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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波、李书豪:当前的中美关系承受不起“撞机式”的物理碰撞或意志测试

关键词: 安全对话 中美关系

来源:南海战略态势感知 2021-04-01 11:19:24

胡波、李书豪:当前的中美关系承受不起“撞机式”的物理碰撞或意志测试

作者:胡波、李书豪

在当下的两军关系中,唯一的共识就是加强危机管控,避免出现不可控的军事冲突。拜登政府多次强调,要与中国展开激烈竞争,但不要冲突,事实上希望追求一种可控的军事竞争,这为中美加强危机管理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契机。

  20年前的今天,美海军一架EP-3侦察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56.1海里)执行对华抵近侦察任务,与执行跟踪监视的中国海军航空兵的一架歼-8战机相撞,造成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王伟牺牲,EP-3迫降海南陵水机场。经过四个多月的谈判,这场危机以美方的道歉、赔偿和中方移交人员及飞机而得已解决,中美关系回到正常发展轨道。然而,美军频繁的空中对华抵近侦察始终是中美军事关系发展的三大障碍之一,20年来愈演愈烈,风险在不断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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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降在海南的美军EP-3侦察机,2001年4月1日

  特别是2009年以来,随着中美军事竞争的加剧,美军对华抵近侦察的频次、烈度和针对性都在快速增强。目前,美军大型侦察机每年在黄海、东海和南海针对中国的抵近侦察高达2000余架次。距离也越来越近,3月22日,美空军一架RC-135U电子侦察机(绰号“战斗派遣”),对中国华南沿海地区开展侦察期间,一度抵近至领海基线外25.3海里(46.9公里)处;2020年8月25日,美空军一架U-2高空侦察机 “龙夫人”闯入解放军北部战区实弹演习禁飞区……

  抵近侦察的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一是伪装侦察。2020年,“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基于ADS-B信号,多次发现美军侦察机通过更改ICAO(国际民航组织)注册的航空器识别码,伪装成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客机对中国实施抵近侦察。另据中国官方披露,美军的此类行为仅2020年前三个季度就达上百次,严重扰乱了有关空域的航空秩序和飞行安全,给真正的民航客机和被冒用国的飞机带来重大危险。

  二是委托侦察。美军还开始雇佣防务公司对华实施空中抵近侦察。其中,2020年3月31日,美国特纳克斯航空航天公司(Tenax Aerospace LCC)1架编号为N9191的庞巴迪CL-604海上监视飞机部署至冲绳嘉手纳基地,2021年3月17日结束部署返回美国本土,一年时间内共对华实施了不少于250次的抵近侦察。

  三是无人机侦察。美军已经在关岛常态化部署了RQ-4C“全球鹰”和MQ-4C“人鱼海神”大型无人侦察机,越来越频繁地抵近到中国近海进行侦察,每隔2-3日,就会有一个侦察架次。未来,按照美军计划,MQ-4C“人鱼海神”还将全面替代EP-3E电子侦察机,成为对华抵近侦察的主力。大型无人侦察机的常态化应用,必然会增加与中方警戒力量发生误判或摩擦的风险。

  在他国领海外水域上空的抵近侦察处于国际法的灰色地带,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并没有针对此的明文条款。具体到中美间的此类互动,中方要求美国“适当顾及”,不能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而美方认为领海外水域上空都是国际空域,不能受任何限制。美军执意抵近侦察,中国军队视距离远近,根据国际惯例,通常也会采取跟踪、伴飞和驱离等措施。

  然而,在和平时期如此密集的近距离抵近侦察显然不是友好的行为,不符合“和平利用海洋”和《联合国宪章》等广义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更何况,美军在中国近岸和近海的高强度抵近侦察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情报搜集的范畴,越来越带有政治和军事施压的目的。就军事角度而言,拥有全方位先进侦察手段的美军即便是要搜集中国的情报,也不需要保持如此高的航空侦察频次,并抵近到如此近的距离。美国官员总是要求中国淡定,但设若中国每年派遣数千架次的侦察机抵近到美国东西海岸活动,美国政府、国会和公众会如何反应?由于美方的抵近侦察行动带有明显的敌意,中方的反对主要也并非出于法理原因,或意图控制相关海空域,而更多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

  在当下的两军关系中,唯一的共识就是加强危机管控,避免出现不可控的军事冲突。拜登政府多次强调,要与中国展开激烈竞争,但不要冲突,事实上希望追求一种可控的军事竞争,这为中美加强危机管理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契机。

  鉴于美国与中国间的抵近侦察与反制已经愈演愈烈,风险随时随地存在,两国政府和军队非常有必要探讨管控竞争和避免摩擦的必要规则。中美2014年曾签署了两个互信机制备忘录,即“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但它们未对“抵近侦察”相关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下一步,双方应进行深入务实磋商,争取就抵近侦察和空中相遇形成一系列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双方特别是美方需要一定的战略自觉,保持必要的克制。美方肯定不会放弃此类抵近侦察,但也需要努力降低抵近侦察造成的军事摩擦风险。虽然大国间所有的规则特别是军事互动规则,几乎都是彼此剧烈碰撞博弈的结果,但当前的中美关系和这个世界可能已经承受不起再来一次“撞机式”的物理碰撞或意志测试。

  作者简介:胡波,“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主任;李书豪,“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项目助理;原题《写在中美“撞机事件”20周年》

