和社会失序催生了猖獗的黑社会。与此同时,北约肢解南斯拉夫的战争和联合国的禁运制裁,导致整个东欧地区走私武器、汽油和毒品活动猖獗,黑社会在地下运作,代替了崩溃的国家功能。为了支持克罗地亚和科索沃独立,远近伊斯兰教国家纷纷卷入,利用地下走私网络绕开联合国禁运,向叛军提供武器、石油和金钱。最终让这两个国家独立成功。像利特维年科当年举报俄联邦安全局跟黑社会和恐怖分子相互勾结的情形一样,这根本就是一种常态。根据“全球金融廉洁”的估算,1994~2011年间,俄罗斯的地下经济规模占其每年GDP的46%,其政府机构形同虚设。同一时期从俄外逃的资金大约在7825亿~8820亿美元之间,检察、警察、法院、海关、税务、缉毒、军队和安全部门等,不是维护法治和秩序的工具,而是腐败的帮凶。俄腐败官员跟国外商人、银行家、律师和会计师联手,瞒天过海,把巨额国有资产转移到国外。看俄国国内这种官商勾结、警匪一家的乱象如此严重,就不难理解为何它的执法部门希望跟西方国家就遣返贪官和返还被盗资产进行合作,却始终无功而返了。
与俄罗斯和东欧地区的地下经济、有组织犯罪、走私和黑社会并行不悖、等量齐观的是西方国家的离岸金融中心、铁幕般的银行保密法、盘根错节的交叉控股公司、子虚乌有的基金会和一大帮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它们为深藏幕后的最终受益所有权人提供了严密保护。两者在地下世界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端的是:犯罪无国界,金钱无祖国。我们表面上的世界,有民主和专制之分、自由和独裁之别,有护照、边检、海关和银行代码之隔。但是,在地下世界,这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需求、利益、物质和硬通货。石油、武器、毒品、娼妓,在地下世界里畅通无阻。在俄罗斯资金大量逃离的同时,境外却有5529亿美元资金涌入俄罗斯。法国前总统萨科齐2007年竞选时,靠的却是卡扎菲提供的5000万欧元的政治献金,想一下,这样的资金来往能通过正常的银行交易吗?
【海外追逃追赃缘何困难】
跟卡扎菲一样,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的当权者和贪官都把鲸吞豪夺的国有资产隐藏在瑞士、奥地利、卢森堡、英国、法国、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这些国家,或是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和萨摩亚、塞舌尔这样的避税天堂,其路径迂回曲折,常人难以想象。他们在多个司法管辖地里同时开设无数个云遮雾罩的影子公司和匿名账户,掩盖其最终受益所有权人,最著名者莫过于埃塞俄比亚被废黜的海尔·塞拉西一世国王、尼加拉瓜前总统索摩查、海地前总统杜瓦利埃、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尼日利亚前总统阿巴查、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和乌克兰前总统亚努科维奇,等等。其中,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卷走巨额财富还是触发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重要原因之一。从1980年代起,发展中国家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追逃追赃运动,要求西方国家返还被盗资产,西方国家却一直以种种借口抗拒和冷待这些要求。以俄方的实力和地位,尚遭如此怠慢,其它弱小国家若提出追逃追赃,无异于与虎谋皮,其绝望与无助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一直到2005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才开始有所改观。
根据一项调查,自2005年《公约》生效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33个成员国里总算有10个国家愿意跟外国商讨返还被盗资产的事宜。2012~2014年,比利时、加拿大、卢森堡、荷兰、葡萄牙、瑞士、英国和美国等8个国家接受了41宗请求案件,其中29宗涉及财产冻结和扣押,总值近14亿美元,但最后结案只有12个,返还不到1.5亿美元。这充分证明西方国家在对待《公约》时,根本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而且还是选择性办案:在冻结没收的近14亿美元腐败资产中,有39%是来自埃及和突尼斯这两个爆发“阿拉 伯之春”的国家(5.4亿美元),西方国家只愿意对这些“民主的好学生”提供帮助,对来自其它国家的请求,如俄罗斯、白俄罗斯、伊朗、哈萨克斯坦、印尼、墨西哥、巴西、秘鲁、尼日利亚和南非,则束之高阁,冷漠以对。即便把时间拉长,向前推,2006~2012年间,经合组织向外国返还的被盗资产也只有4.235亿美元,远低于被冻结、扣押的26.23亿美元。比利时、加拿大、荷兰和葡萄牙这四国,在冻结和扣押可疑资产时出手十分迅捷,扣押后却没有了下文,法国和卢森堡至今没有返还任何被盗资产。卢森堡向欧盟报告其所冻结的可疑资产数是5.354亿美元,却没有返还一分钱,其中的奥妙当然是“你懂的”。中国可以参考些什么过去几年间,中国在打击外逃贪官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连续展开“猎狐”和“天网”等行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遭遇到巨大阻力和许多困难。中国现在追逃追赃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刑法》里没有缺席审判制度,《民法》里也没有建立针对物权的民事没收制度,而在很多追逃追赃案件中,由于嫌犯或被告逃亡、死亡、豁免或其它情况而无法接受审判,法庭就不能对他们进行刑事定罪,以及没收其犯罪所得。没有生效的没收判决,中国就无法向外国司法当局提出请求,难以追回贪官卷走的巨额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