责任编辑: 昀舒

胡波、李书豪:当前的中美关系承受不起“撞机式”的物理碰撞或意志测试

关键词: 安全对话 中美关系

来源:南海战略态势感知 2021-04-01 11:19:24

胡波、李书豪:当前的中美关系承受不起“撞机式”的物理碰撞或意志测试

作者:胡波、李书豪

在当下的两军关系中,唯一的共识就是加强危机管控,避免出现不可控的军事冲突。拜登政府多次强调,要与中国展开激烈竞争,但不要冲突,事实上希望追求一种可控的军事竞争,这为中美加强危机管理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契机。

  20年前的今天,美海军一架EP-3侦察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56.1海里)执行对华抵近侦察任务,与执行跟踪监视的中国海军航空兵的一架歼-8战机相撞,造成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王伟牺牲,EP-3迫降海南陵水机场。经过四个多月的谈判,这场危机以美方的道歉、赔偿和中方移交人员及飞机而得已解决,中美关系回到正常发展轨道。然而,美军频繁的空中对华抵近侦察始终是中美军事关系发展的三大障碍之一,20年来愈演愈烈,风险在不断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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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降在海南的美军EP-3侦察机,2001年4月1日

  特别是2009年以来,随着中美军事竞争的加剧,美军对华抵近侦察的频次、烈度和针对性都在快速增强。目前,美军大型侦察机每年在黄海、东海和南海针对中国的抵近侦察高达2000余架次。距离也越来越近,3月22日,美空军一架RC-135U电子侦察机(绰号“战斗派遣”),对中国华南沿海地区开展侦察期间,一度抵近至领海基线外25.3海里(46.9公里)处;2020年8月25日,美空军一架U-2高空侦察机 “龙夫人”闯入解放军北部战区实弹演习禁飞区……

  抵近侦察的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一是伪装侦察。2020年,“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基于ADS-B信号,多次发现美军侦察机通过更改ICAO(国际民航组织)注册的航空器识别码,伪装成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客机对中国实施抵近侦察。另据中国官方披露,美军的此类行为仅2020年前三个季度就达上百次,严重扰乱了有关空域的航空秩序和飞行安全,给真正的民航客机和被冒用国的飞机带来重大危险。

  二是委托侦察。美军还开始雇佣防务公司对华实施空中抵近侦察。其中,2020年3月31日,美国特纳克斯航空航天公司(Tenax Aerospace LCC)1架编号为N9191的庞巴迪CL-604海上监视飞机部署至冲绳嘉手纳基地,2021年3月17日结束部署返回美国本土,一年时间内共对华实施了不少于250次的抵近侦察。

  三是无人机侦察。美军已经在关岛常态化部署了RQ-4C“全球鹰”和MQ-4C“人鱼海神”大型无人侦察机,越来越频繁地抵近到中国近海进行侦察,每隔2-3日,就会有一个侦察架次。未来,按照美军计划,MQ-4C“人鱼海神”还将全面替代EP-3E电子侦察机,成为对华抵近侦察的主力。大型无人侦察机的常态化应用,必然会增加与中方警戒力量发生误判或摩擦的风险。

  在他国领海外水域上空的抵近侦察处于国际法的灰色地带,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并没有针对此的明文条款。具体到中美间的此类互动,中方要求美国“适当顾及”,不能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而美方认为领海外水域上空都是国际空域,不能受任何限制。美军执意抵近侦察,中国军队视距离远近,根据国际惯例,通常也会采取跟踪、伴飞和驱离等措施。

  然而,在和平时期如此密集的近距离抵近侦察显然不是友好的行为,不符合“和平利用海洋”和《联合国宪章》等广义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更何况,美军在中国近岸和近海的高强度抵近侦察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情报搜集的范畴,越来越带有政治和军事施压的目的。就军事角度而言,拥有全方位先进侦察手段的美军即便是要搜集中国的情报,也不需要保持如此高的航空侦察频次,并抵近到如此近的距离。美国官员总是要求中国淡定,但设若中国每年派遣数千架次的侦察机抵近到美国东西海岸活动,美国政府、国会和公众会如何反应?由于美方的抵近侦察行动带有明显的敌意,中方的反对主要也并非出于法理原因,或意图控制相关海空域,而更多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

  在当下的两军关系中,唯一的共识就是加强危机管控,避免出现不可控的军事冲突。拜登政府多次强调,要与中国展开激烈竞争,但不要冲突,事实上希望追求一种可控的军事竞争,这为中美加强危机管理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契机。

  鉴于美国与中国间的抵近侦察与反制已经愈演愈烈,风险随时随地存在,两国政府和军队非常有必要探讨管控竞争和避免摩擦的必要规则。中美2014年曾签署了两个互信机制备忘录,即“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但它们未对“抵近侦察”相关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下一步,双方应进行深入务实磋商,争取就抵近侦察和空中相遇形成一系列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双方特别是美方需要一定的战略自觉,保持必要的克制。美方肯定不会放弃此类抵近侦察,但也需要努力降低抵近侦察造成的军事摩擦风险。虽然大国间所有的规则特别是军事互动规则,几乎都是彼此剧烈碰撞博弈的结果,但当前的中美关系和这个世界可能已经承受不起再来一次“撞机式”的物理碰撞或意志测试。

  作者简介:胡波,“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主任;李书豪,“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项目助理;原题《写在中美“撞机事件”20周年》

昀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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